“誹之可否,不以眾寡,說在可非。” 否定或肯定一個命題,並不以人主觀贊同或否定意見的多少而決定,這是墨子關於理論判別真偽的一個觀點。說在可非,即理由在於,一個命題的否定或肯定,就在於它本身是真還是偽,即命題是否和實際狀況相符合。如果命題是真的,雖然否定的意見占多數,但也不能否定它;如果命題是假的,雖然否定的人很少,但也不能肯定。也就是說,墨子是以命題是否反映客觀存在的事物或因果聯繫為其真偽的根據,以此判定它的可非與否。


    “一少於二,而多於五,說在建位。” 數字一可以是少於二,也可多於五,之所以產生這種情況,就是看數字一是在個位,還是在十位。如果數字一在個位,則“五,有一焉”,亦即一少於二;如果數字一在十位,則“一,有五焉;十,二焉。” 亦即一多於五,十位數上的一就含有兩個五。數字一所在不同的數位,就是數字一表示所含數目大小的原因所在。


    墨子明其故的認識活動和察其類的認識密切相關,並以後者為基礎。墨子在《非攻下》篇中批評論敵,“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墨子認為,論敵首先是沒有區分概念的類別,這樣在論辯中混淆了墨子有關概念的界定,歪曲了墨子論說的原意。其次,論敵不知道,墨子所說的類的差別存在的本質原因,所以往往以是代非,而自以為能飾其說以非墨子。下麵具體分析一下。


    《墨子。非攻下》篇說:“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為不義,非利物與?昔者楚熊麗始討此睢山之間,越王繄虧,出自有速,始邦於越。唐叔與尚邦齊晉。此皆地方數百裏,今以並國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何故也?‘“這裏,墨子認為,論敵以非為是,認為楚、越、齊、晉能成為大國,正是因為四國攻伐兼併別國的緣故,所以說攻伐有利,不屬不義之類。但是,墨子認為古者天子分封諸侯,立國萬有餘,正是為了使萬國能實行兼相愛,從而達到天下兼愛的理想境界。現在萬國有餘皆滅,而四國獨立,這是破壞了兼相愛的原則,是屬不義之害,而不是屬義之利。


    攻伐並國之舉猶如藥之醫萬人有餘,但治癒者隻有千人,不可謂良醫良藥,所以是以利少數人而害天下之利,當屬不義之類。這裏不討論墨子歷史觀的正確與否,隻談其中所體現的邏輯問題。墨子認為,論敵將攻國並國的成功與利物同舉,然後從利物來說明攻國並國不屬不義,這種推斷犯了類混亂的錯誤。因為並國隻利四國,不利萬國,雖有利物之處,但同墨子所說的應利萬國之義迥然不同,不可並舉。正如一個醫治萬人而隻治好千人的醫生不能歸為好醫生,隻能屬於殺人庸醫之類一樣。其次,墨子認為,論敵之所以犯了這種類混亂錯誤的根本原因,就是沒有認識到因並國之故而滅天下之利的行為,是和興天下之利的義的本質規定根本對立的。


    墨子在論辯或論證的過程中將明故作為論證是否有理,認識是否正確的一個判據,“仁人以其取捨是非之理相告,無故從有故也,弗知從有知也。” 由此可見,墨子重視因果觀念,認為它反映了外部世界的規律性聯繫。


    墨子不僅分析了因果聯繫客觀存在的普遍性,而且進一步提出了關於因果聯繫多樣性的認識。墨子認為因果聯繫的多樣性是客觀存在的,因果聯繫的多樣性是以具體條件為轉移的。


    墨子在《墨經》中提出了“大故”和“小故”的概念,即區別了因果聯繫的必要條件和充分必要條件。“小故,有之不必然,無之必不然。……大故,有之必然,無之必無然。” 小故就是指的因果聯繫的必要條件,如果條件b 存在,結論a 不一定成立,但是如果條件b 不存在,則結論a 肯定不成立,也就是說條件b 是結論a 成立的必要條件。大故是講因果聯繫的充分必要條件,如果條件b存在,則結論a 肯定成立,這是說b 是a 的充分條件;如果條件b 不存在,則結論a 也肯定不成立,這是說b 是a 的必要條件。合起來分析,條件b 是結論a 的充分必要條件。墨子關於“大故”、“小故”的認識,明確指出了因果聯繫中必要性和充分性的本質特徵,說明了一定的因果聯繫必定具備一定的具體條件。因而,對因果聯繫的認識應該注意到多樣性的存在,不能隻執一麵,局限於一種固定的形式框架。


    對因果聯繫多樣性存在的分析,墨子用“宜”這個概念來表明原因存在的實在性量度,是以量的形式來表現事物存在及變化的度量界限和具體條件。“五行毋常勝,說在宜”。 “取此擇彼,問故觀宜。” 離開具體條件,離開度量界限,來探求原因,或則是無意義的猜測,所謂“狂舉不可以知異”; 或則是陷入先驗的固定的形式框架,從五行相生相剋式的終始循環論中尋求客觀的因果聯繫,這無異於緣木求魚。


    墨子對五行相生相剋的先驗圖式的批判,表明了墨子強調因果聯繫認識的實踐意義。在《墨子。貴義》篇記載了一則墨子批判日者企圖用五行圖式的推論阻止墨子北上的故事。


    子墨子北之齊,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聽,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日者曰:“我謂先生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以壬癸殺墨龍於北方,若用子之言,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是圍心而虛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墨子用“故”範疇概括了對外部世界因果聯繫的認識,它包含了幾層含義。其一,“故,所得而後成也”,說明具備了因果聯繫的條件,就存在了因果聯繫,事物、現象形成、變化、發展的結果,按照因果聯繫,就必然如此。這是對事物的結果而論。其二,墨子又說:“使,謂故。” 《說文》指出:“故,使為之也。”說明正是存在這種原因,才使事物是這樣,而不是那樣,是這樣變化,而不是那樣變化,這是對事物的原因而論。其三,表示了“物之所以然”的因果規律是外部世界普遍存在的,而且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


    三、墨子認識論的內在矛盾


    墨子是小生產勞動者的思想代表,一方麵是吃苦耐勞,崇尚實踐的工匠,另一方麵又是一個充滿熱情和幻想的執著的理想主義者;一方麵從小生產勞動者切身的經歷和生活體會,清醒地看到社會的種種弊端,有急功近利的政治需求,另一方麵由於小生產勞動者本身的物質力量的薄弱,又容易脫離現實,鼓吹一套不切實際的烏托邦理論。這種思想體係的內在矛盾表現在認識論上,就出現了經驗論和唯理論傾向的矛盾,具體表現為尚同和別異的背反,強力非命和天地明鬼的背反。


    (一)尚同和別異的背反


    同異之辯是墨子時代的一個熱門論題,社會政局的變幻無常,使原來一統的西周宗法製已趨崩潰瓦解。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使人們麵對各種自然現象,企圖給予一個統一的解釋。到底同是真,還是異是真,同異之辯成為當時思想、認識活動的一個重大課題。相信感覺經驗材料的可靠性,則往往相信“異”的真實性。如果否認人的理性思維的綜合加工能使認識深化的可能性,則往往會重異而不見同,認為事物差異的存在是絕對的,而否認同的存在。輕視實踐,否認經驗材料的可靠性,則往往會認為同異的存在是相對的,而這種相對性又是沒有任何條件的,因而進一步認為差異是虛幻的,隻有一同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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