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承認世界萬物差異性存在的客觀性,並認為世界萬物的差異是通過相互比較體現出來的,“物。甚長,甚短,莫長於是,莫短於是。是之甚也,非甚也者,莫若如是。” “同異交得放有無”。 一個事物必定是這樣而不能是別樣,是由於這個事物具有本身的本質規定性。這種本質規定性是在與他物的比較中顯現出來,從而能從事物的自我同一性方麵來明確各種事物之間的差異。具有這種規定性,“是之甚也”,就是此物,對這類事物來說就是有,不具有這種規定性,“非甚也者”,就不是此物,對這類事物來說就是無。
正是“二必異”的萬物才構成了變幻無窮的大千世界。墨子從外部世界各種現象變化的普遍存在出發,認為這種變化現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物體本身所固有的屬性,是各種物體相互作用的結果。這個認識說明,墨子雖然認識萬物各別相異,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有一個自身變化和相互轉化的過程。墨子將事物的存在狀態和變化現象作了一個基本的概括:“為:存、亡、易、盪、治、化。”……存是存在,事物在沒有轉變為他物的時候,雖有量的變化,但作為一個具有特定規定性的物來說,它是存在的。亡是消亡,是指一個事物作為自身存在的本質規定性已不存在了,已轉化為它物了,對具有這種規定性的這類事物來說,它是消亡了。例如,一個人從嬰兒到老年,雖然在生理上有很大的變化,但對人的本質規定性來說,這個人是作為人存在的。如果死了,那麽作為人來說是不存在的,已轉變為其他有機物或無機物了。易是移動,盪是消盡,治是順增,化是質變,這些概念都表徵了事物變化的不同形式。
墨子又進一步以時空的變化作為量度,來說明物體的存在和變化。“盡。但止,動。“ 對外部世界而言,相對靜止的存在狀態和不斷變化的運動狀態是大千世界萬物差異顯現的兩種基本形式。靜止可分為有久之止和無久之止。運動變化則有化、損、益、環、庫、動之分,化是物體質的變化。損、益是物體量的減少和增加。庫是物體的移動。動是空間變換。《墨經》中”始“、”化“、”損“、”益“、”環“、”庫“、”動“、”止“這幾條是聯在一起排列的。它們描述了物體從開始變化,中間經歷了各種運動變化狀態,最後到新的存在狀態的確立的過程。另一方麵,又從空間的變化,物質構成的變化,物形的變化這縱橫兩方麵說明了萬物差異的存在和變化。
墨子在認識外界事物的過程中,注意到各種事物之間的同一和差異的問題。他認為的同一,一是物質的客觀實在性這一普遍特性。二是同類事物的自我同一性。三是事物存在相互轉化的狀態。墨子認為的差異,一是萬物從存在狀態看,彼此必定存在差異,各種事物的自我同一性規定了各自的差異。即使是同一類事物,彼此也有差異,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人,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葉子。二是從變化發展的形式和內容看,每一事物彼此間也必然存在差異。
在肯定物體存在同一與差異的狀況之後,墨子又比較具體地分析了物體之間的各種同一和差異的情況,墨子將同具體分為四種:重同、體同、合同、類同;將異也分為四種:二、不體、不合、不類。 墨子說的重同是指同一個物體具有多種名稱,例如,一個人可以同時有大名、小名、別名等各種稱呼。體同是指幾塊小物體都是從同一個大物體分割出來的。例如,一塊大石頭被擊碎成幾小塊,這幾小塊石頭從同一的角度看,就被稱為體同,因為它們都是同一塊大石頭的組成部分。合同,是指各個不同質的物體構成了一個新物體,例如,黑板、課桌、椅子、講台同處在一個房間裏,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教室。類同,是指種類相同,例如,大狗、小狗、黑狗、白狗等等都屬於狗類。相對應四種同的狀態存在著四種異的狀態。二,就是指名、實各異,分別為兩物。不體是指兩物不是同一物體的構成部分,不合是指各個物體不處在同一空間內。不類是指各個物體 之間不存在類的相似性。雖然墨子對外部世界存在的各種同一和差異的概念不盡正確、完善,但也確實注意到同一和差異的三種基本狀況。其一,從質上分析完全一樣,例如重同、體同。重同連外在幾何形狀及顏色都完全相同,完全不一樣就是二和不體。其二,從質上分析,存在某種基本點的自我同一性,即類的相同性,反之,就是不類。其三,由於物體彼此間存在一種特定的聯繫,使它們處於一種組合製約的狀況,它們的組合構成了一種新的物體存在狀態,這就是合同,反之,就是不合。
墨子對外部世界同一與差異的認識,是從外部世界萬物本身比較的角度來說明物體存在的客觀性,並從物體的屬性來辨別物體的同一與差異,對同一與差異的認識是對物體存在與屬性認識的深化。對萬物差異存在及萬物之間相互轉化的認識,直接關係到對外部世界客觀實在性的認識。老子提出的“無”本體是一種無差別的絕對均勻的狀態,因此,他更強調物無常形,強調萬物差異的暫時性,從無到有,又復歸於無,萬物變化處在永恆的流動。絕對均勻無差別的“無”狀態,才是萬物的本源和歸宿,才是世界的真諦。
從這點看,萬物差異的存在是不足道的。老子否認感覺的可靠性,那麽由感覺而得到的關於萬物差異的認識當然是虛幻的,隻能依靠直覺領悟的方法,才會體會大道“無”的存在。老子的這種認識為以後莊子的相對主義提供了契機。莊子的相對主義正是從否定萬物各自的自我同一性,強調它們普遍的一致性,從萬物變化的永恆性,揭示萬物存在的不穩定性出發,從而提出萬物齊一的命題。即莊子認為,一切事物無所謂大小、美醜、善惡等等的差別,這一切的差異都是幻像,並沒有任何真實性。既然大千世界的萬物萬象都沒有真實性,是感覺欺騙的結果,那麽,萬物各自的自我規定性也不復存在,萬物沒有自己質的規定性,萬物的存在就是虛幻的。從認識活動的對象來說,萬物消失了,否定人感覺活動是否定物體存在客觀實在性的第一步,“道通為一”,“復通為一”。 外部世界在莊子的相對主義看來隻是一片絕對的虛空,“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 而墨子強調感覺經驗的可靠性,所以自然承認萬物差異存在的客觀性。那麽,萬物本身因具有自身質的規定性而顯現出來的客觀存在性對墨子來說是不言而喻的。
墨子對物體客觀存在的認識從其屬性,同一和差異的比較,深入到分析物體量與質的規定性。物體的量與質是從外在形式和內在內容方麵說明了物體的具體存在。
“異類不吡,說在量”, “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 這是說明事物存在質的差異。這裏的量是指物體的量綱,不同性質的物質具有不同的量綱。例如,樹木的長度與夜晚的長度不是一個量綱,前者是用尺、寸、米之類的長度單位,後者是用秒、分、時等時間單位來衡量。智慧的多少與米粟的多少也不能用同一個量綱來衡量。官、親、品行、商品四者之間是無法比較那個更貴重,因為官貴是看其位高,親貴是看其血緣近疏,行貴是看其品德如何,賈貴是看其商品價值高低。不同性質的物體,各自衡量的量綱不一樣,那麽要比較它們孰長孰短,孰多孰少,孰貴孰賤是不可能的,因為量綱不同,說明物體異類,即各自有自己的質的規定性。這是從質的差異來說明萬物存在差異的客觀狀態。
正是“二必異”的萬物才構成了變幻無窮的大千世界。墨子從外部世界各種現象變化的普遍存在出發,認為這種變化現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物體本身所固有的屬性,是各種物體相互作用的結果。這個認識說明,墨子雖然認識萬物各別相異,但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有一個自身變化和相互轉化的過程。墨子將事物的存在狀態和變化現象作了一個基本的概括:“為:存、亡、易、盪、治、化。”……存是存在,事物在沒有轉變為他物的時候,雖有量的變化,但作為一個具有特定規定性的物來說,它是存在的。亡是消亡,是指一個事物作為自身存在的本質規定性已不存在了,已轉化為它物了,對具有這種規定性的這類事物來說,它是消亡了。例如,一個人從嬰兒到老年,雖然在生理上有很大的變化,但對人的本質規定性來說,這個人是作為人存在的。如果死了,那麽作為人來說是不存在的,已轉變為其他有機物或無機物了。易是移動,盪是消盡,治是順增,化是質變,這些概念都表徵了事物變化的不同形式。
墨子又進一步以時空的變化作為量度,來說明物體的存在和變化。“盡。但止,動。“ 對外部世界而言,相對靜止的存在狀態和不斷變化的運動狀態是大千世界萬物差異顯現的兩種基本形式。靜止可分為有久之止和無久之止。運動變化則有化、損、益、環、庫、動之分,化是物體質的變化。損、益是物體量的減少和增加。庫是物體的移動。動是空間變換。《墨經》中”始“、”化“、”損“、”益“、”環“、”庫“、”動“、”止“這幾條是聯在一起排列的。它們描述了物體從開始變化,中間經歷了各種運動變化狀態,最後到新的存在狀態的確立的過程。另一方麵,又從空間的變化,物質構成的變化,物形的變化這縱橫兩方麵說明了萬物差異的存在和變化。
墨子在認識外界事物的過程中,注意到各種事物之間的同一和差異的問題。他認為的同一,一是物質的客觀實在性這一普遍特性。二是同類事物的自我同一性。三是事物存在相互轉化的狀態。墨子認為的差異,一是萬物從存在狀態看,彼此必定存在差異,各種事物的自我同一性規定了各自的差異。即使是同一類事物,彼此也有差異,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人,也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葉子。二是從變化發展的形式和內容看,每一事物彼此間也必然存在差異。
在肯定物體存在同一與差異的狀況之後,墨子又比較具體地分析了物體之間的各種同一和差異的情況,墨子將同具體分為四種:重同、體同、合同、類同;將異也分為四種:二、不體、不合、不類。 墨子說的重同是指同一個物體具有多種名稱,例如,一個人可以同時有大名、小名、別名等各種稱呼。體同是指幾塊小物體都是從同一個大物體分割出來的。例如,一塊大石頭被擊碎成幾小塊,這幾小塊石頭從同一的角度看,就被稱為體同,因為它們都是同一塊大石頭的組成部分。合同,是指各個不同質的物體構成了一個新物體,例如,黑板、課桌、椅子、講台同處在一個房間裏,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教室。類同,是指種類相同,例如,大狗、小狗、黑狗、白狗等等都屬於狗類。相對應四種同的狀態存在著四種異的狀態。二,就是指名、實各異,分別為兩物。不體是指兩物不是同一物體的構成部分,不合是指各個物體不處在同一空間內。不類是指各個物體 之間不存在類的相似性。雖然墨子對外部世界存在的各種同一和差異的概念不盡正確、完善,但也確實注意到同一和差異的三種基本狀況。其一,從質上分析完全一樣,例如重同、體同。重同連外在幾何形狀及顏色都完全相同,完全不一樣就是二和不體。其二,從質上分析,存在某種基本點的自我同一性,即類的相同性,反之,就是不類。其三,由於物體彼此間存在一種特定的聯繫,使它們處於一種組合製約的狀況,它們的組合構成了一種新的物體存在狀態,這就是合同,反之,就是不合。
墨子對外部世界同一與差異的認識,是從外部世界萬物本身比較的角度來說明物體存在的客觀性,並從物體的屬性來辨別物體的同一與差異,對同一與差異的認識是對物體存在與屬性認識的深化。對萬物差異存在及萬物之間相互轉化的認識,直接關係到對外部世界客觀實在性的認識。老子提出的“無”本體是一種無差別的絕對均勻的狀態,因此,他更強調物無常形,強調萬物差異的暫時性,從無到有,又復歸於無,萬物變化處在永恆的流動。絕對均勻無差別的“無”狀態,才是萬物的本源和歸宿,才是世界的真諦。
從這點看,萬物差異的存在是不足道的。老子否認感覺的可靠性,那麽由感覺而得到的關於萬物差異的認識當然是虛幻的,隻能依靠直覺領悟的方法,才會體會大道“無”的存在。老子的這種認識為以後莊子的相對主義提供了契機。莊子的相對主義正是從否定萬物各自的自我同一性,強調它們普遍的一致性,從萬物變化的永恆性,揭示萬物存在的不穩定性出發,從而提出萬物齊一的命題。即莊子認為,一切事物無所謂大小、美醜、善惡等等的差別,這一切的差異都是幻像,並沒有任何真實性。既然大千世界的萬物萬象都沒有真實性,是感覺欺騙的結果,那麽,萬物各自的自我規定性也不復存在,萬物沒有自己質的規定性,萬物的存在就是虛幻的。從認識活動的對象來說,萬物消失了,否定人感覺活動是否定物體存在客觀實在性的第一步,“道通為一”,“復通為一”。 外部世界在莊子的相對主義看來隻是一片絕對的虛空,“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 而墨子強調感覺經驗的可靠性,所以自然承認萬物差異存在的客觀性。那麽,萬物本身因具有自身質的規定性而顯現出來的客觀存在性對墨子來說是不言而喻的。
墨子對物體客觀存在的認識從其屬性,同一和差異的比較,深入到分析物體量與質的規定性。物體的量與質是從外在形式和內在內容方麵說明了物體的具體存在。
“異類不吡,說在量”, “木與夜孰長,智與粟孰多,爵、親、行、賈四者孰貴”, 這是說明事物存在質的差異。這裏的量是指物體的量綱,不同性質的物質具有不同的量綱。例如,樹木的長度與夜晚的長度不是一個量綱,前者是用尺、寸、米之類的長度單位,後者是用秒、分、時等時間單位來衡量。智慧的多少與米粟的多少也不能用同一個量綱來衡量。官、親、品行、商品四者之間是無法比較那個更貴重,因為官貴是看其位高,親貴是看其血緣近疏,行貴是看其品德如何,賈貴是看其商品價值高低。不同性質的物體,各自衡量的量綱不一樣,那麽要比較它們孰長孰短,孰多孰少,孰貴孰賤是不可能的,因為量綱不同,說明物體異類,即各自有自己的質的規定性。這是從質的差異來說明萬物存在差異的客觀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