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誌於道所體現的,以天下為己任的歷史責任感是獨立個體的自覺的,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至高無上的理想。士階層的責任感和憂患意識又是以個體人格的自我完善為基礎,“為仁由己”, “當仁不讓於師”。 人格的自我完善使個體的獨立性真正得以發揚,“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正表明了個體對於社會群體的獨立性。諸子所崇之道雖各有別,但誌於道,持道不屈的精神是一致的。這點正是他們能與政治權威,世俗習慣相抗衡而獨立的精神支柱。道的尊嚴,士的尊嚴也正表徵了個體人格獨立性的力量和尊嚴。


    士誌於道的精神也體現在他們對自己學說的絕對自信。孔子自稱,“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墨子宣稱,“吾言足用矣,舍吾言革思者,是猶舍獲而攗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猶以卵投石也,盡天下之卵,其石猶是也,不可毀也。” 這種絕對自信的精神狀態正表徵了強烈的個體獨立性。


    在這種自信性中沒有一點人身依附意識的痕跡,洋溢著思想自由和個體追求的氣息。這種自信性鼓舞著他們一往直前,義無反顧地為自己所信仰的主義而堅持不懈地努力奮鬥,從而構成了他們所追求,所欲完善的理想人格的一個有機成份。理想人格從某種意義上是個體人格獨立性成熟的一種標誌。


    (四)迷信與理性


    在個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麵對變幻無常的大千世界,如何認識無窮無盡的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如何探究它們之間的聯繫及其背後的原因,如何將這些認識用一定的形式表達出來,這些問題不僅表徵了人的認識水平,更重要的是表徵了人的認識發展的基本傾向。是相信萬物有靈論,相信超自然神秘力量的主宰作用,相信宗教巫術認識的萬能,還是相信人的感覺的能力,相信人的理性思維認識世界的可能,相信大千世界的規律性,否定或漠視超自然力量的存在,這種認識和思維方式的分歧和矛盾在人類的童年時代(即古代社會)是文化衝突的重要內容,它表明了人的思維由迷信向理性發展的一個飛躍。


    殷周之際文化變革的一個重要標誌是《周易》。周王朝統治者是自覺地將《周易》作為一種文化更替的基本工具的。《周易》所構成的思維方式,認識發展的趨向是周文化的一個基本象徵。“昔西伯拘羑裏,演《周易》”, 《左傳。昭公二年》記載,韓宣子使子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三王不同龜,四夷各異卜“, 殷商盛行龜卜,”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所以,殷人無事不卜,大至征伐,小至起居,龜甲作為卜具,溝通了天意和人事。龜兆作為天意的象徵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盲目性,因為龜甲裂紋的變化具有人為因素(如刀鑽、火烤)的影響,不可能呈現形式上的整齊性和規律性。作為象徵意義,主觀任意的成份極大,但對龜兆的主觀解釋的背後卻是對超自然神秘力量的畏懼和膜拜。在根據龜兆決斷吉凶的過程中,人的感覺能力隻服從任意、盲目的力量,相信人的實踐和認識能力的理性力量完全泯滅在對神的無所不在,任意主宰的恐懼之中。


    周人雖龜卜、筮占並用,但筮占居主要地位,筮占是用蓍草的排列組合構成了一個固定的,有一定程序和規律的係統,用整齊有序的形式表達了固定的含義。


    《周禮。春官。宗伯》說:“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五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這段記載說明了兩點,一是龜卜到了周人手裏已經整理出三套包括一百二十個”經兆之體“的符號,使殷商任意性極大的龜兆得到了整理,使其有一定的類別可尋。二是筮占三法都是由”—“、”——“兩爻構成了8 個經卦,再由兩個經卦上下重疊又構成了64個別卦。這64個別卦實質上也是”—“”——“兩爻在”初“”二“、”三“、”四“、”五“,”上“6 個位置上按序組合變化而成。這樣,原來複雜的龜兆就被筮占的64個有序變化的卦象所代替。


    《周易。繫辭下》對六爻的位置在占凶吉時的功能作過說明:“其初難知,其上易知”,“二多譽、四多懼”,“三多凶,五多功”。並且,別卦也是“—”“——”兩爻在6 個位置有規則的排列,從而使卦象具有一種解釋和預示的作用。


    但是,對卦象的解釋卻可有很大的任意性和主觀附會。大千世界的無窮變化都要在固定的64卦的框架得到聯繫和解釋,這也必然使卦畫、卦辭、爻辭具有多義性,不確定性和模糊性。這點與卦畫的規則使筮占具有的可重複性、可比性的特點產生了根本的矛盾,筮占的規律和秩序是由卦畫變化的規則所決定的,即事物的變化和卦象的變化相關聯,條件的變動與爻的變化相關聯。因此,用僵化的卦畫構架來說明宇宙萬事萬物就必然具有神秘的附會,牽強類比的巫術思維的特徵。由於占筮是由三爻定一卦,二經卦重疊成別卦的方法來預測和解釋現象。所以,以多次的占筮和組合得到的卦畫比一次定凶吉的龜卜具有更大的可信度,再加上形式上的嚴整性,筮占比龜卜更適合人的心理狀態。反覆多次的認識比一次性認識更具有確定性,從這點看,雖然龜卜和筮占都是一種巫術,但從思維發展的角度比較,《周易》的64卦畢竟比殷人的龜兆進步了。它已體現了歸納、分類的特點,企圖用簡潔嚴整的形式來表達對複雜現象,具備向哲學理性思維飛躍的因素。


    如果說《周易》用爻卦有序的變化將天意和人事變化聯繫起來,那末《洪範》的五行說將殷人由龜卜導致的五行思想作了一次係統的整理。以天生的五物——水、火、木、金、土作為類比基礎,將天(歲、月、日、星辰、歷數)、自然現象(雨、暘、寒、燠、風)、人事(貌、言、視、聽、思)構成了一個固定的聯繫框架,用直觀類比的方法來解釋或預測各種情況。水、火、木、金、土五物和爻卦一樣,是作為象徵意義的,隻不過更傾向於說明天意按照一定的格局創造萬事萬物。萬事萬物的存在及變化都可通過五行的類比推衍出來。


    《洪範》中有一段周人卜、筮並用的記載,“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凡士,卜五,占用二,衍忒。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之言。”龜卜為五,筮占為二。


    象徵的意義,卜是用五種形式(五行相匹配),占是用二種形式(內、外卦的交錯關係)來實現的,並且在用卜筮稽疑時,多次筮占,從多數。這段記載說明周人對卜、筮的態度有種心理上的變化。一是為了稽疑,並不是事無巨細都求天意,這點和周人敬德保民的盡人事思想相一致。二是多次卜筮,卜筮並用,這說明對通過卜筮求天意的方式有一種不確定感和不信任感。三是對卜筮的偶然性存有疑慮,所以多次卜筮,並從多數,且龜兆被限於五種,筮兆被限於二種,限製了卜筮的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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