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根本就沒有禮,或者沒有恰當的禮給你去遵守,也是扯淡。孔子的這番話當然有道理或者說是真理,可是孔子想沒想過,為什麽大家不重視禮了?因為舊禮已經不適合新社會了。


    可是作為統治者來說,舊禮不適合新社會不應該是不守禮的理由。祖宗製定了禮,該修改就修改,這樣祖宗的工作才是沒有白費。如果明明知道不適用了還不去改,那就等於徹底拋棄了祖宗的偉業。


    孔子隻強調遵從,忘記了修正;隻強調恢復,忘記了變化。這就是孔子最大的問題。腳長大了,還要去穿舊鞋,怎麽行?但是按照舊鞋的模式,根據腳的大小和穿舊鞋的體驗,打造一雙新鞋,這不是最好的辦法嗎?


    所以,孔子的這番話最致命的問題是:禮在哪裏?能夠給大家去遵從的禮在哪裏?沒有。


    【現實解說】當今的禮在哪裏?為人之禮?為政之禮?如今寫個信都不知道該怎麽稱呼怎麽落款,除了“此致敬禮”和“祝你健康”之外,真不知道怎麽寫。


    2.15(14.41)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譯文】孔子說:“統治者喜好禮,那麽百姓就容易管理了。”


    【解析】國君以禮法來約束自己,老百姓也就會用禮法來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就是這個意思。


    【現實解說】上好禮,是禮法的“禮”,不是禮品的“禮”。


    2.16(4.12)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譯文】孔子說:“基於利益的目的而去做的事情,多半會招致怨恨。”


    【解析】孔子的意思,做事情應該基於禮,而不是無原則追逐利。對於統治者來說,與民爭利是最大的罪惡。統治者應該做的是給老百姓創造一個和平公平的環境,讓老百姓可以得利。百姓得利了,國家自然也就和諧了;百姓富裕了,國家自然也就強大了。


    【現實解說】為什麽很多政策受到百姓的抱怨和反對,因為這些政策就是要從老百姓腰包裏掏錢。


    2.17(3.4)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譯文】林放問什麽是禮的根本。孔子回答說:“你問的問題意義重大。就禮節儀式的一般情況而言,與其奢侈,不如節儉;就喪事而言,與其儀式上治辦周備,不如內心真正哀傷。”


    【解析】林放問禮的根本究竟是什麽,孔子的回答是:禮節儀式隻是表達禮的一種形式,但根本不在形式而在內心。不能隻停留在表麵儀式上,更重要的是要從內心和感情上體悟禮的根本,符合禮的要求。


    這個問題應該是孔子第一次從衛國回來之後的問題,最早孔子是注重禮的儀式,後來是儀式和內容並重,後來是更重視精神層麵。


    【現實解說】許許多多的歷史最大、空前成功的背後,就是奢侈浪費。孔子這段話,非常有意義。


    2.18(9.3)


    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


    【譯文】孔子說:“用麻布製成的禮帽,符合於禮的規定。現在大家都用黑絲綢製作,這樣比過去節省了,我贊成大家的做法。(臣見國君)首先要在堂下跪拜,這也是符合於禮的。現在大家都到堂上跪拜,這是驕縱的表現。雖然與大家的做法不一樣,我還是主張先在堂下拜。”


    【解析】孔子贊同用比較儉省的黑綢帽代替用麻織的帽子這樣一種做法,但反對在麵君時隻在堂上跪拜的做法。這讓人想起“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這就是為什麽筆者認為孔子對國君確實有些恭敬過度了。


    孔子家境也不寬裕,因此節儉一些是可以贊成的。不過跪拜的事情,反正沒有成本,那就還是堅持原有的做法。


    【現實解說】這類事情,隨大流也沒什麽不好。搞得自己很特殊的樣子,其實對誰都沒好處。


    2.19(3.17)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譯文】子貢提出去掉每月初一日告祭祖廟用的活羊。孔子說:“賜,你愛惜那隻羊,我卻愛惜那種禮。”


    【解析】按照周禮的規定,周天子每年秋冬之際,就把第二年的曆書頒給諸侯,諸侯把曆書放在祖廟裏,並按照曆書規定每月初一日來到祖廟,殺一隻活羊祭廟,表示每月聽政的開始。當時,魯國君主已不親自去“告朔”,“告朔”已經成為形式。所以,子貢提出去掉“餼羊”。對此,孔子大為不滿,對子貢加以指責,表明了孔子維護禮製的立場。


    這是孔子第一次從衛國回魯國,子貢跟隨而來。子貢是富二代,其實並不看重一頭羊,可是聽到孔子上麵的兩句話之後,以為孔子確實很不看重儀式了,於是建議取消那頭羊。誰知道孔子的節儉隻適用於自己,羊又不是自己出,因而反對去掉那頭羊。


    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在禮的形式上,孔子對自己的標準是可以靈活變化,對別人的標準就是必須嚴格遵照。帽子是要自己買或者自己做的,因而可以用便宜的;可是羊是國君出的,因而不能省略。


    【現實解說】羊拿來給老百姓吃掉,比什麽都好。


    2.20(3.23)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徼如也,繹如也,以成。”


    【譯文】孔子對魯國樂官談論演奏音樂的道理說:“奏樂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開始演奏,各種樂器合奏,聲音繁美;繼續展開下去,悠揚悅耳,音節分明,連續不斷,最後完成。”


    【解析】禮和樂雖然在學科上是分開的,可是樂更多的時候作為禮的體現形式。要掌握禮,就必須掌握樂。孔子如此總結樂,是不是正確,誰也不知道,說不定魯太師聽得哭笑不得。


    傳說孔子在魯國和衛國都學過樂,以孔子的性格,應該在樂的理論和欣賞水平上有一定造詣,可是具體彈奏水平,就已經不可考了。


    【現實解說】純技術的東西,就不說了。


    2.21(3.25)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


    【譯文】孔子講到“韶”這一樂舞時說:“藝術形式美極了,內容也很好。”談到“武”這一樂舞時說:“藝術形式很美,但內容卻差一些。”


    【解析】孔子在這裏談到對藝術的評價問題。他很重視藝術的形式美,更注意藝術內容的善。這是有明顯政治標準的,不單是娛樂問題。


    孔子在齊國聽到韶樂,三月不知肉味。這應該是後來回顧的時候所發出的評論。


    【現實解說】可惜沒人聽過。


    2.22(16.14)


    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


    【譯文】國君的妻子,國君稱她為夫人,夫人自稱為小童,國人稱她為君夫人;國君對他國人則稱她為寡小君,他國人也稱她為君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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