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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設身處地替百姓想一想,假如李榕筆下的那些酒店老闆被逼停業,他們一定會打聽一下停業的禁令是否合法。倘若可以確認不合法,倘若可以確認是差役害人,他們很可能利用這個政策,把害人的傢夥綁縛進京。不過我要強調這僅僅是可能,真要成為現實,還有許多需要討論的條件。
首先,打聽信息是有費用的,到縣城裏搞清楚這一點需要時間和金錢,需要有關係,找對人,這並不容易。其次,禁令很可能是合法的,法令中有許多模糊地帶,官吏衙役不至於笨得讓百姓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把柄。再次,搞清楚差役是不是白役,也是需要花錢花時間的,有的時候定義模糊,潛規則當政,再加上檔案保管嚴格,百姓根本就別想弄清楚,即使費勁弄清楚了,人家也早跑了,你也早破產了。再往後,過五關斬六將鬧清楚了一切,綁縛幾個人從四川走到北京又需要多少人手和盤纏?五六千元或被告的家當是否夠用?他們反抗或逃跑怎麽辦?百姓有權將其監禁甚至擊斃嗎?最後,終於把貪官汙吏和白員押解到京了,你去找誰呢?找皇帝?找大臣?如果他們這麽容易說上話,我自己去告狀就行了,何必抓人?如果告狀是一麵之詞不可信,抓來了被告他就會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各級官員向來把百姓踢來踢去的當皮球,抓了幾個他們也不在乎其死活的小官,他們就不踢我們了?萬一他們再把我們踢回四川卻如何收場?
上邊提到的所有風險、成本和技能,本來都該由政府來承當。政府徵稅,僱傭了許多熟悉法律和政策的專家,又僱傭了許多押解人犯的警察,賦予他們鎮壓反抗的權力和武器,每年還要撥出大筆的差旅費和辦案費。朱元璋指望老農民把這一切都承擔起來嗎?如果他們真來承擔的話,恐怕比承擔貪官汙吏的侵害還要倒黴。而且,我總覺得這麽做有生命危險,難道真能指望人家束手待斃,讓你捉去滅族嗎?
總之,我不敢指望朱元璋的“群眾監督”能夠解決多少問題。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值得拚命的大問題,但我們經常麵對的是單獨哪個都不值得拚命的一大堆小問題。
另外,群眾監督還有並不幹淨的一麵,經歷過文革的人想必不會陌生。朱元璋講過某些刁民如何濫用這種權利的故事,如何藉機橫吃橫喝,到人家殺雞宰羊,敲詐勒索,如何拿獲貪官汙吏白役後做私下交易。 這倒也罷了,反正可以降低貪官汙吏和白員們的收益。問題在於難以正常執行政府公務。朱元璋本來限製了衙役的合法傷害權,不準他們拿著牌票下鄉抓人,隻能發牌傳喚,三次傳喚不到才可以用強。結果,在官府需要召集民眾正常服役的時候,某縣一傳不來,二傳不來,三傳都不肯來的達251戶,更有一位叫劉以能的刁民,不僅三牌不至,還把前去通知的差役綁縛進京。
我們可以想像,各級官員如何竊笑著把這些信息迅速而誇張地傳到朱元璋的耳朵裏。他們的潛台詞是:不是要限製我們的權力嗎?不是要群眾監督我們嗎?那好,你安排下來的工作我們無法完成,這可不賴我們。朱元璋聽多了這類報告,感嘆道:嗚呼!為了方便民生而禁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機侮慢官長。為了維護官吏的威信而禁民眾,官吏的貪心又勃然而起。沒有人知道仁義在哪裏。嗚呼,治國難呀!
七、皇帝的利害計算
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孫子建文帝登基。在即位詔書中,以溫文爾雅著稱的建文帝宣布:“今後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斷,無深文(刻意羅織從重從嚴)。”
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今後不許依照《大誥》中的嚴刑苛法斷案。《大誥》被不動聲色地廢除了。建文帝很年輕,生長於深宮,不熟悉基層情況,又被一群文臣包圍著,這個決定背後顯然有官僚集團的影子。
朱棣以維護“祖訓”的名義起兵,奪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復了《大誥》的法典地位。不過,堅持了19年後(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問囚人,今後一依《大明律》擬罪,不許深文。
三年後,朱棣去世,他的兒子朱高熾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發布的詔書中,朱高熾宣布他爺爺創建的群眾監督製度為非法。朱高熾是個弱皇帝,身邊有一個覬覦皇位的兄弟,他的詔書有一股爭取官僚集團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統治軍民。其間有官非其人,不得軍民之心者,軍民動輒綁縛淩辱,有傷大體。今後凡有害軍害民官吏,許被害之人,赴合該上司陳告。上司不為準理,許訴於朝,不許擅自綁縛,違者治罪。“這就是說,歷史用三十多年的時間繞了一個圈子,又回到了起點的位置。農民被叮咬吸血,隻能向長官反映,不能自己動手打蚊子了。但長官自己不疼不癢,他真會著急替農民打蚊子嗎?朱元璋說他十九年沒見過一個,因此立法讓農民自己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沒有出國考察過,難免有些孤陋寡聞。現在看來,長官未必沒有打蚊子的積極性,這取決於他的烏紗帽在誰手裏。如果在農民手裏,他就會幫農民打。話扯遠了,我們接著談立法。
朱元璋也擔心子孫後代廢除他的良法,專門寫了《祖訓錄》預防。不過這仍是憑良心的事,子孫硬不理睬,他也不能從墳墓裏爬出來撤人家。而生來富貴的子孫,花錢辦事的感覺必定不同於創業者。
開國皇帝好比一個小牧童,含辛茹苦創建了一個牧業王國,當上了牛羊百萬的大牧主。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別被狼吃了,這與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為了實現這塊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細選一萬名牧工。牧工不好不行,超編也不行。假如牧工的數字達到90萬,所謂十羊九牧,那多出來的89萬自稱牧工的傢夥,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來無異於虎狼。朱元璋動殺心,因為他見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嚴刑苛法很合乎創業者的性格和利益。
問題在於,選擇牧工和捕殺虎狼是很勞神費力的。《春明夢餘錄》提到過朱元璋的工作量:“八日之間,內外諸司奏劄凡一千六百六十,計三千二百九十一事。” 由此計算,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章,處理四百多件政事。以每天工作十小時計算,每個小時要讀二十份奏章,處理四十件事情。平均每份奏章隻有三分鍾,每件事隻有一分半鍾。如此高強度的工作,不眠不休苦幹十個小時,這個皇帝究竟還有什麽當頭?
朱元璋自己也發牢騷,據說他寫過一首詩:“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猶披被。” “江南富足翁”不過是牧主的一條牛,竟然活得讓大牧主羨慕不已,究竟誰是主,誰是奴?朱元璋自己苦慣了,發發牢騷也就算了。但朱元璋的後代舒服慣了,假如他們減輕工作量,把過去一天的工作分成五十天慢慢幹,多留下一些享受生活的時間,這樣做豈不是更合情理?幹得不好,無非讓牛羊多吃點苦,容虎狼多吃幾口肉,與皇帝的個人福利關係很小。從長遠的觀點看問題,子孫後代或許要因此受到一些損失,不過三五代之後的子孫的禍福,貼現到今天又能值幾個錢?
首先,打聽信息是有費用的,到縣城裏搞清楚這一點需要時間和金錢,需要有關係,找對人,這並不容易。其次,禁令很可能是合法的,法令中有許多模糊地帶,官吏衙役不至於笨得讓百姓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把柄。再次,搞清楚差役是不是白役,也是需要花錢花時間的,有的時候定義模糊,潛規則當政,再加上檔案保管嚴格,百姓根本就別想弄清楚,即使費勁弄清楚了,人家也早跑了,你也早破產了。再往後,過五關斬六將鬧清楚了一切,綁縛幾個人從四川走到北京又需要多少人手和盤纏?五六千元或被告的家當是否夠用?他們反抗或逃跑怎麽辦?百姓有權將其監禁甚至擊斃嗎?最後,終於把貪官汙吏和白員押解到京了,你去找誰呢?找皇帝?找大臣?如果他們這麽容易說上話,我自己去告狀就行了,何必抓人?如果告狀是一麵之詞不可信,抓來了被告他就會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各級官員向來把百姓踢來踢去的當皮球,抓了幾個他們也不在乎其死活的小官,他們就不踢我們了?萬一他們再把我們踢回四川卻如何收場?
上邊提到的所有風險、成本和技能,本來都該由政府來承當。政府徵稅,僱傭了許多熟悉法律和政策的專家,又僱傭了許多押解人犯的警察,賦予他們鎮壓反抗的權力和武器,每年還要撥出大筆的差旅費和辦案費。朱元璋指望老農民把這一切都承擔起來嗎?如果他們真來承擔的話,恐怕比承擔貪官汙吏的侵害還要倒黴。而且,我總覺得這麽做有生命危險,難道真能指望人家束手待斃,讓你捉去滅族嗎?
總之,我不敢指望朱元璋的“群眾監督”能夠解決多少問題。或許可以解決一些值得拚命的大問題,但我們經常麵對的是單獨哪個都不值得拚命的一大堆小問題。
另外,群眾監督還有並不幹淨的一麵,經歷過文革的人想必不會陌生。朱元璋講過某些刁民如何濫用這種權利的故事,如何藉機橫吃橫喝,到人家殺雞宰羊,敲詐勒索,如何拿獲貪官汙吏白役後做私下交易。 這倒也罷了,反正可以降低貪官汙吏和白員們的收益。問題在於難以正常執行政府公務。朱元璋本來限製了衙役的合法傷害權,不準他們拿著牌票下鄉抓人,隻能發牌傳喚,三次傳喚不到才可以用強。結果,在官府需要召集民眾正常服役的時候,某縣一傳不來,二傳不來,三傳都不肯來的達251戶,更有一位叫劉以能的刁民,不僅三牌不至,還把前去通知的差役綁縛進京。
我們可以想像,各級官員如何竊笑著把這些信息迅速而誇張地傳到朱元璋的耳朵裏。他們的潛台詞是:不是要限製我們的權力嗎?不是要群眾監督我們嗎?那好,你安排下來的工作我們無法完成,這可不賴我們。朱元璋聽多了這類報告,感嘆道:嗚呼!為了方便民生而禁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機侮慢官長。為了維護官吏的威信而禁民眾,官吏的貪心又勃然而起。沒有人知道仁義在哪裏。嗚呼,治國難呀!
七、皇帝的利害計算
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孫子建文帝登基。在即位詔書中,以溫文爾雅著稱的建文帝宣布:“今後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斷,無深文(刻意羅織從重從嚴)。”
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今後不許依照《大誥》中的嚴刑苛法斷案。《大誥》被不動聲色地廢除了。建文帝很年輕,生長於深宮,不熟悉基層情況,又被一群文臣包圍著,這個決定背後顯然有官僚集團的影子。
朱棣以維護“祖訓”的名義起兵,奪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復了《大誥》的法典地位。不過,堅持了19年後(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問囚人,今後一依《大明律》擬罪,不許深文。
三年後,朱棣去世,他的兒子朱高熾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發布的詔書中,朱高熾宣布他爺爺創建的群眾監督製度為非法。朱高熾是個弱皇帝,身邊有一個覬覦皇位的兄弟,他的詔書有一股爭取官僚集團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統治軍民。其間有官非其人,不得軍民之心者,軍民動輒綁縛淩辱,有傷大體。今後凡有害軍害民官吏,許被害之人,赴合該上司陳告。上司不為準理,許訴於朝,不許擅自綁縛,違者治罪。“這就是說,歷史用三十多年的時間繞了一個圈子,又回到了起點的位置。農民被叮咬吸血,隻能向長官反映,不能自己動手打蚊子了。但長官自己不疼不癢,他真會著急替農民打蚊子嗎?朱元璋說他十九年沒見過一個,因此立法讓農民自己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沒有出國考察過,難免有些孤陋寡聞。現在看來,長官未必沒有打蚊子的積極性,這取決於他的烏紗帽在誰手裏。如果在農民手裏,他就會幫農民打。話扯遠了,我們接著談立法。
朱元璋也擔心子孫後代廢除他的良法,專門寫了《祖訓錄》預防。不過這仍是憑良心的事,子孫硬不理睬,他也不能從墳墓裏爬出來撤人家。而生來富貴的子孫,花錢辦事的感覺必定不同於創業者。
開國皇帝好比一個小牧童,含辛茹苦創建了一個牧業王國,當上了牛羊百萬的大牧主。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別被狼吃了,這與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為了實現這塊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細選一萬名牧工。牧工不好不行,超編也不行。假如牧工的數字達到90萬,所謂十羊九牧,那多出來的89萬自稱牧工的傢夥,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來無異於虎狼。朱元璋動殺心,因為他見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嚴刑苛法很合乎創業者的性格和利益。
問題在於,選擇牧工和捕殺虎狼是很勞神費力的。《春明夢餘錄》提到過朱元璋的工作量:“八日之間,內外諸司奏劄凡一千六百六十,計三千二百九十一事。” 由此計算,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章,處理四百多件政事。以每天工作十小時計算,每個小時要讀二十份奏章,處理四十件事情。平均每份奏章隻有三分鍾,每件事隻有一分半鍾。如此高強度的工作,不眠不休苦幹十個小時,這個皇帝究竟還有什麽當頭?
朱元璋自己也發牢騷,據說他寫過一首詩:“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猶披被。” “江南富足翁”不過是牧主的一條牛,竟然活得讓大牧主羨慕不已,究竟誰是主,誰是奴?朱元璋自己苦慣了,發發牢騷也就算了。但朱元璋的後代舒服慣了,假如他們減輕工作量,把過去一天的工作分成五十天慢慢幹,多留下一些享受生活的時間,這樣做豈不是更合情理?幹得不好,無非讓牛羊多吃點苦,容虎狼多吃幾口肉,與皇帝的個人福利關係很小。從長遠的觀點看問題,子孫後代或許要因此受到一些損失,不過三五代之後的子孫的禍福,貼現到今天又能值幾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