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鑽營濫充”,就是爭奪這種稀缺資源的占有權或使用權。反過來說,低成本的傷害能力,合法傷害權之類的東西,就好比是一個利藪,一塊培養基,一個生態位,白員就是這個生態位的必然產物。盡管這是一個以害人為生的大物種,我們卻不好痛罵人家。資本和勞動力總要無孔不入地流向收益比較高的領域,不消除這塊培養基,單罵跑來繁殖的細菌覺悟不高,還要擋人家的財路,就有點不大講理。


    五、官吏的利害計算


    純粹從官僚個人的眼前利益考慮,削減白員有害,增添白員有利。


    (明)正德十六年(1521),正德皇上駕崩,嘉靖皇帝即位。當時的文官首領楊廷和替皇上起草了登極詔書,痛裁白員14。87萬人,減漕糧153。2萬石。這些白員不在錦衣衛就在內監,而且來頭不小。有的人原來是宦官、有的是皇上認的幹兒子,有的是皇上直接下令升遷的“傳升”或“乞升”。可以想像,為了謀求這些美差,那十四萬人花費了多少財產和心血。詔書公布後,中外稱頌,都說新天子是聖人。


    在這場運動中,新皇上撈到了聖人的聲譽,老百姓減輕了153萬石漕糧的負擔,楊廷和卻遇到了生命危險。


    《明史》說,裁員之後,“失職之徒”對楊廷和恨之入骨,楊廷和上朝時,有人藏著白刃在轎旁窺伺機會。皇上聽說後,詔派百名禁卒護衛楊廷和出入。


    據《萬曆野獲篇。大臣用禁卒》記載,明朝隻有馬文升和楊廷和二位用過禁軍。馬文升是弘治初年的兵部尚書(近似國防部長),他痛恨軍官冒濫,斥去軍營將校三十餘人。結果怨家引弓射入他的家門,又搜羅了他的過失,飛書射入皇宮。於是皇帝賜給馬文升錦衣衛士十二人。由此看來,裁員不僅有喪命危險,還有掉烏紗帽的危險。怨恨者搜羅裁員者的過失,寫匿名信告狀,這是常見的官場手段,而在官場混過十幾年的人,有幾個幹淨得可以經住這種挑剔?這挑剔相當於一道限製裁員資格的高門檻,偌大的官僚集團未必能挑出幾個夠資格的人。


    過去大臣裁員難,如今小官裁員也同樣難。


    1998年5月22日《南方周末》講了一個鎮黨委書記清退臨時工失敗的故事,大標題是《懲治腐敗裁減官員實施新政 董陽變法遭遇強敵慘敗河口》。董陽43歲,調至湖北省黃石市河口鎮當書記11個月,清退了48名臨時工。這關係到臨時工的飯碗,也關係到把臨時工塞進來的人物的臉麵。結果本鎮幹部18人聯名上書,要求將他調走,上級果然就將他調到區科技局當局長,手下有一個兵,享一份閑差。調走董陽的理由是:他是好幹部,但不是好書記。


    為什麽古往今來總是這麽難呢?李昌平在《我向總理說實話》中引述了白員的一段話,其中大有深意。超編數倍的容城財政所在上級的壓力下準備裁員,被裁的人放出話來:“進容城財政所都是花了錢的,少於三五萬進不來。現在要我們走?沒門!”


    我覺得這話很在理。三五萬不是小數,那是人家一生的重大投資,指望將本取利慢慢受用的投資,你說兩句話就不算了?這不是沒收土地搞土改嗎?非要沒收,你就要準備鬧一場殘酷的階級鬥爭,別指望某個階級會束手就擒,平白讓你消滅掉。提高到階級鬥爭的高度看問題,就比較容易理解馬文升和楊廷和二位前輩動用軍隊的境遇,也比較容易理解如今董陽和李昌平們的下場。在李昌平筆下,裁減容城財政所白員的努力最後不了了之;在他治下裁掉的上百人也陸續回來了,真正被擠走是他自己。


    後退一步天地寬。接納白員其實是很合算的。幹部的工資由國家規定,幹多幹少都一樣。在收入固定的條件下,追求福利最大化的方式,就是減少工作量,也就是增加幫手。更何況,白員的那三五萬元的投資也是一筆可觀的外快,這是對民脂民膏搜刮權的發包費,一次性預收,或者叫事先提成。


    以上談的都是官吏自身利益,沒有考慮上級和皇帝的要求,也沒有考慮法律和條例的規定。假如官吏們執法對自己有利,這個法律就不難貫徹。反之,如果執法對自己不利,既吃力又得罪人,還得不到上級的獎賞,那麽,皇上下達給官員的命令就近似一紙空文。清朝人劉愚分析四川吏治之壞,就把高官不肯真正執法限製白員說成首要原因。他說:四川吏治之壞,並不是因為官員們有多麽邪惡,關鍵是官員太多。為什麽多呢?因為違例。敢違例嗎?大官容忍這麽做。大官中沒有一人認真辦事,明知其違例也不肯處理。


    為了不執行或少執行對自己不利的法令,同時又不受到上邊的怪罪,官員們發展出一套偽裝術,一套以虛文應付法令的策略。《五雜俎。事部二》這樣介紹這套通行策略:上官剛到任,必定宣布一番禁令,這是通行的套路。大體都是胥吏以老套子欺騙官員,官員假裝振刷欺騙百姓。說什麽禁止參謁、禁止饋送、禁止通關節、禁止私下攻訐、禁止常例、禁止迎送、禁止奢華、禁止左右人役需索,都是自己禁自己犯,早晨下令晚上更改。


    有了這套久經考驗的偽裝術,來自法令方麵的風險也可以大大降低了。


    六、百姓監督的利害計算


    從理論上說,真正能阻擋逐利洪流的隻有老百姓。白員收益的源頭正是民脂民膏,隻要民眾保護好自身的血汗,滔滔江河就可能變成涓涓細流。朱元璋看出了這一點,他也寄希望於人民。


    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寫下了一段充滿失望和希望的文字,大意是:過去我任命的那些官,都是些不才之徒,一到任就與吏員、衙役和頑惡潑皮勾結起來作弊,害了我多少良民。我想依靠官員替百姓辨別曲直,但是十九年了,還沒有見過這樣的官。今後,民間的老人和豪傑要幫助我安民。官府再徇私枉法,就給我把刑房(近似縣法院)官吏捆來。再賦役不公平,給我把戶房(近似縣財政局)官吏捆來。……隻要民眾按我的命令去做,不用一年,貪官汙吏就會全部轉化成賢人。為什麽呢?因為良民自己能辨別是非,奸邪難以得逞,由此就可以逼迫官員成為好官。誰敢阻擋民眾捉拿貪官汙吏,滿門抄斬!


    群眾監督政策的實行情況及其效果如何?我找到的歷史記載不多,難以作出準確評估,但從零星記錄中已經可以看出,確實有一些百姓使用了這種權利並且獲得獎賞,還有一些刁難權利行使人的官吏被挖掉膝蓋甚至被處死。


    朱元璋曾以洋洋得意的筆調記載了一個縣官向老百姓求饒的故事。他說,樂亭縣(今河北樂亭)的主簿(縣府三把手)汪鐸想方設法害民,擅自徵發勞役,避勞役者要交五匹絹。結果,德高望重的老人趙罕辰等34人聯合起來將其綁縛赴京。路上,又有何睿等十名“的當”人、“說事”人和“管事”人(至少有兩種為白役)翻然悔悟,改正錯誤,協助趙罕辰等人將具體執行害民政策的工房吏(統管全縣交通城建水利等工程的領導)張進等八人一併綁縛進京。走出樂亭縣四十裏後,縣主簿汪鐸求饒說:我十四歲讀書,用燈窗之勞換來了今天,你免了我這一次吧,別毀了我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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