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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白規”這兩個字讓我吃了一驚。這兩個字可以理解為白食漕規,也可以理解為沒有官吏身份的白丁分享漕規,還可以理解為借白吃黑而形成的分肥規則。潛規則在是暗中運行的,而白規卻以曝光相威脅,這正是抓住了潛規則體係的致命弱點的一擊。陶澍在給皇帝的奏摺中說得明白:“仗訟分肥,以長其白規之數”(注7),白規依靠公開打官司的威脅而擴大分肥的數額。在對祖國語言的反覆品味中,我再次感到一種智慧的存在,這種智慧如此清晰明辨,如此深刻入微,如此寬廣博大,簡直無處不在。
漕口這個物種的發展前景如何呢?如果接著上邊那段引文抄下去,在“索取白規”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刁劣紳衿”繼續發揮優勢:“大戶包攬小戶,小戶附托大戶,又有包戶之名。以致畸輕畸重,眾怨沸騰,紛紛滋事。”(注8)
這就是說,被敲詐勒索的小戶人家認為漕口可以提供保護傘,便紛紛投靠他們,請他們代交漕糧,以避免官吏的敲詐。漕口也願意包攬此事,於是進化為“包戶”。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戶餵一個漕口肯定比較便宜,漕口一人獨吞也肯定比分肥的收益高,這是雙贏的局麵。但是漕口如此一包,官吏的敲詐麵縮小了,為了維持原有利益,隻好加大敲詐力度。沒有找到保護傘的小戶便遭到了更兇狠的搜刮,造成了畸輕畸重的局麵,眾怨沸騰了。
鬧事意味著給省級領導添麻煩。事情鬧大了,漕運的期限和漕糧的質量也要受影響,這意味著給中央添麻煩。於是,負責漕運的省領導就要處理漕口,平息事態。負責教育的省領導卻認為不公平,漕運方麵嚴重違法亂紀,自己不思改正,板子竟打到我們秀才的屁股上?事情鬧了上去,聖旨下來,在重申漕運紀律的同時,要求嚴肅處理漕口,三百一十四名秀才受到嚴重警告(注9)。漕口方麵的擴張勢頭受挫,生態平衡有所恢復。
五、簡短的評說
漕口敲詐官吏,官吏自然仇視漕口。但是從百姓的角度看,漕口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呢?對攀附漕口的小戶來說,恐怕要算好人。比起官吏的敲詐來,漕口的代理費比較低,為小民提供了富於競爭力的選擇。對於未曾攀附漕口的小戶來說,他們就不能算好人了,因為他們把貪官汙吏都趕了過來,自己的負擔因而加重了。由此可見,如何評價漕口,取決於百姓被敲詐的總額(漕規總量)是否可以壓下來,但這又不是漕口所能決定的。漕規的總量取決於百姓與官家的總體關係。
如何評價漕口這類物種,至今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2000年5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一審法院公開審理了號稱“地下組織部長”的陳仕鬆案,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據說,陳仕鬆有一手“惡毒的政治流氓手段”,他通過跟蹤、盯梢幹部,探挖他人隱私,以此要挾、控製幹部。他憑藉這一“絕招”,逐漸成為瑞安市的“頭麵人物”。幾年中,幫助4名幹部提職(兩名副縣級、兩名科局級),幫助多名“受益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老百姓如何看待此事呢?重慶《商界》雜誌上一篇署名浩之的文章介紹說:當地媒體報導說,陳仕鬆被捕後,群眾無不拍手稱快。但記者接觸當地百姓後,發現單純拍手稱快者不多,人們在如何看待這一人物時都有自己的思考。
他們首先認為,陳仕鬆不是一個好人,從紀檢部門對他的查證情況看,他的行為已觸及到有關法律,但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沒有他,包括市委書記葉會巨在內的瑞安十幾名局級以上的腐敗官員就不會這麽快落網,有的甚至會隱藏一輩子。從這個角度講,陳仕鬆是有功的,他把我們紀檢部門應該做而沒有做到的事情給做到了。盡管他的手段是違法的,目的也是錯誤的,但人們更關注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露這一社會效果。
其實,如果我們較真,“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露這一社會效果”也可能引發爭議。設身處地替百姓想想,倘若牧羊的反正都是狼,羊群到底喜歡肥狼還是餓狼呢?
2002年3月10日
注1:駱秉章《瀝陳湖南籌餉情形折》,《駱文忠公奏議》卷12,轉引自周育民《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注2: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647-649頁,轉引自洪煥椿:《明清蘇州農村經濟資料》第571頁注3:《陶澍集》,上,第68頁,嶽麓書社1998年8月第1版注4:《湖北崇陽縣知縣師君墓誌銘》,《魏源集》上冊第338頁,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4頁。
注5:《復奏蘇省錢漕查禁幫費陋規摺子》,《陶澍集》,上,第81頁注6: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8頁。
注7:《陶澍集》,上,第70頁
注8:《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9頁。
注9:參見《陶澍集》,上,第69頁,第76、77頁,第79頁白員:一個無名集團的勝局
一、正名
2002年春節期間,我閑翻顧炎武的《日知錄》,忽然被一句話觸動,心中大震,繞室疾走,浮想聯翩。下邊抄錄這段話(括號內為引者注釋):“一邑(縣)之中,食利於官者,亡慮(大約)數行人(古軍旅一行為25人),恃訟煩刑苛,則得以嚇射人錢。故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
這裏描繪了一種常見現象: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六七個人共用。那麽,我問自己,這多餘的五六個人及其所屬的集團叫什麽名字呢?
現代漢語稱這五六個人為“超編人員”,古漢語把多餘的公家人稱作“冗員”。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正額的五六倍,究竟誰超誰?誰是誰的“冗”?最不像話的是:“超編”和“冗員”一樣,都特別強調了這個集團的附屬性質,似乎他們隻是贅肉,沒有腦袋和四肢,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沒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從正麵給人家起一個名字。這樣做有助於掩飾重大問題,卻很不公道。
其實,描述這個集團的文字並不少見,各個分支的學名和諢名也傳下來不少,例如“傳奉”、“小書”、“白書”、“幫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為白丁或白幹,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領工資而做官事,這就是白役。《漢語大詞典》將白役定義為“編外差役”。
我國古代官府的幹部職工分為官、吏、役,“白書”單指編外書吏,見於清代四川巴縣檔案 ,詞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詞流行稍廣,卻偏指差役。這兩個詞中都沒帶官員的位置,很不尊重領導。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不妨依據“白役”和“白書”的造詞法 ,生造它一個“白員”。“白員”是白役和編製外官吏的統稱。
我有一個猜想:中國歷代興衰,與這個未曾命名的社會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白員興則社稷衰。而且,歷代都不缺少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卻又根除乏術,屢戰屢敗。在為這個猜想求證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做過五六十條與白員相關的筆記,又幾十次上百次地視而不見,與這個規模超過官吏集團的龐然大物擦肩而過,真所謂“有眼不識泰山”。這回不能再讓它溜了。
漕口這個物種的發展前景如何呢?如果接著上邊那段引文抄下去,在“索取白規”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刁劣紳衿”繼續發揮優勢:“大戶包攬小戶,小戶附托大戶,又有包戶之名。以致畸輕畸重,眾怨沸騰,紛紛滋事。”(注8)
這就是說,被敲詐勒索的小戶人家認為漕口可以提供保護傘,便紛紛投靠他們,請他們代交漕糧,以避免官吏的敲詐。漕口也願意包攬此事,於是進化為“包戶”。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戶餵一個漕口肯定比較便宜,漕口一人獨吞也肯定比分肥的收益高,這是雙贏的局麵。但是漕口如此一包,官吏的敲詐麵縮小了,為了維持原有利益,隻好加大敲詐力度。沒有找到保護傘的小戶便遭到了更兇狠的搜刮,造成了畸輕畸重的局麵,眾怨沸騰了。
鬧事意味著給省級領導添麻煩。事情鬧大了,漕運的期限和漕糧的質量也要受影響,這意味著給中央添麻煩。於是,負責漕運的省領導就要處理漕口,平息事態。負責教育的省領導卻認為不公平,漕運方麵嚴重違法亂紀,自己不思改正,板子竟打到我們秀才的屁股上?事情鬧了上去,聖旨下來,在重申漕運紀律的同時,要求嚴肅處理漕口,三百一十四名秀才受到嚴重警告(注9)。漕口方麵的擴張勢頭受挫,生態平衡有所恢復。
五、簡短的評說
漕口敲詐官吏,官吏自然仇視漕口。但是從百姓的角度看,漕口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呢?對攀附漕口的小戶來說,恐怕要算好人。比起官吏的敲詐來,漕口的代理費比較低,為小民提供了富於競爭力的選擇。對於未曾攀附漕口的小戶來說,他們就不能算好人了,因為他們把貪官汙吏都趕了過來,自己的負擔因而加重了。由此可見,如何評價漕口,取決於百姓被敲詐的總額(漕規總量)是否可以壓下來,但這又不是漕口所能決定的。漕規的總量取決於百姓與官家的總體關係。
如何評價漕口這類物種,至今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2000年5月30日,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一審法院公開審理了號稱“地下組織部長”的陳仕鬆案,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據說,陳仕鬆有一手“惡毒的政治流氓手段”,他通過跟蹤、盯梢幹部,探挖他人隱私,以此要挾、控製幹部。他憑藉這一“絕招”,逐漸成為瑞安市的“頭麵人物”。幾年中,幫助4名幹部提職(兩名副縣級、兩名科局級),幫助多名“受益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老百姓如何看待此事呢?重慶《商界》雜誌上一篇署名浩之的文章介紹說:當地媒體報導說,陳仕鬆被捕後,群眾無不拍手稱快。但記者接觸當地百姓後,發現單純拍手稱快者不多,人們在如何看待這一人物時都有自己的思考。
他們首先認為,陳仕鬆不是一個好人,從紀檢部門對他的查證情況看,他的行為已觸及到有關法律,但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沒有他,包括市委書記葉會巨在內的瑞安十幾名局級以上的腐敗官員就不會這麽快落網,有的甚至會隱藏一輩子。從這個角度講,陳仕鬆是有功的,他把我們紀檢部門應該做而沒有做到的事情給做到了。盡管他的手段是違法的,目的也是錯誤的,但人們更關注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露這一社會效果。
其實,如果我們較真,“十幾個腐敗分子被揭露這一社會效果”也可能引發爭議。設身處地替百姓想想,倘若牧羊的反正都是狼,羊群到底喜歡肥狼還是餓狼呢?
2002年3月10日
注1:駱秉章《瀝陳湖南籌餉情形折》,《駱文忠公奏議》卷12,轉引自周育民《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5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注2: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647-649頁,轉引自洪煥椿:《明清蘇州農村經濟資料》第571頁注3:《陶澍集》,上,第68頁,嶽麓書社1998年8月第1版注4:《湖北崇陽縣知縣師君墓誌銘》,《魏源集》上冊第338頁,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4頁。
注5:《復奏蘇省錢漕查禁幫費陋規摺子》,《陶澍集》,上,第81頁注6:轉引自《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8頁。
注7:《陶澍集》,上,第70頁
注8:《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第139頁。
注9:參見《陶澍集》,上,第69頁,第76、77頁,第79頁白員:一個無名集團的勝局
一、正名
2002年春節期間,我閑翻顧炎武的《日知錄》,忽然被一句話觸動,心中大震,繞室疾走,浮想聯翩。下邊抄錄這段話(括號內為引者注釋):“一邑(縣)之中,食利於官者,亡慮(大約)數行人(古軍旅一行為25人),恃訟煩刑苛,則得以嚇射人錢。故一役而恆六七人共之。”
這裏描繪了一種常見現象:官家的一個名額,總要由六七個人共用。那麽,我問自己,這多餘的五六個人及其所屬的集團叫什麽名字呢?
現代漢語稱這五六個人為“超編人員”,古漢語把多餘的公家人稱作“冗員”。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稱呼,如今多餘部分是正額的五六倍,究竟誰超誰?誰是誰的“冗”?最不像話的是:“超編”和“冗員”一樣,都特別強調了這個集團的附屬性質,似乎他們隻是贅肉,沒有腦袋和四肢,不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沒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從正麵給人家起一個名字。這樣做有助於掩飾重大問題,卻很不公道。
其實,描述這個集團的文字並不少見,各個分支的學名和諢名也傳下來不少,例如“傳奉”、“小書”、“白書”、“幫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為白丁或白幹,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領工資而做官事,這就是白役。《漢語大詞典》將白役定義為“編外差役”。
我國古代官府的幹部職工分為官、吏、役,“白書”單指編外書吏,見於清代四川巴縣檔案 ,詞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詞流行稍廣,卻偏指差役。這兩個詞中都沒帶官員的位置,很不尊重領導。為了彌補這個缺陷,我們不妨依據“白役”和“白書”的造詞法 ,生造它一個“白員”。“白員”是白役和編製外官吏的統稱。
我有一個猜想:中國歷代興衰,與這個未曾命名的社會集團有密切的反比關係——白員興則社稷衰。而且,歷代都不缺少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卻又根除乏術,屢戰屢敗。在為這個猜想求證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做過五六十條與白員相關的筆記,又幾十次上百次地視而不見,與這個規模超過官吏集團的龐然大物擦肩而過,真所謂“有眼不識泰山”。這回不能再讓它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