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大臣在一旁看著這齣武打戲,誰也不動。


    事發後,楊主事立刻寫本向皇帝告狀。他說,拆除棚子是為了“淨街道肅觀瞻而光大典”,陸永受竟敢不遵守命令,毆打主管官員,在祭壇重地擅自行刑,這是“事出異變”。他伏乞皇上命令司禮監將陸永受和王識貨一併嚴提究治,以維護皇家體統。


    五月二日,祭地的前一天,崇禎批示,要求司禮監問明情況回報。司禮監立刻向皇上匯報了事情經過,皇上再次批示,說街道應該清理。陸永受擅自毆打官吏,屬於認識問題,降三級,打二十板。工作照舊。王識貨釋放,別人不再追究。


    此事就這樣處理完畢了。


    四


    在我看來,這是一場打著皇家旗號,依仗合法傷害權,重新瓜分“血酬”或“血利”的戰鬥。血酬——破壞要素應當分到的資源——必定會有,但是分配必須公平,必須依據破壞能力的變化而靈活調整,否則就難免開戰。


    中國企業家創造了適應“破壞力水平”的多種生產關係形式。買虎皮算是一種簡單形式。趙二不僅買了一張虎皮,還把“倀”——太監——拉了進來,這是比較緊密的合夥形式。趙二當然明白倀要吸血,但是麵對吃人的毒蛇猛獸,趙二甘願出血。為了生存,他反正要出血。在江湖黑話中,送錢就叫“上血”,每月送的陋規叫“月血”。(注3)從官吏方麵看,把企業說成罪犯,挑毛病收拾企業,並不是什麽難事,有這種損害權的部門可以開出一長串。於是,中國企業被迫創造出各種出血的形式。按時送錢似乎是破壞要素分肥的最常見的形式。再過二三百年,股份製在中國漸漸流行,趙二們還會與時俱進,創造出相應的“硬股”——包括黑股和權力股。所有這些生產關係形式,都體現出中國企業家“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明智。


    那麽,花錢買虎皮,按時主動“上血”,拉權勢入夥,被迫送硬股,這一係列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企業應該如何稱呼,以區別教科書上的企業呢?套用“硬股”和“合夥”的造詞思路,我們不妨稱之為“硬夥企業”——合夥對象都是那些很有害人本事或人家惹不起的硬傢夥。這種企業形態的流行,表明了企業自身的欠缺——缺少抵禦侵犯的能力或權利,換一個角度說,也表明生存環境中破壞因素的濃度超常增加。


    硬夥企業的硬度大有差異。明朝社會是一個行政權力支配下的社會,身份等級製度嚴格細密,不同身份和級別的人擁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這意味著不同的損害能力和防禦能力。於是,硬夥企業也呈金字塔狀,有特硬企業,部級硬企業,省級硬企業,還有縣硬鄉硬等等。上個世紀我在安徽農村調查,聽說某縣把產值超過一千萬元的民營企業家一概定為副鄉級待遇,以對抗本地小官吏的騷擾,這是硬夥企業係列中的新創造。


    實際上,硬夥的損害能力和防禦能力因人而異,隨時變化。同樣是內閣大學士,嚴嵩不可一世,一張名片價值三千兩銀子,徐階就要弱一些。楊所修在工部當主事,缺少損害商人鋪戶的機會,論權勢也敵不過太監,但是皇帝要舉行祭祀大典,他負責清理臨時建築,損害能力和相應權勢便臨時壯大了。實力一變,分肥的份額就應該及時作出調整,太監不肯調整,這才打了起來。


    如何評價參戰各方的得失呢?被代理的皇帝大獲全勝。出血的鋪戶雞飛蛋打。爭奪血酬的雙方兩敗俱傷,都挨了打,都付出了血的代價,誰也沒有得到好處。其中太監方麵吃虧更多,除了各自二十大板基本持平外,另有降三級的額外損失。


    如果總結經驗教訓,那麽,從太監方麵來說,最要緊的一條便是認清局勢。虎皮可以嚇唬人的,也是可以賣出好價錢的,但是要看嚇唬誰。自己已然理虧了,對方又有能力直接向老虎告狀,就要接受臨時變化的形勢,利益分享,不能太獨。


    從主管官員方麵來說,則要注意掌握分寸,攻勢不宜太猛,不妨躍馬盤弓,引而不發,給對方一個討價還價的機會,不能得理不讓人,硬斷人家的財路,偷雞不成還挨一頓打。


    從皇帝方麵來說,則要加大挑撥離間的力度。要鼓勵內官和外官互相監督,互相告狀,千萬不能讓他們團結一致,找到合作之道。以此標準衡量,皇上應該讓楊所修有所收穫,值得為皇上繼續得罪人。


    從趙二方麵來說,硬夥企業仍要辦下去。虎皮還是有威懾力的,太監們的售後服務也比較認真負責。不過,合作前最好看清楚嚇唬的對象,別做披上虎皮嚇唬倀甚至嚇唬老虎之類的買賣,否則就難免出血之後繼續大出血。——如此要求趙二,真所謂求全責備,但是,百姓方麵的改進餘地確實所剩無幾了。


    2001年9月初稿,2003年1月改定


    注1:參見黃冕堂:《明史管窺》,“明代物價考略”。明朝度量衡單位與公製折算,一石白米為94。4公斤,一石稻穀為70。8公斤。


    注2:不過這種推測有一個漏洞。按照《明史》記載,商城縣陷落時楊所修被殺,時間為崇禎十四年二月。而《竹葉亭雜記》上記載,本文引用的那份題本由楊所修本人抄錄於崇禎十五年八月。存疑。


    注3:見“近代江湖春典(〈海底〉摘錄)”,曲彥斌《中國鏢行》,附錄一,第144頁。上海三聯書店1996年4月第1版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間


    一、蹤跡


    一天早晨,我躺在床上看周育民先生的《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平生初次見到“漕口”、“白頸”和“白規”這三個詞。反覆看了幾遍,竟然體會到生物學家發現新物種的快樂。


    周先生引用了一段湖南巡撫駱秉章(1793-1867)的奏摺,介紹漕糧陋規的瓜分方式,其中出現了“漕口”一詞,轉抄如下:“官吏既視錢漕為利藪,刁衿劣監即從而挾持之,每人索費數十兩、百兩。人數多者,一縣或至數十人,名曰‘漕口’。少不遂意,則阻撓鄉戶完納,或赴上司衙門砌詞控告,甚至糾聚多人,闖署毆吏,釀成事端。”(注1)


    這段話給出了一個獨特的社會群體的名稱,介紹了這個群體的人員構成、規模和收入,描繪了他們安身立命的根基和鬥爭策略。下邊拆開了細說。


    二、安身立命的根基


    明清兩代依靠運河南糧北調,供應京師和邊防,維持漕運近六百年。圍繞著漕糧的徵收和運輸,生長出一套盤根錯節的潛規則體係,專有名詞曰“漕規”。


    漕規是對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首先修改與農民的關係,通過“浮收”多刮農民幾刀;然後調整內部關係,盡量公平合理地分肥。漕規在歷代都遭到禁止。我抄錄過江蘇省常熟縣的六塊禁革漕規的石碑,從明至清跨越130餘年,平均每代人都要在衙門和漕糧倉庫之前立碑一塊,禁革之詞也如出一轍地嚴厲而具體。


    譬如幹隆十七年(1752)的禁革碑,就點出了胥吏剝刮農民的十四種花樣。碑文說,如果收漕糧者“故意憎嫌,篩揚刁蹬,明加暗扣,浮收斛麵,並在倉人役勒索入廒錢、篩扇錢、斛腳錢、扒錢、酒錢、票錢、鋪墊等錢,並呈樣米、順風米、養斛米、鼠耗米,以及借稱積穀,按石勒捐,巧立種種名色,婪ooo者,定行分別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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