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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故事在《明史。海瑞列傳》中寫得很簡略,《海瑞集》的正文中又不見記載,我也鬧不清楚胡公子究竟指望著什麽,又遭遇了什麽。按照海瑞堅持的章程,官員的公子根本就沒有資格享受公家的驛傳服務,不過淳安驛丞未必有膽量拒絕服務,他很可能按照一百四五十元的標準接待了胡公子。二百元的標準是給總督巡撫一級的,胡公子恐怕享受不到,即使享受到了也難免動怒。據說胡公子載著地方官一路孝敬的數千兩銀子,從數量和路程推斷,各地是按照副省級一二百兩銀子的老規矩接待的,依照這種舊規,當地長官還要出麵宴請和出城迎送。到了淳安,海瑞這個七品芝麻官不但不迎送不宴請,期待中的一二百兩銀子也降格為五六錢,叫有自尊心的人如何不怒?
公子大怒,海瑞也大怒,下令將胡公子關押起來,銀子沒收,上報胡總督,說您在通知中明確指示不許大操大辦地搞接待,現在卻有人冒充您的公子招搖撞騙。海瑞請示如何處理,鬧得胡總督有苦說不出。
第二年。直接領導海瑞的嚴州知府批轉了鄰縣的申請,要求淳安協助分擔一些驛站費用,海瑞拒不領命。 海瑞說,建德縣的驛傳負擔確實比我們淳安重,我們縣每丁負擔四五兩銀子,建德縣每丁負擔九兩,他們想“分害”是有道理的。但是,海瑞說,我已經把淳安原來的每丁四五兩壓到了每丁二錢五,這是上司和過客的非分所得,我們能減,建德為什麽不能減?建德縣想減輕負擔,應該先從這裏下手,而不應該自己不做努力,先向我們伸手。
拒絕了鄰居之後,海瑞又把上司的常規攤派頂了回去。
淳安縣屬嚴州府管轄,府裏接待過客,饋贈人情,最終都出在各縣,其數字自然遠遠超出明文規定的標準。但是,海瑞偏偏和上級領導較真,不折不扣地按正規標準執行。解送至府後,韓知府拒收這筆不足慣例之數的銀兩,同時引用孟子“順天者存,逆天者亡”的教導勸海瑞讓步。
海瑞將這筆打回來的銀子再次解送至府,不肯增加一絲一毫。他說,孟子講的屈從權勢,那是戰國時代的情況,如今聖明在上,我輩又都是知禮義的讀書人,你的權力和才幹也足以砥柱中流,為什麽還要行此“非禮之禮、非義之義”?難道想製造一個“無道之天”麽?
憑良心說,海瑞以“聖明在上”詰難韓知府,很有些強詞奪理。當時嘉靖皇帝已經十餘年不上朝,著名奸臣嚴嵩當政,賄賂狼藉,哪裏有什麽“聖明在上”?數年後海瑞上疏罵皇帝,說天下人早就不認為陛下正確了,還勸皇帝痛改前非,可見他並不是不知道。知道還要裝傻,用讚頌最高領導的話堵知府的嘴,這就不是切磋討論的態度,很難讓人家心服口服。當然,不與知府切磋討論也是可以理解的,爭論輸了就應該多交錢,海瑞不肯多交。
順便再提一句,海瑞所謂的“非禮之禮、非義之義”,正是我努力描繪的潛規則。此時的海瑞已經明白了,他抵製和對抗的並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犯罪行徑,而是另外一套規範著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獲得雙方認可的義禮體係。海瑞強調了這套規則與正式規則的不同,但是他還沒有找到一個簡明概念。
第三年。嘉靖三十九年三月(1560年),鄢懋卿以都禦史總理鹽政的身份南巡,將要路過淳安。都禦史的地位近似中紀委第一書記兼監察部部長,總理鹽政意味著他還負有財政部副部長的特殊使命。當地很少見到這等中央首長,但人人都明白這既是升遷的機會又是倒黴的關口,於是,一場巴結討好的競爭開始了。
鄢首長出巡之前,特地向前方各站發了通知,說自己“素性簡樸,不喜承迎。凡飲食供帳,俱宜儉樸為尚。毋得過為華侈,糜費裏甲。”
還說:“方今民窮財盡,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務宜體諒。”話說得很是懇切。然而,我們祖先私下辦事,總以潛規則的標準揣度人,並不信賴仁義道德。地方官好像根本就沒有聽見鄢首長的聖賢話,到處大擺酒席,山禽野獸,每席都價值三四百兩銀子(約十萬人民幣),供帳之華麗,連尿壺都是銀的。而鄢首長也不負眾望,好像根本就沒說過那些聖賢話,十萬元一席地一路吃將過來。地方官員的消息極是靈通,早派人打探清楚了各地的接待標準和菜品,自己這邊則先從什麽地方墊出一筆款子,花樣翻新地策劃討好辦法。
這時候,海瑞向鄢首長稟報,說首長的指示非常好,而我們得到的探報卻完全相反。現在府縣都怕因供應不周而得罪,極力買辦,整得百姓嗷嗷叫,我怕您因不了解情況而後悔,特此匯報。
鄢首長接到海瑞的信,臨時決定繞開淳安,嚴州府諸位領導見首長去向突變,連忙打聽,知道原委後大恐,將海瑞召來罵道:“不大點的官,好大膽子!”後來,中央首長似乎倒沒說什麽,但是首長的部下,巡鹽禦史袁淳看不下去了,表示要替領導出這口氣,便找茬參了海瑞一本。按照常規,被禦史(近似中紀委的處長)揭發的官員要避位待罪,臨時下台,但是海瑞偏不下台,他寫了一份請示報告,說自己上對得起君,下對得起民,沒什麽罪,如果需要我離職聽候處理,請派人來辦正式交接手續。 ——如果不是厚著臉皮不讓位,海瑞也算下過一回台了。
嘉靖四十年(1561年),海瑞49歲,到了一個任滿升遷的關口。這年七月,他因為迎送不遠,供應不豐,有吩咐不唯唯應,再次得罪了巡鹽禦史袁淳。袁禦史討厭海瑞對領導缺乏熱情的那股勁,啐罵道:“你現在就想學府官的派頭,還早!還早!” 袁禦史在海瑞的《給由申文》上批駁說,剛剛呈上給由,便擺出了一副升官的架勢,“倨傲不恭,不守安分”。考察不予通過。
本來,已經內定海瑞升任浙江省嘉興府通判,官階從正七品升為正六品,經袁禦史這麽一鬧,海瑞平調江西興國,到一個更窮的地方繼續當知縣。
二、
我不厭其煩地敘述這些陳年舊事,因為這些故事從不同方麵體現出過客權利的真實邊界。過客的權益不僅可以直接表現為他們的要求和勒索,間接地表現為同級或同事的討好競爭,還可以表現為上級機關的財政提取,表現為兄弟單位的協助申請,表現為部下挨打犯難,甚至可以表現為關於儒家經典的哲學爭論。
在這些一對一的具體關係中,任何一點不合作,任何一點冷淡和逃避,任何一點冒犯,都可能得罪某個權勢者,都可能招致記恨和報復。
反過來,讓人喜出望外的恭敬和供應,則可能帶來更好的官運。這才是真正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縣官與農民之間就不存在如此密切而多方位的報應關係。
於是,形格勢禁之中,縣官的真實身份也勢必改變,成為他本來不應該是的東西。那麽縣官不是縣官又是什麽呢?海瑞的結論是:“縣官真做了一個驛丞(招待所所長)”。
公子大怒,海瑞也大怒,下令將胡公子關押起來,銀子沒收,上報胡總督,說您在通知中明確指示不許大操大辦地搞接待,現在卻有人冒充您的公子招搖撞騙。海瑞請示如何處理,鬧得胡總督有苦說不出。
第二年。直接領導海瑞的嚴州知府批轉了鄰縣的申請,要求淳安協助分擔一些驛站費用,海瑞拒不領命。 海瑞說,建德縣的驛傳負擔確實比我們淳安重,我們縣每丁負擔四五兩銀子,建德縣每丁負擔九兩,他們想“分害”是有道理的。但是,海瑞說,我已經把淳安原來的每丁四五兩壓到了每丁二錢五,這是上司和過客的非分所得,我們能減,建德為什麽不能減?建德縣想減輕負擔,應該先從這裏下手,而不應該自己不做努力,先向我們伸手。
拒絕了鄰居之後,海瑞又把上司的常規攤派頂了回去。
淳安縣屬嚴州府管轄,府裏接待過客,饋贈人情,最終都出在各縣,其數字自然遠遠超出明文規定的標準。但是,海瑞偏偏和上級領導較真,不折不扣地按正規標準執行。解送至府後,韓知府拒收這筆不足慣例之數的銀兩,同時引用孟子“順天者存,逆天者亡”的教導勸海瑞讓步。
海瑞將這筆打回來的銀子再次解送至府,不肯增加一絲一毫。他說,孟子講的屈從權勢,那是戰國時代的情況,如今聖明在上,我輩又都是知禮義的讀書人,你的權力和才幹也足以砥柱中流,為什麽還要行此“非禮之禮、非義之義”?難道想製造一個“無道之天”麽?
憑良心說,海瑞以“聖明在上”詰難韓知府,很有些強詞奪理。當時嘉靖皇帝已經十餘年不上朝,著名奸臣嚴嵩當政,賄賂狼藉,哪裏有什麽“聖明在上”?數年後海瑞上疏罵皇帝,說天下人早就不認為陛下正確了,還勸皇帝痛改前非,可見他並不是不知道。知道還要裝傻,用讚頌最高領導的話堵知府的嘴,這就不是切磋討論的態度,很難讓人家心服口服。當然,不與知府切磋討論也是可以理解的,爭論輸了就應該多交錢,海瑞不肯多交。
順便再提一句,海瑞所謂的“非禮之禮、非義之義”,正是我努力描繪的潛規則。此時的海瑞已經明白了,他抵製和對抗的並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犯罪行徑,而是另外一套規範著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獲得雙方認可的義禮體係。海瑞強調了這套規則與正式規則的不同,但是他還沒有找到一個簡明概念。
第三年。嘉靖三十九年三月(1560年),鄢懋卿以都禦史總理鹽政的身份南巡,將要路過淳安。都禦史的地位近似中紀委第一書記兼監察部部長,總理鹽政意味著他還負有財政部副部長的特殊使命。當地很少見到這等中央首長,但人人都明白這既是升遷的機會又是倒黴的關口,於是,一場巴結討好的競爭開始了。
鄢首長出巡之前,特地向前方各站發了通知,說自己“素性簡樸,不喜承迎。凡飲食供帳,俱宜儉樸為尚。毋得過為華侈,糜費裏甲。”
還說:“方今民窮財盡,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務宜體諒。”話說得很是懇切。然而,我們祖先私下辦事,總以潛規則的標準揣度人,並不信賴仁義道德。地方官好像根本就沒有聽見鄢首長的聖賢話,到處大擺酒席,山禽野獸,每席都價值三四百兩銀子(約十萬人民幣),供帳之華麗,連尿壺都是銀的。而鄢首長也不負眾望,好像根本就沒說過那些聖賢話,十萬元一席地一路吃將過來。地方官員的消息極是靈通,早派人打探清楚了各地的接待標準和菜品,自己這邊則先從什麽地方墊出一筆款子,花樣翻新地策劃討好辦法。
這時候,海瑞向鄢首長稟報,說首長的指示非常好,而我們得到的探報卻完全相反。現在府縣都怕因供應不周而得罪,極力買辦,整得百姓嗷嗷叫,我怕您因不了解情況而後悔,特此匯報。
鄢首長接到海瑞的信,臨時決定繞開淳安,嚴州府諸位領導見首長去向突變,連忙打聽,知道原委後大恐,將海瑞召來罵道:“不大點的官,好大膽子!”後來,中央首長似乎倒沒說什麽,但是首長的部下,巡鹽禦史袁淳看不下去了,表示要替領導出這口氣,便找茬參了海瑞一本。按照常規,被禦史(近似中紀委的處長)揭發的官員要避位待罪,臨時下台,但是海瑞偏不下台,他寫了一份請示報告,說自己上對得起君,下對得起民,沒什麽罪,如果需要我離職聽候處理,請派人來辦正式交接手續。 ——如果不是厚著臉皮不讓位,海瑞也算下過一回台了。
嘉靖四十年(1561年),海瑞49歲,到了一個任滿升遷的關口。這年七月,他因為迎送不遠,供應不豐,有吩咐不唯唯應,再次得罪了巡鹽禦史袁淳。袁禦史討厭海瑞對領導缺乏熱情的那股勁,啐罵道:“你現在就想學府官的派頭,還早!還早!” 袁禦史在海瑞的《給由申文》上批駁說,剛剛呈上給由,便擺出了一副升官的架勢,“倨傲不恭,不守安分”。考察不予通過。
本來,已經內定海瑞升任浙江省嘉興府通判,官階從正七品升為正六品,經袁禦史這麽一鬧,海瑞平調江西興國,到一個更窮的地方繼續當知縣。
二、
我不厭其煩地敘述這些陳年舊事,因為這些故事從不同方麵體現出過客權利的真實邊界。過客的權益不僅可以直接表現為他們的要求和勒索,間接地表現為同級或同事的討好競爭,還可以表現為上級機關的財政提取,表現為兄弟單位的協助申請,表現為部下挨打犯難,甚至可以表現為關於儒家經典的哲學爭論。
在這些一對一的具體關係中,任何一點不合作,任何一點冷淡和逃避,任何一點冒犯,都可能得罪某個權勢者,都可能招致記恨和報復。
反過來,讓人喜出望外的恭敬和供應,則可能帶來更好的官運。這才是真正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縣官與農民之間就不存在如此密切而多方位的報應關係。
於是,形格勢禁之中,縣官的真實身份也勢必改變,成為他本來不應該是的東西。那麽縣官不是縣官又是什麽呢?海瑞的結論是:“縣官真做了一個驛丞(招待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