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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時段光清出麵了。他來到營兵家,問他為什麽不去。下邊是段光清記錄的二人對話(注)。
營兵跪對餘曰:“營兵每夜要跟本官巡夜,不能再派巡丁。”
餘笑曰:“爾不必對我說官話。若營中果每夜出巡,何需百姓巡夜?今我勸百姓巡夜,原欲其互相保衛耳,百姓不言苦,營兵反畏勞乎?
“且爾既吃糧當兵,日中則當操練,夜則緝賊,是爾營兵事也。何以來城西開店?我帶爾去見營官,問爾真是營兵否?”
營兵無語,惟叩頭承允出丁巡夜。
這可真有意思。一個當兵的堅持要說官話,一個大官卻威脅他,不許他說官話,這“官話”到底是什麽東西?
在這裏,官話表述的是一套有關軍隊的性質任務之類的正統說法,據說這支軍隊的士兵每日白天操練,夜晚隨軍官巡邏,辛苦得很。一旦進入這套說法,就進了一套地方官插不上手的規則體係,人家生命的每一時刻都按照規定為國為民奉獻出來了,當然沒時間參加民間巡夜。這套官話冠冕堂皇,地保大概就是被這套話噎住了。
段知府拒絕進入這套係統,他說了另外一套話。準確點說,段知府拒絕了“北京話”,代之以“寧波話”。寧波話表述了土政策,一旦進入這套規矩,營兵就不能不參加巡夜,否則就不公道。試問:平民百姓憑什麽幹那些本該由軍人幹的事?那些職業軍人每個月拿四兩銀子的餉,折合一天二三十斤大米,而平民熬夜巡邏,才給一碗粥喝。拿二三十斤大米的職業軍人躺在家裏睡覺,喝一碗粥的平民倒要去保衛他——那套“北京話”維護的現實未免也太不像話了。
總之,話語之爭,其實是規則體係的選擇之爭。而規則之爭,說到底又是利益之爭。
我們繼續拆解這個故事,看看決定勝負的究竟是什麽東西。
在繼續拆解之前,我想先嘲笑那位營兵兩句。這位老兄可真夠傻的,還算職業軍人呢,難怪清朝綠營那麽不中用。孫子兵法雲: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孫子兵法又雲:多算勝,少算不勝。難道這樣的仗也可以打麽?對那位營兵來說,輸贏無非是熬幾十天夜的問題,而對段知府,輸贏卻關係到聯防體係的建立和穩定,關係到維護這種穩定所必需的權威,而這些又關係到段知府的前程甚至身家性命。且不說雙方的地位如何懸殊,單算戰鬥意誌,算奮戰到底的決心,營兵已經算不贏了。
我猜,營兵從一開始就沒有算過,別看他是開小鋪的,眼光隻夠看一步棋。他以為地保根本就請不動知府,隻要把地保噎回去就算勝利了。沒想到地保也是奉領導指示行事,巴不得把困難推給領導,知府也不得不出來為地保撐腰。此時,驕兵恐怕就要陣腳大亂。當然也有另外一種可能,他早已想過了,並且準備頑抗到底。老子又不是你的子民,你管得著麽?老子不巡夜犯哪家的法啦?
不參加巡夜地方官也管不了,這是營兵一步到位的如意算盤。段知府卻比營兵算得深遠,他一下子算出了三步棋,並且把這三步棋擺給營兵看。
段知府說,你按我的規則玩,雖然難免熬夜,對你也是有利的,保護大家的安全自然要大家出力。這是第一步的利害計算。
如果你非要礙我的事,非要按你的規則玩,一毛不拔,我隻好陪你玩到底。你以為按你的規則玩我就贏不了你麽?用不用我帶你去找你們領導去?我不僅要讓你的如意算盤落空,還要讓你損失慘重,雞飛蛋打,連老本都賠進去。這是第二步的利害威脅。
如果真走出了第二步,真鬧到官場上去,發生條條塊塊之間的利益之爭,知府真能在那些驕兵悍將手中占到便宜嗎?萬一綠營的軍官害怕為小兵的過失承擔責任,要為他做主,聯手抵抗知府呢?這就是知府要考慮的第三步棋。段知府考慮到了,而且亮出了招數。
段知府說,在和你們領導下棋的時候,我會問他一句,你這個城西開小鋪的是不是真營兵?這是一個暗示出順杆爬對策的提問,其潛台詞是:你們軍隊係統的領導無須為管理不嚴承擔責任,我也無意追究這種責任。你可以說這營兵是冒牌的,可以把責任完全推到這個小癟三身上。試想,軍官們要害一個小兵有什麽難的?又不是自己的兒子,砍下他那顆給領導惹麻煩的腦袋還可以吃空額呢,每月四兩銀子。
按說,算到這第三步已經可以分勝負了,營兵慘敗,知府完勝。不過,萬一軍隊的大老粗們在政治上不夠成熟,或者,萬一那開小鋪的就是某軍官的兒子,軍官們不肯以順杆爬的方式了斷此事,我們可以發現,知府的那番話裏還埋伏了第四步棋。假如軍官們真要與知府叫勁,那麽,寧波駐軍就可能在整體上受到追究,因為他們沒有承擔起自己的守土職責,需要寧波百姓替他們巡夜。在這方麵軍官們必定心虛。這種心虛,也保證了不會有任何軍官與段知府叫勁,除非他們在整體上傻到了根本就不配當官的程度。
段知府的威脅是可信的。他若不肯對付這點麻煩,治一治不聽使喚的人,地保就有理由不好好幹活,寧波就可能淪陷,知府的損失就太大了。承受一點小麻煩,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並不是段知府的肚量小。況且,連一個小兵都治不了,知府的麵子又往哪裏擺?小民的麵子都值錢,知府麵子的價值就更不要說了。
總之,段知府算路深遠,且步步都是勝算,步步都是“打將”式的命令手——不想輸棋,就要在段知府指定的位置落子。隻要對局者不是瘋子,知道趨利避害,知道丟卒保車,乖乖就範便是惟一的選擇。實際上,進入何種規則體係的決定因素,正是對不同規則背後的利害得失的計算。計算並比較不同規則體係帶來的成本風險和收益,便是過招的實質。而展示影響這種成本和收益的能力,便是段知府採用的威懾策略。
我們的營兵雖然棋藝不高,人還是勇敢的,畢竟他沒有被大官嚇懵。在整個故事中,營兵隻說過兩句話,第一句表明他堅持原來的立場,要按照官話表述的規則玩。第二句表示認輸,按照段知府指定的規則玩。這兩句話都是合理的,都是合乎他本人利益的最佳選擇。第一句話,是隻能看到一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選擇,第二句話,是看明白了三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選擇。既然雙方都在知府製訂的規則中得到了自己的最佳選擇,說通了“寧波話”,放棄了北京話,這局棋也就玩妥帖了。
我有點不好意思的感覺。段知府不過寥寥幾句話,為了分析清楚這幾句話背後的利害關係,講明白不同選擇的不同後果,解釋一遍放棄官話及其所代表的正式規則的決策過程,我居然羅嗦了這麽長時間。我應該閉嘴了。可是,史學特別不喜歡孤證,為了向史學的模範靠攏,我不得不繼續羅嗦下去,再抄兩段話,然後再解釋幾句。
劉鶚(1857-1909)也是當過知府的人,他在《老殘遊記》第四回講了一個尼姑廟變妓院的故事,也牽涉到官話問題,原文如下。
營兵跪對餘曰:“營兵每夜要跟本官巡夜,不能再派巡丁。”
餘笑曰:“爾不必對我說官話。若營中果每夜出巡,何需百姓巡夜?今我勸百姓巡夜,原欲其互相保衛耳,百姓不言苦,營兵反畏勞乎?
“且爾既吃糧當兵,日中則當操練,夜則緝賊,是爾營兵事也。何以來城西開店?我帶爾去見營官,問爾真是營兵否?”
營兵無語,惟叩頭承允出丁巡夜。
這可真有意思。一個當兵的堅持要說官話,一個大官卻威脅他,不許他說官話,這“官話”到底是什麽東西?
在這裏,官話表述的是一套有關軍隊的性質任務之類的正統說法,據說這支軍隊的士兵每日白天操練,夜晚隨軍官巡邏,辛苦得很。一旦進入這套說法,就進了一套地方官插不上手的規則體係,人家生命的每一時刻都按照規定為國為民奉獻出來了,當然沒時間參加民間巡夜。這套官話冠冕堂皇,地保大概就是被這套話噎住了。
段知府拒絕進入這套係統,他說了另外一套話。準確點說,段知府拒絕了“北京話”,代之以“寧波話”。寧波話表述了土政策,一旦進入這套規矩,營兵就不能不參加巡夜,否則就不公道。試問:平民百姓憑什麽幹那些本該由軍人幹的事?那些職業軍人每個月拿四兩銀子的餉,折合一天二三十斤大米,而平民熬夜巡邏,才給一碗粥喝。拿二三十斤大米的職業軍人躺在家裏睡覺,喝一碗粥的平民倒要去保衛他——那套“北京話”維護的現實未免也太不像話了。
總之,話語之爭,其實是規則體係的選擇之爭。而規則之爭,說到底又是利益之爭。
我們繼續拆解這個故事,看看決定勝負的究竟是什麽東西。
在繼續拆解之前,我想先嘲笑那位營兵兩句。這位老兄可真夠傻的,還算職業軍人呢,難怪清朝綠營那麽不中用。孫子兵法雲: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孫子兵法又雲:多算勝,少算不勝。難道這樣的仗也可以打麽?對那位營兵來說,輸贏無非是熬幾十天夜的問題,而對段知府,輸贏卻關係到聯防體係的建立和穩定,關係到維護這種穩定所必需的權威,而這些又關係到段知府的前程甚至身家性命。且不說雙方的地位如何懸殊,單算戰鬥意誌,算奮戰到底的決心,營兵已經算不贏了。
我猜,營兵從一開始就沒有算過,別看他是開小鋪的,眼光隻夠看一步棋。他以為地保根本就請不動知府,隻要把地保噎回去就算勝利了。沒想到地保也是奉領導指示行事,巴不得把困難推給領導,知府也不得不出來為地保撐腰。此時,驕兵恐怕就要陣腳大亂。當然也有另外一種可能,他早已想過了,並且準備頑抗到底。老子又不是你的子民,你管得著麽?老子不巡夜犯哪家的法啦?
不參加巡夜地方官也管不了,這是營兵一步到位的如意算盤。段知府卻比營兵算得深遠,他一下子算出了三步棋,並且把這三步棋擺給營兵看。
段知府說,你按我的規則玩,雖然難免熬夜,對你也是有利的,保護大家的安全自然要大家出力。這是第一步的利害計算。
如果你非要礙我的事,非要按你的規則玩,一毛不拔,我隻好陪你玩到底。你以為按你的規則玩我就贏不了你麽?用不用我帶你去找你們領導去?我不僅要讓你的如意算盤落空,還要讓你損失慘重,雞飛蛋打,連老本都賠進去。這是第二步的利害威脅。
如果真走出了第二步,真鬧到官場上去,發生條條塊塊之間的利益之爭,知府真能在那些驕兵悍將手中占到便宜嗎?萬一綠營的軍官害怕為小兵的過失承擔責任,要為他做主,聯手抵抗知府呢?這就是知府要考慮的第三步棋。段知府考慮到了,而且亮出了招數。
段知府說,在和你們領導下棋的時候,我會問他一句,你這個城西開小鋪的是不是真營兵?這是一個暗示出順杆爬對策的提問,其潛台詞是:你們軍隊係統的領導無須為管理不嚴承擔責任,我也無意追究這種責任。你可以說這營兵是冒牌的,可以把責任完全推到這個小癟三身上。試想,軍官們要害一個小兵有什麽難的?又不是自己的兒子,砍下他那顆給領導惹麻煩的腦袋還可以吃空額呢,每月四兩銀子。
按說,算到這第三步已經可以分勝負了,營兵慘敗,知府完勝。不過,萬一軍隊的大老粗們在政治上不夠成熟,或者,萬一那開小鋪的就是某軍官的兒子,軍官們不肯以順杆爬的方式了斷此事,我們可以發現,知府的那番話裏還埋伏了第四步棋。假如軍官們真要與知府叫勁,那麽,寧波駐軍就可能在整體上受到追究,因為他們沒有承擔起自己的守土職責,需要寧波百姓替他們巡夜。在這方麵軍官們必定心虛。這種心虛,也保證了不會有任何軍官與段知府叫勁,除非他們在整體上傻到了根本就不配當官的程度。
段知府的威脅是可信的。他若不肯對付這點麻煩,治一治不聽使喚的人,地保就有理由不好好幹活,寧波就可能淪陷,知府的損失就太大了。承受一點小麻煩,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並不是段知府的肚量小。況且,連一個小兵都治不了,知府的麵子又往哪裏擺?小民的麵子都值錢,知府麵子的價值就更不要說了。
總之,段知府算路深遠,且步步都是勝算,步步都是“打將”式的命令手——不想輸棋,就要在段知府指定的位置落子。隻要對局者不是瘋子,知道趨利避害,知道丟卒保車,乖乖就範便是惟一的選擇。實際上,進入何種規則體係的決定因素,正是對不同規則背後的利害得失的計算。計算並比較不同規則體係帶來的成本風險和收益,便是過招的實質。而展示影響這種成本和收益的能力,便是段知府採用的威懾策略。
我們的營兵雖然棋藝不高,人還是勇敢的,畢竟他沒有被大官嚇懵。在整個故事中,營兵隻說過兩句話,第一句表明他堅持原來的立場,要按照官話表述的規則玩。第二句表示認輸,按照段知府指定的規則玩。這兩句話都是合理的,都是合乎他本人利益的最佳選擇。第一句話,是隻能看到一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選擇,第二句話,是看明白了三步棋的棋手的最佳選擇。既然雙方都在知府製訂的規則中得到了自己的最佳選擇,說通了“寧波話”,放棄了北京話,這局棋也就玩妥帖了。
我有點不好意思的感覺。段知府不過寥寥幾句話,為了分析清楚這幾句話背後的利害關係,講明白不同選擇的不同後果,解釋一遍放棄官話及其所代表的正式規則的決策過程,我居然羅嗦了這麽長時間。我應該閉嘴了。可是,史學特別不喜歡孤證,為了向史學的模範靠攏,我不得不繼續羅嗦下去,再抄兩段話,然後再解釋幾句。
劉鶚(1857-1909)也是當過知府的人,他在《老殘遊記》第四回講了一個尼姑廟變妓院的故事,也牽涉到官話問題,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