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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國歷史上的生存遊戲 作者:吳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裏出現了兩個命價:土匪的命價和官兵的命價。土匪的命是官兵們拚命奪來的,買土匪的命,等於買官兵去拚命。為了簡明,我們隻討論官兵的命。
軍閥買官兵的命,不同於親屬贖買人質的命。贖票買命,好比百姓買糧是為了自己吃。軍閥買官兵的命,好比糕點廠的老闆買糧是為了加工出售。在軍閥的計算裏,官兵的性命是一種資本品,隻要運用得當,就可以創造更高的價值,高於命價本身的價值。不過這種投資的風險非常大,使用不當,很可能血本無歸。張家父子是打天下的人,需要考慮的因素多,帳目比較複雜,不容易算清楚。本文開頭提到的福建械鬥就比較好算。
皇帝聽到的匯報說,小姓械鬥是因為不堪大姓的欺淩。這種欺淩,很可能體現為某些爭議田產的分配和占用。歷史上,福建廣東一帶的械鬥,往往為了爭奪產權不明的沙田,而田地的價值是可以算清楚的。小姓為了免於欺淩而博命廝殺,意味著欺淩所造成的損失比較大,值得僱人拚命,或者用本族的人命去換。大姓也認為,為了維護欺淩小姓的體製,即使付出人命的價錢也是合算的。譬如,死了二十人,支出命價600元,而奪到的田地價值很可能超過1000元——寥寥幾塊錢恐怕難以挑動眾人集體拚命。
買命爭利是歷史上的尋常事,在國際上也不新鮮。光緒三十年(1904)十月九日,日俄戰爭期間,日本人向關東馬賊開出的命價如下:1、凡生擒俄兵者賞銀40元,抓獲軍官者加倍。
2、凡擊斃俄兵繳獲其肩章、軍帽、刀劍者賞銀15元,擊斃軍官者加倍。
3、凡繳獲俄軍良馬者賞銀30元。
4、戰鬥中負傷者賞銀50元,戰死者加倍。
5、凡勇敢善戰建功者,給予破格獎賞。
除了上述賞金之外,日本還負責向關東馬賊供應武器彈藥,發放軍餉,承諾戰後安排工作。結果,數以千計的關東馬賊多次與俄軍戰鬥,切斷俄軍的電話線,充當日軍的嚮導和偵察員,甚至直接衝鋒陷陣。在日俄戰爭中,關東馬賊為日軍的勝利做出了重大貢獻,日本人的這筆投資得到了豐厚回報。俄國則相反,喪師失地,血本無歸。
買命計算之三:重大歷史事件
我讀到過的數目最大的人命計算,發生在1230年。《元史》列傳三十三,有兩處耶律楚材勸皇帝不殺人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當上千萬平民的性命掌握在皇帝手中的時候,元太宗窩闊台如何決定其生死,如何估量其價值。
《元史》說,太祖(成吉思汗)之世,每年都在西域打仗,無暇經營中原,中原一帶的大多數官吏私自聚斂財富,資產多至巨萬,而官府卻沒有儲存。因此,窩闊台汗即位的第二年(1230年),近臣別迭等人建議道:“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
這是一個在歷史上很有名的重大建議。別迭等人把國庫空虛歸咎於農業,誤以為漢族農民對國家財政沒什麽幫助,不如空出這塊地方放牧。這種政策也確實在一些地方實施過。別迭建議的“悉空其人”,有人認為是大屠殺,把中原一帶的漢人殺光。這類事情,成吉思汗的騎兵很擅長,但也未必用得著一刀一箭地苦幹,隻要空出地來,漢人流離逃亡,大規模死亡必定出現。
耶律楚材(字晉卿,1190-1244年)是高度漢化的契丹貴族,這從他名字所依據的“楚材晉用”的典故就能看出來。耶律楚材知道,農業對國家財政的貢獻大於牧業,他對皇上說:“陛下即將討伐南方,軍需從哪裏出?如果均平確定中原的地稅、商稅,徵收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每年可得五十萬兩白銀、八萬匹帛、四十餘萬石粟,這些物資足以供應軍需了,怎麽能說‘無補’呢?”
皇上說:“你為朕試試看。”於是,耶律楚材在燕京等十路建立了徵稅體係。1231年秋,皇帝到大同,十路的稅收登記冊和徵收來的金帛都陳列於廷中,皇帝看了,笑問耶律楚材:“你一直在朕左右,人不離開就能使國用充足,南國之臣,還有如你這麽能幹的嗎?”當天,拜耶律楚材為中書令(宰相),事無巨細,都先與他商量。
上述白銀、糧食和布帛的總數,根據當時的物價水平,大約可以折為70萬兩白銀 ,這筆錢救了多少中原漢人的性命呢?當時占據北方的金國人口在六千萬上下 ,金國設中都路(今北京一帶)等十九路,扣除人口最多的南京路(開封一帶)和山東東路(今山東半島一帶),人口再折一半,比耶律楚材設置的十路少一兩路,仍有兩千萬條性命,平均每條命每年可以貢獻三分五厘銀子,約等於人民幣14元。皇上為什麽不降旨掃空漢人?關鍵就在這14塊錢。
我不知道農業能比牧業多提供多少稅賦,但是,即使牧業對軍需和國用毫無貢獻,漢人性命的價格,也不過14元/年。換個角度說,漢人以每人每年14元的贖金,從皇帝手裏買下了自己的性命。這個交易隱含的製度前提是:平民的性命不屬於自己,生殺予奪由暴力統治集團說了算。
兩年後,同樣的事情又在開封重演。在攻克汴梁(今開封)的前夕,蒙古大將速不台派人向皇帝請示報告。速不台建議:“金國人抗拒持久,我們的士兵多有死傷,城下之日,應該屠城。”速不台的建議是有根據的。按照成吉思汗時代的規定,攻城時敵方如果抵抗,就屬於拒命,城破之後必須屠城報復。
耶律楚材聞訊後,“馳入奏”,對皇帝說:“將士們辛辛苦苦數十年,想要的不就是土地和人民嗎?得了土地,卻沒有人民,土地又有什麽用!”這番話說得比較虛,壓不住皇上的殺心,“帝猶豫未決”。於是耶律楚材很實際地說:“能工巧匠,厚藏之家,都聚集在這裏了。如果都殺了,以後就什麽也得不到了。”皇上同意了這個說法,下詔隻殺姓完顏的,其餘勿問。開封城內147萬人因此獲救。
我還見過關於這場對話的更詳細的記載,但一時想不起出處。我記得耶律楚材把開封工匠每年能夠生產的弓箭和盔甲的數字都報了出來,並且與蒙元每年的軍需做了對比,紮紮實實地證明了他們對國家的用處。算清了用處之後,皇上才同意饒人民一命。
當然,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不能靠神仙皇帝。人民的生存權,與牛羊豬雞的生存權一樣,說到底,還是自己用肉蛋奶和皮毛換來的,具體到某個品種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則是靠比較高的生產力水平競爭來的。耶律楚材先生的作用,無非是幫助皇帝認清了漢人的真實價值,糾正了別迭的錯誤估計。
賣命的計算之三
嚴景耀先生在《中國的犯罪問題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中介紹了一個土匪的個案 :劉某是東北的一個佃農,為了從地主那裏佃租土地,他與其他佃農競爭甚烈。按照當時的規矩,佃戶在第一年要預付地租,第二年才能耕種。1927年收穫很差,劉某交不起租。他知道,如果不能當年年底或來年年初交滿租銀,他就不能再種這地了。但是他因歉收無力付租。
軍閥買官兵的命,不同於親屬贖買人質的命。贖票買命,好比百姓買糧是為了自己吃。軍閥買官兵的命,好比糕點廠的老闆買糧是為了加工出售。在軍閥的計算裏,官兵的性命是一種資本品,隻要運用得當,就可以創造更高的價值,高於命價本身的價值。不過這種投資的風險非常大,使用不當,很可能血本無歸。張家父子是打天下的人,需要考慮的因素多,帳目比較複雜,不容易算清楚。本文開頭提到的福建械鬥就比較好算。
皇帝聽到的匯報說,小姓械鬥是因為不堪大姓的欺淩。這種欺淩,很可能體現為某些爭議田產的分配和占用。歷史上,福建廣東一帶的械鬥,往往為了爭奪產權不明的沙田,而田地的價值是可以算清楚的。小姓為了免於欺淩而博命廝殺,意味著欺淩所造成的損失比較大,值得僱人拚命,或者用本族的人命去換。大姓也認為,為了維護欺淩小姓的體製,即使付出人命的價錢也是合算的。譬如,死了二十人,支出命價600元,而奪到的田地價值很可能超過1000元——寥寥幾塊錢恐怕難以挑動眾人集體拚命。
買命爭利是歷史上的尋常事,在國際上也不新鮮。光緒三十年(1904)十月九日,日俄戰爭期間,日本人向關東馬賊開出的命價如下:1、凡生擒俄兵者賞銀40元,抓獲軍官者加倍。
2、凡擊斃俄兵繳獲其肩章、軍帽、刀劍者賞銀15元,擊斃軍官者加倍。
3、凡繳獲俄軍良馬者賞銀30元。
4、戰鬥中負傷者賞銀50元,戰死者加倍。
5、凡勇敢善戰建功者,給予破格獎賞。
除了上述賞金之外,日本還負責向關東馬賊供應武器彈藥,發放軍餉,承諾戰後安排工作。結果,數以千計的關東馬賊多次與俄軍戰鬥,切斷俄軍的電話線,充當日軍的嚮導和偵察員,甚至直接衝鋒陷陣。在日俄戰爭中,關東馬賊為日軍的勝利做出了重大貢獻,日本人的這筆投資得到了豐厚回報。俄國則相反,喪師失地,血本無歸。
買命計算之三:重大歷史事件
我讀到過的數目最大的人命計算,發生在1230年。《元史》列傳三十三,有兩處耶律楚材勸皇帝不殺人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當上千萬平民的性命掌握在皇帝手中的時候,元太宗窩闊台如何決定其生死,如何估量其價值。
《元史》說,太祖(成吉思汗)之世,每年都在西域打仗,無暇經營中原,中原一帶的大多數官吏私自聚斂財富,資產多至巨萬,而官府卻沒有儲存。因此,窩闊台汗即位的第二年(1230年),近臣別迭等人建議道:“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
這是一個在歷史上很有名的重大建議。別迭等人把國庫空虛歸咎於農業,誤以為漢族農民對國家財政沒什麽幫助,不如空出這塊地方放牧。這種政策也確實在一些地方實施過。別迭建議的“悉空其人”,有人認為是大屠殺,把中原一帶的漢人殺光。這類事情,成吉思汗的騎兵很擅長,但也未必用得著一刀一箭地苦幹,隻要空出地來,漢人流離逃亡,大規模死亡必定出現。
耶律楚材(字晉卿,1190-1244年)是高度漢化的契丹貴族,這從他名字所依據的“楚材晉用”的典故就能看出來。耶律楚材知道,農業對國家財政的貢獻大於牧業,他對皇上說:“陛下即將討伐南方,軍需從哪裏出?如果均平確定中原的地稅、商稅,徵收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每年可得五十萬兩白銀、八萬匹帛、四十餘萬石粟,這些物資足以供應軍需了,怎麽能說‘無補’呢?”
皇上說:“你為朕試試看。”於是,耶律楚材在燕京等十路建立了徵稅體係。1231年秋,皇帝到大同,十路的稅收登記冊和徵收來的金帛都陳列於廷中,皇帝看了,笑問耶律楚材:“你一直在朕左右,人不離開就能使國用充足,南國之臣,還有如你這麽能幹的嗎?”當天,拜耶律楚材為中書令(宰相),事無巨細,都先與他商量。
上述白銀、糧食和布帛的總數,根據當時的物價水平,大約可以折為70萬兩白銀 ,這筆錢救了多少中原漢人的性命呢?當時占據北方的金國人口在六千萬上下 ,金國設中都路(今北京一帶)等十九路,扣除人口最多的南京路(開封一帶)和山東東路(今山東半島一帶),人口再折一半,比耶律楚材設置的十路少一兩路,仍有兩千萬條性命,平均每條命每年可以貢獻三分五厘銀子,約等於人民幣14元。皇上為什麽不降旨掃空漢人?關鍵就在這14塊錢。
我不知道農業能比牧業多提供多少稅賦,但是,即使牧業對軍需和國用毫無貢獻,漢人性命的價格,也不過14元/年。換個角度說,漢人以每人每年14元的贖金,從皇帝手裏買下了自己的性命。這個交易隱含的製度前提是:平民的性命不屬於自己,生殺予奪由暴力統治集團說了算。
兩年後,同樣的事情又在開封重演。在攻克汴梁(今開封)的前夕,蒙古大將速不台派人向皇帝請示報告。速不台建議:“金國人抗拒持久,我們的士兵多有死傷,城下之日,應該屠城。”速不台的建議是有根據的。按照成吉思汗時代的規定,攻城時敵方如果抵抗,就屬於拒命,城破之後必須屠城報復。
耶律楚材聞訊後,“馳入奏”,對皇帝說:“將士們辛辛苦苦數十年,想要的不就是土地和人民嗎?得了土地,卻沒有人民,土地又有什麽用!”這番話說得比較虛,壓不住皇上的殺心,“帝猶豫未決”。於是耶律楚材很實際地說:“能工巧匠,厚藏之家,都聚集在這裏了。如果都殺了,以後就什麽也得不到了。”皇上同意了這個說法,下詔隻殺姓完顏的,其餘勿問。開封城內147萬人因此獲救。
我還見過關於這場對話的更詳細的記載,但一時想不起出處。我記得耶律楚材把開封工匠每年能夠生產的弓箭和盔甲的數字都報了出來,並且與蒙元每年的軍需做了對比,紮紮實實地證明了他們對國家的用處。算清了用處之後,皇上才同意饒人民一命。
當然,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不能靠神仙皇帝。人民的生存權,與牛羊豬雞的生存權一樣,說到底,還是自己用肉蛋奶和皮毛換來的,具體到某個品種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則是靠比較高的生產力水平競爭來的。耶律楚材先生的作用,無非是幫助皇帝認清了漢人的真實價值,糾正了別迭的錯誤估計。
賣命的計算之三
嚴景耀先生在《中國的犯罪問題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中介紹了一個土匪的個案 :劉某是東北的一個佃農,為了從地主那裏佃租土地,他與其他佃農競爭甚烈。按照當時的規矩,佃戶在第一年要預付地租,第二年才能耕種。1927年收穫很差,劉某交不起租。他知道,如果不能當年年底或來年年初交滿租銀,他就不能再種這地了。但是他因歉收無力付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