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濾葉子(審問拷打肉票),叫票(講票價),這些都屬於定價程序,是綁票者確定贖票者的支付能力的過程。這方麵出現誤差,不能成交,便要出人命。


    最後還要注意,掏錢贖票者並不是人質本人,而是他的親屬、代理人或其他利益相關者。這些利益相關者對人質的性命的估價,對人質生死與自身利害關係的預測,直接決定著掏不掏錢,掏多少錢。這道彎子可以繞出無數離奇故事。


    美國記者阿列霍。利利烏斯在上個世紀20年代末多次與中國海盜出航,親眼看著海盜綁票勒贖。在《我與中國海匪同航》 一文中,作者寫道:海盜說,一般一條性命值幾百元。有時有些親屬不在乎人質的安危,還希望海匪殺掉他算了,這樣親屬們還能早日繼承遺產呢。但這樣的事情很少發生。


    作者轉述的一個“狗人”故事,算是一個特別突出的例子:在重慶附近是一個村莊中,住著一個非常富有的商人,名叫高良泰。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每個富足的中國人遲早都會列入被綁架者的名冊之中,所以他們總要另外準備一些錢作為被綁後的贖金之用。土匪也知道這個情況,所以後來高良泰最終落入了土匪之手。這位商人對此並沒有太多的擔慮,隻是馬上派出一名土匪送一封信給他的弟弟,要他把土匪提出的贖金帶來。他認為這件事定會毫不遲疑地得到解決。


    但情況恰恰相反。他的弟弟說他很有興趣看到高良泰仍被監禁著,這樣他就可以分享這位不幸者的所有財產了。於是他寫了封信給土匪,要求他們把他的哥哥當作一名囚犯,並許諾每月付給他們一定的看管費用。這樣,高良泰被土匪裝入了一隻僅能容下他身子的竹籠內。


    整整十四年中,這個不幸的商人一直呆在這個竹籠之中。在此期間他的身體都快變形了。醜陋得令人毛骨悚然。在推翻滿清王朝的革命中,他得以獲得自由,然而他卻再也無法站立行走了,隻能像狗一樣,用四肢在地上爬行。


    後來,作者果然見到了這個狗人,果然不能行走,需要人架著。他已經當了海盜頭領,追蹤他的遷居澳門的弟弟,尋機報復。


    我所見到的最離奇的買命故事,是一個英國人講述的。


    1932年9月,兩個英國人,醫生的女兒廷可。波利和一家英國洋行的雇員,在遼河邊上的牛莊被中國土匪綁票。土匪為這兩張洋票開出了天價。


    下邊是土匪寫給人質父親的信:


    “第一封信想必已經收到,但數天來何故遲遲不復?波利女士的贖金為70萬大洋,科克倫先生為60萬大洋,外加100枝步槍、3萬發子彈、200盎司上等煙土、50碼黑緞、100隻金戒指、30隻金手錶、2挺重機槍、5萬發子彈、4枝毛瑟槍、120把左輪手槍、120枝來福槍並配子彈。倘若一個星期內不予答覆,就割下波利女士和科克倫先生的耳朵奉上。倘兩個星期內不見答覆,就斃了他倆。萬勿以為我等心慈手軟,僅危言聳聽而已。不照此辦理,定然說到做到。”


    信裏還提到,如果日本人一周內撤出滿洲,他們就無條件地交還洋票。


    價格如此巨大,就連印加國王的命價都不及此數,但土匪硬是開出來了。對此,綁匪北霸天和波利有一段對話。


    波利說:“我倆都是小人物,你怎麽老是看好我們值一大筆錢,肯掏錢救我倆的隻有我父親,可是他的錢根本就不多。”


    “你們政府會掏錢的。”他肯定地說。


    “不,不會的。他們為什麽要掏錢?假如你們中誰被綁架了,你們的中央政府會為了他出大把大把的錢嗎?當然不會,你心裏一定很清楚,對政府來說,你我都算不了什麽。”


    “那麽讓日本人掏錢,他們有責任,就該負擔這筆錢。”


    “我轉過臉去,不耐煩地聳聳肩。關於贖金的爭論,每次談到這裏就卡住了。隨你怎麽解釋,北霸天總認為日本人應該、能夠而且願意為我倆出錢的。”


    離奇的是,後來日本人確實掏錢了,他們出麵談判,達成了協議,1932年10月20日,日本人用馬車拉著兩個紅色的大箱子,裝了嶄新的票子,從中國土匪手裏贖回了英國人質。這就意味著,中國土匪看得比較準,比英國人質更清楚地認清了形勢,算清了利害。


    據說,由於人質危機,英國海軍開進了中國內河,威脅日本說,如果他們不解決此事,英國就要自己解決。這樣一來,英國人質的生死就成為英國介入滿洲,幹預日本統治的藉口。日本人不能讓這個藉口成立,英國的介入對他們鞏固自己的統治太不利了,於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隻好向土匪付了成箱子的錢。在這裏,英國人質的命價,取決於日本人肯花多少錢避免英國軍隊介入所造成的麻煩。


    官府在贖票問題上的計算和謀略還可能更加複雜。人質親屬贖票的計算比較簡單,隻要考慮支付能力和自身利益就行了。官府則不然。首先,官府憑什麽掏錢?人質是官員的兒子嗎?其次,如果麵對某種壓力,譬如麵對國外政府的壓力,政府不得不贖票,那也要考慮讓土匪得逞的負作用。贖票和退讓可以解決眼前危機,但是由此形成的激勵,卻給將來造成了更大的隱患。這是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換算。總之,官府與親屬一般是有矛盾的。親屬贖票不必考慮外部效應,政府則不然。政府是秩序第一,親屬是親人安全第一。


    1923年10月至12月,德國的助理教士f. strauss先生在湘西的洪江一帶被土匪綁架,土匪開價12萬。傳教士在《被湘匪綁架的80天》 中寫道:迄今為止與土匪的所有談判都失敗了。土匪們堅持他們的要求——錢或生命。考慮到我的生命有危險,洪江的將軍們不敢對土匪採取任何軍事行動。但為我支付一大筆贖金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於是拖延就成了不了了之的辦法。


    最後,這場人質危機是拐彎解決的。當地駐軍的首領張將軍答應收編一股土匪,但是有一個條件:釋放傳教士。這股期盼招安的土匪便出麵與綁架傳教士的土匪談判,用800吊銅錢從綁架者手裏贖出了傳教士,然後完成招安。


    這個價格似乎隻比當時的土票稍高一點,不足12萬開價的百分之一。之所以能夠成交,是因為另有一種利害計算。這股土匪不能敲詐另外一股土匪,不給麵子,就意味著將來結仇,在長期關係中處於受威脅的地位,使自己的生命承受更大的風險。通過這一係列算計,官府沒有屈服讓步便救出了人質,贖票者沒花多少錢就得到了招安,綁匪沒有白忙還撈了人情,大家都高興,危機就這樣擺平了。


    買命計算之二


    1929年5月,東北邊防軍司令長官張學良,頒布了《清匪獎勵辦法》 :凡軍警搜捕匪首一名,賞現大洋3000元。搜捕匪徒一名,賞現大洋1500元。因剿匪而陣亡的官長,每名發撫恤金5000元,士兵發1000元。


    張學良出手闊綽,命價開得太高了。1929年12月,東北各省製訂出實施細則,給土匪的命價打了三折,官兵的命價分別打了二五折和八折。奉天省規定:捕獲匪首一名,賞1000元,捕匪徒一名賞500元。因剿匪而陣亡的官長,發撫恤金1200元,士兵發800元。這些經過修改的價格,與當時土匪綁票的要價比較接近,更貼近市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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