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從《蘭亭序》的風格力證其偽,認為王氏豁達樂觀,而文章基調悲觀低沉。有人從王氏《蘭亭序》本身力證其真,"情隨事遷,感慨係之矣。"人的思想感情,是隨著事情的發生而發生、發展而發展、變化而變化的。縱觀歷史文人之作,莫不如是。一篇之中,往往是"興盡悲來人《蘭亭序》前麵高亢,後麵低沉,也不例外。郭沫若從出土壤三國誌》殘卷及五種墓誌,椎論書體與當時不合,而論證其偽,有人則以與當時流行之書體比較,並無不合,而論證其真。筆墨官司,看來要長期打下去,是否有結論?也許像荷馬《伊利亞特》一樣,永遠也沒有結論,但學術上的價值,卻誰也否定不了。《蘭亭序》的真偽是一個複雜而不容易解決的問題,多年來學術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見,人們也隻好擇善而從了。
三、關於帳中遇險
王羲之少年時期很得伯父王敦的寵愛,有一次王敦帶他到帳中,並在那裏留宿。早上王敦先起來,王羲之仍睡著。王敦出去了片刻,便與錢風回到帳中1。錢鳳是前來勸說王敦謀反的,王、錢兩人在密謀之際,王敦突然想起王羲之仍在帳中,此事如泄漏出去,是要遭殃的。王敦是個殺人如麻、心狠手毒的人,此刻他準備下毒手。王羲之對於王、錢倆人竊竊私語的內容聽得一清二楚,他知道,如果他們發現他聽見了他倆的講話,是件極其危險的事,後果不堪設想。當王敦前來察看時,王羲之假裝熟睡,王敦以為侄兒未聽見他們交談的內容,這才罷休。這表明幼小的王羲之臨危不懼,機智有謀。上述軼事源於《世說新語》。《世說新語·假譎》是這樣記述的:"王右軍年1 徐邦達,《古書畫偽訛考辨》上卷文字部分,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 年第1 版,第47 頁。辯才又稱辨才,原文照引。
2 《世說新語·企羨》。
3 《舊五代史》卷四○《溫韜傳》。
1 《世說新語·假譎》引《晉陽秋》曰:"鳳字世儀,吳嘉興尉於也。好慝好利,為敦鎧曹參軍,知敦有不臣心,因進說,後敦敗見誅。"減十歲時,1大將軍(王敦)甚愛之,恆置帳中眠。大將軍嚐先出,右軍猶未起。須臾錢鳳入,屏人論事。都忘右軍在帳中,便言逆節之謀。右軍覺,既聞所論,知無活理,乃陽吐汗頭而被褥2,詐熟眠。敦論事造半,方憶右軍未起3,相與大驚曰:不得不除之!及開帳,乃見吐唾從橫,信其實熟眠,於是得全。於時稱其有智。"《世說新語》所述《晉書·王羲之傳》未採納,而是根據其它材料,列人工允之的父親王舒的傳中。《晉書·王舒傳》雲:"允之字深酞。總角4,從伯敦謂為似己,恆以自隨,出則同輿,人則共寢。敦嚐夜飲,允之辭醉先臥。敦與錢鳳謀為逆,允之已醒,悉聞其言,慮敦或疑己,便於臥處大吐,衣麵並汙。鳳既出,敦果照視,見允之臥吐中,以為大醉,不復疑之。時父舒始拜廷尉,允之求還定省,敦許之。至都,以敦、鳳謀議事白舒,舒即與導俱啟明帝。"這件事究竟發生誰的身上,歷來看法不一。
王敦與錢鳳共謀逆事是指王敦以誅劉魄為名起兵於武昌以前,即公元322 年之前亦或是公元324 王敦再次起兵反晉之前。王羲之出生年雖有爭論但不外乎公元303 年、321 年。王、錢共謀兵反的事與王羲之"年減十歲"不符。"年減十歲","減"作少於、不及解,"年減十歲"自然已與十歲相差不遠,根據已掌握的資料,上述軼事如發生在王羲之身上,"其年齡與事情發生的年代上有牴牾"。
如果上述事情發生在王允之身上,能否成立呢?王允之卒於342 年,四十歲逝世,出生年代與王薑之相同即303 年。《晉書·王舒傳》先敘述王允之字深猷。爾後從未成年的"總角"寫起,從敘述的邏輯上我們領會到"帳中假醉"躲過殺身之禍,是"總角"以後發生的事。粗一看年齡與事件的發生的年代有矛盾,仔細分析,並無牴觸。"時父工舒始拜廷尉,允之求還省,敦許之。"王舒拜廷尉是323 年,王敦與錢鳳起兵反叛是324 年,這在時間上沒有矛盾。
《晉書》是唐代修撰的,九五之尊的唐大宗寫了宣帝、武帝兩紀和陸機、王菱之兩傳後論,其重視程度非同一般。再說唐大宗對王薑之書法佩服得更是五體投地,上述軼事對王羲之的形象增色不少,如果有依據證明是王羲之之事,《晉書·王羲之傳》是絕不會棄之一旁而不收的,更不會將此事移至王允之身上。
可能由於"諸書皆雲王允之事"的輿論壓力,《晉書》的編撰者不得不恢復事情的本來麵貌。至於《世說新語》為何張冠李戴,將工允之的事移到王羲之傳中。有人認為那是因為王羲之名氣大,撰寫者將好事集中他身上,是有這種可能的。
四、王羲之是否有代筆人
在王羲之"失郡"以後是否有一位代筆者?一直是個疑案。這個疑案的源頭,在《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九首》。陶弘景在1 年減十歲時,沈校本為"年裁十歲時"。
2 乃陽吐汗頭麵被褥,"陽"原作為"剔",據沈校本改。
3 方憶右軍未起,"憶"原作誤為"意",據沈校本改。
4 總角--男女成年前束髮為兩結,形態如角,故稱總角。
給梁武帝蕭衍的信中寫道:"逸少自吳興以前,諸書猶為未稱。凡厥好跡,皆是向在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從失郡告靈不仕以後,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世中不能別也,見其緩異,呼為末年書。逸少亡後,子敬年十七八,全放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今聖旨標題,足使眾識頓悟,於逸少無復末年之譏。"有人常引用這一資料,證明王羲之晚年的作品並非出自他的親筆。那末代筆者是誰呢?後來推測是任靜,也有人說是玄度,或是王氏家族的成員。對代筆一事有人卻持否定態度。楊臣偉曾在《書法研究》上提了質疑1。他認為王羲之告誓辭官主要原因是他看不起他的上級王述。辭官後無官一身輕,他自己感到是一個天賜的良機,他仍熱愛生活,關心他人。辭官沒有使他一蹶不振,萬念俱灰,"失郡"決不是他"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代筆)"的原因。王羲之辭官後,"採藥不遠千裏",說明他身體狀況不差,他晚年雖患有多種疾病,但握筆作書還是不成問題,使人代筆看來不可能是健康方麵的原因。從陶弘景所述,可知那位代筆人技藝超群,"逸少亡後,於敬十七八,全放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王獻之完全模仿代筆者的字,模仿的結果僅僅是相似,從王羲之辭官到梁武帝開國一百五十多年,為何沒有一個人透露過這一消息?
陶弘景曾為梁武帝鑑定過所藏法書,作品卷帙共五卷,他對"第二十三卷"、"第二十四卷"作了具體分析,指出其中有不屬於王羲之作品的"雜跡"十五件,逐一指出其作者是誰。對於無法弄清作者的,加了評語,沒有一件被認為是代筆者所書。"今聖旨標題,足使眾識頓悟,於逸少無復末年之譏。"很明顯,發現王羲之代筆者的是梁武帝。哪些書跡是梁武帝聖旨標題為王羲之的代筆者所書?沒有下文。代筆的問題除了陶弘景所說以外,其他古籍如《法書要錄》均沒有提及,既然代筆者是梁武帝發現的,還用得著陶弘景嘮叨嗎?梁武帝曾在《鍾繇書法十二意》中說:"逸少至學鍾書,勢巧形密,及其獨運,意疏字緩。"說明王羲之學習鍾書以後其書法作品具有鮮明的個性,如果承認王羲之有個代筆者,辭官以後的作品全是別人所書。怎麽能說王羲之寫的字意疏字緩呢?楊臣偉認為所謂"皆使此一人(代筆)"是件子虛烏有的事,是陶弘景編造出來的故事。楊臣偉的觀點是值得重視的,他的觀點集中於一點就是王羲之沒有必要請一個人為他代筆,每個正常人的行為是有動機和目的的,王羲之不可能毫無目的請人為他代筆。現在剩下的問題是陶弘景又為何要向梁武帝編造那個故事呢?這是出於何種目的?楊臣偉認為梁武帝對王羲之的書法推崇備至,??但梁武帝在"今不如古"的儒家信條麵前又惶惑了,為了使梁武帝體麵地擺脫困境,又撈得一項"發現權",所以陶弘景胡編了一個"代筆人"的故事。這僅是一種推測,缺乏有力的證據,不太容易服人。筆者認為對於上述問題尚待進一步探討。
三、關於帳中遇險
王羲之少年時期很得伯父王敦的寵愛,有一次王敦帶他到帳中,並在那裏留宿。早上王敦先起來,王羲之仍睡著。王敦出去了片刻,便與錢風回到帳中1。錢鳳是前來勸說王敦謀反的,王、錢兩人在密謀之際,王敦突然想起王羲之仍在帳中,此事如泄漏出去,是要遭殃的。王敦是個殺人如麻、心狠手毒的人,此刻他準備下毒手。王羲之對於王、錢倆人竊竊私語的內容聽得一清二楚,他知道,如果他們發現他聽見了他倆的講話,是件極其危險的事,後果不堪設想。當王敦前來察看時,王羲之假裝熟睡,王敦以為侄兒未聽見他們交談的內容,這才罷休。這表明幼小的王羲之臨危不懼,機智有謀。上述軼事源於《世說新語》。《世說新語·假譎》是這樣記述的:"王右軍年1 徐邦達,《古書畫偽訛考辨》上卷文字部分,江蘇古籍出版社1984 年第1 版,第47 頁。辯才又稱辨才,原文照引。
2 《世說新語·企羨》。
3 《舊五代史》卷四○《溫韜傳》。
1 《世說新語·假譎》引《晉陽秋》曰:"鳳字世儀,吳嘉興尉於也。好慝好利,為敦鎧曹參軍,知敦有不臣心,因進說,後敦敗見誅。"減十歲時,1大將軍(王敦)甚愛之,恆置帳中眠。大將軍嚐先出,右軍猶未起。須臾錢鳳入,屏人論事。都忘右軍在帳中,便言逆節之謀。右軍覺,既聞所論,知無活理,乃陽吐汗頭而被褥2,詐熟眠。敦論事造半,方憶右軍未起3,相與大驚曰:不得不除之!及開帳,乃見吐唾從橫,信其實熟眠,於是得全。於時稱其有智。"《世說新語》所述《晉書·王羲之傳》未採納,而是根據其它材料,列人工允之的父親王舒的傳中。《晉書·王舒傳》雲:"允之字深酞。總角4,從伯敦謂為似己,恆以自隨,出則同輿,人則共寢。敦嚐夜飲,允之辭醉先臥。敦與錢鳳謀為逆,允之已醒,悉聞其言,慮敦或疑己,便於臥處大吐,衣麵並汙。鳳既出,敦果照視,見允之臥吐中,以為大醉,不復疑之。時父舒始拜廷尉,允之求還定省,敦許之。至都,以敦、鳳謀議事白舒,舒即與導俱啟明帝。"這件事究竟發生誰的身上,歷來看法不一。
王敦與錢鳳共謀逆事是指王敦以誅劉魄為名起兵於武昌以前,即公元322 年之前亦或是公元324 王敦再次起兵反晉之前。王羲之出生年雖有爭論但不外乎公元303 年、321 年。王、錢共謀兵反的事與王羲之"年減十歲"不符。"年減十歲","減"作少於、不及解,"年減十歲"自然已與十歲相差不遠,根據已掌握的資料,上述軼事如發生在王羲之身上,"其年齡與事情發生的年代上有牴牾"。
如果上述事情發生在王允之身上,能否成立呢?王允之卒於342 年,四十歲逝世,出生年代與王薑之相同即303 年。《晉書·王舒傳》先敘述王允之字深猷。爾後從未成年的"總角"寫起,從敘述的邏輯上我們領會到"帳中假醉"躲過殺身之禍,是"總角"以後發生的事。粗一看年齡與事件的發生的年代有矛盾,仔細分析,並無牴觸。"時父工舒始拜廷尉,允之求還省,敦許之。"王舒拜廷尉是323 年,王敦與錢鳳起兵反叛是324 年,這在時間上沒有矛盾。
《晉書》是唐代修撰的,九五之尊的唐大宗寫了宣帝、武帝兩紀和陸機、王菱之兩傳後論,其重視程度非同一般。再說唐大宗對王薑之書法佩服得更是五體投地,上述軼事對王羲之的形象增色不少,如果有依據證明是王羲之之事,《晉書·王羲之傳》是絕不會棄之一旁而不收的,更不會將此事移至王允之身上。
可能由於"諸書皆雲王允之事"的輿論壓力,《晉書》的編撰者不得不恢復事情的本來麵貌。至於《世說新語》為何張冠李戴,將工允之的事移到王羲之傳中。有人認為那是因為王羲之名氣大,撰寫者將好事集中他身上,是有這種可能的。
四、王羲之是否有代筆人
在王羲之"失郡"以後是否有一位代筆者?一直是個疑案。這個疑案的源頭,在《梁武帝與陶隱居<論書啟>九首》。陶弘景在1 年減十歲時,沈校本為"年裁十歲時"。
2 乃陽吐汗頭麵被褥,"陽"原作為"剔",據沈校本改。
3 方憶右軍未起,"憶"原作誤為"意",據沈校本改。
4 總角--男女成年前束髮為兩結,形態如角,故稱總角。
給梁武帝蕭衍的信中寫道:"逸少自吳興以前,諸書猶為未稱。凡厥好跡,皆是向在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從失郡告靈不仕以後,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世中不能別也,見其緩異,呼為末年書。逸少亡後,子敬年十七八,全放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今聖旨標題,足使眾識頓悟,於逸少無復末年之譏。"有人常引用這一資料,證明王羲之晚年的作品並非出自他的親筆。那末代筆者是誰呢?後來推測是任靜,也有人說是玄度,或是王氏家族的成員。對代筆一事有人卻持否定態度。楊臣偉曾在《書法研究》上提了質疑1。他認為王羲之告誓辭官主要原因是他看不起他的上級王述。辭官後無官一身輕,他自己感到是一個天賜的良機,他仍熱愛生活,關心他人。辭官沒有使他一蹶不振,萬念俱灰,"失郡"決不是他"略不復自書,皆使此一人(代筆)"的原因。王羲之辭官後,"採藥不遠千裏",說明他身體狀況不差,他晚年雖患有多種疾病,但握筆作書還是不成問題,使人代筆看來不可能是健康方麵的原因。從陶弘景所述,可知那位代筆人技藝超群,"逸少亡後,於敬十七八,全放此人書,故遂成與之相似。"王獻之完全模仿代筆者的字,模仿的結果僅僅是相似,從王羲之辭官到梁武帝開國一百五十多年,為何沒有一個人透露過這一消息?
陶弘景曾為梁武帝鑑定過所藏法書,作品卷帙共五卷,他對"第二十三卷"、"第二十四卷"作了具體分析,指出其中有不屬於王羲之作品的"雜跡"十五件,逐一指出其作者是誰。對於無法弄清作者的,加了評語,沒有一件被認為是代筆者所書。"今聖旨標題,足使眾識頓悟,於逸少無復末年之譏。"很明顯,發現王羲之代筆者的是梁武帝。哪些書跡是梁武帝聖旨標題為王羲之的代筆者所書?沒有下文。代筆的問題除了陶弘景所說以外,其他古籍如《法書要錄》均沒有提及,既然代筆者是梁武帝發現的,還用得著陶弘景嘮叨嗎?梁武帝曾在《鍾繇書法十二意》中說:"逸少至學鍾書,勢巧形密,及其獨運,意疏字緩。"說明王羲之學習鍾書以後其書法作品具有鮮明的個性,如果承認王羲之有個代筆者,辭官以後的作品全是別人所書。怎麽能說王羲之寫的字意疏字緩呢?楊臣偉認為所謂"皆使此一人(代筆)"是件子虛烏有的事,是陶弘景編造出來的故事。楊臣偉的觀點是值得重視的,他的觀點集中於一點就是王羲之沒有必要請一個人為他代筆,每個正常人的行為是有動機和目的的,王羲之不可能毫無目的請人為他代筆。現在剩下的問題是陶弘景又為何要向梁武帝編造那個故事呢?這是出於何種目的?楊臣偉認為梁武帝對王羲之的書法推崇備至,??但梁武帝在"今不如古"的儒家信條麵前又惶惑了,為了使梁武帝體麵地擺脫困境,又撈得一項"發現權",所以陶弘景胡編了一個"代筆人"的故事。這僅是一種推測,缺乏有力的證據,不太容易服人。筆者認為對於上述問題尚待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