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對官職看得很淡,不求虛名。當他五十九歲謝世後,皇上贈他金紫光祿大夫,他的子女們遵照他生前意願固讓不受。歷史是無情的,也是公正的,後世人對王羲之的人品給予了很高的也是公允的評價:右將軍王羲之,在晉以骨鯁稱,激切愷直,不屑屑細行,議論人物,中其病十之八九,與當道諷諫無所畏避。發粟賑饑,上疏爭論,悉不阿黨。凡所處分,輕重時宜,為當晉室第一流人品,奈何其名為能書所掩耶!
東晉將審美的主體--人作為審美的對象,是有其標準的,這審美標準有積極的一麵,也有消極的因素。王羲之崇尚人格美,但不全部按名士風流那一套行事,他摒棄某些消極因素,以自己的言行來塑造自己的形象。不過話又說回來,他終究不能脫離那個時代,例如他對眼藥的執迷,這是不能給予肯定的。
三、書法美學思想
中國文字與書法,是兩個有聯繫的不同的概念。而在西方便沒有這麽一說,在他們的國度裏文字僅是一種技術,而在中國,書法是一門獨立的藝術。有人說因為漢字本身就有藝術性,它的點線和結構具有美感,其實這種說法並不全麵,也難以服人,中國書法之所以是一種藝術,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中國文化參與,中國古代書法是和士大夫文人聯繫在一起的,所謂"聖人立象以盡意","象"對造字和書法注入了特定的內涵。許慎對文字作了這樣的闡述: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者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之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倉頜,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孽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可以說這是文字起源最通行最權威的說法,研究文字與八卦的關係不是我們的任務,值得我們重視的是"依類象形"、"書,如也"之說。取"象"是文字的由來,構成中國文字的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都離不開象形。中國人的思想觀念,人與自然是統一和諧的,相互滲透的,以致發展成為中國美學思想的傳統。"觀象於天"、"觀法於地"、"依類象形"等這種"取象"意識,體現了古代"天人合一"、"天人相通"的哲學觀念。
4 《晉書·王羲之傳》。
1 [元]趙孟傾:《識三羲之 〈七月帖〉》。
體現了古代人對自然美的認識,所以中國的文字不僅僅是語言記錄的符號,還發展成為一門藝術。
書法"象"的理論,到了漢代,經過崔瑗的闡述,更趨完整了。他把草書"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奇"的抽象線條看成是"獸跂鳥跱,誌在飛移,狡兔暴駭,將奔未馳"。他對草書美感的闡述是從"象"出發的。這裏有一點必須說明的是書法中對"象"的追求,並不是對具體形象的描繪。
到了東漢時期,蔡邕書法理論又出現了新的局麵。蔡氏將形和勢作為書法的對偶範疇,所謂的形,指書法中的點畫結構而成的章法,而勢是一種自然法則,指蘊含在點畫及章法之中的運動方式。形與勢是對立的,隻有在它們統一和諧的情況下,才能產生美感並使其達到最佳的效果。
劉勰把"意"規範為審美的情,這是詞外的"隱秀"、言外的"情"。
語言隻能表達人類共同的東西和部分思維成果,不能顯示具體的感覺內容。蘇軾在《既醉備五福論》中說:"夫詩者,不可以言語求而得,必將深觀其意。""意"的哲學範疇引入審美領域,便成為中國美學中的藝術創作批評的原則和審美的標準。
(一)重 意
書法理論發展到魏晉時代,有了很大的轉折,具體地說這時期的書法理論的支點已從"象"轉變到"意"的探索。這當然不是某個權威的個人主張,而是社會發展使然。
魏晉時代玄學興起,玄學以老子道家學說為理論依據,其所謂"無形"、"無名"的哲學思想,在士大夫的思想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它要求書法表現人的內在精神意向,主張"得意而忘象",認為"象"不能包容書法美,唯有"意"才能和個人內心情感體驗相結合以抒發感情,使之成為廣泛意義上的美。
關於書法理論的"意",有一個發展完善的過程,在層次上也有一個由低向高的演進的過程。在書法理論發展之初,就有"聖人立象以盡意",這種"意"是側重文字意義上的意。衛夫人將"意"作為書法構成的先決條件和勝敗的關鍵,將"意"和"筆"作為一對範疇加之論述。
王羲之進一步發展了"意"的美學思想。使之成為一個比較完整的體係。
什麽是"書",什麽是"意"?王羲之根據自己的理解作了回答。他說:凡作一字,或類篆箍,或似鵠頭:或如散隸,或近八分;或如蟲食木葉,或如水中蚪鬥;或如壯士佩劍,或似婦女纖麗。
古人雲:書亦有意,書者舒也,抒也,如也。書,心畫也。王羲之對衛夫人關於"意"的理論,作了進一步闡述:夫欲書者,先幹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然後作字。2凡書貴於沉靜,令意在筆前,字居心後,未作之始,結思成矣。在這裏"意"是一個創作之前的準備和溝思,涉及具體的書法表現,漢字的形體和運筆等形式內容,因為要表現玄學的"意"和抒發幽遠豐富的情感,都必須通過書法的內在結構,藉助於基本的形式,忽視了點畫結構、章1 傳王羲之《書論》。
1 傳王羲之《書論》。
法的形式美,"意"的美學原則便失去了載體,因為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便不能稱其為書法了,整幅作品筋脈相連,"意氣"充溢,才是書法藝術的真諦。
王羲之進一步發展了書法的"意"的理論,將"意"作為構成書法作品本身的內容。這種"意"是玄學意義上的意,是難以名狀、深不可測的,是從哲學的高度引進了"言不盡意"這一命題。他說:吾盡心精作亦久,尋諸舊書,惟鍾、張故為絕倫,其餘為小窪,不足在意。去此二賢,仆書次之。須使書意轉深,點畫之間皆有意,自有言之不盡。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復與君,此章草所得,極不為少,而筆至惡,殊不稱意。王羲之認為書法必須表現人的精神實質,作書應以"心意"為首。他在《題衛夫人〈筆陣圖〉》後中將紙比作陣地、戰場,將筆比作兵器,墨比做盔甲,而"心意"則是統帥全局的將軍。將"意"提高到將軍的地位。他在《書論》中曾說:夫書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誌士,學無及之。
充溢"意氣"和反映玄學精神的書法,是一般人難以領悟的,這就要求藝術家必須有高深的學養和靈氣,必須要達到"通人"的水平。不了解這一點,便不能登堂入室。王羲之在評論書法作品時將"意"作為重要的審美標準,他曾說:子敬飛白大有意。
東晉將審美的主體--人作為審美的對象,是有其標準的,這審美標準有積極的一麵,也有消極的因素。王羲之崇尚人格美,但不全部按名士風流那一套行事,他摒棄某些消極因素,以自己的言行來塑造自己的形象。不過話又說回來,他終究不能脫離那個時代,例如他對眼藥的執迷,這是不能給予肯定的。
三、書法美學思想
中國文字與書法,是兩個有聯繫的不同的概念。而在西方便沒有這麽一說,在他們的國度裏文字僅是一種技術,而在中國,書法是一門獨立的藝術。有人說因為漢字本身就有藝術性,它的點線和結構具有美感,其實這種說法並不全麵,也難以服人,中國書法之所以是一種藝術,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中國文化參與,中國古代書法是和士大夫文人聯繫在一起的,所謂"聖人立象以盡意","象"對造字和書法注入了特定的內涵。許慎對文字作了這樣的闡述: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者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之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倉頜,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孽乳而浸多也。著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
可以說這是文字起源最通行最權威的說法,研究文字與八卦的關係不是我們的任務,值得我們重視的是"依類象形"、"書,如也"之說。取"象"是文字的由來,構成中國文字的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都離不開象形。中國人的思想觀念,人與自然是統一和諧的,相互滲透的,以致發展成為中國美學思想的傳統。"觀象於天"、"觀法於地"、"依類象形"等這種"取象"意識,體現了古代"天人合一"、"天人相通"的哲學觀念。
4 《晉書·王羲之傳》。
1 [元]趙孟傾:《識三羲之 〈七月帖〉》。
體現了古代人對自然美的認識,所以中國的文字不僅僅是語言記錄的符號,還發展成為一門藝術。
書法"象"的理論,到了漢代,經過崔瑗的闡述,更趨完整了。他把草書"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奇"的抽象線條看成是"獸跂鳥跱,誌在飛移,狡兔暴駭,將奔未馳"。他對草書美感的闡述是從"象"出發的。這裏有一點必須說明的是書法中對"象"的追求,並不是對具體形象的描繪。
到了東漢時期,蔡邕書法理論又出現了新的局麵。蔡氏將形和勢作為書法的對偶範疇,所謂的形,指書法中的點畫結構而成的章法,而勢是一種自然法則,指蘊含在點畫及章法之中的運動方式。形與勢是對立的,隻有在它們統一和諧的情況下,才能產生美感並使其達到最佳的效果。
劉勰把"意"規範為審美的情,這是詞外的"隱秀"、言外的"情"。
語言隻能表達人類共同的東西和部分思維成果,不能顯示具體的感覺內容。蘇軾在《既醉備五福論》中說:"夫詩者,不可以言語求而得,必將深觀其意。""意"的哲學範疇引入審美領域,便成為中國美學中的藝術創作批評的原則和審美的標準。
(一)重 意
書法理論發展到魏晉時代,有了很大的轉折,具體地說這時期的書法理論的支點已從"象"轉變到"意"的探索。這當然不是某個權威的個人主張,而是社會發展使然。
魏晉時代玄學興起,玄學以老子道家學說為理論依據,其所謂"無形"、"無名"的哲學思想,在士大夫的思想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它要求書法表現人的內在精神意向,主張"得意而忘象",認為"象"不能包容書法美,唯有"意"才能和個人內心情感體驗相結合以抒發感情,使之成為廣泛意義上的美。
關於書法理論的"意",有一個發展完善的過程,在層次上也有一個由低向高的演進的過程。在書法理論發展之初,就有"聖人立象以盡意",這種"意"是側重文字意義上的意。衛夫人將"意"作為書法構成的先決條件和勝敗的關鍵,將"意"和"筆"作為一對範疇加之論述。
王羲之進一步發展了"意"的美學思想。使之成為一個比較完整的體係。
什麽是"書",什麽是"意"?王羲之根據自己的理解作了回答。他說:凡作一字,或類篆箍,或似鵠頭:或如散隸,或近八分;或如蟲食木葉,或如水中蚪鬥;或如壯士佩劍,或似婦女纖麗。
古人雲:書亦有意,書者舒也,抒也,如也。書,心畫也。王羲之對衛夫人關於"意"的理論,作了進一步闡述:夫欲書者,先幹研墨,凝神靜思,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然後作字。2凡書貴於沉靜,令意在筆前,字居心後,未作之始,結思成矣。在這裏"意"是一個創作之前的準備和溝思,涉及具體的書法表現,漢字的形體和運筆等形式內容,因為要表現玄學的"意"和抒發幽遠豐富的情感,都必須通過書法的內在結構,藉助於基本的形式,忽視了點畫結構、章1 傳王羲之《書論》。
1 傳王羲之《書論》。
法的形式美,"意"的美學原則便失去了載體,因為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便不能稱其為書法了,整幅作品筋脈相連,"意氣"充溢,才是書法藝術的真諦。
王羲之進一步發展了書法的"意"的理論,將"意"作為構成書法作品本身的內容。這種"意"是玄學意義上的意,是難以名狀、深不可測的,是從哲學的高度引進了"言不盡意"這一命題。他說:吾盡心精作亦久,尋諸舊書,惟鍾、張故為絕倫,其餘為小窪,不足在意。去此二賢,仆書次之。須使書意轉深,點畫之間皆有意,自有言之不盡。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復與君,此章草所得,極不為少,而筆至惡,殊不稱意。王羲之認為書法必須表現人的精神實質,作書應以"心意"為首。他在《題衛夫人〈筆陣圖〉》後中將紙比作陣地、戰場,將筆比作兵器,墨比做盔甲,而"心意"則是統帥全局的將軍。將"意"提高到將軍的地位。他在《書論》中曾說:夫書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誌士,學無及之。
充溢"意氣"和反映玄學精神的書法,是一般人難以領悟的,這就要求藝術家必須有高深的學養和靈氣,必須要達到"通人"的水平。不了解這一點,便不能登堂入室。王羲之在評論書法作品時將"意"作為重要的審美標準,他曾說:子敬飛白大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