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晉書·王羲之傳》。


    1 [明]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右軍集》。


    事後朝廷、皇上並沒有對王羲之興師問罪,其原因大致有三。其一,王羲之在危急關頭開倉賑貸,救活了很多人,他們來年可以交納稅賦。在執行這一舉措時,官員都沒有營私舞弊行為。其二,王羲之同情人民,關心大眾,在會稽很得民心,威望很高。其三,東晉皇權不振,東晉的皇帝不比其他朝代皇帝至高無上,一呼百應,他對權臣有很大的依附性,權力有限。王羲之在朝廷有三親六戚二十餘人,掌握實權,東晉政權依賴他們支撐,皇帝也不能隨意降罪於王羲之。


    《晉書·王羲之傳》雲:然朝廷賦役繁重,吳會尤甚,羲之每上疏爭之,事多見從。又遺尚書僕射謝安書曰:"頃所陳論,每蒙允納,所以令下小得蘇息,各安其業。若不耳,此一郡久以蹈東海矣。"作為父母官的王羲之經常上疏力爭,要求減少賦役,減輕人民負擔,鑑於上述種種原因,往往獲準。在這之中,謝安起了不小的作用。王羲之在致謝安的信中,表達了感激之情,甚至用誇張的語言說,如沒有他的鼎力相助,會稽一帶早就蹈入東海不復存在了。


    (二)禁酒節糧


    東晉時期飲酒成風,特別是那些風流名士更是整天酒醉如泥,瘋瘋癲癲地大發議論。這種風氣自然也波及到民間,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同僚們被當地百姓宴請,席上自然少下了酒,王羲之酒量很大,也許他會痛飲一番,然而他端起酒杯呆在那兒,躊躇了半天沒有喝,眾人都納悶不解。


    王羲之回到官府問手下的官員,本地一年之中用於釀酒的米、麥、高粱等糧食要多少斤?大家麵麵相覷,回答不上。過了好一會劉平才說:"屬下不知道具體數量,不過百姓都會人工釀酒,井市也有水酒出售,日子艱難大家借酒澆愁。每年釀酒所用的糧食,其數量相當可觀。"王羲之這才說明自己的意圖:這些年災荒不斷,年景不好,糧食精貴,酒不飲無妨,沒有糧食就會餓死。糧食從播種到收穫要好幾十月時間,來之不易,我們要把僅有的一點糧食儲備起來,以作度日之須。現在下令,本郡在一年之內不得釀酒,市麵上也不得出售酒類。禁酒這一舉措,在此以前曹操也曾實行過,那是為在困難的條件下籌措更多軍餉用於戰爭。而王羲之則是為了"救民命",其意義是不同的。"禁酒節糧"實施以後,果然節約了穀物,使糧食緊張的局麵得到緩解。"此郡斷酒一年,所省百餘萬斛米,乃過於租。"1 然而,王羲之卻受到各方人士的指責非議,他曾經寫信給他的好友謝安闡明下令禁酒是為節約糧食,防止百姓被餓死,除此之外別無良策。他說:"百姓之命倒懸,吾夙夜憂。此時既不能開倉庚賑之,因斷酒以救民命,有何不可?而刑猶至此,使人嘆息,吾復何在?"2王羲之萬分感慨,他憤怒異常地寫道:"處世不易,豈惟公道"。3


    二、進言改革


    (一)復開漕運


    1 《斷酒帖》,《漢魂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右軍集》。


    2 《斷酒帖·又》,《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右軍集》。


    3 《方軌帖》,《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右軍集》。


    所謂漕運,舊指通過水路(間或陸路)將糧食解往京師和指定地點的運輸。漕運起源很早,秦始皇將山東糧食運往北河(今內蒙古烏加河一帶)作軍糧。漢桓寬《鹽鐵論·刺復》雲:"涇淮造渠,以通漕運"。事實正是如此,漢代"始引渭渠以漕山東之粟,旋濬褒斜以致漢中之穀,初不過歲運數十萬石,及其盛時,歲益漕六百萬石,類由河渠疏利,治之有方。魏武篡漢,偏安洛陽,然猶任鄧艾,廣開漕渠以達江準??"歷史進入晉代,由於戰爭不斷,中華大地呈割據局麵,漕運久停。到北伐之時一切軍需隻好轉運供給,西輸許洛,北入黃河,應徵服役的民工忍受不了苦難,故"流亡日眾"。更重要的是東土饑荒,自不暇救。


    早在未有漕運的戰國時期,魏國國君魏惠王(即梁惠王)對災荒採取"移民就食"的方法,即河東發生災荒將民眾移至河西,如果河西遇災則移民於河東。有了漕運這一良法,一遇到災年,則以粟就人,而不是以人就粟。"移民就食"使百姓拖兒帶女離開自己的家園,對農業生產的危害來說,猶如雪上加霜。再者災荒嚴重的百姓食不果腹,疾病隨之而來,移民有時難以實現,將會有很多人因飢餓奔彼而喪生,這都是弊端。而漕運以粟救人,百姓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抗災自救,以免跋涉之苦,這對保護勞動力,發展生產無疑是有利的。漕運於國於民均有大益,王羲之毅然向朝廷建言復開漕運,並提出了實施辦法:今事之大者未布,漕運是也。吾意望朝廷可申下定期,委之所司,勿復催下,但當歲終考其殿最。長吏尤殿,命檻車送詣天台。三縣不舉,二千石必免,或可左降,令在疆塞極難之地。王羲之希望朝廷將復開漕運的事決定下來,並委派下臣實施,到年終以此來考核政績,尤其是長吏如不能完成任務,政績很差,可送至大台治罪。如果三縣不實行,則郡守必須罷免,或派到環境艱苦的邊疆,降職使用。


    (二)懲辦貪官


    王羲之在視察諸具時,發現倉督監耗盜官米,動以萬計。"耗",管理不善,如蟲、鳥、鼠、至食以及發黴變質等消耗,是有一定規定的,超過了範圍就是倉督監的失職行為;倉督監自己盜竊官米是執法犯法,有的數量巨大,如餘姚一個具就達十萬斛。問題的嚴重性不僅如此,屬會稽管轄的其他諸縣也同樣如此。由於地方官貪贓枉法,致使國庫空乏,這是一件關係到國家的經濟實力、危及整個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他主張對那些奸吏給予重判,"誅翦一人"起到"殺一人儆百"的作用,隻有這樣才能"其後便斷"。


    (三)


    改進征役 修改刑法北伐軍興,戰爭不斷,東晉初建時,司馬昱的"寬眾息役,惠益百姓"的政策和許諾,根本兌現不了。出現了百姓流亡,戶口日減,百工醫寺,死亡絕沒的局麵。王羲之詳細分析了發生這種狀況的源由,並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自軍興以來,征役及充運死亡叛散不反者眾,虛耗至此,而補代循常,所在調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則吏及叛者席捲同去。又有常製,輒令其家及同伍課捕。課捕有擒,家及同伍尋復亡叛。百姓流亡,戶口日減,其源在此。又有百工醫寺,死亡絕1 王羲之:《與尚書僕射謝安書》,《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王右軍集》。沒,家戶空盡,差代無所,上命不絕,事起或十年、十五年,彈舉獲罪無懈息,而無益實事,何以堪之!謂自今諸死罪原輕者及五歲刑,可以充此,其減死者,可長充兵役,五歲者,可充雜工醫寺,皆令移其家以實都邑。都邑既實,是政之本,又可絕其亡叛。不移其家,逃亡之患復如初耳。令除罪而充雜役,盡移其家,小人愚迷,或重於殺戮,可以絕奸。刑名雖輕,懲肅實重,豈非適時之宜邪。1"征役及充運死亡叛散"2人數很多,官方按常規"補代",結果是"上命所差,上道多叛"3,負責管理的官吏索性與叛音席捲同去。至於為何吏與叛者一直叛散,因為這方麵官吏也相當艱辛,他們對朝廷和當時的法律心懷不滿,發生叛亂事件,叛散者的"同伍",同樣要受"課捕",與此同時對叛者的家人也受到課捕,家人得到消息紛紛逃亡。上述的原因還帶來另外一個問題,"百工醫寺,死亡絕沒,家戶空盡"4,沒有人被差遣替代。王羲之提出減少判死刑的人,讓他們補充兵役。判五年徒刑的"可充雜工醫寺",充當雜工醫寺的人,他們的家要移至都邑,否則,逃亡的事將與以前一樣,移其家"可絕其亡叛",因為家在都邑生活比較安定,逃跑亡叛必須顧家小,再者都邑範圍有限,管理比較嚴密,全家亡叛很不容易。更重要的是,百工5可以生產各種手工業產品,這些產品既可保證朝廷官府和軍隊的需要,也可以供應市場。醫寺在生活中必不可少,對於保障百姓健康和戰時醫療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重新建立和穩定百工醫寺的隊伍,事關重要,有了他們,城市就比較充實,他們不叛亡,社會也就穩定多了。部邑充實穩定是政治之本。王羲之將自己的政見概括為:"罪而充雜役,盡移其家",重罪者判以死罪。刑名雖輕但懲辦實際上很重,是不合時宜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王羲之評傳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郭廉夫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郭廉夫並收藏王羲之評傳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