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後來,階級的意義沒有了,品級的意義也淡化了,變成了“品類”:君子是好人,小人是壞人。或者說,君子道德高尚,小人品質惡劣。階級講身份,等級講地位,品級講品位,品類講品質,都是君子高,小人低。


    這是君子和小人的第三種含義。


    毫無疑問,這裏麵有歧視,卻不等於沒意義。意義是對士的。因為王之子是王子,公之子是公子。所謂“君子”,主要指大夫的兒子,即“家君之子”,也就是“士”。士,可是在貴族和平民之間盪鞦韆的。你自強不息,就仍是君子;你自甘墮落,就淪為小人。因此,必須樹立君子之德,弘揚君子之風。盡管那最後的結果,不過是成為“精神貴族”。


    然而這很重要。


    事實上,有“精神貴族”,才有“貴族精神”。貴族精神不是擺譜、撒嬌、端架子,而是高貴、自律、守底線,獨立、自由、有尊嚴。為此,他們倒驢不倒架,可殺不可辱,寧肯殺身成仁,不肯苟且偷生。


    這樣的精神,是我們民族寶貴的文化遺產。


    因此,正如不能沒有中產階級,一個社會也不能沒有精神貴族。然而縱觀中國歷史,從先秦到唐宋,雖無中產階級,卻有精神貴族。但到明清以後,專製日盛,斯文掃地,精神貴族和貴族精神都日見稀缺,甚至被趕盡殺絕。中華文明的精神,可謂命懸一線!


    但這是後話,現在還看西周。


    ◎周朝的宗法傳承


    算盤未必總如意


    說起來,周天下其實算得上樹大根深。


    周的根,在農村。


    這並不奇怪。周,原本就是農業民族。何況在邦國製度的框架下,諸侯的國,大夫的家,都是自主經營。大夫的財政收入當然來自采邑。諸侯的則不但來自全國,自己也會有一塊自留地,就像天子擁有天下之外,還有一個周王國。周王國是實體。它是周天下的“中央政府”,同時也是“獨立王國”。後來周天子被架空和顛覆,就因為他的王國每下愈況,綜合國力不但不如諸侯的封國,甚至不如大夫的采邑。


    采邑是周的“基層政權組織”,地位相當於後來的縣,規模相當於現在的鄉。采邑中有村社,大一點的或者還有莊園、牧場和森林。城堡之外的郊野,則是八戶或十戶農民編組耕種的井田。管理采邑事物的,是大夫的“家臣”。


    家臣都是士。職位高的叫“宰”,是大夫的“大管家”。孔子的學生子路和冉有,便做過魯國大夫季孫氏的宰。但這已經是春秋了。西周時期,家臣應該都是不能襲爵的“家君之子”。他們既然不能像嫡長子那樣接班做“家君”,也就隻好去做“家臣”,幫助父兄“齊家”。


    這是合理安排,也是如意算盤。


    我們知道,周天下其實很大。不要說遠在天邊的周王,就連大國的諸侯和大邑的大夫,距離子民也很遠。真正在第一線接觸民眾的,就是家臣。所以家臣至關重要,然而君主們卻大可放心。因為家臣是大夫的子弟,大夫又是諸侯的子弟,諸侯則是天子的叔伯、舅舅、兄弟、子侄、女婿、連襟、妹夫、丈人。這樣的江山,豈非鐵打銅鑄;這樣的政權,豈非穩如泰山?


    至少,那根子也紮得夠深的了。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天算是什麽呢?是日子久了,血緣就淡薄,關係就遞減。這是自然規律。所以,用血緣和婚姻來維繫政治聯盟,可以奏效但不能持久。再大再和諧的族群也要分家,四世同堂就到了頂,接下來便是五世而斬。


    何況周天下這個總公司原本就是虛的,實體是諸侯的國,後來還有大夫的家。實際上,從西周到東周,發展的趨勢就是強枝弱幹。不但諸侯變得尾大不掉,就連大夫也後來居上,請問那還能維持嗎?


    沒錯,凡事有利就有弊,算盤未必總如意。刀切豆腐兩麵光的事,是沒有的。但始料不及的,是問題會出在家臣。


    家臣有什麽問題?


    忠心耿耿。


    奇怪!忠心耿耿不好嗎?好。但家臣不是忠於國君,更不是忠於天子,而是忠於大夫。因為大夫是“家君”,他們是“家臣”。所以他們公開宣布“隻知有家,不知有國”。最搞笑的是公元前530年,魯國大夫季孫氏的一個家臣在宮廷鬥爭中站在國君一邊,結果成了過街的老鼠。鄉親們譏諷地說:我有一塊菜地,長的卻是糙皮。身為家臣而心繫國君,太有才了你![2]


    這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是啊!原本希望“家國一體”,結果變成“家國對立”;原本用於維穩的手段,卻變成最不穩定的因素,豈非莫大的諷刺?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家臣的理論。周公他們不是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嗎?家臣的說法,卻是“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何非君臣”。[3]封略,就是大夫的采邑;君,則是家君,也就是大夫,沒諸侯什麽事,更沒天子什麽事。這簡直就是地地道道的“修正主義”。


    哈!原來他們心目中的君臣關係,隻存在於采邑之中。什麽鎮守邊疆,捍衛王室,不過一句空話,甚至根本就是扯淡!


    周公,你想得到嗎?[4]


    周公和孔子都不變態,


    他們為青年男女的性愛留下了自由的空間。


    三月三的中國情人節,演出了東周版的《花兒與少年》。


    第五章


    兩個基本點


    愛國賊


    魯國那個跟家君唱反調的家臣,叫南蒯(kuǎi)。


    南蒯是季孫氏封地費邑的宰。照規矩,季孫氏把費邑承包給南蒯後,自己就不怎麽管事,所以南蒯在那裏當了三年老大。但,當南蒯決定背叛季孫大夫、支持魯國國君時,費邑人卻不幹了。他們把南蒯抓起來,對他說:過去我等聽命於先生,是因為忠誠於主上。現在先生有了那種想法,我輩卻沒有這等狠心。那就請先生另謀高就吧!您老人家的理想抱負,上哪兒不能實現啊!


    眾叛親離的南蒯隻好抱頭鼠竄逃到了齊國,齊國倒也收留了他。


    有一天,南蒯伺候齊景公吃飯。


    景公突然端起酒杯說:你這叛徒!


    南蒯不知景公是真是假,當時臉都綠了,一肚子委屈地辯解說:微臣豈敢叛亂,不過想強大公室而已。這可是愛國呀!


    旁邊的齊國大夫卻反唇相譏:一個家臣,愛的什麽國?你罪過大了去了![1]


    奇怪!愛國有罪?


    不。愛國無罪,但要有資格。諸侯愛國就是對的,因為他是“國君”。大夫愛國也是對的,因為他是“國人”。家臣愛國,則“罪莫大焉”。


    家臣愛國,何罪之有?


    僭越。也就是通房大丫頭把自己當成了大老婆。


    前麵說過,封建是一種秩序。它確定的君臣關係和效忠對象,也是有層級的。具體地說,從上到下,天子之臣是諸侯,諸侯之臣是大夫,大夫之臣是士(家臣)。從下到上,家臣忠於大夫,大夫忠於諸侯,諸侯忠於天子。因此諸侯可以“愛天下”,大夫可以“愛國”,家臣則隻能“愛家”。這就叫“禮”,也才叫“忠”。越級非禮而愛國,就是“愛國賊”。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齊景公隻把南蒯叫做“叛夫”,算是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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