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製規定,祖是什麽人,可以不管。但從第二代開始,原則上就隻能由嫡長子繼承,除非沒有。如果是嫡長子傳嫡長子,一路傳下來,不曾中斷,那麽,這樣的傳承就叫“嫡傳”,這樣的體係就叫“嫡係”,這樣的血統就叫“正統”,這樣的宗派就叫“正宗”。


    這就是宗法三要素——


    一、父家長製;


    二、一夫一妻多妾製;


    三、嫡長子繼承製。


    但,這跟封建又有什麽關係呢?


    好大一個家


    關係就在所有的貴族都是世襲。


    世襲,就有繼承權的問題。爵位,卻隻有一個。所以貴族比任何人都重視宗法。依照宗法製,天子、諸侯、大夫,都隻能傳位於嫡長子。其他兒子,包括其他嫡子,連血統都不能繼承。但這些公子王孫,畢竟都是“貴二代”,總不能撒手不管,讓他們流離失所吧?


    也隻有一個辦法:分封。


    分封也簡單。天子的嫡長子做了天子,他嫡出的弟弟和庶出的哥哥,就分出去做諸侯,或者留在王國做公卿。同樣,諸侯的嫡長子做了諸侯,他的弟兄們就分出去做大夫。宗法製與封建製,嚴絲合fèng,合二為一了。


    結果是什麽呢?


    天下為家。


    這也是必然的。首先,天子是“天”的嫡長子,所以叫“天子”。諸侯則是天子的兄弟,大夫又是諸侯的兄弟。雖有嫡庶之分,卻總歸是兄弟。大夫和諸侯,跟天子既然是這種關係,豈能不“四海之內皆兄弟”?


    當然,這裏說的是姬姓諸侯。但天子與異姓諸侯,以及姬姓諸侯和異姓諸侯之間,卻有婚姻關係。比如姬姓與薑姓,秦國與晉國,就長期通婚,所以婚姻也叫“秦晉之好”。這樣一來,天子、諸侯、大夫,不是兄弟就是叔侄,要不就是翁婿、郎舅、連襟、親家。說到底,還是“一家子”。


    這真是“好大一個家”。子女,就是廣大民眾;父家長,則是各級君主。因此,他們理所當然地被分別叫做“子民”和“君父”。這種稱謂的起源已無從查考,但可以肯定直到明清還在使用,思想源頭則在周。


    不過,周天下這個“家”,是有層級的。周天子,是皇天上帝的“嫡長子”,也是天下子民的“總爸爸”。諸侯,是“二級爸爸”;大夫,是“三級爸爸”。小民則是“子女”,所以叫“子民”。子女也要“成家立業”。他們成的家,是“家庭”,一夫一妻,無妾。這些家庭也都有祖宗。以祖宗為統緒,家庭構成“家族”,“家族”構成“宗族”。這些宗族,從屬和依附於大夫,構成“氏族”,大夫是氏族的族長。氏族從屬和依附於諸侯,構成“國族”,諸侯是國族的族長。國族從屬和依附於天子,這就構成了“民族”。這個民族在西周叫“夏”,春秋叫“華”,後來合稱“華夏”。周天子,就是華夏民族的“總族長”。


    難怪學術界普遍認為,華夏國家和華夏民族的正式形成是在周,隻不過這國家和民族被說成或看成一個“巨型家族”。


    同時,它也是“好大一個公司”。


    周天下這個公司是“家族型”的,也有總公司和子公司。總公司叫“天下”,總經理是天子,董事長是天。因為天子的治權是天授的,天下的產權也是上天的。子公司叫“國”,董事長是天子,總經理是諸侯。國是天下的子公司,同時又有自己的子公司叫“家”。家這個子公司的子公司,董事長是諸侯,總經理是大夫。因為大夫之“有家”,來自諸侯的授權;諸侯之“有國”,來自天子的授權。上天授權天子,叫“天命”;天子授權諸侯,諸侯授權大夫,則叫“封建”,包括“封邦建國”和“封土立家”。


    嘿嘿,三級所有,層層轉包。


    因此從理論上講,天子有權收回諸侯的封國,諸侯也有權收回大夫的采邑。這也是有文獻記載和文物證明的。當然,上天更是有權收回天下。隻不過,那事兒可就鬧大了。它在歷史上,就叫“革命”。


    革命,會發生嗎?


    會。


    因為“公司”有問題。


    姬周株式會社


    周天下這家公司,有點像“株式會社”。


    日文和韓文所謂“株”,是股權和股份,一股就叫“一株”。所以,株式,就是股份製;株式會社,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顯然,株式會社的株,不是守株待兔的株,但這並不妨礙我們把周天下看作一棵“樹”。井田,就是葉子;村社,就是花果;莊園,就是枝條;采邑,就是分枝;封國,就是支幹;天下,則是主幹。


    哈哈!有這麽一棵樹也很好,大樹底下好乘涼。


    可惜樹太大,也麻煩。


    比方說,樹大招風。


    招風也是肯定的。畢竟,周人隻是得到了“中國”。周邊地區,東夷、南蠻、西戎、北狄,都是“風口”,誰知什麽時候“風乍起”?一齊刮起來,更成了“龍捲風”。事實上,後來西周滅亡,平王東遷,就因為“西北風”。


    看來,如果樹大,那就必須根深。


    所以,周代的統治者和思想家,跟日本企業家一樣,都主張“和”,隻不過中國講“和諧”,日本講“和攏”。日本人認為,從老闆到員工,都應該把企業看作一個大家庭。為了避免家庭內部發生衝突,每個人都有責任“維穩”,有義務“維和”。這樣才能“攏在一起”,長足發展,共同致富。這就叫“和攏經營”。


    日本和韓國,是常常被看作“儒家資本主義”之成功範例的。這其實似是而非。沒錯,中華文明確實影響了日本和韓國,並被成功地應用於企業管理。但真正起到決定作用的,卻不是“儒家思想”,而是“資本主義”,包括市場經濟、契約精神、法治原則。至少,他們“產權明晰”。株式會社的資本,是股東們一株一株湊起來的。如果不想“血本無歸”,那就必須“和衷共濟”。


    更重要的是,產權明晰,就責任明晰,權利明晰。大家都是公司的股權人,為公司奮鬥就是為自己奮鬥,誰不努力?


    周天下卻“產權不清”。


    誰都知道,周天子的“資本”,其實是“槍桿子裏麵出政權”。然而按照“君權天授”的理論,卻被說成是“天命空降,直接下載”,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樣一來,全部股權便都是周王的,隻不過分給了大家。分配的結果,是諸侯和大夫得到了“原始股”,士農工商得到了“技術股”。這當然也未嚐不可。既然都是股權人,就應該同心同德,才能把自己的股份變成“績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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