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命天子,似乎是大家都需要和可接受的。


    這裏麵難道沒有玄機?


    不能重蹈覆轍


    君權天授,是憂患的產物。


    想當年,有一個問題一定困擾過武王和周公:勝利為什麽來得這麽快?《尚書》的說法是“前徒倒戈”,也就是殷紂王派出去的禦敵部隊到了前線,就掉轉槍頭反過來攻打他自己。勝利當然快。


    不過這事有人質疑,因為“前徒倒戈”的後麵還有一句“血流漂杵”。杵(讀如楚)就是棒槌。紂的部隊既然已經反戈一擊,戰爭就不可能發生,怎麽會血流成河,以至於棒槌都能飄起來?所以孟子說“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那麽,前徒倒戈和血流漂杵,哪個可信?


    都可信。因為以雙方實力之比較,武王伐紂多少有點自不量力。隻是由於薑太公堅持,才決定賭一把。如果沒有殷商將士的陣前起義,全勝根本就不可能。後來的一舉成功,不過順水推舟。因此,局部地區的“血流漂杵”完全可能。事實上,不會所有的部隊都起義,“殷頑”總還是有的。


    這就要問:殷紂王的禦敵部隊,為什麽“前徒倒戈”?


    當然是殷商“不得人心”。


    殷商為什麽不得人心?


    因為“不把人當人”。


    是這樣嗎?


    是。證據,就是“人殉”和“人牲”。


    什麽叫“人殉”?就是活人殉葬,用人做陪葬品。什麽叫“人牲”?就是活人獻祭,用人做犧牲品。陪葬品,原始時代就有,但多為器物。犧牲品,原始時代也有,但都是動物,比如馬、牛、羊、豬、狗、雞。這些動物,養著的時候叫“畜”,要殺的時候叫“牲”,合起來叫“畜牲”。用於祭祀,毛純的叫“犧”,體全的叫“牲”,合起來叫“犧牲”。祭祀用“人牲”,就是把人當動物;陪葬用“人殉”,則是把人當器物,都是典型的“不把人當人”。


    世界上,還有這等慘無人道、駭人聽聞的事?


    有。比如美洲的瑪雅、特奧蒂瓦坎和阿茲特克,便全都盛行活人獻祭。方式,是先由四個身強力壯的祭司把人摔昏,然後取出跳動的心髒獻在神前。阿茲特克最隆重的祭祀,大約需要兩萬顆這樣的心髒。因此公元1487年,祭司們整整花了四天四夜的時間,才完成慶祝神廟落成的典禮。


    殷商的人祭,也這樣嗎?


    也許吧!因為這些美洲人很可能是漂洋過海的殷商遺民。活人獻祭的儀式,沒準就是他們從中國帶去的。至少,殷商的人殉和人牲,既有文獻記載,又有考古發現,鐵證如山,不容置疑。


    這當然不得人心。


    何況殷商的祭祀極其頻繁,何況送上祭壇不僅有奴隸和平民,還有貴族。因為貴族“價錢更高”,一個頂一萬個。當然,殺得多的還是奴隸,比如被俘的夷人。事實上,由於殷紂王的嫡係部隊遠在東方戰區,臨時拚湊起來對付周武王的,就是這些從來不被當作人看的戰俘。他們幹活時做“牛馬”,祭祀時做“畜牲”,現在又拿他們當“炮灰”,哼哼,不倒戈才怪!


    血的教訓啊!


    顯然,新生的政權要想長治久安,就必須反其道而行之。殷商垮台的原因既然是“不把人當人”,勝利了的周就必須“把人當人”。


    一種早熟的新思想和新概念萌芽了。


    這就是“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周製度和周文化的思想背景。


    周人獲得中華文明的代表權後,就廢除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和人牲。當然,人牲基本廢除,人殉則清代還有。這就像廢除死刑,要有一個漫長的認識過程。但是周以後,人牲也好,人殉也罷,都不再具有殷商時代的正當性,隻會遭到主流社會和正人君子的抵製批評。


    有兩件事可以證明。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與曹、邾兩國會盟,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一個名叫子魚的軍事法官就強烈反對。子魚說:用大牲口進行小祭祀尚且不可,哪裏還敢用人?祭祀就像請客吃飯,哪個敢吃人肉?如此倒行逆施,會有好下場嗎?[1]


    遺憾的是,子魚的反對沒有成功,那個倒黴的國君還是被殺。但齊國的陳子亢(讀如剛)反對人殉,則大獲全勝。陳子亢的哥哥陳子車死後,嫂子和管家提出要用活人殉葬,理由是老先生死在國外,生病時沒能得到足夠的照顧。陳子亢便說,這是不合禮法的。再說最該照顧我哥的,不就是二位嗎?結果不難想像,陳子車的老婆和管家都不再堅持人殉。[2]


    陳子亢是孔子的粉絲,而孔子不但反對人殉,就連用俑都反對。俑(讀如勇)就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對於這類東西,孔子深惡痛絕。他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思是第一個發明俑的人,大概會斷子絕孫吧![3]


    奇怪!發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為了代替活人。跟活人殉葬相比,應該說是進步,孔子為什麽還要詛咒?


    因為孔子從根本上反對人殉。


    在孔子看來,人殉不仁,人殉非禮。因此,用活人不行,用死人也不行;用真人不行,用假人也不行。俑是人的替身。用俑殉葬,等於承認人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隻不過以假亂真,是活人殉葬的“山寨版”。開了這個口子,活人殉葬就仍有復辟的可能,豈能不堅決抵製?


    顯然,這是一種原始素樸的人道主義。正是它,後來發展為“仁”的概念。因為“仁”的本義就是“人其人”,也就是“把人當人”。


    但,這跟“君權天授”又有什麽關係?


    天人合一。


    作為明確的概念和係統的理論,“天人合一”的觀念產生於西漢,但萌芽早就有了。甲骨文和金文的“天”,原本就是“人”。字形,是一個正麵而立大寫的“人”,頭上一個圓圈,或圓點,或橫線。所以,天,原本指人的腦袋,也就是“天靈蓋”,後來才引申為“蒼天”,再後來才引申為“老天爺”。


    ◎甲骨文的“天”(甲三六九〇義與大同天邑商)。


    ◎甲骨文的“天”(乙六八五七)。


    ◎甲骨文的“天”(存下九四〇地名)。


    ◎金文的“天”(盂鼎)。


    天,就是人。


    更重要的是,天的授權(天命)是看人心的,叫“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武王在伐紂的誓師大會上說:天是“萬物父母”,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天意就是民意。老百姓擁護誰,天就授權給誰;老百姓憎恨誰,天就革他的命。殷紂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他死定了!


    武王當真說過這話嗎?


    可疑。


    這套說辭,十有八九是後人編出來的。但編造者也是周人,因此仍然可以看作周的思想。而且,類似的說法在周人的著作中頻頻出現,總不能說一點依據都沒有。更何況,就算是編的,也編得好!因為按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邏輯,“君權天授”已經被偷換為“君權民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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