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難怪中國人要相當重視服飾了。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嘛!事實上,在中國人看來,“衣不蔽體”和“食不果腹”是同等的悲慘,而“解衣衣我”也和“推食食我”同樣恩重於山。中國的平民百姓,隻要不是窮到實在活不下去的程度,也通常會有一兩件比較“體麵”的衣服,以用於較為重要的場合。不過,所謂“體麵”,也並非一定就是富麗華貴或嶄新漂亮。孔子就曾讚美他的學生子路(仲南),說穿著舊絲綿袍和穿著狐皮貉裘的人站在一起,卻毫無愧色的,大概也就是阿由吧!可見中國人的注重服飾,首先不是要漂亮,也不是要舒服,而是要“合禮”。


    古人很看重服飾的禮儀,一旦失禮便可能釀成大禍。公元前55年,有一天衛獻公約請孫文子、寧惠子兩位吃飯。孫、寧二人依照禮製,準時準點穿上朝服,衣冠楚楚地等在朝廷,一直等到太陽落山也不見獻公的影子。一問,才知道他老先生還在園子裏射鴻。兩位大夫沒有辦法,隻好又衣冠楚楚地趕到園子裏。獻公見了他們,連“皮冠”也不脫,就和他們說起話來。孫、寧兩位當場勃然大怒。因為“皮冠”是田獵和軍事的服飾。皮冠麵對的,不是野獸,就是敵人。因此,即便是君見臣,也要先免去皮冠,才能說話,否則便是侮辱。衛獻公請客吃飯,不按時開飯已是失禮,又居然戴著皮冠和被請的人說話,當然要被視為有意侮辱。君視臣為禽獸,則臣視君為寇讎。孫文子便發動政變,把衛獻公驅逐出境,直到十二年後才得以回國。穿衣戴帽的事,豈是含糊得的?


    正文 第二章 服飾 二 道德與禮儀


    金魚袋,石榴裙


    禮儀,其實也是很麻煩的。


    穿衣要怎樣才“合禮”?無非兩條。一是合身份,二是合場合。所謂“合場合”,就是在不同的場合下,相應地使用不同的服飾。比如參加正式會議,穿著太隨便就不合適;而閑居在家,西裝革履的也很可笑。所以,稍微有點身份的人,尤其是古代那些既有身份又注重禮儀的人,常常就會不停地換衣服。比如,行禮時著禮服,祭祀時著祭服,治喪時著喪服,上朝時著朝服,閑居時著燕服。穿什麽衣服,就得配什麽鞋。穿祭服著舄(重底鞋),穿朝服著履(一般的鞋),穿燕服著屨(葛麻製單底鞋),出門著屐(木底鞋)。光是鞋就有這麽多種,別的就更不用提了。但這些規定,都必須嚴格遵守,否則便是“失禮”。


    不過更重要的還是要合身份。中國古代的服飾是有製度的。什麽人用什麽服飾,包括款式、麵料、色彩、紋飾,都作了嚴格的規定。比如周代的時候,隻有天子、諸侯、大夫、士這些有一定地位的男子,才能使用上衣下裳的款式,婦人和庶人就隻能穿衣裳相連的“深衣”。漢代的平民百姓則隻能穿本色麻布,染個顏色都不行。唐以後,又規定明黃色為皇帝專用,所以趙匡胤“黃袍加身”,也就意味著登上了帝位。明代則規定官民人等不得服用蟒龍、飛魚、鬥牛等圖案,或一定品級的官員可用蟒,不得用龍。蟒袍和龍袍是不同的。穿蟒袍的是大臣,穿龍袍的是皇上,並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可以“龍飛鳳舞”。


    用了高於自己身份的服飾,便是“僭越”,犯了“大不敬”的罪;但如特許使用,則是極大的恩典,應予特別的炫耀和聲明。比如,宋朝的時候,凡有資格穿紫色、緋色公服的官員,都必須佩掛金、銀裝飾的“魚袋”。服紫佩掛金魚袋,服緋佩掛銀魚袋。服紫色要三品或四品以上,服緋色也要六品以上。如職位品級太低,又有特殊情況(如出使等),需要佩掛魚袋,必須先借用紫、緋之服,時稱“借紫”、“借緋”。如果穿紫佩魚是皇上所賜,則是一種較高的榮譽,在填寫自己的職銜時,必須加以申明。例如宋初向太祖上《三禮圖》,奏請重新製定服飾製度禮儀的博士聶崇義,就被賜紫服、佩金魚袋。因此這位老兄的正式職銜的全稱就是“通議大夫國子司業兼太常博士柱國賜紫金魚袋”。身上穿件紫衣服,腰裏掛個金魚袋,也算一種職稱,必須添進“幹部履歷表”裏去,或印在“名片”上,還要特別說明是政府頒發的而不是借來的,這在今人看來未免可笑,但在古人看來則極為正常。


    顯然,在中國古代,服飾的等差,首先並不取決於“貧富”(有沒有錢),而是取決於“貴賤”(有沒有銜)。沒有地位,錢再多,也是白搭,此即所謂“民雖有富者,衣服不得獨異”也。漢製更規定,平民凡有一人經商者,其全家人均不得服用錦、繡、綺等絲織品,也不得服用毛織品、細葛布和白細苧麻布。所以到了可以“賣官鬻爵”的年代,商人們都願意花成千上萬的銀子,去“捐個前程”,買個官位,比如清末商人胡雪岩,靠幫左宗棠籌餉而“賞穿黃馬褂”即是。總之,不穿衣服固然是“失禮”,衣服穿的不對頭同樣是“失禮”。


    既然一定的身份才能使用一定的服飾,那麽一定的服飾也就代表了一定的身份,成了人們的“身份證明”,或成了身份、地位、職業的代名詞。比如大家熟知的“冠蓋”(達官貴人)、“布衣”(平民百姓)、“袈裟”(佛教僧侶)等。


    又如“縉紳”,原指“係紳帶而插笏”。笏,是古代大臣們上朝時,隨身攜帶用來寫“發言提綱”或做“會議記錄”的狹長板子,有點像今天的“商務通”。這板子在不用時,就插在腰間那條紳帶上,就像今人把呼機或手機別在皮帶上一樣。所以,縉紳也就是大臣。後來,凡是有係紳插笏之資格,再後來,凡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便都稱為“縉紳”,又稱“紳士”,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皮帶族”。不過,今天的“皮帶族”可不都是紳士,甚至可能連“白領”都不是。至於現代“紳士”們,則八成是不會把手機、呼機、商務通“一個都不能少”的全都別在皮帶上的。


    此外如“烏紗帽”、“石榴裙”,也都用於指代某些特定身份的人。“烏紗帽”是明代公服,“石榴裙”是唐代時裝。戴“烏紗帽”的好歹也是個七品縣令,穿“石榴裙”的則多半是都市麗人。再如“紈絝”,原本是指用細緻潔白的薄綢(紈)做成的一種不連襠的套褲(絝),類似於今之開襠褲。這種服裝,依例隻有貴胄子弟才能服用。貴胄子弟穿著這樣“又輕又薄”的開襠褲到處吃喝玩樂,尋花問柳,自然“輕薄”得可以,所以“紈絝”又用來指古時的“中國”和“輕薄少年”。至於長衫,則為儒生之服飾。孔乙己的一件長衫,盡管又髒又破,卻決不肯脫下,就是害怕丟了他讀書人的身份之故。


    人生禮儀


    一個人的服飾既然由身份來決定,那麽,身份的獲得也就當然由服飾來表明。比方說,授予學位要戴博士帽,授予軍銜要換肩章等等。人的一生中,身份顯然要屢屢變化:成年、婚娶、生子,最後要死。有的人,還要擔任和晉升職務,獲取功名。這樣,服飾的變換便貫穿一個人的終身,成了一個人的人生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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