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天下國家,既然有如“理亂絲”,或如“烹小鮮”,則“王天下”者,也必是裁fèng或廚師。比如伏羲(庖犧)是大廚師,黃帝(軒轅)則是大裁fèng。據說,他是我們民族最早的服飾發明家,也是最早擬訂服飾體製的大禮學家。黃帝的主要發明,是旃、冕和旒。旃是一種軍旗,冕是一種禮帽,旒則是旗下的飄帶和冕前的下垂物。看來,黃帝的主要貢獻,在於“飾”。而養蠶業和製衣業的發明人和領導人,則分別是他的正妻嫘祖和他的臣屬胡曹。當然,他們的功勞也都可以照例歸於黃帝。據說,自從黃帝製定了服飾禮儀後,紊亂無序的天下便變得井然有序了。以後,堯、舜二位,也照此辦理。傳位到禹,雖然自己的穿著不講究,但祭禮之服還是不含糊的。這就叫做“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伏羲是三皇之首,黃帝是五帝之先,堯和舜都是神話了的部落聯盟長,他們幾位帶了頭,以後的“聖王”,或比聖王低一等的“明君”,或比明君還低一等的候補明君,以及預備輔佐他們平治天下的儒臣門,便都相當地重視服飾的事情,而且往往能“上綱上線”到國家興亡、民族存亡的高度。比如衣襟向右開(右衽)還是向左開(左衽),就不是可以馬虎的小事。有一次,孔子和他的學生討論對管仲的評價問題。他的兩個學生子路和子貢都認為管仲“不仁”。因為管仲原是公子糾的師傅。齊桓公(即公子小白)與公子糾爭奪君位,殺了公子糾,公子糾的另一位師傅召忽因此殉節而死,而管仲非但不自殺,反倒投靠桓公,成了桓公的得力輔佐,這不是叛徒嗎?怎麽能算是“仁”呢?孔子卻說,啊!要是沒有管仲,我們這些人,隻怕都早已披著頭髮,衣襟向左邊開了!可見,在孔子這裏,衣襟向哪邊開,至少比誰當國君要重要一些,也比什麽“從一而終”要重要一些。


    這就很有些非得要弄清姓資姓社,分個白貓黑貓的味道了。其實,不管白貓黑貓,能逮老鼠就是好貓。同樣,也甭管右衽左衽,穿著舒服漂亮就是好衣服,哪怕當中開fèng也行。然而孔子他們不這麽看。在孔子他們看來,衣襟要是開反了,就會從文明變成野蠻。儒家是很看重這個區別的。用他們的話說,就叫“夷夏之別”。夷就是蠻夷,也就是野蠻人;夏就是華夏,也就是文明人。文明人和野蠻人有什麽區別呢?首先是吃飯不同,——野蠻人吃生肉,文明人吃熟食。再就是穿衣不同。《禮記王製》說:東方的野蠻人叫“夷”(東夷),披頭散髮,身上刻花紋(披髮文身);南方的野蠻人叫“蠻”(南蠻),也是光著身子,臉上腳上刻花紋(雕題交趾);西方的野蠻人叫“戎”(西戎),披頭散髮,拿野獸皮裹在身上(被發皮衣);北方的野蠻人叫“狄”(北狄),拿鳥羽毛做衣服,住在洞裏(衣羽毛穴居)。這些都是“不開化”民族,通通隻能算作野蠻人,沒法和華夏民族相提並論。


    其實華夏民族先前也是茹毛飲血光著屁股的。能拿獸皮鳥羽遮遮身子,就很不錯。任何民族都有一個“開化”的過程。“開化”之前,誰不是這樣?然而現在不同了。現在既已得了“先王教化”,衣冠楚楚起來,自然要視披髮文身為野蠻,羞與為伍。甚至連衣襟向左邊開都要視為奇恥大辱,不能接受。


    原來服飾是文化的象徵和標誌,是有文化與沒文化、文明與野蠻、進步與落後的分水嶺,那當然不得開玩笑。因此,一個中國人,如果穿上了“夷狄”的服裝,就會為他人所不齒。比如《阿q正傳》中的那位錢太爺的大兒子,從東洋留學回來,腿也直了,辮子也不見了,一身的西裝革履,手上還拎了根“司的克”,自以為摩登得了不得,可是父老鄉親都不“吃”那一套,背地裏叫他“假洋鬼子”。“鬼子”已不是人,何況還是假的?自然不但“人格”卑下,隻怕連“鬼格”也沒有。連帶他的老婆,雖然因此而跳了三回井,也為雖窮且乏又罕有頭髮卻畢竟留著一條小辮子的阿q所不齒,認定她竟然“會和沒有辮子的男人睡覺,嚇,不是好東西!”所以,當阿q躲在土穀祠裏大做其“革命夢”兼“女人夢”時,便把“假洋鬼子的老婆”從候選人的名單中堅決地剔除出去。


    體與麵


    衣襟開反了尚且不行,不穿衣服就更不行。禽獸才不穿衣服,野蠻人才不穿衣服麽!有誰願意做禽獸做野蠻人呢?沒有。


    所以,依照傳統禮法,不要說中國,便是露出腿子也是犯規的。隻有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才可以裸露上身或胳臂,謂之“肉袒”。比如西漢太尉周勃,為了剷除呂太後的餘黨,要奪軍權,就對將士們說:願意幫助姓呂的,把右邊胳膊露出來(右袒);願意幫助姓劉的,把左邊胳膊露出來(左袒)。結果,“三軍皆左”,周勃便順利地接管了兵權,滅了諸呂。又比如,趙國的大將軍廉頗,為了向藺相如表示敬意和歉意,就曾“肉袒負荊”,“至藺相如門謝罪”。“荊”是帶刺的荊條,可以為鞭;古人受刑,要“右袒”。所以,你要是有事沒事的也光著膀子,大家就以為你要“負荊請罪”,或者是要找人打架了。


    除此以外,肉袒體裸,都是嚴重的失禮行為。不吃那一套的,隻有兩類人物。一類是江湖好漢,還有一類是魏晉名士。李逵,大約是經常光著膀子的。嵇康,打鐵的時候想來也曾光著膀子。嵇康是名士中的名士,而名士則是魏晉時代的“嬉皮”,很“前衛”的,也很“酷”,既不把別人放在眼裏,也不把禮法放在眼裏。何況他們還要吃藥。吃藥以後要發散,吃酒以後要出汗,於是他們便常常帽子也不戴,衣服也不穿。其中有個叫劉伶的,更公然一絲不掛地在家見客。客人一看,臉都白了,他反倒理直氣壯地對客人說:天地就是我的房屋,房屋就是我的衣服,請問諸君為什麽要走進我的褲子裏麵來?大家也隻好把他當瘋子。但說得出這種瘋話的,也就是劉伶吧!


    自己中國是“無禮”,觀看別人中國當然更是“失禮”。春秋時的曹共公就幹過這種事。他聽人說流亡公子重耳的肋骨是連成一片的,竟然趁著重耳洗澡的時候,躲在簾子後麵偷看。這種嚴重的失禮行為,當然要受到嚴懲。所以重耳回國當了國君(即晉文公)後,第一個要報復的就是曹國,而且不費吹灰之力就把他滅了。


    大概正是這種文化上的原因,中國藝術和健美運動,在近代中國便一再受挫,風波迭起。因為中國藝術和健美運動,既是自裸,又是觀看他人之裸,是雙重的“不禮”,豈能容忍?至於日本的“男女同浴”,西方的“天體運動”,當然更加不合中國國情,即便有人倡導,也斷然不會有人響應並以身試法的。《詩經》上說:看看那些老鼠吧!老鼠尚且有張皮。人要是沒有禮儀,那就連老鼠都不如。可見光有血肉之軀是不行的,還得要有服飾。隻有“體”,沒有“麵”,也不“體麵”,甚至“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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