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茶也有交際的功能。所以,中國人不但喜歡請客吃飯,有時也要請客吃茶,比如“吃講茶”和“吃早茶”就是。吃講茶是舊社會江湖上用於擺平糾紛的一種手段,吃早茶則是如今商場上用來談生意的辦法之一。吃早茶不像擺酒宴那樣排場,又不像隻有清茶一杯那樣寒酸。過於排場,談不成事情;過於寒酸,又不好意思,隻有吃早茶最為適宜。它既能讓人靜下心來認真談判,又比坐在公司裏唇槍舌劍討價還價更有人情味,更便於套交情拉關係走後門,還能順便解決一下早餐問題,豈非妙不可言?當然,無論搞陰謀,抑或談生意,也確乎可以藉此沖淡一點血腥或銅臭。
至於清朝官場,則又是一番風味。待客之茶,隻作擺設,並不真喝。如果長官談得不耐煩,要下逐客令,便會端起碗來,說聲“請喝茶”。這時,你最好自己知趣,起身告辭。即便不告辭,長官身邊的聽差也會拉長聲調大呼“送客”。這一絕招,不知是誰的發明,也真虧他想得出。可見,喝茶也好,飲酒也好,吸菸也好,吃飯也好,在中國確實是一種文化現象。不過本章已說得不少,讀者諸君恐怕也要不耐煩了。那就還是“端茶送客”吧!
正文 第二章 服飾 一 文明與野蠻
人命關天
吃飯是頭等大事,穿衣這事也不小。
有句老話,叫“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老話也不一定就對。人生在世,豈能就是“吃穿二字”?但人活在世上,不能不吃,不能不穿,倒也是事實。所以,飲食和服飾,就不但都很重要,而且還有瓜葛。
奇怪,穿衣戴帽和吃飯能有什麽關係呢?偏偏就有。比如“服”,就有“吞食”的意思,如服藥、服毒。隻不過隻有吃藥(包括吃毒藥)才是“服”,吃別的就不算,但好歹是“吃”。還有修飾,也並不簡單地隻是穿著打扮或體麵好看,也和吃飯有關的。上古沒有“修”字,隻有“惰”,兩字相通,惰就也就是修,而惰的本義則是“幹肉”,或加香料製造而成的幹肉。它的字形,是一個人拿著一把錘子麵對一大塊肉,表示“捶而施薑桂”的意思。不管什麽肉,總要先洗幹淨以後才好晾曬,所以惰這個字又有洗滌的意思。如果把十條幹肉捆在一起,就叫“束惰”或“束修”,是古代諸侯大夫相互饋贈的禮物,也是學生向老師致送的酬金。所以孔子說:“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嚐無誨焉。”
修(惰)是“製造幹肉”,飾則是“擦拭飯碗”。“飾”這個字,本義是“拭”,也就是拂拭、清潔。從字形看,是一隻手拿著一條餐巾,在拂拭食品或食器上的灰塵和汙垢。《周禮?地官?封人》說:“凡祭祀,飾其牛牲”,這裏的“飾”便是使其清潔之意,不是裝飾打扮。所以修(洗滌)和飾(擦拭)也可以連起來,叫“修飾”。
修飾不是可有可無的,也馬虎不得。古時,一個人如果沒有好名聲,就叫“修名不立”;而一個大臣如果搞中國,犯了貪汙罪,也不叫“不廉”,而叫“籃簋不飾”。籃(fu),長方形,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製,有蓋有耳,用以盛黍稷稻粱。簋(gut)也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或陶製,圓口圓足,也用以盛黍稷稻粱。也就是說,簠是方飯碗,簋是圓飯碗。“不飾”則是“不常擦拭,沒弄幹淨”。飯碗既然弄不幹淨,當然要“丟飯碗”啦!
又豈止是會丟飯碗,弄得不好,還會掉腦袋。春秋時,一個名叫諸師聲子的人就差點因此而腦袋搬家。因為他在參加國君的宴會時,穿著襪子就登上了酒席,於是他的國君衛出公便勃然大怒,喝令“推出午門斬首”。盡管諸師聲子再三解釋,說自己不脫襪子,是因為腳上生瘡,恐怕君王見了會嘔吐,也無濟於事,最後隻好落荒而逃,才倖免一死。
這也奇怪。不就是沒脫襪子嗎?也值得說翻臉就翻臉,甚至要問以死罪?原來,古人席地而坐,因此進門必須脫鞋。脫鞋之後,脫不脫襪,則要看身份。如果身份相當,可以不脫;如果是卑者見尊者,如臣下見君主,兒媳侍翁姑,就一定要光著腳,叫做“跣足”。跣足是表示敬意的方式。當年晉悼公盟會諸侯於雞丘時,為了向執法如山的中軍司馬魏絳表示敬意,就曾“跣而出”。君對臣示敬尚且要“跣足”,諸師聲子“襪而登席”,當然要被視為“大不敬”。能死裏逃生,實屬萬幸。
襪子不脫不行,帽子亂戴也不行。另一個名叫子臧的人就當真為此掉了腦袋。這位子臧,大概也確實是個花花公子,競喜歡一種名叫“聚鷸冠”的裝飾。所謂“聚鷸冠”,大約就是用鷸羽做成的帽子。鷸(yu)羽色黃、褐、沙灰,密綴細碎斑紋。聚鷸而冠,可能比較好看,卻是“非禮之服”,或者說是“奇裝異服”。他老爸鄭文公聽說後,十分厭惡反感,居然買通強盜,把自己這個親生兒子,誘拐謀殺在陳宋之間的某地。
這又奇怪。不就是一頂帽子嗎?何至於謀殺親生兒子呢?但在中國古代,帽子卻是不好隨便亂戴的。比如春秋時陳靈公戴著楚國的便帽(南冠)去會情婦,東周王朝的使臣單襄公便斷定他要倒大黴,也該亡國。後來,陳靈公果然被情婦的兒子射死在馬廄裏,楚軍也打進了陳國。所以我們現在還說:“不要亂扣帽子。”帽子戴錯了,那是要出人命案的。
人命關天,當然不能含糊。穿衣戴帽,又豈能說是小事?
其實,中國人並沒有厚此薄彼,隻重飲食不重服飾。我們常說的“衣食住行”、“衣食父母”等等,“衣”不是就排在“食”的前麵嗎?衣不蔽體,不是和“食不果腹”同樣悲慘嗎?所以,就像吃飯是政治問題一樣,穿衣也會和政治發生關係。就拿前麵提到的那位身為“內閣總理”的“天官塚宰”來說,他就不但領導著一大幫廚子,也領導著一大幫裁fèng。在他的下屬官員和職員中,也有不少人在編製上,是歸屬於“服飾部”的1。人數雖然沒有“膳食科”多,卻也相當可觀。
文明與野蠻
事實上,正如治國之道常常被看作是烹調術,它也常常被看作是紡織業。中國古代的所謂“聖王”,都被描述成“經天緯地”的大人物。經,是織布機或紡織品的縱線,緯則是橫線。經天緯地,就是像紡紗織布一樣有條有理地治理天下。
其實,所謂“治理”,原本也是紡織業上的術語,即把一團亂麻或亂絲,“理”出一個頭緒來。治理的“治”,本來是“亂”(亂),而“亂”這個字,本義又是“治”。它的字型,上麵有“爪”,下麵有“又”,中間是絲。絲容易“亂”,所以必須用一隻手在上麵抓著,又一隻手在下麵托著,才有可能“理順”。理順就是“治”,不理順或理不順就是“亂”。天下大亂以後便是天下大治,天下大治以後又天下大亂,真是“剪不斷,理還亂”,所以要有“經天緯地”的大人物來收拾局麵。後來,大家也覺得治和亂都用一個字,難免混淆不清,於是才用治水之“治”,代替了理絲之“亂”(亂)。
至於清朝官場,則又是一番風味。待客之茶,隻作擺設,並不真喝。如果長官談得不耐煩,要下逐客令,便會端起碗來,說聲“請喝茶”。這時,你最好自己知趣,起身告辭。即便不告辭,長官身邊的聽差也會拉長聲調大呼“送客”。這一絕招,不知是誰的發明,也真虧他想得出。可見,喝茶也好,飲酒也好,吸菸也好,吃飯也好,在中國確實是一種文化現象。不過本章已說得不少,讀者諸君恐怕也要不耐煩了。那就還是“端茶送客”吧!
正文 第二章 服飾 一 文明與野蠻
人命關天
吃飯是頭等大事,穿衣這事也不小。
有句老話,叫“人生在世,吃穿二字”。老話也不一定就對。人生在世,豈能就是“吃穿二字”?但人活在世上,不能不吃,不能不穿,倒也是事實。所以,飲食和服飾,就不但都很重要,而且還有瓜葛。
奇怪,穿衣戴帽和吃飯能有什麽關係呢?偏偏就有。比如“服”,就有“吞食”的意思,如服藥、服毒。隻不過隻有吃藥(包括吃毒藥)才是“服”,吃別的就不算,但好歹是“吃”。還有修飾,也並不簡單地隻是穿著打扮或體麵好看,也和吃飯有關的。上古沒有“修”字,隻有“惰”,兩字相通,惰就也就是修,而惰的本義則是“幹肉”,或加香料製造而成的幹肉。它的字形,是一個人拿著一把錘子麵對一大塊肉,表示“捶而施薑桂”的意思。不管什麽肉,總要先洗幹淨以後才好晾曬,所以惰這個字又有洗滌的意思。如果把十條幹肉捆在一起,就叫“束惰”或“束修”,是古代諸侯大夫相互饋贈的禮物,也是學生向老師致送的酬金。所以孔子說:“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嚐無誨焉。”
修(惰)是“製造幹肉”,飾則是“擦拭飯碗”。“飾”這個字,本義是“拭”,也就是拂拭、清潔。從字形看,是一隻手拿著一條餐巾,在拂拭食品或食器上的灰塵和汙垢。《周禮?地官?封人》說:“凡祭祀,飾其牛牲”,這裏的“飾”便是使其清潔之意,不是裝飾打扮。所以修(洗滌)和飾(擦拭)也可以連起來,叫“修飾”。
修飾不是可有可無的,也馬虎不得。古時,一個人如果沒有好名聲,就叫“修名不立”;而一個大臣如果搞中國,犯了貪汙罪,也不叫“不廉”,而叫“籃簋不飾”。籃(fu),長方形,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製,有蓋有耳,用以盛黍稷稻粱。簋(gut)也是一種古代食器,青銅或陶製,圓口圓足,也用以盛黍稷稻粱。也就是說,簠是方飯碗,簋是圓飯碗。“不飾”則是“不常擦拭,沒弄幹淨”。飯碗既然弄不幹淨,當然要“丟飯碗”啦!
又豈止是會丟飯碗,弄得不好,還會掉腦袋。春秋時,一個名叫諸師聲子的人就差點因此而腦袋搬家。因為他在參加國君的宴會時,穿著襪子就登上了酒席,於是他的國君衛出公便勃然大怒,喝令“推出午門斬首”。盡管諸師聲子再三解釋,說自己不脫襪子,是因為腳上生瘡,恐怕君王見了會嘔吐,也無濟於事,最後隻好落荒而逃,才倖免一死。
這也奇怪。不就是沒脫襪子嗎?也值得說翻臉就翻臉,甚至要問以死罪?原來,古人席地而坐,因此進門必須脫鞋。脫鞋之後,脫不脫襪,則要看身份。如果身份相當,可以不脫;如果是卑者見尊者,如臣下見君主,兒媳侍翁姑,就一定要光著腳,叫做“跣足”。跣足是表示敬意的方式。當年晉悼公盟會諸侯於雞丘時,為了向執法如山的中軍司馬魏絳表示敬意,就曾“跣而出”。君對臣示敬尚且要“跣足”,諸師聲子“襪而登席”,當然要被視為“大不敬”。能死裏逃生,實屬萬幸。
襪子不脫不行,帽子亂戴也不行。另一個名叫子臧的人就當真為此掉了腦袋。這位子臧,大概也確實是個花花公子,競喜歡一種名叫“聚鷸冠”的裝飾。所謂“聚鷸冠”,大約就是用鷸羽做成的帽子。鷸(yu)羽色黃、褐、沙灰,密綴細碎斑紋。聚鷸而冠,可能比較好看,卻是“非禮之服”,或者說是“奇裝異服”。他老爸鄭文公聽說後,十分厭惡反感,居然買通強盜,把自己這個親生兒子,誘拐謀殺在陳宋之間的某地。
這又奇怪。不就是一頂帽子嗎?何至於謀殺親生兒子呢?但在中國古代,帽子卻是不好隨便亂戴的。比如春秋時陳靈公戴著楚國的便帽(南冠)去會情婦,東周王朝的使臣單襄公便斷定他要倒大黴,也該亡國。後來,陳靈公果然被情婦的兒子射死在馬廄裏,楚軍也打進了陳國。所以我們現在還說:“不要亂扣帽子。”帽子戴錯了,那是要出人命案的。
人命關天,當然不能含糊。穿衣戴帽,又豈能說是小事?
其實,中國人並沒有厚此薄彼,隻重飲食不重服飾。我們常說的“衣食住行”、“衣食父母”等等,“衣”不是就排在“食”的前麵嗎?衣不蔽體,不是和“食不果腹”同樣悲慘嗎?所以,就像吃飯是政治問題一樣,穿衣也會和政治發生關係。就拿前麵提到的那位身為“內閣總理”的“天官塚宰”來說,他就不但領導著一大幫廚子,也領導著一大幫裁fèng。在他的下屬官員和職員中,也有不少人在編製上,是歸屬於“服飾部”的1。人數雖然沒有“膳食科”多,卻也相當可觀。
文明與野蠻
事實上,正如治國之道常常被看作是烹調術,它也常常被看作是紡織業。中國古代的所謂“聖王”,都被描述成“經天緯地”的大人物。經,是織布機或紡織品的縱線,緯則是橫線。經天緯地,就是像紡紗織布一樣有條有理地治理天下。
其實,所謂“治理”,原本也是紡織業上的術語,即把一團亂麻或亂絲,“理”出一個頭緒來。治理的“治”,本來是“亂”(亂),而“亂”這個字,本義又是“治”。它的字型,上麵有“爪”,下麵有“又”,中間是絲。絲容易“亂”,所以必須用一隻手在上麵抓著,又一隻手在下麵托著,才有可能“理順”。理順就是“治”,不理順或理不順就是“亂”。天下大亂以後便是天下大治,天下大治以後又天下大亂,真是“剪不斷,理還亂”,所以要有“經天緯地”的大人物來收拾局麵。後來,大家也覺得治和亂都用一個字,難免混淆不清,於是才用治水之“治”,代替了理絲之“亂”(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