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頭戴羊角身披羊皮的巫師或祭司,是在人神之間進行種種交易的“經紀人”。他的任務之一,便是“代神立言”。神祗之言當然都是吉祥的,或被希望為吉祥的。吉言也就是“羊言”,即“善”(善言)。善的字形,原本是上麵一個“羊”,下麵兩個“言”字。許慎說:“善,吉也。從言,從羊。此與羲、美同意。”當然和羲、美同意的。因為它原本就是“羊人”所說之“吉言”啊!


    於是,羊,不起眼的羊,默默奉獻的羊,被捕捉宰割的羊,被“食其肉、寢其皮”的羊,就這樣地既被人推上了祭壇,又被人推上了神壇。


    有奶便是娘


    這一點都不神聖,但事實就是這樣:在遠古時代,偉大的神聖的,往往就是可吃的和被吃的。因為被吃,所以理應受到回報(祭祀)。同理,但凡被請來吃的,神也好,人也好,也往往同時要“被吃”,——或者曾經吃過,或者預備要吃。曾經吃過就現在回報,預備要吃就提前回報,反正從來就沒有白吃的,也不能白吃。如果是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受人一食,則很可能還要報之以生命。


    比如韓信。


    韓信是一個挨過餓的人。韓信少時家貧,常常到南昌亭長家去混飯。亭長的老婆顯然並不歡迎他,便一大清早就把飯提前做好,在床上就吃光了。韓信再來時,當然沒有吃的,一怒之下,便跑到河邊去釣魚。一個在河邊拍絮的大娘(漂母)見他飢餓,便把自己的飯分給他吃,天天如此,直到漂絮工作結束。所以後來韓信封了楚王,衣錦還鄉時,第一件事就是去報答那位漂母。


    正是出於同樣的原因,韓信在楚漢之爭的最後關頭便不肯背叛劉邦。因為他念念不忘劉邦“解衣衣我,推食食我”之恩。韓信說:“吾聞之,乘人之車者載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豈可向利背義乎!”所謂“死人之事”,就是“以必死的精神為他人辦事”,“為他人之事不惜獻出生命”的意思。一飯之恩,竟大如此。


    其實,不僅韓信,隻要是稍微感受過一點飢餓之苦的人,都會產生相同的感情。的確,挨過餓的人都知道食品的寶貴,死亡的危險往往是最好的教員。因此,在我們民族的文化心理深層,便積澱著這樣一個觀念:食物是生命之源。提供食物,即賦予生命。


    母親,就是這樣一個生命的賦予者。


    幾乎所有人一生下來,就是母親給吃的,先是吃奶,後是吃飯。這個過程往往要延續很長一段時間,直到那孩子長大成人。因此,在一般人心目中,母親最親,同時也最偉大、最神聖、最值得崇敬和感激。實際上,娘親娘親,不親在生,而親在養。一個呱呱落地的嬰兒,哪裏可能知道自己是誰生的?也不會有什麽“血緣”之類的觀念。那他怎麽認識媽媽的呢?還不是吃奶時認下的。如果他的生母並不餵奶,就很可能和奶媽更親。甚至“貴為天子”(如明熹宗天啟皇帝朱由校),也如此。中國民間許多地方都把母親的中國叫做“媽媽”,把吃奶叫做“吃媽媽”。這就等於說,母親就是辱汁,就是哺育者。所以,但凡對我們有哺育之恩的,也就同時具有母親的性質,可以也應該被看作母親,如辱母、養母。再廣義一點,如母校、母親河。總之,有奶便是娘。


    有奶便是娘,這話似乎不中聽,卻很實在。因為給我們吃的,就是給我們生命。這又顯然是隻有神才做得到的事。所以母親就是天,就是神。事實上世界各民族最早創造出來的神,差不多都是母親神。歐洲是這樣,中國也是這樣。這些母親神的偶像都有著隆起的肚皮(意味生育)和碩大的中國(意味哺育)。紅山文化遺址甚至還出土了一大批中國。這麽多這麽大的中國,當然不是為了表示性感,而是為了吃。或者說,為了生存,為了獲得和維持生命。這是不能不感恩戴德的。誰要是不感激,那就是沒良心。不但要受譴責,而且要遭報應,也許再也沒有吃的。


    於是,中國們和有著碩大的中國的女人們,就這樣走上了神壇。這裏體現的正是這樣一種觀念:被吃的也應該是被感激和被崇拜的,可吃的也必然是偉大的和神聖的。反過來也一樣,偉大神聖的,也一定是可吃的。國家是偉大神聖的(同時又是我們的母親),所以是可“吃”(吃皇糧)的,而且吃起來絲毫用不著“不好意思”。上帝和神也是偉大神聖的,所以也是可“吃”的。古埃及人吃神王奧西利斯身上長出的麥芽,基督徒則吃象徵著耶穌血肉的葡萄酒和麵餅。這一聖餐儀式表達的大概正是這樣一個觀念:隻有那些給了我們食物的,才真正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的主。或者說,誰給我們吃的,我們就把誰看作天、看作神、看作上帝。


    但這還不是母親的全部文化意義。


    正文 第一章 飲食 二 生命與血緣 2


    吃出來的血緣


    母親是個體生命的賦予者,也是血緣關係的締造者。


    中國人是很看重血緣關係的。在中國人看來,隻有血緣,才最親密、最穩定和最靠得住。誰都知道“是親三分向”,血總是要濃於水,自家人也總是比外人可靠。這樣,中國人在和別人打交道時,就總是要千方百計把非血緣關係變成血緣關係。拜把子啦,認幹親啦,要不就是把明明不是血緣關係的說成是血緣關係,比如父母官、子弟兵、父老鄉親、兄弟單位等,似乎非如此便不能建立和發展自己的人際關係。


    血緣關係中,最親的是母子。中國傳統禮教雖然規定父親的地位最高,但在中國人內心深處,最愛的卻是母親。從“慈母手中線”,到“媽媽的吻”,最美的讚歌總是獻給母親;從“孟母擇鄰”到“嶽母刺字”,子女的成長也總是歸功於母親。就連認幹親,中國人也習慣於認“幹媽”,而不是認“教父”。反正“世上隻有媽媽好”。有沒有唱“世上隻有爸爸好”的呢?沒有。歌頌父親的文學名作好像隻有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但那父親卻怎麽看怎麽像母親。


    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也幾乎都是以母親為中心。比如自己的家叫“娘家”,丈夫的家叫“婆家”。“娘家”不能叫做“爹家”,“婆家”也不能叫做“公家”,反正沒當爹的什麽事。雖然說“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但一個人如果當真沒家教,也隻會被罵作“沒娘養的”。事實上,中國的母親也確實了不起。她不但管吃管穿管教育,還管救命。中國的小說中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人,惹了事,闖了禍,小命難保了,要討饒,便會搬出老娘救駕,道是:“家中還有七旬老母”,往往也能奏效,如《水滸傳》中李逵之放過李鬼。因為愛母之心,人皆有之,不看爹麵看娘麵,隻好放他一馬,以免讓那老娘傷心。


    比母親次一點的,則是兄弟。兄弟也很親。按照中國人的說法,兄弟是手和腳的關係(手足)。盡管說“親兄弟明算帳”,禍起蕭牆的事也時有發生,兄弟仍被認為是同輩男子問之最親密者(女性則為姐妹)。所以,一個人要想和別人拉關係套近乎,最便當的辦法就是稱兄道弟。中國社會各階層,稱謂各不相同,如官場稱“大人”,商界稱“老闆”,儒林稱“先生”,江湖稱“大俠”,唯獨“兄弟”,放之四海而皆準,什麽人都可以用來稱呼自己的朋友,或稱呼自己,甚至用來稱呼各自所屬的群體,比如“兄弟單位”。\\\\就連初通漢語的老外都知道一見麵就叫一聲:嗨,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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