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知道用粗麻繩,就算是有了“文化”。動物是不會用粗麻繩的,它們也不會給自己蓋廁所,或在方便的時候避開他人。可見,文化是人類獨有的東西。動物生活在自然界,人類生活在文化中。文化,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方式”。或者說,就是人的“活法”。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也就有不同的文化。比方說,中國人吃飯用筷子夾,西方人吃飯用叉子戳,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中國人見麵鞠躬作揖,西方人見麵握手擁抱,這也是兩種不同的文化。其實,見麵的禮節,也不光是鞠躬作揖和握手擁抱,沒準還有吐唾沫的。東非尼格羅人中的一支,就視吐唾沫為緊要關頭的一種祝福。一個人生了病,或者一個孩子剛剛生下來,都要請法師來吐唾沫。他們相互之間見了麵是不是也吐,就不知道了,但在這個世界上,見麵以後相互打一拳的人肯定有。
文化,就是這樣五花八門。
這同樣並不奇怪。任何民族,都要生存,要發展,所以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但如何生存,如何發展,不同的民族又有不同的方式,所以又有不同的文化。比方說,中國重農,西方重商,這是經濟生活方式的不同;中國講禮,西方中國,這是社會組織方式的不同;中國人用方塊文字,西方人用拚音文字,這是思維認知方式的不同,等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活法,就構成不同的文化,也形成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群,比如東方人、西方人,或中國人、日本人、印度人、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等等。
由此可見,文化與人,難解難分。不同的人創造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也造就不同的人。這裏麵好像沒有太多的道理可講,也沒有太多的價錢可講。比如美國人,其實是不怎麽喜歡律師的。美國有個笑話講,兩個年輕人,在天堂裏一見鍾情。他們對上帝說要結婚。上帝說,好吧,我給你們找個牧師。一個月以後,這兩個年輕人又要離婚。上帝說,這就難辦了,天知道什麽時候才會有一個律師上天堂!
可惜,不管美國人多麽不喜歡律師,他們有了事,還是要去找律師,而不是找領導。討厭律師,又離不開律師,這就是美國人的活法。因為他們是生活在一個法治文化的社會裏,而這種文化又是他們自己創造的。這就叫“自己挖坑自己埋”。
文化,作為人的活法,豈能沒有道理?
其實,任何文化現象的產生,都不可能是任意的、偶然的、毫無道理的。文化學的任務,就是要找到並說清這些道理。
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或規律是:一個民族的文化方式或生活方式,總是體現著這個民族的文化性格。比方說,中國人見麵鞠躬作揖,是因為中國人的性格“內向”;西方人見麵握手擁抱,則是因為西方人的性格“外向”。外向,所以伸出手去握別人的手;內向,所以伸出手握自己的手。這就正如中國人吃飯用筷子夾,是向內用力;西方人吃飯用叉子戳,是向外用力。一向外,一向內,故西方文化的象徵物是“十字架”,中國文化的象徵物是“太極圖”,一個從一點出發向四麵擴展,一個由兩極構成在圈內互動。
這就十分有趣了。一個進餐方式(筷子叉子),一個交際方式(握手作揖),表麵上看“風馬牛不相及”,卻居然有著內在的心理聯繫。這就說明,在種種文化現象,或者說,在種種具體的文化方式之上,還存在著一個更高層次的方式,一個統帥一切的“總方式”。如果說文化是人的一種活法,是人類生存的發展的方式,那麽,這個“總方式”就是“活法的活法”,“方式的方式”。所以,我們把它稱之為“文化內核”,或“文化的思想內核”。
文化內核,是一個民族文化的思想核心,是這個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總綱。綱舉才能目張。隻有把握了文化的思想內核,我們對於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特徵、文化個性、文化機製、文化行為和文化心理,才可能有一個較為深刻和透徹的了解。也就是說,隻有把握了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我們才有可能看懂、看透、看清中國人。
中國文化之謎
然而,要把握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真是談何容易!
如果說,中國人是一個謎,中國文化也是一個謎,那麽,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就是謎中之謎。文化本身是具體的、生動的、鮮活的,文化內核作為“方式的方式”,卻隻能是一種高度抽象的哲學概括,而且這。種抽象概括又必須為生動具體鮮活的文化現象所證實。從具體中得到抽象難,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更難。解謎難,解謎中之謎就更是難乎其難。
於是,我們想到了文化現象。
文化,無疑是由林林總總的文化現象來構成的。這些現象,有如細胞,構成了文化鮮活的生命。正如一切細胞所含的生命秘密都是“全息”的,文化現象也隱含著一個民族文化的生命信息和遺傳密碼。因此,對它們進行“立體的掃描”和“深層的透視”,就有可能揭示和掌握它所代表的那個文化的“核心機密”。
就說請客吃飯。世界各民族都要吃飯,也都要請客,但請法和吃法卻不大一樣。有人就鬧過一個笑話。有一次,他和幾個中國人請兩個美國人吃飯。按照程序,也出於禮貌,他請大家每個人都點一道菜。客人中之一位,在美國大概上過中國餐館,多少有點經驗,便很老到地率先點了“芙蓉雞片”。另一位美國人對中國菜則一無所知。大家都點過之後,他仍很茫然。於是主人便誘導他點了一道湯,反正是要等菜齊了大家一起吃。開席了,頭一道菜便是芙蓉雞片。那個自以為內行的美國人問道:這是我點的菜嗎?得到肯定的回答後,便高興地說:sorry!我先吃了。接著,便移過盤子,刀叉並進,大快朵頤。在哭笑不得的尷尬中,幾個中國人隻好“主隨客便”,也按美國規矩各人吃各人點的菜。這下另一個美國人可就倒黴了。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喝下最後上來的一大碗榨菜肉絲湯。
認真說來,這當然隻是小事一件。然而,正是在這件小事中,我們不難看出文化精神,即: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而西方文化的思想內核是個體意識。
所謂個體意識,簡單一點說,就是認為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是具有獨立人格和自由意誌的個人。因為具有自由意誌,所以,每個人的幸福都要靠每個人自己去爭取,每個人的行為也要由每個人自己來負責。哪怕隻是一盤菜的享用,也得自己點了自己吃;即便是在他人的誤導下點了榨菜肉絲湯,也得由自己硬著頭皮喝下去。因為具有獨立人格,所以,每個人的選擇和行為,他人都不能強加幹涉,除非是危害了公眾利益。大至總統的選舉,小至職業的選擇,都如此。至於吃飯穿衣之類,就更是純屬個人行為,與他人毫不相幹。別人愛吃什麽,想吃什麽,我管不著;我自己愛吃想吃的,也用不著請別人吃或讓別人吃,以免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幹涉了別人的意誌自由,侵犯了別人的人格獨立。既然如此,自然是各點各的菜,各人點了各人吃,甚至各付各的帳。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也就有不同的文化。比方說,中國人吃飯用筷子夾,西方人吃飯用叉子戳,這是兩種不同的文化;中國人見麵鞠躬作揖,西方人見麵握手擁抱,這也是兩種不同的文化。其實,見麵的禮節,也不光是鞠躬作揖和握手擁抱,沒準還有吐唾沫的。東非尼格羅人中的一支,就視吐唾沫為緊要關頭的一種祝福。一個人生了病,或者一個孩子剛剛生下來,都要請法師來吐唾沫。他們相互之間見了麵是不是也吐,就不知道了,但在這個世界上,見麵以後相互打一拳的人肯定有。
文化,就是這樣五花八門。
這同樣並不奇怪。任何民族,都要生存,要發展,所以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但如何生存,如何發展,不同的民族又有不同的方式,所以又有不同的文化。比方說,中國重農,西方重商,這是經濟生活方式的不同;中國講禮,西方中國,這是社會組織方式的不同;中國人用方塊文字,西方人用拚音文字,這是思維認知方式的不同,等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活法,就構成不同的文化,也形成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群,比如東方人、西方人,或中國人、日本人、印度人、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等等。
由此可見,文化與人,難解難分。不同的人創造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化也造就不同的人。這裏麵好像沒有太多的道理可講,也沒有太多的價錢可講。比如美國人,其實是不怎麽喜歡律師的。美國有個笑話講,兩個年輕人,在天堂裏一見鍾情。他們對上帝說要結婚。上帝說,好吧,我給你們找個牧師。一個月以後,這兩個年輕人又要離婚。上帝說,這就難辦了,天知道什麽時候才會有一個律師上天堂!
可惜,不管美國人多麽不喜歡律師,他們有了事,還是要去找律師,而不是找領導。討厭律師,又離不開律師,這就是美國人的活法。因為他們是生活在一個法治文化的社會裏,而這種文化又是他們自己創造的。這就叫“自己挖坑自己埋”。
文化,作為人的活法,豈能沒有道理?
其實,任何文化現象的產生,都不可能是任意的、偶然的、毫無道理的。文化學的任務,就是要找到並說清這些道理。
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或規律是:一個民族的文化方式或生活方式,總是體現著這個民族的文化性格。比方說,中國人見麵鞠躬作揖,是因為中國人的性格“內向”;西方人見麵握手擁抱,則是因為西方人的性格“外向”。外向,所以伸出手去握別人的手;內向,所以伸出手握自己的手。這就正如中國人吃飯用筷子夾,是向內用力;西方人吃飯用叉子戳,是向外用力。一向外,一向內,故西方文化的象徵物是“十字架”,中國文化的象徵物是“太極圖”,一個從一點出發向四麵擴展,一個由兩極構成在圈內互動。
這就十分有趣了。一個進餐方式(筷子叉子),一個交際方式(握手作揖),表麵上看“風馬牛不相及”,卻居然有著內在的心理聯繫。這就說明,在種種文化現象,或者說,在種種具體的文化方式之上,還存在著一個更高層次的方式,一個統帥一切的“總方式”。如果說文化是人的一種活法,是人類生存的發展的方式,那麽,這個“總方式”就是“活法的活法”,“方式的方式”。所以,我們把它稱之為“文化內核”,或“文化的思想內核”。
文化內核,是一個民族文化的思想核心,是這個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總綱。綱舉才能目張。隻有把握了文化的思想內核,我們對於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特徵、文化個性、文化機製、文化行為和文化心理,才可能有一個較為深刻和透徹的了解。也就是說,隻有把握了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我們才有可能看懂、看透、看清中國人。
中國文化之謎
然而,要把握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真是談何容易!
如果說,中國人是一個謎,中國文化也是一個謎,那麽,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就是謎中之謎。文化本身是具體的、生動的、鮮活的,文化內核作為“方式的方式”,卻隻能是一種高度抽象的哲學概括,而且這。種抽象概括又必須為生動具體鮮活的文化現象所證實。從具體中得到抽象難,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更難。解謎難,解謎中之謎就更是難乎其難。
於是,我們想到了文化現象。
文化,無疑是由林林總總的文化現象來構成的。這些現象,有如細胞,構成了文化鮮活的生命。正如一切細胞所含的生命秘密都是“全息”的,文化現象也隱含著一個民族文化的生命信息和遺傳密碼。因此,對它們進行“立體的掃描”和“深層的透視”,就有可能揭示和掌握它所代表的那個文化的“核心機密”。
就說請客吃飯。世界各民族都要吃飯,也都要請客,但請法和吃法卻不大一樣。有人就鬧過一個笑話。有一次,他和幾個中國人請兩個美國人吃飯。按照程序,也出於禮貌,他請大家每個人都點一道菜。客人中之一位,在美國大概上過中國餐館,多少有點經驗,便很老到地率先點了“芙蓉雞片”。另一位美國人對中國菜則一無所知。大家都點過之後,他仍很茫然。於是主人便誘導他點了一道湯,反正是要等菜齊了大家一起吃。開席了,頭一道菜便是芙蓉雞片。那個自以為內行的美國人問道:這是我點的菜嗎?得到肯定的回答後,便高興地說:sorry!我先吃了。接著,便移過盤子,刀叉並進,大快朵頤。在哭笑不得的尷尬中,幾個中國人隻好“主隨客便”,也按美國規矩各人吃各人點的菜。這下另一個美國人可就倒黴了。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喝下最後上來的一大碗榨菜肉絲湯。
認真說來,這當然隻是小事一件。然而,正是在這件小事中,我們不難看出文化精神,即: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而西方文化的思想內核是個體意識。
所謂個體意識,簡單一點說,就是認為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是具有獨立人格和自由意誌的個人。因為具有自由意誌,所以,每個人的幸福都要靠每個人自己去爭取,每個人的行為也要由每個人自己來負責。哪怕隻是一盤菜的享用,也得自己點了自己吃;即便是在他人的誤導下點了榨菜肉絲湯,也得由自己硬著頭皮喝下去。因為具有獨立人格,所以,每個人的選擇和行為,他人都不能強加幹涉,除非是危害了公眾利益。大至總統的選舉,小至職業的選擇,都如此。至於吃飯穿衣之類,就更是純屬個人行為,與他人毫不相幹。別人愛吃什麽,想吃什麽,我管不著;我自己愛吃想吃的,也用不著請別人吃或讓別人吃,以免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幹涉了別人的意誌自由,侵犯了別人的人格獨立。既然如此,自然是各點各的菜,各人點了各人吃,甚至各付各的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