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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上下篇連結在一起看,是在寫哈爾王子的成長過程。莎士比亞注重把 他放在特定環境中,在與周圍各種人的對比中來刻畫他的性格特點。在歷史 劇創作中,一般他很少對歷史事實做大的修改,也很少加進自己編排的東西。 但在這齣戲中,他做了一些適合自己設想的安排。如歷史上這場戰爭開始時, 國王亨利四世隻有三十六歲,莎士比亞把他寫成一位老人;霍茨波當時三十 八歲,哈爾王子隻有十幾歲,但莎士比亞為了戲劇效果,將他們寫成年齡相 當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作者在劇作中常常將他們兩人相提並論,加以對 比。全劇開始,老國王上場,憂慮重重,痛罵自己的不肖之子,而對霍茨波 這位勇敢的騎士讚賞有加 (這時還沒有叛變):“提起這件事,就使我又是 傷心,又是妒嫉,妒嫉我的諾森伯蘭伯爵居然會有這麽一個好兒子,他的聲 名流傳人口,就象眾木叢中一株最挺秀卓異的佳樹,他是命運的驕兒和愛寵。 當我聽見人家對他的讚美的時候,我就看見放蕩和恥辱在我那小兒哈爾額上 留下的烙印。”但正如前麵說過的,王子是個有心計又有遠見卓識的人。他 有時確有些任性使氣,但他勇於改正缺點。有力的證明是他在酒店裏與小偷 為伍,曾被法庭拘押,在公堂上他對王家大法官大打出手,遭到監禁。但在 他即位後,非但沒有報復大法官,而且稱讚他秉公執法,盡忠國事。他的與 市民平等相處及認為接受大法官的懲罰是 “以身奉法”等,都有些人文主義 思想的色彩。他繼位後立即疏遠了酒肆中的一班老夥計,但也不是一闊臉就 變,砍頭漸多的那種絕情,而是加以妥善安排,告誡他們要走正道、務正業。 後來在 《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亞又寫他在阿金庫爾戰役前,微服私訪,給 戰士們以極大鼓舞,表現了他的大智大勇。莎土比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場 合和手法來寫他的優點。如在本劇中王子與霍茨波在戰場上相遇,王子使用 的語言生動貼切,莊嚴崇高,相反,霍茨波講話,正象他的名字所顯示的 (hotspur熱馬刺),急躁,狂妄。二者的優劣是很明顯的。 然而 《亨利四世》中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戰爭,而是其中的喜劇場麵。 最受觀眾歡迎的角色不是王子,而是一個荒唐的大肚漢約翰·福斯塔夫爵士。 他是一個騎士,但早已破落,幾乎絲毫也沒有騎士們應有的榮譽感。他 的外貌就很滑稽,一個大得出奇的肚子,大得他看不見自己的膝蓋。好酒貪 杯,腦滿腸肥,一路走過,貧瘠的土地立刻就會泛出油膏。他雖白髮蒼蒼, 但是個好色之徒。他的境況很糟,照他自己的話說就是 “錢袋的消瘦已經無 藥可醫了。”然而他不願放下騎士的臭架子,總想過不勞而獲的寄生生活。 因此他隻有一個辦法,就是混跡於下層社會,幹些陰暗的勾當。他不是一個 平常的市井流氓,他能說會道、妙語連珠,厚顏無恥,肆無忌憚。在快嘴桂 嫂開設的野豬頭酒店裏,遇上親王後,他更是無法無天,把他的那套路數發 揮到極致。 王子經常拿他開玩笑,他呢,鬼機靈,倚老賣老,象個小醜和弄臣,說 些逗樂的話,因此深得王子的歡心。上篇第二幕他和王子打鬧,最後玩起了 遊戲,福斯塔夫扮演老國王教訓王子,演得一本正經,聲調沉鬱,淚流滿麵, 談到王子在外麵交的那些朋友,他不忘讚賞自己幾句。他說他注意到在那些 人中有一個德行高尚的人,這個人儀表堂堂,體格魁梧,是個胖胖的漢子; 他有一副愉快的容貌,一雙有趣的眼睛和一種非常高貴的神采,噢,想起來 啦,他的名字叫福斯塔夫,這個人是絕對不會幹什麽荒淫放蕩的事的。當王 子扮演父王的時候,就把他好好地數落一頓道:那是魔鬼扮成的胖老頭,一 隻人形的大酒桶,一個充滿著怪癖的箱子,一個塞滿了獸性的櫃子,水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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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膿包,龐大的酒囊,堆疊著腑髒的衣袋,肚子裏填滿著臘腸的烤牛,道貌岸 然的惡徒,一個鬚髮蒼蒼的罪人,空口說白話的無賴,邪惡而可憎的誘惑青 年的老撒旦。福斯塔夫是難不倒的,他總是振振有詞,為自己辯護。不怕別 人嘲笑是他最堅強的防禦武器。在劇中幾個喜劇場麵裏,他都是主角,巴道 夫、波因斯等人隻有聽他神吹。單看他諷刺巴道夫的紅鼻子用的一連串比喻, 就可知他的領導地位是不可動搖的。 劇中最有趣的是他受親王等人的愚弄,醜態百出而又強詞奪理的場麵, 第二幕第四場他去蓋茨山上搶劫,哈爾王子和波因斯知道了,偽裝成劫匪在 福斯塔夫搶得東西後突然殺將出來,福斯塔夫鬼哭狼嚎、抱頭鼠竄。但當回 到野豬頭酒店,驚魂甫定,趕緊把自己的劍砍出幾個缺口,當眾 (王子也在 場)誇起口來。他義正詞嚴地嚷道,願世上沒膽的懦夫們都遭瘟疫,世上難 道真的沒有勇士了嗎?還說什麽好人都上了絞架了,剩在英國的總共還不到 三位,其中的一個已經發了胖,一天老似一天。當王子問他為什麽這麽光火 時,他大罵王子等人都是懦夫,說自己早上帶了幾個人去搶了一千鎊,可是 有一百來個人把他們包圍,奪走了勝利果實。還說他跟十二個人展開白刃戰, 有四個穿麻衣的惡漢撲向他一人,但一會兒在他嘴裏就變成七個,再說下去 升為十一個了。越說越離奇,什麽天黑得簡直瞧不見自己的手,三個穿草色 衣服的雜種在背後向他舉刀猛刺。等王子戳穿他的謊言時,他不但不覺得羞 愧,反而用詭辯術為自己開脫,說這是本能使然。本能是可以摧毀一個人的 勇氣的,他怎麽能向金枝玉葉的王子行刺呢?因為本能的作用,他才變成一 個懦夫,他將要把這回的事終身引為自豪…… 福斯塔夫活活是個酒囊飯袋,走幾步路就汗流浹背。貪享受又吃不得一 點兒苦,尤其貪生怕死。所以在戰場上他出盡洋相。雖是騎士但對榮譽毫不 介意,這與叛軍將領霍茨波形成鮮明對比。後者把榮譽視為生命,為它不惜 一切。所以哈爾王子在殺死他後還稱讚他有高貴的心靈,對他表示了敬意。 而福斯塔夫在戰場上東躲西藏,轉動他那自私自利的念頭: 嗯,可是假如當我上前的時候,榮譽把我報銷了呢?那便怎麽 樣?榮譽能替我重裝一條腿嗎?不。重裝一條手臂嗎?不。解除一 個傷口的痛楚嗎?不。那麽榮譽一點不懂得外科的醫術嗎?不懂。 什麽是榮譽?兩個字。那兩個字榮譽又是什麽?一陣空氣。好聰明 的算計!誰得到了榮譽?星期三死去的人。他感覺到榮譽沒有?沒 有。他聽見榮譽沒有?沒有?那麽榮譽是不能感覺的嗎?嗯,對於 死人是不能感覺的。可是它不會和活著的人生存在一起嗎?不。為 什麽?譏笑和毀謗不會容許它的存在。這樣說來,我不要什麽榮 譽;榮譽不過是一塊招牌。我的自問自答,也就到此為止。 在戰場上,他遇上叛將道格拉斯,嚇得失魂落魄,剛一交手就倒地裝死, 他的理由是 “智慮是勇敢的最大要素,憑著他我才保全了性命。”當他爬起 來看見叛軍首領霍茨波的屍體 (是王子殺死他的)時又嚇得渾身發抖,生怕 霍茨波是假裝死亡突然起身要他的命。於是又找了劍在屍體的大腿上添加一 個傷口。等確認了霍茨彼是死的,他又心生一計,要扛了敵帥的屍體,去見 老國王,邀功領賞,等遇上王子的揭發時,他憤憤地叫道:世人都是這樣善 於說謊!說他怎樣與對手惡戰了足足一個鍾頭,他到死都要堅持說,霍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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