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沒有。”多一個肖逸少一個肖逸並不影響審判,重頭戲其實是在明天,他和林勇毅都知道今天完全是假打,明天才是戲肉。
“這是一張支票。”肖逸拿出了一張支票,“錢不多,一萬三……是我這些年攢的私房錢,能幫我轉交給程紫嗎?我知道這不算什麽,就是點心意。”
“嗯。”沈明輝看著她,“你結婚了?”
“結了,畢業就結婚了。我大二的時候程紫就嫁人了,我以為他過得很幸福,畢竟當初我們……”
“一個考上了大學前程似錦,一個隻有高中畢業,隻能漸行漸遠,這種事很常見。”沈明輝知道自己沒有辦法評價什麽,個人自有命運吧。
“這是我的聯繫方式,有事打私人電話就行了。”肖逸留下了名片。
沈明輝接過名片,她果然是政府雇員,內政部的一位普通的主任,“好,有事我會聯繫你的。”他把名片收了起來。
他並沒有指望肖逸真的會做什麽,別看她表麵上說想要做些什麽,如果沈明輝說讓她上庭做證,她估計就會退縮了,拿支票和詢問自己、留名片,不過是讓她自己良心好過的一種方式罷了。
但在這件事法律上她確實無辜,道德上也沒有什麽可指摘的,隻是讓人覺得別扭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這種默默更新,萬事不管的作者不知是佛係還是道係的。
第74章 庭審四
“你見到肖逸姐了?”程紫臉頰酡紅,眼睛裏帶著許久不見的光彩,整個人都亮了。
“嗯。”
“她現在什麽樣子啊?都是元旦了,她已經上學半個學期了……”程紫說完捶了捶自己的頭,“我又忘了她應該已經畢業好幾年了。”
“她現在是內政部的一個官員,工作很好。”
“太好了,我媽說她長了個通天鼻,將來肯定是能為官作宰的。”說完他笑了起來,笑了一會兒收起了笑容,露出了迷茫痛苦的神色,“可是……”
“她讓我把這張支票轉交給你。”沈明輝拿出了支票。
程紫接過支票,“這就是支票啊,我都沒見過,隻在電視劇裏看見過有錢人寫支票什麽的……”他仔細看了看上麵的數字,“這上麵好多個零啊,這是很多錢吧……”
“不算多。”這個世界的物價水平跟另一個世界差不多,房價均價低,但帝都中心的房價比另一個世界的還玄幻。
“哦。”程紫低下了頭,“我不會用這個啊,麻煩你把這錢取出來給我爸和我的孩子們吧。”
“嗯。”
“我爸現在怎麽樣了?上次醫生告訴我他生病了。”
“他挺好的。”
“他沒事就好,真想回家啊。”程紫說得家是自己的“娘家”,“我家的房子還在嗎?”
“還在。之前租出去了,用租金支付你爸爸在養老院的費用。”
“哦,我一定挺不孝的。”程紫苦笑了起來,“我什麽都不記得了,可沒人信……”
“我信。”沈明輝看著程紫的眼睛,“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那些不好的事忘了也好。”
“我不明白,既然她是家暴女,我為什麽不在報警之後離婚離開呢?我有手有腳,我家裏也有房子,離開她我一樣能生活啊?我媽車禍去世之前也愛打我爸,我勸我爸離婚,我爸不肯,我當時就發誓我遇見那樣的人百分百離婚!”
是啊,我們在十八歲的時候多有原則啊,出軌肯定離婚,家暴肯定離婚,性格不合經常吵架肯定離婚——非高富帥不找,光有錢絕對不行,必須有貌有身材性格還要好,不能對所有人暖,要對我一個人好……身高不能低於一米七五,體重不能高於八十公斤,六塊腹肌是必備的——
後來呢?
程紫是極端事例,可我們還不是一樣放棄了這種原則。
“我隻能說大人的世界比想像中更複雜無奈。”程紫是因為孩子吧,離婚他帶不走孩子,不希望孩子沒有母親,可能也有“處男情結”,覺得自己不是“處男”了,不純潔了,對不起妻子,對方看不起自己是應該的……
“下午庭審的時候對方可能會比較苛刻,你注意控製自己的情緒,不要出聲兒就好了。”程紫本身長得就很楚楚可憐,坐在那裏什麽都不做就足夠了,做得越多錯得越多。
沈明輝見過程紫,剛剛從法院的看守中心簽出,就看見叢欣氣喘籲籲地跑了過來,“檢方才陰險了,卡著下午上班的點夾塞兒報了補充證人名單。”
沈明輝接過叢欣遞過來的證人名單,林勇毅準備突襲了,補了兩個證人,第一位證人正是調查資料上三年前殺妻案的主辦警官,第二位證人是保,護傘組織的誌願者周廈。
這兩個人應該是安排在槍械專業後麵。
沈明輝皺了皺眉頭,他知道林勇毅肯定會放大招,沒想到不是明天放而是今天放,他不擔心別的,最擔心的是程紫受不了刺激。
到了下午,平淡的“品格”證人很快就過了,主要是沈明輝問,對方答,林勇毅有的走過場似的問一兩個問題,有的幹脆問都不問。
程紫長期遭受家暴是無可辯駁板上釘釘的事,區別是沈明輝想把他塑造成“完美受害者”,林勇毅想把他說成是“甘願受虐不願接受幫助,明明可以走法律途徑將家暴者送入監牢或離婚,卻最終選擇了殺人的謀殺犯。”
到了警方槍械專家出場時,林勇毅的助理帶進來兩個人,一個身穿警察製服,一個穿著便裝,叢欣偷偷和資料裏的照片對照,正是那兩個人,她輕輕碰了碰沈明輝的胳膊,沈明輝點了點頭。
“請說明你的身份。”林勇毅道。
“我今年六十二歲,十八歲參軍,二十歲進入第三槍械製造廠工作,三十歲被特招到文省公安廳鑑定科任試驗員,從業三十年,現在退休在家,是國家專家證人資料庫五星級槍械專家。”槍械專家是個很精幹的女人,頭髮烏黑髮亮,整個人精氣神十足,穿著薄薄的襯衫,肌肉十分發達。
“那真的是很厲害了。您一定非常了解槍械。”
“可以這麽說。”
“請問您對本案中涉及的槍枝有什麽印象?製作容易還是困難?普通百姓是否很容易獲取?”
“本案中的槍我研究過,外表是仿製式軍用44式□□,製作比較粗糙,改裝後能夠擊發0.88毫米的製式子彈。”
“這種槍容易搞到嗎?”
“理論上比較容易搞到,當然了,得有特殊的渠道,我國是禁槍國家,改裝質量看改裝水平,我看過本案的□□,改裝質量在改裝槍中占中下,存在射程不遠,精度不高,多次使用後容易炸膛等問題。”
“這是一張支票。”肖逸拿出了一張支票,“錢不多,一萬三……是我這些年攢的私房錢,能幫我轉交給程紫嗎?我知道這不算什麽,就是點心意。”
“嗯。”沈明輝看著她,“你結婚了?”
“結了,畢業就結婚了。我大二的時候程紫就嫁人了,我以為他過得很幸福,畢竟當初我們……”
“一個考上了大學前程似錦,一個隻有高中畢業,隻能漸行漸遠,這種事很常見。”沈明輝知道自己沒有辦法評價什麽,個人自有命運吧。
“這是我的聯繫方式,有事打私人電話就行了。”肖逸留下了名片。
沈明輝接過名片,她果然是政府雇員,內政部的一位普通的主任,“好,有事我會聯繫你的。”他把名片收了起來。
他並沒有指望肖逸真的會做什麽,別看她表麵上說想要做些什麽,如果沈明輝說讓她上庭做證,她估計就會退縮了,拿支票和詢問自己、留名片,不過是讓她自己良心好過的一種方式罷了。
但在這件事法律上她確實無辜,道德上也沒有什麽可指摘的,隻是讓人覺得別扭罷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這種默默更新,萬事不管的作者不知是佛係還是道係的。
第74章 庭審四
“你見到肖逸姐了?”程紫臉頰酡紅,眼睛裏帶著許久不見的光彩,整個人都亮了。
“嗯。”
“她現在什麽樣子啊?都是元旦了,她已經上學半個學期了……”程紫說完捶了捶自己的頭,“我又忘了她應該已經畢業好幾年了。”
“她現在是內政部的一個官員,工作很好。”
“太好了,我媽說她長了個通天鼻,將來肯定是能為官作宰的。”說完他笑了起來,笑了一會兒收起了笑容,露出了迷茫痛苦的神色,“可是……”
“她讓我把這張支票轉交給你。”沈明輝拿出了支票。
程紫接過支票,“這就是支票啊,我都沒見過,隻在電視劇裏看見過有錢人寫支票什麽的……”他仔細看了看上麵的數字,“這上麵好多個零啊,這是很多錢吧……”
“不算多。”這個世界的物價水平跟另一個世界差不多,房價均價低,但帝都中心的房價比另一個世界的還玄幻。
“哦。”程紫低下了頭,“我不會用這個啊,麻煩你把這錢取出來給我爸和我的孩子們吧。”
“嗯。”
“我爸現在怎麽樣了?上次醫生告訴我他生病了。”
“他挺好的。”
“他沒事就好,真想回家啊。”程紫說得家是自己的“娘家”,“我家的房子還在嗎?”
“還在。之前租出去了,用租金支付你爸爸在養老院的費用。”
“哦,我一定挺不孝的。”程紫苦笑了起來,“我什麽都不記得了,可沒人信……”
“我信。”沈明輝看著程紫的眼睛,“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那些不好的事忘了也好。”
“我不明白,既然她是家暴女,我為什麽不在報警之後離婚離開呢?我有手有腳,我家裏也有房子,離開她我一樣能生活啊?我媽車禍去世之前也愛打我爸,我勸我爸離婚,我爸不肯,我當時就發誓我遇見那樣的人百分百離婚!”
是啊,我們在十八歲的時候多有原則啊,出軌肯定離婚,家暴肯定離婚,性格不合經常吵架肯定離婚——非高富帥不找,光有錢絕對不行,必須有貌有身材性格還要好,不能對所有人暖,要對我一個人好……身高不能低於一米七五,體重不能高於八十公斤,六塊腹肌是必備的——
後來呢?
程紫是極端事例,可我們還不是一樣放棄了這種原則。
“我隻能說大人的世界比想像中更複雜無奈。”程紫是因為孩子吧,離婚他帶不走孩子,不希望孩子沒有母親,可能也有“處男情結”,覺得自己不是“處男”了,不純潔了,對不起妻子,對方看不起自己是應該的……
“下午庭審的時候對方可能會比較苛刻,你注意控製自己的情緒,不要出聲兒就好了。”程紫本身長得就很楚楚可憐,坐在那裏什麽都不做就足夠了,做得越多錯得越多。
沈明輝見過程紫,剛剛從法院的看守中心簽出,就看見叢欣氣喘籲籲地跑了過來,“檢方才陰險了,卡著下午上班的點夾塞兒報了補充證人名單。”
沈明輝接過叢欣遞過來的證人名單,林勇毅準備突襲了,補了兩個證人,第一位證人正是調查資料上三年前殺妻案的主辦警官,第二位證人是保,護傘組織的誌願者周廈。
這兩個人應該是安排在槍械專業後麵。
沈明輝皺了皺眉頭,他知道林勇毅肯定會放大招,沒想到不是明天放而是今天放,他不擔心別的,最擔心的是程紫受不了刺激。
到了下午,平淡的“品格”證人很快就過了,主要是沈明輝問,對方答,林勇毅有的走過場似的問一兩個問題,有的幹脆問都不問。
程紫長期遭受家暴是無可辯駁板上釘釘的事,區別是沈明輝想把他塑造成“完美受害者”,林勇毅想把他說成是“甘願受虐不願接受幫助,明明可以走法律途徑將家暴者送入監牢或離婚,卻最終選擇了殺人的謀殺犯。”
到了警方槍械專家出場時,林勇毅的助理帶進來兩個人,一個身穿警察製服,一個穿著便裝,叢欣偷偷和資料裏的照片對照,正是那兩個人,她輕輕碰了碰沈明輝的胳膊,沈明輝點了點頭。
“請說明你的身份。”林勇毅道。
“我今年六十二歲,十八歲參軍,二十歲進入第三槍械製造廠工作,三十歲被特招到文省公安廳鑑定科任試驗員,從業三十年,現在退休在家,是國家專家證人資料庫五星級槍械專家。”槍械專家是個很精幹的女人,頭髮烏黑髮亮,整個人精氣神十足,穿著薄薄的襯衫,肌肉十分發達。
“那真的是很厲害了。您一定非常了解槍械。”
“可以這麽說。”
“請問您對本案中涉及的槍枝有什麽印象?製作容易還是困難?普通百姓是否很容易獲取?”
“本案中的槍我研究過,外表是仿製式軍用44式□□,製作比較粗糙,改裝後能夠擊發0.88毫米的製式子彈。”
“這種槍容易搞到嗎?”
“理論上比較容易搞到,當然了,得有特殊的渠道,我國是禁槍國家,改裝質量看改裝水平,我看過本案的□□,改裝質量在改裝槍中占中下,存在射程不遠,精度不高,多次使用後容易炸膛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