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林勇毅道歉,“你知道你女兒性情大變的原因嗎?”


    盧棟的母親估計在事前被教育過在庭上不要亂說話,強忍著情緒盡量平和,“因為她娶了一個不守夫道水性揚花的賤人!她們倆個是相親認識的,介紹人一直說賤人很保守很乖是個乖乖男,結了婚才知道原來他在婚前早有女朋友!兩個人還同居過!賤人早就是殘花敗柳了!我女兒非常保守,她不能接受這個!”


    “你說的這些有證據嗎?”


    “程紫自己親口承認的!結婚不到兩個月他回娘家還看見那人了,兩個人還當著我女兒的麵你看我我看你的哭……我女兒這才知道!她能不生氣嗎?能不打人嗎?這種事有哪個女人能忍?這也就是現在,擱過去這樣的賤人就應該沉塘!”


    “知道了這些之後,你女兒為什麽沒有選擇離婚?”


    “我女兒善良啊!他一哭一求就心軟了,再加上他保證不再見那個人,不再搞三撚四,我女兒這才原諒他,再加上她很快懷孕了,程紫表現也不錯……兩個人就一直對付過,誰知道後來程紫非說要出去打工賺錢,結果跟打工地方的老闆不清不楚的,還說我女兒因為生育傷了身子,不能出去工作,隻能靠他養著,淫男!什麽挨打!全是他撒謊!”


    “你的意思是警方的出警記錄全是假的了?”


    “那個……頂多是兩人吵急了!打了兩下子!世上哪有男人不挨打的?男人生氣了捶兩下子怎麽了?他非要鬧又報警又進醫院的……我去看過他,就是輕傷!擦破點皮!”


    “程紫離開之後,盧棟有沒有和你說過要找到程紫殺了他?”


    “沒有。”盧偉搖頭,“她說要找到程紫跟程紫離婚,不要那個賤人了,我支持她,我女兒年輕又漂亮再找什麽樣的沒有啊。”


    “她遇害的那天有什麽異常嗎?”


    “沒有,沒有任何異常,那天是冬至節,她在我家吃飯,當時情緒很好,還說已經找到了新工作,馬上就要上班去了,提都沒有提程紫那個賤人。”


    “你認為她會埋伏程紫……”


    “沒有,她沒有埋伏程紫,她一直聯繫程紫想要找到他就是為了離婚。我們全家都忍夠這個賤人了。”


    “那你認為發生了什麽事?”


    “我認為是他騙我女兒到地下停車場的,故意殺了我女兒!”


    “抗議!引導證人!隨意臆想。”沈明輝站了起來。


    “法官大人,我隻是讓她說出自己的猜測而已。”


    “盧偉,你說是程紫約你女兒在地下停車場見麵有任何證據嗎?”法官問道。


    “沒有。”盧偉搖頭。


    “請陪審團忽略這一段描述,請檢方注意詢問。”


    “好的,我問完了。”林勇毅停止了詢問。


    “下麵請辯方質證。”法官說道。


    沈明輝站了起來,“盧偉是吧?”


    “是。”


    “你說你的女兒從小人緣就很好,性格很溫和善良,是在和程紫結婚之後才變的?是嗎?”


    “當然了,我女兒性格可好了。”


    “我這裏有幾份她同學的證詞,也有學校的檔案,你確定你不改變證詞?”沈明輝晃了晃手裏拿著的一疊紙。


    “那些人……當年那些人欺負我女兒,我女兒才反抗的。那些人家裏都有錢,學校偏心……”盧偉眼神躲閃地說道。


    “檔案可不是這麽說的,她同學的證詞也不是這樣說的,你女兒所在的學校是公立小學,學區可以說非常一般,學生家境都類似不是嗎?”


    “誰知道呢……她們的家長給校長送禮了。”


    “請法庭準許我閱讀這份檔案的教師評語。”


    “準許。”法官大人道。


    “盧棟同學性格暴燥,常因小事與同學發生口角甚至打鬥,是釀成鬥毆事件,導致一名同學輕度腦震盪入院的主要原因,家長被請到學校之後,不顧事實拒不道歉,拒不賠償醫藥費,鑑於此種情況建議給予留校察看處份。”沈明輝揮舞著檔案,“這就是所謂善良心軟的盧棟在‘婚前’的表現。至於你說在生育後因生產傷了身體無法工作,我們查閱醫療記錄,並無任何證據支持,相反卻有她做搬運工期間,因與同事口角鬥毆被開除的記錄。”


    “她……她是因為程紫的事被嘲笑才和同事吵架的。”


    “請問,程紫在婚前有過女人的事,世人皆知嗎?”


    “沒……沒……”


    “那她的同事又因為什麽事嘲笑她呢?”


    “她同事多管閑事!午休的時候不讓她喝酒,說她喝了酒又要回家打人了……”


    “謝謝,謝謝你讓我知道還有人能為程紫說一句公道話。也謝謝你告訴我們,你女兒不是因為所謂的程紫生活作風問題打人,而是因為喝了酒。我問完了。”


    “我還沒說完呢!程紫就是個水性揚花的賤人!是他害死我女兒的!法官大人!你要給我女兒作主啊!他得替我女兒償命啊!”盧偉大聲地喊道。


    “請法警將證人帶走。”法官說道,“證人滿口謊言,所說言論均不予採信,請陪審團忽略她的一切證詞。”


    沈明輝觀察陪審團的表情,陪審團中顯然有一些人又對程紫轉為了同情。


    “注意3號陪審員。”叢欣遞過來一張紙條。


    “?”沈明輝畫了個問號。


    “你在詢問盧偉的時候她的對程紫婚前有過女人的事很鄙視。”叢欣翻出此人的檔案,“45歲,職業,教師。”


    沈明輝在紙上畫了一個3字……


    下一位證人是程紫打過工的超市老闆,證詞沒有什麽突破性,一上午的交叉詢問證人結束了。


    下午將由沈明輝方麵的證人出席。


    沈明輝和叢欣在法院不遠的中餐館點了一犖一素兩個菜,一人一碗米飯,一起吃飯。


    兩人吃飯的時候,忽然有一個女人走了過來,“請問……你們是程紫案的律師嗎?”


    “是。”沈明輝咽下了口中的米飯。


    “我是肖逸。”


    “呃?”


    “程紫的初戀。”


    沈明輝這才認真的打量了她一番,她穿著款式保守的職業套裝,質料不錯,從氣質上看很像政府雇員,符合肖逸後來考了公務員的消息,“你好。請坐。”他指了指空閑的椅子。


    “我上午的時候聽審了。”她坐了下來,表情異常複雜,“我真的沒想到程紫是因為我……”


    “就算不因為你,他嫁了那樣的女人,一樣會因為別的原因被家暴。”狗改不了吃屎,所謂的“不是處”隻是一個簡單的藉口罷了。


    “可我還是覺得非常愧疚,我有沒有什麽能做的?”肖逸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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