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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寡婦+巨款的誘惑 作者:[美]厄爾·斯坦利·加德納/E·S·加德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會分手離婚嗎?”我問。
“隨時。”
“你不會認為,這件案子背後是她在主持吧?”
他搖搖頭。
“為什麽?”
他說:“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我的太太和我最近七、八個月來,彼此都想抓住對方一點有力的證據。她知道我在外麵玩,事實上,她確定我會在外麵玩。她自己移到客房去睡,她把門鎖著。我連見她一麵也很少有機會,難得見上一麵也是冷若冰霜。而且她也請了私家偵探對付我。”
“怎麽她會沒有你的把柄呢?”
他笑得很高興,他說:“我告訴你一些秘密,賴。我是個非常聰明的人!”
他說:“我知道有人在跟蹤我。我看到跟蹤車的車號,追查到她所雇的私家偵探社,發現他們每天用兩個八小時的班來跟蹤我。
“其實我要從跟蹤的人那裏溜走,易如反掌,但是我每天有八小時沒有人跟蹤,我何必一定要和他們開玩笑呢?我太太吝嗇,沒肯雇每天三班,每班八小時來對付我。”
“那麽,那個勒索者應該可以把證據賣給她呀!”我說。
巴尼可說:“他不會把任何東西賣給任何人的。我們會依他提的條件付錢給他,一刀兩斷。”
“有樂觀的想法也是對的。在這種情況下,勒索者肯用一萬元讓你脫鉤,是非常不容易的。”
巴尼可說:“他又不是讓我脫鉤。是讓康小姐脫鉤。”
“你的意思是那勒索者不知道你是結了婚的?”
“我認為他對我的情況毫不發生興趣。他勒索的對象隻是康小姐。”
“那麽,當他對付完了康小姐之後,他就會轉而對付你了。”
“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把你帶去的原因。”
“我又不會把不可能變為可能。”我說。
他告訴我:“不是不可能。對這一類事,你是專家,而我不是。正如白莎所說,你要把他嚇個半死。一麵嚇他,一麵安撫他;把一萬元放他口袋,讓他拿得心驚肉跳,你要拿到他勒索的證據。”
“到底證據是什麽呢?”我問。
“照片。”
“親密鏡頭?”我問。
“不是。是兩個人一起離開汽車旅社和我手寫的一張登記卡。”
“怎麽登記的?”
“登記的是巴尼可夫婦。”
“登記的地址呢?”
“地址倒是沒有問題,但是上麵有我汽車車牌號碼。”
“很多人登記的時候有個原則,叫作‘出外都姓王’,這一點你不明白嗎?”
“我知道。可是,那一天我接一個重要的生意電話……而且我絕對知道那晚沒有人在跟蹤我。”
“但是後來你知道了,其實是有人在跟蹤的。”
“正如我所說,我太太雇偵探社跟蹤我始於一個月前。她的命令是一周七天,下午四時到午夜;午夜到次日八時。每一位偵探員七十五元,開銷另加……一百一十元一天。兩星期之前,她花了二千多元,就放棄了。”
“她放棄,你怎麽知道了?”
“當然,我都知道了。”
“你怎麽處理?”
“什麽也不做。”
“那麽久?”
他笑了。“那還行?假如她雇偵探二十四小時,三班製跟我。她早就勝利了。但是她認為我像一般人一樣,偷腥一定在下午四時後到次日上午八時之前。”
“我明白了。”我說。
巴尼可說:“你不明白的還多。你替我集中精力辦好今天晚上的事。別搞砸了。”
“好吧,”我說,“我試著不把它搞砸。我們現在是準備去看姓康的小姐嗎?”
“是的。”
“康小姐會給我鈔票?”
“是的。”
“倒不是我喜歡多問,康小姐為什麽不把錢給你,讓你拿去給勒索者?”
“因為我說過我是為康小姐做事。這完全是康小姐的事,我要導演一齣戲。”
“怎麽樣的一齣戲?”
“我要你幫忙,把那勒索者嚇個半死。”
我說:“老實說,我對這件事並不喜歡。這件事要麽我負全責,要麽我什麽責任也不負。我不喜歡演一個‘一仆二主’。”
巴尼可說:“你今晚的一次工作,已經賺了五百元了。你做你的工作。我做我的。”我們轉入大馬路,停在帝王大公寓門前。
巴尼可轉向我說:“你要注意一點,這個康小姐,你可能是認識的,萬一你認出來了,可別吭聲。”
“你的意思是我曾經見過她?”
“這樣說好了,你可能在什麽地方見到過她。”
我問:“銀幕上?電視上。”
“反正是什麽地方吧。”他說。把車門打開。
“你確定要我跟了你上去?”
“絕對。講好了應該如此的。由她把錢交在你手上,再由你把錢交給勒索者。”
巴尼可看看自己的手錶。我看我的。我突然發現,在十分鍾之內,這已經是巴尼可第二次在看表了。
“隨時。”
“你不會認為,這件案子背後是她在主持吧?”
他搖搖頭。
“為什麽?”
他說:“因為我知道不可能。我的太太和我最近七、八個月來,彼此都想抓住對方一點有力的證據。她知道我在外麵玩,事實上,她確定我會在外麵玩。她自己移到客房去睡,她把門鎖著。我連見她一麵也很少有機會,難得見上一麵也是冷若冰霜。而且她也請了私家偵探對付我。”
“怎麽她會沒有你的把柄呢?”
他笑得很高興,他說:“我告訴你一些秘密,賴。我是個非常聰明的人!”
他說:“我知道有人在跟蹤我。我看到跟蹤車的車號,追查到她所雇的私家偵探社,發現他們每天用兩個八小時的班來跟蹤我。
“其實我要從跟蹤的人那裏溜走,易如反掌,但是我每天有八小時沒有人跟蹤,我何必一定要和他們開玩笑呢?我太太吝嗇,沒肯雇每天三班,每班八小時來對付我。”
“那麽,那個勒索者應該可以把證據賣給她呀!”我說。
巴尼可說:“他不會把任何東西賣給任何人的。我們會依他提的條件付錢給他,一刀兩斷。”
“有樂觀的想法也是對的。在這種情況下,勒索者肯用一萬元讓你脫鉤,是非常不容易的。”
巴尼可說:“他又不是讓我脫鉤。是讓康小姐脫鉤。”
“你的意思是那勒索者不知道你是結了婚的?”
“我認為他對我的情況毫不發生興趣。他勒索的對象隻是康小姐。”
“那麽,當他對付完了康小姐之後,他就會轉而對付你了。”
“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把你帶去的原因。”
“我又不會把不可能變為可能。”我說。
他告訴我:“不是不可能。對這一類事,你是專家,而我不是。正如白莎所說,你要把他嚇個半死。一麵嚇他,一麵安撫他;把一萬元放他口袋,讓他拿得心驚肉跳,你要拿到他勒索的證據。”
“到底證據是什麽呢?”我問。
“照片。”
“親密鏡頭?”我問。
“不是。是兩個人一起離開汽車旅社和我手寫的一張登記卡。”
“怎麽登記的?”
“登記的是巴尼可夫婦。”
“登記的地址呢?”
“地址倒是沒有問題,但是上麵有我汽車車牌號碼。”
“很多人登記的時候有個原則,叫作‘出外都姓王’,這一點你不明白嗎?”
“我知道。可是,那一天我接一個重要的生意電話……而且我絕對知道那晚沒有人在跟蹤我。”
“但是後來你知道了,其實是有人在跟蹤的。”
“正如我所說,我太太雇偵探社跟蹤我始於一個月前。她的命令是一周七天,下午四時到午夜;午夜到次日八時。每一位偵探員七十五元,開銷另加……一百一十元一天。兩星期之前,她花了二千多元,就放棄了。”
“她放棄,你怎麽知道了?”
“當然,我都知道了。”
“你怎麽處理?”
“什麽也不做。”
“那麽久?”
他笑了。“那還行?假如她雇偵探二十四小時,三班製跟我。她早就勝利了。但是她認為我像一般人一樣,偷腥一定在下午四時後到次日上午八時之前。”
“我明白了。”我說。
巴尼可說:“你不明白的還多。你替我集中精力辦好今天晚上的事。別搞砸了。”
“好吧,”我說,“我試著不把它搞砸。我們現在是準備去看姓康的小姐嗎?”
“是的。”
“康小姐會給我鈔票?”
“是的。”
“倒不是我喜歡多問,康小姐為什麽不把錢給你,讓你拿去給勒索者?”
“因為我說過我是為康小姐做事。這完全是康小姐的事,我要導演一齣戲。”
“怎麽樣的一齣戲?”
“我要你幫忙,把那勒索者嚇個半死。”
我說:“老實說,我對這件事並不喜歡。這件事要麽我負全責,要麽我什麽責任也不負。我不喜歡演一個‘一仆二主’。”
巴尼可說:“你今晚的一次工作,已經賺了五百元了。你做你的工作。我做我的。”我們轉入大馬路,停在帝王大公寓門前。
巴尼可轉向我說:“你要注意一點,這個康小姐,你可能是認識的,萬一你認出來了,可別吭聲。”
“你的意思是我曾經見過她?”
“這樣說好了,你可能在什麽地方見到過她。”
我問:“銀幕上?電視上。”
“反正是什麽地方吧。”他說。把車門打開。
“你確定要我跟了你上去?”
“絕對。講好了應該如此的。由她把錢交在你手上,再由你把錢交給勒索者。”
巴尼可看看自己的手錶。我看我的。我突然發現,在十分鍾之內,這已經是巴尼可第二次在看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