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謝謝。”警察局局長禮貌地回答。
斯特羅恩竟然做了這麽多事——當局長驅車回科爾庫布裏郡的時候,依然在思索著他的話。如果他在坎貝爾桌子上留下字條的故事是真的——局長也傾向於認為這是事實——那麽斯特羅恩粉碎了警察們已經建立起來的精密理論。它意味著:要麽坎貝爾在斯特羅恩來過之後還活著——那麽在門城到科爾庫布裏郡的路上就沒有發生謀殺;要麽有另外一個人——迄今為止還不知道的人——在午夜之後去過小木屋,那麽這個人無疑就是兇手。
當然,也可能根本沒有什麽留言,是斯特羅恩發現坎貝爾在家,然後殺了他。這與弗格森的證詞吻合。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要捏造出這麽一張字條來呢?除非是為了將嫌疑轉嫁給法倫。這很荒謬,因為斯特羅恩行為的唯一合理解釋就是他要麽想包庇法倫,要麽與他是同謀。
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人。會是誰呢?迄今為止,弗格森的說法被充分證明了。第一輛到來的車帶著屍體,第二個到來的人是斯特羅恩——如果還有第三個人來,多麽不幸弗格森沒有聽到!弗格森——
弗格森。是的,那麽,弗格森呢?
在所有人當中,隻有他進入坎貝爾的房子不會引人注意。他隻要走出來,用那把方便鑰匙打開門——他肯定不止上百次看到坎貝爾把它藏在那裏。
但是,這很荒唐。不僅因為弗格森有不在場證明——局長不認為他的證明有不適當的地方——這個理論還留下一個巨大的問題有待回答。當斯特羅恩進來的時候,坎貝爾在哪裏?如果斯特羅恩在那裏看到了他,為什麽他還要說那些話?
假設斯特羅恩發現坎貝爾躺在地上並且已經死亡——早些時候被弗格森殺死了。然後呢?是斯特羅恩與弗格森聯手了嗎?
這才是真實答案。他們所有的困難都是由於他們假設參與謀殺的隻有一個畫家。弗格森可能是兇手,他通過去格拉斯哥建立不在場證明,而斯特羅恩留下來偽裝事故現場,並畫畫。
所有關於和法倫打架,在礦山中跌倒的故事都是站不住腳的。斯特羅恩一直在牛頓-斯圖爾特。他從克裏鎮和安沃斯·柯克之間的輔路回家的陳述有可能會被證實,這個時間與他帶著屍體來到米諾奇,在那裏畫畫並逃跑的時間很吻合。
隻是——為什麽要把法倫牽扯進來?是因為如果不把他最好的朋友牽扯進來他就不能捏造出更好的徹夜不歸的藉口嗎?何況,這個人本身也受到懷疑。這說明斯特羅恩是多麽惡劣和冷血。
但是,他也是個聰明的傢夥。一個人在你問問題之前就能猜出你的意圖,一個敏銳、精明、謹慎的惡魔。一個事先就可以謀劃出這樣一個計劃的男人。
他聰明地想出把帽子拿到菲爾貝,將它扔到某個礦坑井筒邊上的把戲,但是他的得意之色也表現得太過明顯了。
局長對此感到很滿足,他徑直去找溫西,告訴他自己的發現,但是溫西不在家。
注 釋
〔1〕英國的舊金幣,一幾尼值一鎊一先令。
〔2〕弗裏曼·威爾斯·克勞夫茲(freeman wills crofts, 1879-1957),偵探小說家。克勞夫茲的《桶子》在史上意義非凡,它與克裏斯蒂的《斯泰爾斯神秘案件》共同開啟了長篇小說黃金時代的大門。克勞夫茲的作品大部分屬於“寫實流派”,對於偵查過程巨細靡遺,具有“體驗追緝真兇、尋求謎團出路”的風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溫西,你能找點事情做。”沃特斯惱怒地說,“你為什麽不去釣釣魚,或者開車兜兜風?你走來走去讓我不能很好地作畫,我喪失靈感了。”
“我很抱歉。”溫西說,“可是這讓我很著迷。我想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四處遊蕩,觀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著電鑽機開墾倫敦的人是多麽受歡迎啊。公爵的兒子,廚師的兒子,形形色色人的兒子——人們在那裏一站幾個小時,忍受著耳鼓劇烈的疼痛——為什麽?很簡單,就是你享受著遊手好閑的樂趣而其他人則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說,“值得慶幸的是,機器的轟鳴聲掩蓋了工人們對遊手好閑行為的評論。你會喜歡我坐在那裏觀看你查案嗎?”
“這個不同,”溫西說,“偵查要秘密進行。這是一項不應該有觀眾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歡,也可以觀看。”
“很好!你先去調查,等我畫完這幅畫就尾隨著你觀看。”
“不用煩惱。”溫西歡快地說,“你現在就可以觀看,免費。”
“哈!你現在就是在調查嗎?”
“正全力以赴。如果你現在能把我的頭蓋骨取下來,你就可以看到裏麵的齒輪正轉得飛快。”
“我明白。我希望你不是在調查我。”
“每個人都會這樣希望。”
沃特斯眼神銳利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把調色板放到一邊。
“聽我說,溫西——你不是在暗示什麽事情吧?我把我的一切行為都告訴你了,而且我認為你相信我。如果警察隻看到表麵的東西,我可以原諒,但是我想至少溫西你是很有判斷力的。如果我殺了坎貝爾,那麽我應該仔細地為自己提供一個更加合理的不在場證明。”
斯特羅恩竟然做了這麽多事——當局長驅車回科爾庫布裏郡的時候,依然在思索著他的話。如果他在坎貝爾桌子上留下字條的故事是真的——局長也傾向於認為這是事實——那麽斯特羅恩粉碎了警察們已經建立起來的精密理論。它意味著:要麽坎貝爾在斯特羅恩來過之後還活著——那麽在門城到科爾庫布裏郡的路上就沒有發生謀殺;要麽有另外一個人——迄今為止還不知道的人——在午夜之後去過小木屋,那麽這個人無疑就是兇手。
當然,也可能根本沒有什麽留言,是斯特羅恩發現坎貝爾在家,然後殺了他。這與弗格森的證詞吻合。但是,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麽要捏造出這麽一張字條來呢?除非是為了將嫌疑轉嫁給法倫。這很荒謬,因為斯特羅恩行為的唯一合理解釋就是他要麽想包庇法倫,要麽與他是同謀。
另外一個人——另外一個人。會是誰呢?迄今為止,弗格森的說法被充分證明了。第一輛到來的車帶著屍體,第二個到來的人是斯特羅恩——如果還有第三個人來,多麽不幸弗格森沒有聽到!弗格森——
弗格森。是的,那麽,弗格森呢?
在所有人當中,隻有他進入坎貝爾的房子不會引人注意。他隻要走出來,用那把方便鑰匙打開門——他肯定不止上百次看到坎貝爾把它藏在那裏。
但是,這很荒唐。不僅因為弗格森有不在場證明——局長不認為他的證明有不適當的地方——這個理論還留下一個巨大的問題有待回答。當斯特羅恩進來的時候,坎貝爾在哪裏?如果斯特羅恩在那裏看到了他,為什麽他還要說那些話?
假設斯特羅恩發現坎貝爾躺在地上並且已經死亡——早些時候被弗格森殺死了。然後呢?是斯特羅恩與弗格森聯手了嗎?
這才是真實答案。他們所有的困難都是由於他們假設參與謀殺的隻有一個畫家。弗格森可能是兇手,他通過去格拉斯哥建立不在場證明,而斯特羅恩留下來偽裝事故現場,並畫畫。
所有關於和法倫打架,在礦山中跌倒的故事都是站不住腳的。斯特羅恩一直在牛頓-斯圖爾特。他從克裏鎮和安沃斯·柯克之間的輔路回家的陳述有可能會被證實,這個時間與他帶著屍體來到米諾奇,在那裏畫畫並逃跑的時間很吻合。
隻是——為什麽要把法倫牽扯進來?是因為如果不把他最好的朋友牽扯進來他就不能捏造出更好的徹夜不歸的藉口嗎?何況,這個人本身也受到懷疑。這說明斯特羅恩是多麽惡劣和冷血。
但是,他也是個聰明的傢夥。一個人在你問問題之前就能猜出你的意圖,一個敏銳、精明、謹慎的惡魔。一個事先就可以謀劃出這樣一個計劃的男人。
他聰明地想出把帽子拿到菲爾貝,將它扔到某個礦坑井筒邊上的把戲,但是他的得意之色也表現得太過明顯了。
局長對此感到很滿足,他徑直去找溫西,告訴他自己的發現,但是溫西不在家。
注 釋
〔1〕英國的舊金幣,一幾尼值一鎊一先令。
〔2〕弗裏曼·威爾斯·克勞夫茲(freeman wills crofts, 1879-1957),偵探小說家。克勞夫茲的《桶子》在史上意義非凡,它與克裏斯蒂的《斯泰爾斯神秘案件》共同開啟了長篇小說黃金時代的大門。克勞夫茲的作品大部分屬於“寫實流派”,對於偵查過程巨細靡遺,具有“體驗追緝真兇、尋求謎團出路”的風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溫西,你能找點事情做。”沃特斯惱怒地說,“你為什麽不去釣釣魚,或者開車兜兜風?你走來走去讓我不能很好地作畫,我喪失靈感了。”
“我很抱歉。”溫西說,“可是這讓我很著迷。我想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四處遊蕩,觀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著電鑽機開墾倫敦的人是多麽受歡迎啊。公爵的兒子,廚師的兒子,形形色色人的兒子——人們在那裏一站幾個小時,忍受著耳鼓劇烈的疼痛——為什麽?很簡單,就是你享受著遊手好閑的樂趣而其他人則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說,“值得慶幸的是,機器的轟鳴聲掩蓋了工人們對遊手好閑行為的評論。你會喜歡我坐在那裏觀看你查案嗎?”
“這個不同,”溫西說,“偵查要秘密進行。這是一項不應該有觀眾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歡,也可以觀看。”
“很好!你先去調查,等我畫完這幅畫就尾隨著你觀看。”
“不用煩惱。”溫西歡快地說,“你現在就可以觀看,免費。”
“哈!你現在就是在調查嗎?”
“正全力以赴。如果你現在能把我的頭蓋骨取下來,你就可以看到裏麵的齒輪正轉得飛快。”
“我明白。我希望你不是在調查我。”
“每個人都會這樣希望。”
沃特斯眼神銳利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把調色板放到一邊。
“聽我說,溫西——你不是在暗示什麽事情吧?我把我的一切行為都告訴你了,而且我認為你相信我。如果警察隻看到表麵的東西,我可以原諒,但是我想至少溫西你是很有判斷力的。如果我殺了坎貝爾,那麽我應該仔細地為自己提供一個更加合理的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