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溫西說道,他的眼睛環視了一下四周,“我說,我喜歡那個東西,以白色村舍和石楠花做前景,正好依傍在山坡上。”
“是的,還不壞。我告訴你,溫西,聽了你的話之後,我不介意。也就是說,當那些傢夥在這裏的時候,我想這事或許有問題,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許我應該告訴你,這樣你就可以告訴我是否要說出來。我特別害怕惹上麻煩,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為任何人的同謀。”
“如果我的觀點還有價值的話,”溫西說,“我想說,最好把它說出來。畢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這可怕的罪行,終究會被發現的。”
“我想也是,盡管這不能讓一個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沒有人會猶豫的。但是——”
“另外,”溫西說,“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證據會在哪方麵起作用。有些人為了包庇他們的丈夫、兒子或者女兒,拒不提供消息,耽誤了警察很多時間。案件明朗之時,就會證明她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想要保護自己丈夫、兒子或女兒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來有些不高興。
“我隻想知道他們為什麽要了解坎貝爾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緩慢地說。
“他們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後見到的那個人,”溫西迅速回答,“他們總是這樣做,這是標準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偵探小說中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情節。當然,最後一個見到他的人永遠不會承認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會讓案件調查的進展順利起來。這幾天我正準備要寫一本書,兩個人走進一條死胡同,後來一聲槍響,一個人被謀殺了,而另外一個人被看到手裏拿著槍逃走——下麵二十章會出現很多紅鯡魚,但是最後證明那個拿槍的男人就是兇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現實生活中——不是嗎?啊,我也不知道。”
“那麽,你跟警察說了什麽?”溫西已經有點失去耐心了,手裏無意識地擺弄著一管鉛白色顏料。
“我告訴他們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後他們問我是否看到或聽到對麵有可疑的動靜。我說沒有,你知道,我並不會注意什麽。他們問我有沒有看見坎貝爾回家,我說沒看見,但是聽到汽車開進來的聲音。大約十點剛過的時候,我聽到鍾響報時,覺得自己該上床睡覺了,因為明天還要趕火車。我喝了最後一杯酒,洗漱完畢,然後拿出一本睡前書,就在上樓的時候,我聽到他回來了。”
“這是你最後一次聽到他回來嗎?”
“是——的。但是,隨後,我又朦朦朧朧地聽到他家的門打開又關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確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話,那後來肯定又回來了,因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開車出去了。”
“這一點很有價值,早上他什麽時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點三十分到七點四十五分之間——我記不確切了。當時我剛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飯。你看,因為我要趕九點零八分的車,那個討厭的車站距離這裏有六英裏半遠。”
“你確定看到坎貝爾在車裏嗎?”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進入證人席,我隻會發誓說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輪廓。我沒有看到他的臉,但是毫無疑問,那就是坎貝爾。”
“我明白了。”溫西的心跳明顯加快了,但隨後又恢復平靜,他幾乎看到了手銬在弗格森附近閃耀——如果他發誓說他看到活著的坎貝爾,而溫西很清楚這時候他已經是一具屍體了!但是對於偵探來說,事情不可能這麽簡單。
“他穿著什麽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還有那頂有名的帽子。這些都不可能是別人的。”
“是的。那麽,你還有什麽沒說出來?”
“有兩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否與案件有關——周一晚上大約八點的時候外麵有吵鬧聲。”
“是嗎?我說,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擠爆了一管好好的溫莎-牛頓顏料,隨手擺弄東西可真是我的壞習慣。底漲破了。”
“是嗎?哦,沒關係。把它捲起來就行了,這裏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嗎?”
“沒有,謝謝。怎樣的吵鬧聲?”
“有個傢夥來拍坎貝爾的門,還大聲叫罵。坎貝爾不在——非常幸運,那些話可不大中聽。”
“這個傢夥是誰?”
弗格森瞥了一眼溫西,然後目光又回到他的畫布前,低聲說:“事實上,我想是法倫。”
溫西吹了聲口哨。
“是的,我探出頭告訴他不要做這些無謂的叫罵,然後他問我坎貝爾在哪裏。我說一整天都沒有看到他,並建議法倫快點離開。然後他就開始嘟囔些什麽他總是看到坎貝爾在他那裏糾纏,還說什麽要把他趕出來,一旦讓他找到坎貝爾他會怎麽怎麽樣之類的事情。當然,我沒有太在意。法倫總是魯莽行事,就像紙牌中的紅心王後——做不了實事,你知道的。我告訴法倫最好將這件事忘掉,他就讓我滾,還說要對我怎麽怎麽樣,那時我已經很不耐煩,我告訴他最好找個涼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說他正想這麽幹,但是在這之前他也要找坎貝爾當墊背的。所以我說該死的!好極了!他又亂逛了一會兒就走了。”
“是的,還不壞。我告訴你,溫西,聽了你的話之後,我不介意。也就是說,當那些傢夥在這裏的時候,我想這事或許有問題,所以我有所保留。但是或許我應該告訴你,這樣你就可以告訴我是否要說出來。我特別害怕惹上麻煩,而且,你知道,我也不想成為任何人的同謀。”
“如果我的觀點還有價值的話,”溫西說,“我想說,最好把它說出來。畢竟,如果真的有人犯下了這可怕的罪行,終究會被發現的。”
“我想也是,盡管這不能讓一個人起死回生。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沒有人會猶豫的。但是——”
“另外,”溫西說,“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證據會在哪方麵起作用。有些人為了包庇他們的丈夫、兒子或者女兒,拒不提供消息,耽誤了警察很多時間。案件明朗之時,就會證明她們所做的一切不過是想要保護自己丈夫、兒子或女兒的生命。”
弗格森看起來有些不高興。
“我隻想知道他們為什麽要了解坎貝爾周一晚上的事情。”他緩慢地說。
“他們想要找到死者生前最後見到的那個人,”溫西迅速回答,“他們總是這樣做,這是標準程序的一部分。你在所有的偵探小說中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情節。當然,最後一個見到他的人永遠不會承認自己犯罪,但找到他就會讓案件調查的進展順利起來。這幾天我正準備要寫一本書,兩個人走進一條死胡同,後來一聲槍響,一個人被謀殺了,而另外一個人被看到手裏拿著槍逃走——下麵二十章會出現很多紅鯡魚,但是最後證明那個拿槍的男人就是兇手。”
“十有八九就是他——我的意思是在現實生活中——不是嗎?啊,我也不知道。”
“那麽,你跟警察說了什麽?”溫西已經有點失去耐心了,手裏無意識地擺弄著一管鉛白色顏料。
“我告訴他們自己整晚都在家,然後他們問我是否看到或聽到對麵有可疑的動靜。我說沒有,你知道,我並不會注意什麽。他們問我有沒有看見坎貝爾回家,我說沒看見,但是聽到汽車開進來的聲音。大約十點剛過的時候,我聽到鍾響報時,覺得自己該上床睡覺了,因為明天還要趕火車。我喝了最後一杯酒,洗漱完畢,然後拿出一本睡前書,就在上樓的時候,我聽到他回來了。”
“這是你最後一次聽到他回來嗎?”
“是——的。但是,隨後,我又朦朦朧朧地聽到他家的門打開又關上了,好像他又出去了。但是我也不確定,如果他出去了的話,那後來肯定又回來了,因為第二天一早我又看到他開車出去了。”
“這一點很有價值,早上他什麽時候出去的?”
“大概是七點三十分到七點四十五分之間——我記不確切了。當時我剛穿好衣服,正要去吃早飯。你看,因為我要趕九點零八分的車,那個討厭的車站距離這裏有六英裏半遠。”
“你確定看到坎貝爾在車裏嗎?”
“哦,是的,我看到他了——但是,我想如果我進入證人席,我隻會發誓說我看到他的外套和外貌的輪廓。我沒有看到他的臉,但是毫無疑問,那就是坎貝爾。”
“我明白了。”溫西的心跳明顯加快了,但隨後又恢復平靜,他幾乎看到了手銬在弗格森附近閃耀——如果他發誓說他看到活著的坎貝爾,而溫西很清楚這時候他已經是一具屍體了!但是對於偵探來說,事情不可能這麽簡單。
“他穿著什麽衣服?”
“哦,那件可怕的格子外套,還有那頂有名的帽子。這些都不可能是別人的。”
“是的。那麽,你還有什麽沒說出來?”
“有兩三件事。首先——但是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否與案件有關——周一晚上大約八點的時候外麵有吵鬧聲。”
“是嗎?我說,弗格森,非常抱歉,我擠爆了一管好好的溫莎-牛頓顏料,隨手擺弄東西可真是我的壞習慣。底漲破了。”
“是嗎?哦,沒關係。把它捲起來就行了,這裏有抹布,弄到身上了嗎?”
“沒有,謝謝。怎樣的吵鬧聲?”
“有個傢夥來拍坎貝爾的門,還大聲叫罵。坎貝爾不在——非常幸運,那些話可不大中聽。”
“這個傢夥是誰?”
弗格森瞥了一眼溫西,然後目光又回到他的畫布前,低聲說:“事實上,我想是法倫。”
溫西吹了聲口哨。
“是的,我探出頭告訴他不要做這些無謂的叫罵,然後他問我坎貝爾在哪裏。我說一整天都沒有看到他,並建議法倫快點離開。然後他就開始嘟囔些什麽他總是看到坎貝爾在他那裏糾纏,還說什麽要把他趕出來,一旦讓他找到坎貝爾他會怎麽怎麽樣之類的事情。當然,我沒有太在意。法倫總是魯莽行事,就像紙牌中的紅心王後——做不了實事,你知道的。我告訴法倫最好將這件事忘掉,他就讓我滾,還說要對我怎麽怎麽樣,那時我已經很不耐煩,我告訴他最好找個涼快的地方吊死算了,他說他正想這麽幹,但是在這之前他也要找坎貝爾當墊背的。所以我說該死的!好極了!他又亂逛了一會兒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