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不曾在這麽晚的時間來到校園。這裏的感覺收斂、低調得令人驚訝——沒有任何你以為夜間走過這些地方會有的瘋狂作樂,隻有這裏那裏幾個學生在宿舍之間匆匆來去。 我的研究室所在的那棟樓一片黑暗,隻有沉寂的走廊上留了幾盞光線微弱的夜燈。我走向106室,莫名其妙有種偷偷摸摸的感覺,盡管我完全有權來這裏。隻有在整棟建築裏隻剩自己一個人的時候,我才會注意到那建築的某些地方——它獨特的靜止與沉默,它的牆壁從發生在其中的人生所吸收的特性。我在這裏感覺到的是一種冰冷的疏遠,接近敵意,仿佛它對我在這個不合宜的時間出現不以為然。 我打開研究室的門,開燈。房間仿佛眨了個眼,幾乎像是嚇了一跳,仿佛某些偷偷摸摸的活動進行到一半被打斷。 但房裏的一切畢竟依然維持原狀,就像我幾小時前離開時那樣——檔案櫃和架子,毫無出奇之處的雜物。就在那裏,在窗邊那兩張大書桌之一的上頭,罩著銀灰色套子,看來毫不起眼,仿佛悄悄試著不讓人注意到它那小小容量中可能包含的財寶(仿佛它希望你以為它是空的,或者隻是一整塊塑料)——就是我先前提到的“門戶”,那台桌上型電腦。 我取下防塵套,插上插頭。
一如我很不會說謊,我也很討厭任何形式的窺探或偷偷摸摸。但我感覺此刻自己的行動是有正當理由的調查:畢竟這間研究室可能遭人入侵。何況,以自行調查的方式,我相信這樣到頭來說不定能夠保護我的秘密室友(如果他真的是),使他不必接受想來更不愉快的正式調查——如果他繼續非法占用這個房間,一定難逃這個結果。
我按下開機鍵,一陣短短音樂,顯示屏亮起,展露出內容任我檢視。東西不多,有意思的更少。我使用電腦已經相當熟練,很快就判斷出隻有一個文檔值得一讀。那是一份未完成的冗長敘事,主角是個叫卡米羅斯的男人,來自某個姑隱其名的偏僻國家。卡米羅斯來到紐約,迷上了他所謂的這個城市的“壯麗冷漠”,決定不計一切代價留下,為取得綠卡而結婚,然後展開犬儒登徒子的生活,在曼哈頓的街頭和酒吧四處遊蕩找女人。
在我看來,這很明顯是自傳小說,卡米羅斯就是楚米齊克本人。字裏行間有種令人生厭的自吹自擂大男人腔調,完全符合我對楚米齊克已經形成的印象;此外,他(或者說他的化身卡米羅斯)也是為了錢在一所非常像亞瑟克雷的學院任教,而他看待該校女學生的態度活像蘇丹看待自己的後宮妻妾。 這篇小說讀來沒什麽建設性,到頭來對作者如今何在也未提供什麽線索。唯一有點意思的地方(就連這一點也隻是純粹巧合)在於,卡米羅斯/楚米齊克在紐約的生活跟我有一兩處偶然交集。有一段時間他住在西村的肉品包裝工廠區,卡蘿和我搬到城的這一端之前也住在那裏。讀著他生硬但鮮活奇特的英文,我覺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何瑞修街,那裏每天早上都有掛著肉鉤的牛體像血淋淋洋裝一般運下卡車,血水在鋪設卵石的水溝裏結凍。我心頭一暖,回想起看見派對剛散場的人們臉色蒼白地在“弗羅倫”吃早餐,格林尼治大道上的韓國雜貨店外有玻利維亞花匠修剪染色的康乃馨……
讀到大概一半的地方,有一段很長的場景是在聯邦廣場的移民歸化局大樓,作者跟我一樣在那裏耗過許多個小時,排隊等待,填寫申請簽證所需的大量繁複表格。
這一段讓我讀得格外投入。此刻回想起來,我仿佛看見當時的自己在106室,趴在顯示屏前,被那一切陌生又熟悉的感覺催眠。現在我試著回憶那個場景:盡管大樓要再過兩小時才開門,早上八點已經有移民大排長龍。拉丁美洲人身材矮壯,深色髮膚,以堅忍的態度承受貧窮;東歐人特別喜歡穿拉拉鏈的連帽厚夾克,一副不耐煩的表情,覺得自己的貧窮是不公平的。這裏有個賣酸澀咖啡的小攤子,你買下一杯,邊排隊邊喝——擺攤子的是笑容可掬的夫婦倆,看來仿佛剛剛才從你正要進去的那個官僚機構跌跌撞撞跑出來。這裏是入口的金屬檢測器,守在旁邊的警衛用戴橡膠手套的手搜身。看到卡米羅斯描述這些穿耳洞、留著夜總會髮型的年輕男子穿起警衛製服毫無說服力,我不禁會心微笑。過了安檢這一關,我們每三十人一批被趕進一間門會自動關閉的大房間,然後才發現,唷,這房間原來是電梯,緩緩升到高層某樓;出了電梯,我們發現自己置身在一處遼闊草原似的房間,這裏有一排又一排固定的橘色座椅,四周是小小的玻璃隔間,每一間都有一名移民局官員,就像蛋裏的胚胎。等到終於輪到我們的號碼閃動出現,我們便進入其中一間,簽名。卡米羅斯回想自己當時興奮得手發抖,因此他的正式簽名筆跡有點顫動不穩。當時我的手也曾經發抖!他描述自己伸出右手食指沾了沾按指紋用的墨水,然後按在表格上那個空格,很高興地想到這個他之存在無可模仿的細節已經進入聯邦政府的認知。他記得那官員接著遞給他一個標示著“氯化苯二甲羥銨”的小包,什麽也沒解釋。他大惑不解地打開,發現裏麵裝著一小片濕巾,才醒悟這是用來擦手指的;官方程序裏竟有如此美妙用心的小地方,令他一時簡直欣喜得熱淚盈眶,盡管那濕巾連墨水都擦不幹淨,隻把墨水染得滿手都是,但連這一點也變成了額外的光榮。
一如我很不會說謊,我也很討厭任何形式的窺探或偷偷摸摸。但我感覺此刻自己的行動是有正當理由的調查:畢竟這間研究室可能遭人入侵。何況,以自行調查的方式,我相信這樣到頭來說不定能夠保護我的秘密室友(如果他真的是),使他不必接受想來更不愉快的正式調查——如果他繼續非法占用這個房間,一定難逃這個結果。
我按下開機鍵,一陣短短音樂,顯示屏亮起,展露出內容任我檢視。東西不多,有意思的更少。我使用電腦已經相當熟練,很快就判斷出隻有一個文檔值得一讀。那是一份未完成的冗長敘事,主角是個叫卡米羅斯的男人,來自某個姑隱其名的偏僻國家。卡米羅斯來到紐約,迷上了他所謂的這個城市的“壯麗冷漠”,決定不計一切代價留下,為取得綠卡而結婚,然後展開犬儒登徒子的生活,在曼哈頓的街頭和酒吧四處遊蕩找女人。
在我看來,這很明顯是自傳小說,卡米羅斯就是楚米齊克本人。字裏行間有種令人生厭的自吹自擂大男人腔調,完全符合我對楚米齊克已經形成的印象;此外,他(或者說他的化身卡米羅斯)也是為了錢在一所非常像亞瑟克雷的學院任教,而他看待該校女學生的態度活像蘇丹看待自己的後宮妻妾。 這篇小說讀來沒什麽建設性,到頭來對作者如今何在也未提供什麽線索。唯一有點意思的地方(就連這一點也隻是純粹巧合)在於,卡米羅斯/楚米齊克在紐約的生活跟我有一兩處偶然交集。有一段時間他住在西村的肉品包裝工廠區,卡蘿和我搬到城的這一端之前也住在那裏。讀著他生硬但鮮活奇特的英文,我覺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何瑞修街,那裏每天早上都有掛著肉鉤的牛體像血淋淋洋裝一般運下卡車,血水在鋪設卵石的水溝裏結凍。我心頭一暖,回想起看見派對剛散場的人們臉色蒼白地在“弗羅倫”吃早餐,格林尼治大道上的韓國雜貨店外有玻利維亞花匠修剪染色的康乃馨……
讀到大概一半的地方,有一段很長的場景是在聯邦廣場的移民歸化局大樓,作者跟我一樣在那裏耗過許多個小時,排隊等待,填寫申請簽證所需的大量繁複表格。
這一段讓我讀得格外投入。此刻回想起來,我仿佛看見當時的自己在106室,趴在顯示屏前,被那一切陌生又熟悉的感覺催眠。現在我試著回憶那個場景:盡管大樓要再過兩小時才開門,早上八點已經有移民大排長龍。拉丁美洲人身材矮壯,深色髮膚,以堅忍的態度承受貧窮;東歐人特別喜歡穿拉拉鏈的連帽厚夾克,一副不耐煩的表情,覺得自己的貧窮是不公平的。這裏有個賣酸澀咖啡的小攤子,你買下一杯,邊排隊邊喝——擺攤子的是笑容可掬的夫婦倆,看來仿佛剛剛才從你正要進去的那個官僚機構跌跌撞撞跑出來。這裏是入口的金屬檢測器,守在旁邊的警衛用戴橡膠手套的手搜身。看到卡米羅斯描述這些穿耳洞、留著夜總會髮型的年輕男子穿起警衛製服毫無說服力,我不禁會心微笑。過了安檢這一關,我們每三十人一批被趕進一間門會自動關閉的大房間,然後才發現,唷,這房間原來是電梯,緩緩升到高層某樓;出了電梯,我們發現自己置身在一處遼闊草原似的房間,這裏有一排又一排固定的橘色座椅,四周是小小的玻璃隔間,每一間都有一名移民局官員,就像蛋裏的胚胎。等到終於輪到我們的號碼閃動出現,我們便進入其中一間,簽名。卡米羅斯回想自己當時興奮得手發抖,因此他的正式簽名筆跡有點顫動不穩。當時我的手也曾經發抖!他描述自己伸出右手食指沾了沾按指紋用的墨水,然後按在表格上那個空格,很高興地想到這個他之存在無可模仿的細節已經進入聯邦政府的認知。他記得那官員接著遞給他一個標示著“氯化苯二甲羥銨”的小包,什麽也沒解釋。他大惑不解地打開,發現裏麵裝著一小片濕巾,才醒悟這是用來擦手指的;官方程序裏竟有如此美妙用心的小地方,令他一時簡直欣喜得熱淚盈眶,盡管那濕巾連墨水都擦不幹淨,隻把墨水染得滿手都是,但連這一點也變成了額外的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