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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頭在說話DEJA DEAD 作者:[美]凱絲·萊克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明白。”
“別誤解了行為模式的定義,些微的差異是可以被接受的。我們也常常會針對行為模式做研究。”
“你們做什麽研究?”
“我們研究儀式。”
“儀式?”
“我的某些同事稱之為‘簽名’,或是‘留名片’。很多犯罪者會在多次的犯案裏建立起他們獨特的習慣,從中建立信心,並且相信這些習慣可以幫助他們避免風險,不會被逮到。但是心理異常的犯罪者會有特別暴民的習慣,這些人的心裏充滿著怨氣,驅使他們做出許多詭異的暴力行為,甚至於設計特別的行為步驟,在這樣的虐待過程中宣洩心裏的怨恨,這就是我稱其為儀式的原因。”
“這些儀式有什麽不同?”
“通常犯罪者會先控製住受害者,再用各種方法去羞辱他們。所以你可以發現,受害者的年齡、外型並不見得是被害的關鍵,他們隻不過是犯罪者的出氣簡。我曾有個犯人,他殺害的對象從7歲到80歲都有。”
“那你要怎麽追查下去呢?”
“從他對待受害者的方式著手。他是用襲擊的方式還是言語的挑畔去接近受害者?有沒有肢解屍體?做案現場有沒有奇怪的布置?是否帶走任何東西?”
“但兇手也會因突發狀況而改變他們的儀式,不是嗎?”
“當然。不過他們靠進行這些詭異的儀式來化解心裏的怨氣,所以儀式進行才是他們犯罪的目的,逃避追查反而是件次要的事。”
“那你認為這個案子有沒有同一兇手的簽名呢?”
“當然。”
“真的嗎?”我開始做筆記。
“我敢跟你打賭。”
“你穩贏的。你想這人是個性變態嗎?”
我聽到他行動電話的嘎嘎聲。”性變態罪犯以受害者的痛苦為樂。他們並不隻是想殺人,他們想要看到的是別人受盡折磨,當然,以此刺激他們的性慾。”
“再來呢?”
“你的部分說法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將物體插入陰道或肛門是這類傢夥常幹的事。你的受害者是在生前被攻擊的嗎?”
“至少有一個。其他的人因為屍體己腐爛,很難確定。”
“聽起來就像是個性變態,剩下來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是否有進行性行為?”
“不知道,因為我們並沒有在受害者身上發現精液。”
“還是有可能。我有個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後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將手丟到攪拌機內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關精液的證據。”
“你怎麽逮到他的?”
“人總有失手的時候。”
“我們可以確定有三個女人被斬斷手掌。”
“這或許合乎我們某些假設,不過還不能證明他就是個性變態殺人犯。我們隻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這類連續殺人犯,不管是否為性變態,他們都有手法高明、計劃周詳的共同點。肢解屍體的行為並不見得代表他們是性變態,有可能隻是為了棄屍方便。”
“那砍斷被害者的手又怎麽說?”
“還是一樣。這也是一種傷害被害人的手法,並不一定與性行為有關聯,有時隻是兇手為了宣示受害者任其宰割。在這案子裏,我還看不出有可以指述兇手為性變態的證明。你說兇手原先並不認識受害者?她們受到殘忍的重擊,其中三個可能在臨死前被硬物插入體內?這些事情綜合起來可能就是他的特徵。”
我不停地做筆記。
“查查這些兇手用來插入受害者的東西,它們是事先準備好的,還是就地取材。這有可能就是變態者的簽名。”
我記下來,還特別註上星號。
“其他的性變態殺人犯有些什麽特徵?”
“同樣的行為模式。找藉口接近受害者,用殘酷的手法控製、羞辱他們,借著受害者的恐懼和痛苦達到自己的性高潮,從受害者身上取些紀念品……”
我不停地在寫,就怕趕不上他的速度。“什麽紀念品……”
“謀殺現場取得的一些東西,譬如受害者的衣物、首飾,諸如此類的東西。”
“新聞剪報?”
“性變態殺人犯通常喜歡收集自己的新聞。”
“他們喜歡記錄自己的行為嗎?”
“各種媒介,像是地圖、日記、日曆、圖書,有些人還會製作錄音帶。他們的樂趣不隻是在殺人的那一刻,事先的跟蹤和事後的回味都讓他們興奮。”
“既然他們善於躲避警方的追查,為什麽明知這樣會對他們不利,還敢冒險留下證據?”
“大部分的人自認高明,不相信警察能逮到他們。”
“那肢解下來的身體呢?”
“什麽意思?”
“他們會保留起來嗎?”
他沉默了一下。“不一定,有時候會。”
“那你對捷運和售屋gg的巧合有什麽看法?”
“這些變態精心構思的謀殺行動都非常獨特且複雜。有時他們設計的情節必須配合特別的地點,發生的順序必須合乎規定;有時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做出特別的回應,所以他們會強迫受害者說某些話、做某些動作,或是穿特別的服裝。但你要知道,這並不是變態殺人犯唯一的異常行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怪癖。不要陷入針對性變態殺人犯的死角,心理學家怎麽定位這種人並不重要,注意兇手留下的簽名,他一定會留下自己的名片,那是讓你逮到他的最好方法。好好利用關於捷運和報紙gg的發現,去解開這傢夥的布局。”
“別誤解了行為模式的定義,些微的差異是可以被接受的。我們也常常會針對行為模式做研究。”
“你們做什麽研究?”
“我們研究儀式。”
“儀式?”
“我的某些同事稱之為‘簽名’,或是‘留名片’。很多犯罪者會在多次的犯案裏建立起他們獨特的習慣,從中建立信心,並且相信這些習慣可以幫助他們避免風險,不會被逮到。但是心理異常的犯罪者會有特別暴民的習慣,這些人的心裏充滿著怨氣,驅使他們做出許多詭異的暴力行為,甚至於設計特別的行為步驟,在這樣的虐待過程中宣洩心裏的怨恨,這就是我稱其為儀式的原因。”
“這些儀式有什麽不同?”
“通常犯罪者會先控製住受害者,再用各種方法去羞辱他們。所以你可以發現,受害者的年齡、外型並不見得是被害的關鍵,他們隻不過是犯罪者的出氣簡。我曾有個犯人,他殺害的對象從7歲到80歲都有。”
“那你要怎麽追查下去呢?”
“從他對待受害者的方式著手。他是用襲擊的方式還是言語的挑畔去接近受害者?有沒有肢解屍體?做案現場有沒有奇怪的布置?是否帶走任何東西?”
“但兇手也會因突發狀況而改變他們的儀式,不是嗎?”
“當然。不過他們靠進行這些詭異的儀式來化解心裏的怨氣,所以儀式進行才是他們犯罪的目的,逃避追查反而是件次要的事。”
“那你認為這個案子有沒有同一兇手的簽名呢?”
“當然。”
“真的嗎?”我開始做筆記。
“我敢跟你打賭。”
“你穩贏的。你想這人是個性變態嗎?”
我聽到他行動電話的嘎嘎聲。”性變態罪犯以受害者的痛苦為樂。他們並不隻是想殺人,他們想要看到的是別人受盡折磨,當然,以此刺激他們的性慾。”
“再來呢?”
“你的部分說法可以支持這個假設。將物體插入陰道或肛門是這類傢夥常幹的事。你的受害者是在生前被攻擊的嗎?”
“至少有一個。其他的人因為屍體己腐爛,很難確定。”
“聽起來就像是個性變態,剩下來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是否有進行性行為?”
“不知道,因為我們並沒有在受害者身上發現精液。”
“還是有可能。我有個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後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將手丟到攪拌機內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關精液的證據。”
“你怎麽逮到他的?”
“人總有失手的時候。”
“我們可以確定有三個女人被斬斷手掌。”
“這或許合乎我們某些假設,不過還不能證明他就是個性變態殺人犯。我們隻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這類連續殺人犯,不管是否為性變態,他們都有手法高明、計劃周詳的共同點。肢解屍體的行為並不見得代表他們是性變態,有可能隻是為了棄屍方便。”
“那砍斷被害者的手又怎麽說?”
“還是一樣。這也是一種傷害被害人的手法,並不一定與性行為有關聯,有時隻是兇手為了宣示受害者任其宰割。在這案子裏,我還看不出有可以指述兇手為性變態的證明。你說兇手原先並不認識受害者?她們受到殘忍的重擊,其中三個可能在臨死前被硬物插入體內?這些事情綜合起來可能就是他的特徵。”
我不停地做筆記。
“查查這些兇手用來插入受害者的東西,它們是事先準備好的,還是就地取材。這有可能就是變態者的簽名。”
我記下來,還特別註上星號。
“其他的性變態殺人犯有些什麽特徵?”
“同樣的行為模式。找藉口接近受害者,用殘酷的手法控製、羞辱他們,借著受害者的恐懼和痛苦達到自己的性高潮,從受害者身上取些紀念品……”
我不停地在寫,就怕趕不上他的速度。“什麽紀念品……”
“謀殺現場取得的一些東西,譬如受害者的衣物、首飾,諸如此類的東西。”
“新聞剪報?”
“性變態殺人犯通常喜歡收集自己的新聞。”
“他們喜歡記錄自己的行為嗎?”
“各種媒介,像是地圖、日記、日曆、圖書,有些人還會製作錄音帶。他們的樂趣不隻是在殺人的那一刻,事先的跟蹤和事後的回味都讓他們興奮。”
“既然他們善於躲避警方的追查,為什麽明知這樣會對他們不利,還敢冒險留下證據?”
“大部分的人自認高明,不相信警察能逮到他們。”
“那肢解下來的身體呢?”
“什麽意思?”
“他們會保留起來嗎?”
他沉默了一下。“不一定,有時候會。”
“那你對捷運和售屋gg的巧合有什麽看法?”
“這些變態精心構思的謀殺行動都非常獨特且複雜。有時他們設計的情節必須配合特別的地點,發生的順序必須合乎規定;有時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做出特別的回應,所以他們會強迫受害者說某些話、做某些動作,或是穿特別的服裝。但你要知道,這並不是變態殺人犯唯一的異常行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怪癖。不要陷入針對性變態殺人犯的死角,心理學家怎麽定位這種人並不重要,注意兇手留下的簽名,他一定會留下自己的名片,那是讓你逮到他的最好方法。好好利用關於捷運和報紙gg的發現,去解開這傢夥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