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終歸是要進入那一地區的,於是,他開始動起腦筋,思考遇到盤查時該如何回答。由於汽車配給越來越嚴,這兩年實際上已經沒有私人駕車出遊這回事了。而必須因公駕車外出的人,要是出於個人目的,超出必要地段哪怕隻有幾碼,也極可能會受到起訴。費伯就曾讀到這樣一則報導:一位著名的樂隊指揮,由於用了供農業用的汽油把幾個演員從劇場送到薩伏伊旅館而遭拘禁。政府用無止無休的宣傳告訴人們:一架蘭開斯特式轟炸機需要兩千加侖汽油才能飛到魯爾。費伯平時倒巴不得浪費汽油,免得用來轟炸他的家鄉;但此時他胸前係有情報,如果被攔住並因違反供油規定而坐牢的話,真是難以容忍的嘲諷。
不過想不被攔下談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軍事車輛,但他又沒有軍方的證明文件。他不能詐稱自己是在運輸必需的軍用物資,因為車上沒有裝東西。他皺起了眉頭思索:這年頭誰有必要駕車外出呢?休假的海員、執行公務的官員、罕見的度假人、熟練的技師……有了,他要把自己說成是工程師,一位類似高溫變速箱機油這種深奧領域的專家,正前往因弗內斯的一家工廠去解決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如果問他是哪家工廠,就說是保密的(他編造的目的地必須與他要去的真正地點相距甚遠,這樣,盤問他的人就絕不會知道有沒有那樣的工廠了)。他沒把握一個顧問工程師會不會穿他從那兩位老太太那兒偷來的這種工作褲——不過在戰時,什麽都是可能的。
在盤算好這一切之後,他感到成竹在胸。不過,那些專門搜捕間諜亨利·費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們有他的照片——
他們已經知道了他的長相。他的長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們就會知道他駕駛的這輛車的樣子。他們既不清楚他駛向何方,就不大會設置路障;但他敢說,這片土地上的每個警察此時都在搜尋這輛牌照號碼為mln29的灰色考萊型莫裏斯牌汽車。
如果他在野外被發現,是不會立刻被抓到的,因為鄉村警察隻有自行車,沒有汽車。但是警察會用電話報告警察局,幾分鍾之內就會有警車追捕他。他決定,如果遇上一個警察,他就把這輛車扔到溝裏,另偷一輛,並離開原定的路線。不過,在人煙稀少的蘇格蘭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達阿伯丁以前不會遇到半個鄉村警察。但城鎮就不同了——在那兒他極有可能會被警車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車子老舊,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駕車能手。他唯一的機會隻有跳車,指望消失在人群裏或是後街中。他考慮自己是不是應該在進入一座大城鎮之後,把現在這輛車扔掉,另偷一輛。這樣做的問題是:他會在方圓一英裏之內留下蹤跡,使軍情五處的人便於追查。也許最好的方法是採取折中之道:他要駛進城鎮,但隻走後街。他看了下手錶。他可以在黃昏時分抵達格拉斯哥,之後便可借夜色作掩護了。
雖然,這也不令人完全滿意,但想要絕對安全,唯一的方法隻有不做間諜。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時,天開始下雨了。費伯停下車,出去把帆布車篷撐起。空氣熱得悶人。費伯抬頭看天。天空很快布滿了烏雲,雷鳴電閃立刻就來。
他繼續駕車前行,發現了這輛小車的一些毛病。風和雨從帆布車篷的好幾處縫隙中漏進來,小小的雨刷隻刮掉擋風玻璃上半部的雨水,隻有一條隧道似的窄縫,露出前麵的道路。隨著山路益發崎嶇,引擎開始發出微弱的吱嘎聲。不過,就一輛被人拚命驅使了的二十年老車來說,這沒什麽好奇怪的。
陣雨停息了。威脅人的暴風雨還沒有到來,但天空依舊昏黑,預示著風雨欲來。
費伯穿越了克勞福德、阿平頓和萊斯馬哈哥。
半小時之後,他來到格拉斯哥郊外。他一進入市區,立即掉頭向北,離開大街,希望能繞過城裏。他沿著一係列的小路,穿過幾條要道,進入城東郊,直抵刊播諾德路,從那裏他再向東拐,加速駛出城市。
行程比他預期的要快。他的運氣不錯。
他駛上了a80號公路,越過工廠、礦山和農場。又有一些蘇格蘭的地名在他的意識中閃進閃出:米勒斯頓、斯特普斯、穆爾赫德、莫林斯本、坎道拉特。
他的好運氣在坎伯諾德和斯特林之間用盡了。
他正在一條筆直的公路上加速行駛,那一段稍稍有點下坡,兩側是開闊的田野。在車速計指到時速四十五英裏時,引擎突然發出一陣巨響,接著是如同一條大鐵鏈拖過滾動的齒輪時發出沉重的雜音。他把車速減慢到二十英裏,但那雜音並沒有明顯降低。顯然,某個重要的大機件壞了。費伯側耳傾聽。不是變速器的滾珠軸承破裂,就是連杆頂端穿洞了。不會是化油器堵塞或是火星塞髒汙之類的小毛病;不進廠修理是無能為力了。
他停下車,打開引擎蓋,向下看。簡直到處都是油,別的毛病倒看不出。他重新坐到方向盤後,又駕車前進了。動力大大不足,但汽車還能走。
又走了三英裏,散熱器開始冒出蒸汽。費伯意識到,用不了多久,這輛車就會徹底開不動了。他尋找著一處可以把汽車棄置的地方。
他發現了一條從主要公路上岔出去的泥濘小路,大概是通向一家農場的。離公路一百碼的地方,小路在一叢黑刺莓的背後彎過去。費伯把車停在樹叢旁,熄滅了引擎。冒出的嘶嘶蒸汽漸漸消失了。他走出來,鎖上車門。他對埃瑪和傑西感到一絲歉意,在戰爭結束前,她們恐怕難以修復這輛車了。
不過想不被攔下談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軍事車輛,但他又沒有軍方的證明文件。他不能詐稱自己是在運輸必需的軍用物資,因為車上沒有裝東西。他皺起了眉頭思索:這年頭誰有必要駕車外出呢?休假的海員、執行公務的官員、罕見的度假人、熟練的技師……有了,他要把自己說成是工程師,一位類似高溫變速箱機油這種深奧領域的專家,正前往因弗內斯的一家工廠去解決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如果問他是哪家工廠,就說是保密的(他編造的目的地必須與他要去的真正地點相距甚遠,這樣,盤問他的人就絕不會知道有沒有那樣的工廠了)。他沒把握一個顧問工程師會不會穿他從那兩位老太太那兒偷來的這種工作褲——不過在戰時,什麽都是可能的。
在盤算好這一切之後,他感到成竹在胸。不過,那些專門搜捕間諜亨利·費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們有他的照片——
他們已經知道了他的長相。他的長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們就會知道他駕駛的這輛車的樣子。他們既不清楚他駛向何方,就不大會設置路障;但他敢說,這片土地上的每個警察此時都在搜尋這輛牌照號碼為mln29的灰色考萊型莫裏斯牌汽車。
如果他在野外被發現,是不會立刻被抓到的,因為鄉村警察隻有自行車,沒有汽車。但是警察會用電話報告警察局,幾分鍾之內就會有警車追捕他。他決定,如果遇上一個警察,他就把這輛車扔到溝裏,另偷一輛,並離開原定的路線。不過,在人煙稀少的蘇格蘭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達阿伯丁以前不會遇到半個鄉村警察。但城鎮就不同了——在那兒他極有可能會被警車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車子老舊,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駕車能手。他唯一的機會隻有跳車,指望消失在人群裏或是後街中。他考慮自己是不是應該在進入一座大城鎮之後,把現在這輛車扔掉,另偷一輛。這樣做的問題是:他會在方圓一英裏之內留下蹤跡,使軍情五處的人便於追查。也許最好的方法是採取折中之道:他要駛進城鎮,但隻走後街。他看了下手錶。他可以在黃昏時分抵達格拉斯哥,之後便可借夜色作掩護了。
雖然,這也不令人完全滿意,但想要絕對安全,唯一的方法隻有不做間諜。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時,天開始下雨了。費伯停下車,出去把帆布車篷撐起。空氣熱得悶人。費伯抬頭看天。天空很快布滿了烏雲,雷鳴電閃立刻就來。
他繼續駕車前行,發現了這輛小車的一些毛病。風和雨從帆布車篷的好幾處縫隙中漏進來,小小的雨刷隻刮掉擋風玻璃上半部的雨水,隻有一條隧道似的窄縫,露出前麵的道路。隨著山路益發崎嶇,引擎開始發出微弱的吱嘎聲。不過,就一輛被人拚命驅使了的二十年老車來說,這沒什麽好奇怪的。
陣雨停息了。威脅人的暴風雨還沒有到來,但天空依舊昏黑,預示著風雨欲來。
費伯穿越了克勞福德、阿平頓和萊斯馬哈哥。
半小時之後,他來到格拉斯哥郊外。他一進入市區,立即掉頭向北,離開大街,希望能繞過城裏。他沿著一係列的小路,穿過幾條要道,進入城東郊,直抵刊播諾德路,從那裏他再向東拐,加速駛出城市。
行程比他預期的要快。他的運氣不錯。
他駛上了a80號公路,越過工廠、礦山和農場。又有一些蘇格蘭的地名在他的意識中閃進閃出:米勒斯頓、斯特普斯、穆爾赫德、莫林斯本、坎道拉特。
他的好運氣在坎伯諾德和斯特林之間用盡了。
他正在一條筆直的公路上加速行駛,那一段稍稍有點下坡,兩側是開闊的田野。在車速計指到時速四十五英裏時,引擎突然發出一陣巨響,接著是如同一條大鐵鏈拖過滾動的齒輪時發出沉重的雜音。他把車速減慢到二十英裏,但那雜音並沒有明顯降低。顯然,某個重要的大機件壞了。費伯側耳傾聽。不是變速器的滾珠軸承破裂,就是連杆頂端穿洞了。不會是化油器堵塞或是火星塞髒汙之類的小毛病;不進廠修理是無能為力了。
他停下車,打開引擎蓋,向下看。簡直到處都是油,別的毛病倒看不出。他重新坐到方向盤後,又駕車前進了。動力大大不足,但汽車還能走。
又走了三英裏,散熱器開始冒出蒸汽。費伯意識到,用不了多久,這輛車就會徹底開不動了。他尋找著一處可以把汽車棄置的地方。
他發現了一條從主要公路上岔出去的泥濘小路,大概是通向一家農場的。離公路一百碼的地方,小路在一叢黑刺莓的背後彎過去。費伯把車停在樹叢旁,熄滅了引擎。冒出的嘶嘶蒸汽漸漸消失了。他走出來,鎖上車門。他對埃瑪和傑西感到一絲歉意,在戰爭結束前,她們恐怕難以修復這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