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他對上司唯命是從,就不會倖存這麽長時間了。
在伍爾威治,一大群騎車的人和他一路,他們當中許多是婦女,那是兵工廠白天班下班的時間,工人從廠裏一湧而出。他們雖然麵帶倦容,卻精神愉快,這使費伯想起他拒不服從的個人理由:他認為德國正在逐漸輸掉這場戰爭。
俄國人和美國人參了戰,非洲失守了,義大利人垮台了。同盟國肯定會在今年一九四四年——揮兵法國。
費伯不想毫無目的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他回到家中,把自行車放到一邊。在洗臉的時候,他突然心念一動,完全違背常理地決定去接頭。
明知一個事業在失敗還要去冒險是愚蠢的,但他技癢難耐地非要一試不可。常規性地發報、觀鳥、騎自行車、享用寄住公寓的茶點——他沒經歷過什麽像點樣的行動已有四年之久了。沒有任何危險,反使他過得心驚肉跳,因為他會幻想是不是有什麽看不到的威脅。隻有能辨出危險並採取措施來化解時,他才會感到放心。
對,他要去接頭。但不是按他們設想的方式。
盡管是在戰時,倫敦西區仍然熙熙攘攘,費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這樣。他在皮卡迪利廣場的哈查德書店買了一本《聖經》,塞進他外套的裏袋裏。那天溫和濕潤,還斷續下著毛毛細雨,費伯拿著一把雨傘。
這次接頭訂的時間是上午九十點之間或者下午五六點之間,按照安排,一個人要每天到那兒去直到另一方露麵。如果接連五天沒有接上頭,隨後的兩周裏每隔一天去一次。再接不上頭,就放棄行動。
費伯在九點十分到達萊斯特廣場。接頭人就在那兒,站在菸草商店的門口,腋下夾著一本黑皮的《聖經》,偽裝避雨。費伯從眼角瞥著他,低著頭,從他身邊匆匆走過。那人很年輕,鬍鬚金黃,麵孔豐潤。他穿了一件雙排扣的防雨外套,嘴裏嚼著口香糖,正讀著一份《每日情報》。他不是熟人。
費伯在街對麵第二次走過時,發現了“尾巴”。一個矮壯的男人,身穿軍用塑膠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的軟氈帽,正站在一座辦公大樓的門廳裏,透過玻璃門,盯著街對麵門口的間諜。
有兩種可能,如果那間諜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費伯隻需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甩掉“尾巴”就成了。然而,另一種可能是:那間諜已經被捕,站在門口的是個替身,在這種情況下,費伯不能讓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麵孔。
費伯作最壞的設想,然後便想出了一條對策。
廣場上有一個電話亭。費伯走了進去,記住了那電話的號碼。然後他找到《聖經》中《列王記》
第十三章那一頁,撕下來,在紙邊空白上草草寫道:“到廣場的電話亭裏去。”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麵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裏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菸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從《聖經》撕下的那頁遞給他。“那家菸草商店的門口有個人。你把這個給他,他會給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那男孩說著,站起身來。“那傢夥是美國佬吧?”
費伯說:“是。”
男孩跑開了。費伯跟著他。男孩走近那間諜時,費伯溜進對麵大樓的門洞。“尾巴”仍在那裏,隔著玻璃門窺視著。費伯站在門外,擋住“尾巴”的視線,讓他看不到街對麵。費伯拿著雨傘,卻裝作打不開的樣子,直到看到間諜給了男孩什麽東西之後,走開了。於是費伯結束了擺弄雨傘的把戲,朝間諜去的相反方向走去。他扭回頭,看見“尾巴”跑到街上,尋找消失了的間諜。
費伯在最近的一處電話亭前麵停下,撥了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號碼。過了一會兒,總算通了。聽到一個低沉的聲音說:“餵?”
費伯說:“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傳》
第十三章。”
“最鼓舞人心的。”
“是啊,一點不錯。”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煩,費伯想。他提高了聲音:“什麽事?”
“我得見你。”
“這不可能。”
“可是我必須見你!”費伯覺得,他聲音有種近似絕望的調子,“指令來自最高層——你明白嗎?”
費伯裝出猶豫的口氣:“那好吧。一星期後上午九點,我在尤斯頓火車站的拱門下見你。”
“你不能早一點嗎?”
費伯掛斷電話,走了出去。他快步繞過兩個街角,來到能看到廣場電話亭的一處地方。他看到那間諜向皮卡迪利廣場方向走去,後麵不見有“尾巴”了。費伯跟著那間諜。
那人走進皮卡迪利的地鐵車站,買了一張去斯托克威爾的車票。費伯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趕到那兒。他走出車站,快步走到萊斯特廣場,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車。那間諜要在滑鐵盧車站換車,而費伯的車卻是直達,因此,費伯會比他先到斯托克威爾。
在伍爾威治,一大群騎車的人和他一路,他們當中許多是婦女,那是兵工廠白天班下班的時間,工人從廠裏一湧而出。他們雖然麵帶倦容,卻精神愉快,這使費伯想起他拒不服從的個人理由:他認為德國正在逐漸輸掉這場戰爭。
俄國人和美國人參了戰,非洲失守了,義大利人垮台了。同盟國肯定會在今年一九四四年——揮兵法國。
費伯不想毫無目的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他回到家中,把自行車放到一邊。在洗臉的時候,他突然心念一動,完全違背常理地決定去接頭。
明知一個事業在失敗還要去冒險是愚蠢的,但他技癢難耐地非要一試不可。常規性地發報、觀鳥、騎自行車、享用寄住公寓的茶點——他沒經歷過什麽像點樣的行動已有四年之久了。沒有任何危險,反使他過得心驚肉跳,因為他會幻想是不是有什麽看不到的威脅。隻有能辨出危險並採取措施來化解時,他才會感到放心。
對,他要去接頭。但不是按他們設想的方式。
盡管是在戰時,倫敦西區仍然熙熙攘攘,費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這樣。他在皮卡迪利廣場的哈查德書店買了一本《聖經》,塞進他外套的裏袋裏。那天溫和濕潤,還斷續下著毛毛細雨,費伯拿著一把雨傘。
這次接頭訂的時間是上午九十點之間或者下午五六點之間,按照安排,一個人要每天到那兒去直到另一方露麵。如果接連五天沒有接上頭,隨後的兩周裏每隔一天去一次。再接不上頭,就放棄行動。
費伯在九點十分到達萊斯特廣場。接頭人就在那兒,站在菸草商店的門口,腋下夾著一本黑皮的《聖經》,偽裝避雨。費伯從眼角瞥著他,低著頭,從他身邊匆匆走過。那人很年輕,鬍鬚金黃,麵孔豐潤。他穿了一件雙排扣的防雨外套,嘴裏嚼著口香糖,正讀著一份《每日情報》。他不是熟人。
費伯在街對麵第二次走過時,發現了“尾巴”。一個矮壯的男人,身穿軍用塑膠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的軟氈帽,正站在一座辦公大樓的門廳裏,透過玻璃門,盯著街對麵門口的間諜。
有兩種可能,如果那間諜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費伯隻需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甩掉“尾巴”就成了。然而,另一種可能是:那間諜已經被捕,站在門口的是個替身,在這種情況下,費伯不能讓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麵孔。
費伯作最壞的設想,然後便想出了一條對策。
廣場上有一個電話亭。費伯走了進去,記住了那電話的號碼。然後他找到《聖經》中《列王記》
第十三章那一頁,撕下來,在紙邊空白上草草寫道:“到廣場的電話亭裏去。”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麵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裏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菸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從《聖經》撕下的那頁遞給他。“那家菸草商店的門口有個人。你把這個給他,他會給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那男孩說著,站起身來。“那傢夥是美國佬吧?”
費伯說:“是。”
男孩跑開了。費伯跟著他。男孩走近那間諜時,費伯溜進對麵大樓的門洞。“尾巴”仍在那裏,隔著玻璃門窺視著。費伯站在門外,擋住“尾巴”的視線,讓他看不到街對麵。費伯拿著雨傘,卻裝作打不開的樣子,直到看到間諜給了男孩什麽東西之後,走開了。於是費伯結束了擺弄雨傘的把戲,朝間諜去的相反方向走去。他扭回頭,看見“尾巴”跑到街上,尋找消失了的間諜。
費伯在最近的一處電話亭前麵停下,撥了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號碼。過了一會兒,總算通了。聽到一個低沉的聲音說:“餵?”
費伯說:“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傳》
第十三章。”
“最鼓舞人心的。”
“是啊,一點不錯。”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煩,費伯想。他提高了聲音:“什麽事?”
“我得見你。”
“這不可能。”
“可是我必須見你!”費伯覺得,他聲音有種近似絕望的調子,“指令來自最高層——你明白嗎?”
費伯裝出猶豫的口氣:“那好吧。一星期後上午九點,我在尤斯頓火車站的拱門下見你。”
“你不能早一點嗎?”
費伯掛斷電話,走了出去。他快步繞過兩個街角,來到能看到廣場電話亭的一處地方。他看到那間諜向皮卡迪利廣場方向走去,後麵不見有“尾巴”了。費伯跟著那間諜。
那人走進皮卡迪利的地鐵車站,買了一張去斯托克威爾的車票。費伯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趕到那兒。他走出車站,快步走到萊斯特廣場,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車。那間諜要在滑鐵盧車站換車,而費伯的車卻是直達,因此,費伯會比他先到斯托克威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