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費伯在斯托克威爾車站外麵等了二十五分鍾,那間諜才到達。費伯又跟上他。他進了一家咖啡館。
附近絕對沒有什麽地方可以讓一個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會兒:沒有櫥窗可以窺視,沒有椅子可坐,沒有公園可逛,也沒有汽車站、計程車站或公共建築物。這是一片空曠、沉悶的郊野。費伯隻好沿街走來走去,擺出像是要去哪兒的樣子,直到走出咖啡館的視線,然後再折返,這當兒,那間諜一直坐在熱氣騰騰的咖啡館裏,喝茶吃烤麵包。
半小時後他走了出來。費伯尾隨著他穿過一個住宅區。那間諜看起來不慌不忙,樣子像個正要回家的人。他沒有回頭看,費伯心想:又是個門外漢。
最後,他進了一棟不起眼的簡陋出租公寓——無論在什麽地方,這種公寓都是間諜愛租用的住處。屋頂上有個天窗,那準是那間諜的房間,高高在上,便於接收無線電訊號。
費伯走過去,眼睛瞄著街的對麵。對了——在那兒。在樓上有一扇窗戶背後有個人影一閃,他瞥見了一件上裝的領帶,一個盯梢的麵孔縮了回去:正好在這裏的對麵。那間諜昨天準是去過了接頭地點,被軍情五處的人盯上了——當然,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軍情五處的特工。
費伯轉過街角,沿旁邊一條平行的街道走著,一邊走,一邊默數著住房。幾乎在那間諜進入的住宅的正背後,有一棟房子被炸得隻剩下了空殼,好極了。
在走回車站的路上,費伯感到了一陣激動。他的步伐輕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饒有興味地四下張望。很好,遊戲開始了。
當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線帽,高領套頭毛衣,外麵罩一件飛行員穿的皮夾克,褲子塞進襪子裏,穿上膠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在倫敦燈火管製的黑洞洞的夜裏,他幾乎是別人無法看見的。
他騎車穿過寂靜而昏暗的街道,始終避開大街。時過午夜,他沒看到人。他把自行車放在離目的地四分之一英裏之外,鎖在一家酒館的院籬上。
他沒有去那間諜的住宅,而是去了鄰街那棟炸成空殼的建築。他小心翼翼地挑著路,穿過前院的瓦礫堆,進入了張著大嘴的門洞,通過房子到達屋後。四周黑漆漆的,一層厚厚的雲幕低垂著,遮住了月亮和星星。費伯不得不把雙手伸在前麵,緩慢地走著。
他來到花園盡頭,跳過籬笆,又穿過兩座花園。在其中一座住宅裏,一條狗叫了一陣子。
出租公寓的花園亂七八糟。費伯走進了一叢黑莓,絆倒了。棘刺紮著他的臉。他從一根曬衣繩下鑽過去,亮光足以讓他看見那根繩子。
他找到了廚房的窗戶,從口袋裏掏出一件有勺狀刃鋒的小工具。玻璃四周的油灰老得發脆,有些地方已然剝落了。他悄無聲息地工作了二十分鍾,把玻璃從窗框中取下來,輕輕放到草地上。然後向窗內閃了下電筒,看清通路上沒有什麽會發出聲響的障礙之後,便爬了進去。
漆黑的房子裏有一股蒸魚和消毒劑的氣味。費伯進入門廳之前,先把後門的鎖打開——這是一項準備快速逃跑的措施。他把鉛筆式手電筒開關了一下。在瞬間的閃亮中,他看見一道瓷磚鋪的過道,一張腰形桌,牆上衣鉤掛著一排衣服,右邊是鋪了地毯的樓梯。
他輕手輕腳地爬上樓梯。
他剛爬上一半,走到拐角,準備上第二段樓梯時,看到了旁邊的門下有亮光。接著是一聲咳嗽聲和馬桶的沖水聲。費伯兩步就跨到了門邊,緊貼著牆一動也不動。
門開了,燈光瀉到樓道上。費伯把他的錐形匕首從袖管中抽出。那老人走出廁所,穿過樓道,但燈還亮著。他走到他的臥室門口嘟囔了一聲,轉過身又往回走。
他準看見我了,費伯想。他握緊了刀柄。那老人半睜的眼睛直盯著地板。他在摸燈繩時抬眼看了一下,這時費伯幾乎就要出手殺了他——但從老人那摸索開關的樣子,費伯意識到他沒睡醒。
燈滅了,老人拖著腳步回到了床上。費伯鬆了口氣。
樓梯第二段的頂端隻有一扇門。費伯輕輕試了一下。門鎖著。
他從他皮夾克的口袋裏取出了另一件工具。抽水馬桶的沖水聲掩蓋了費伯撬鎖的聲響。他打開門,聽了聽。
他能夠聽見有節奏的深呼吸聲。他邁步進了房間。鼾聲來自房間的對角,他什麽也看不見。他極慢地走過漆黑的房間,每邁一步都先用手摸摸前麵,這樣一直走到床邊。
他左手握著手電筒,錐形匕首縮在袖管裏,右手則空著。他打開手電筒,右手死死掐住床上的人的喉嚨。
那間諜的眼睛一下子睜開了,眼中充滿了恐懼,但他發不出聲。費伯跨上床,騎坐到他身上。然後低語:“《列王傳》
第十三章。”這才鬆開對方的喉嚨。
“是你!”那間諜說。他盯著電筒光,想看清費伯的麵孔,邊揉著脖子上費伯剛掐的地方。
費伯噓聲說:“別動!”他用電筒直射那間諜的眼睛,用右手抽出那把錐形匕首。
“你難道不打算讓我起身嗎?”
“我寧願你躺在床上,以免你帶來更大的危害。”
“危害?更大的危害?”
“你在萊斯特廣場被盯了梢,又被我跟蹤到這裏來,而且他們正在監視這棟房子。我能信得過你任何事情嗎?”
附近絕對沒有什麽地方可以讓一個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會兒:沒有櫥窗可以窺視,沒有椅子可坐,沒有公園可逛,也沒有汽車站、計程車站或公共建築物。這是一片空曠、沉悶的郊野。費伯隻好沿街走來走去,擺出像是要去哪兒的樣子,直到走出咖啡館的視線,然後再折返,這當兒,那間諜一直坐在熱氣騰騰的咖啡館裏,喝茶吃烤麵包。
半小時後他走了出來。費伯尾隨著他穿過一個住宅區。那間諜看起來不慌不忙,樣子像個正要回家的人。他沒有回頭看,費伯心想:又是個門外漢。
最後,他進了一棟不起眼的簡陋出租公寓——無論在什麽地方,這種公寓都是間諜愛租用的住處。屋頂上有個天窗,那準是那間諜的房間,高高在上,便於接收無線電訊號。
費伯走過去,眼睛瞄著街的對麵。對了——在那兒。在樓上有一扇窗戶背後有個人影一閃,他瞥見了一件上裝的領帶,一個盯梢的麵孔縮了回去:正好在這裏的對麵。那間諜昨天準是去過了接頭地點,被軍情五處的人盯上了——當然,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軍情五處的特工。
費伯轉過街角,沿旁邊一條平行的街道走著,一邊走,一邊默數著住房。幾乎在那間諜進入的住宅的正背後,有一棟房子被炸得隻剩下了空殼,好極了。
在走回車站的路上,費伯感到了一陣激動。他的步伐輕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饒有興味地四下張望。很好,遊戲開始了。
當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線帽,高領套頭毛衣,外麵罩一件飛行員穿的皮夾克,褲子塞進襪子裏,穿上膠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在倫敦燈火管製的黑洞洞的夜裏,他幾乎是別人無法看見的。
他騎車穿過寂靜而昏暗的街道,始終避開大街。時過午夜,他沒看到人。他把自行車放在離目的地四分之一英裏之外,鎖在一家酒館的院籬上。
他沒有去那間諜的住宅,而是去了鄰街那棟炸成空殼的建築。他小心翼翼地挑著路,穿過前院的瓦礫堆,進入了張著大嘴的門洞,通過房子到達屋後。四周黑漆漆的,一層厚厚的雲幕低垂著,遮住了月亮和星星。費伯不得不把雙手伸在前麵,緩慢地走著。
他來到花園盡頭,跳過籬笆,又穿過兩座花園。在其中一座住宅裏,一條狗叫了一陣子。
出租公寓的花園亂七八糟。費伯走進了一叢黑莓,絆倒了。棘刺紮著他的臉。他從一根曬衣繩下鑽過去,亮光足以讓他看見那根繩子。
他找到了廚房的窗戶,從口袋裏掏出一件有勺狀刃鋒的小工具。玻璃四周的油灰老得發脆,有些地方已然剝落了。他悄無聲息地工作了二十分鍾,把玻璃從窗框中取下來,輕輕放到草地上。然後向窗內閃了下電筒,看清通路上沒有什麽會發出聲響的障礙之後,便爬了進去。
漆黑的房子裏有一股蒸魚和消毒劑的氣味。費伯進入門廳之前,先把後門的鎖打開——這是一項準備快速逃跑的措施。他把鉛筆式手電筒開關了一下。在瞬間的閃亮中,他看見一道瓷磚鋪的過道,一張腰形桌,牆上衣鉤掛著一排衣服,右邊是鋪了地毯的樓梯。
他輕手輕腳地爬上樓梯。
他剛爬上一半,走到拐角,準備上第二段樓梯時,看到了旁邊的門下有亮光。接著是一聲咳嗽聲和馬桶的沖水聲。費伯兩步就跨到了門邊,緊貼著牆一動也不動。
門開了,燈光瀉到樓道上。費伯把他的錐形匕首從袖管中抽出。那老人走出廁所,穿過樓道,但燈還亮著。他走到他的臥室門口嘟囔了一聲,轉過身又往回走。
他準看見我了,費伯想。他握緊了刀柄。那老人半睜的眼睛直盯著地板。他在摸燈繩時抬眼看了一下,這時費伯幾乎就要出手殺了他——但從老人那摸索開關的樣子,費伯意識到他沒睡醒。
燈滅了,老人拖著腳步回到了床上。費伯鬆了口氣。
樓梯第二段的頂端隻有一扇門。費伯輕輕試了一下。門鎖著。
他從他皮夾克的口袋裏取出了另一件工具。抽水馬桶的沖水聲掩蓋了費伯撬鎖的聲響。他打開門,聽了聽。
他能夠聽見有節奏的深呼吸聲。他邁步進了房間。鼾聲來自房間的對角,他什麽也看不見。他極慢地走過漆黑的房間,每邁一步都先用手摸摸前麵,這樣一直走到床邊。
他左手握著手電筒,錐形匕首縮在袖管裏,右手則空著。他打開手電筒,右手死死掐住床上的人的喉嚨。
那間諜的眼睛一下子睜開了,眼中充滿了恐懼,但他發不出聲。費伯跨上床,騎坐到他身上。然後低語:“《列王傳》
第十三章。”這才鬆開對方的喉嚨。
“是你!”那間諜說。他盯著電筒光,想看清費伯的麵孔,邊揉著脖子上費伯剛掐的地方。
費伯噓聲說:“別動!”他用電筒直射那間諜的眼睛,用右手抽出那把錐形匕首。
“你難道不打算讓我起身嗎?”
“我寧願你躺在床上,以免你帶來更大的危害。”
“危害?更大的危害?”
“你在萊斯特廣場被盯了梢,又被我跟蹤到這裏來,而且他們正在監視這棟房子。我能信得過你任何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