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丁的世界與正常人的世界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它們偶爾也會相遇,就像獅子的世界有時會與羚羊的世界相遇。不過這兩個世界一般是彼此割裂的。讓人吃驚的是,在杜丁看來很平常的事在外人眼裏也非常奇怪,比如要把總額兩萬英鎊的小麵額抄票裝進一個袋子裏,袋子至少得有多大?把它們點算清楚,又會霈要多長的時間?都會讓杜丁動上半天腦筋,就好像一位熱心的客人跑來問他,要求解釋製作三明治的竅門,或者如何撥打電話。
那些對於外行來說最基本的問題——究竟為什麽要偷這樣一幅大師的傑作——更是把杜丁問得張口結舌、暈頭轉向。他的回答是,藝術品值得下手,因為它們貴重。而貴重的意思就是值得下手。
杜丁想要把問題回答清楚,他的語速緩慢,極力強調。“如果一樣東西非常容易下手,”他說,“那麽你就不用費心考慮是否能夠為之找到買家了,要是某樣東西很難到手,那你就得先確保自己能夠找到銷贓的渠道——費盡力氣才偷竊得手的東西,總得能賣得出去才行。”
但是如果偷到一樣沒有市場的東西,你會怎麽辦呢?在被問到上麵這個問題時,杜丁正在小口啜飲飲料,他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像教育小孩那樣說:“如果說某個賊,跑去盜竊了一幅根本賣不出去的畫,那麽如果他是職業的,他自然就有日常銷贓的渠道,如果某人經常盜竊古董,我們就會認為他一定是找到了某位古董販子經常進行交易。那麽他就會找到那位古董販子跟他說:‘我知道這不是你喜歡的那類貨品,但是我已經把它搞到手裏了,’”說到這裏杜丁降低了音調,小聲說,“‘這東西可是很值錢的,我隻跟你要兩萬塊,但是它肯定能值二百萬。’”
接著杜丁停下了話頭,解釋了幾句,“他們想要的,隻是有足夠的錢讓他們過上幾個月好日子,他們管這些錢叫做‘勞動所得’。夠吃夠穿的同時,他們會尋找新的目標,當然還得是些容易出手的東西。”
“我是直到進了監獄才算弄明白,”杜丁假裝羞澀地說,“那些以盜竊為生的人們,會把盜竊當做生活目的。他們把盜竊看成是一份工作,不是嗎?他們每天都跑進別人家裏偷東西,就像醫生每天都會到醫院去一樣。”
盜竊不僅僅是一項工作,而且還是一份艱難的工作。“去偷東西也是要花錢的,”杜丁接著說,“你得到處查看,你得把準備工作做好,你還得有交通工具……這就像包攬建築工程一樣,每件事情都得做好,不是嗎?”
對於那種認為會有大富翁指使竊賊下手盜取特定目標的“神秘先生”理論,杜丁和希爾一樣嗤之以鼻。“你真以為會有某些身家億萬、已經收藏了大量藝術品的富翁會為了一幅畫就頭腦發熱,去冒可能會被扔進監獄的風險嗎?”他輕蔑地一笑,“你是不是腦筋糊塗了?要是你有那麽多錢,你會那麽做嗎?根本就不可能,對不對?”
“要是你一無所有,自由就沒有什麽價值,”他說,“要是你隻能風餐露宿,那麽如果有人把你抓到監獄裏去,你還算享了福呢。但是如果你擁有很多東西,你的自由也就有價值了,要是你正生活在富麗堂皇的宮殿裏,吃著龍蝦,喝著香檳,你肯定不想進監獄,不是嗎?”
現在杜丁把話題從竊賊轉向那些收購畫的中間人。“中間人會借給竊賊兩萬英鎊,甚至五萬英鎊,借款數額的多少,取決於偷來的東西值多少錢。這種做法就像銀行,你是不是也這麽認為?就算中間人還不知道拿那樣東西幹什麽,但這份投資終究是值得的,不是嗎?他拿到手的這件東西也許會值好幾百萬英鎊。”杜丁越說聲音越大,“所以說這是一項優質的投資,對不對?”
說完了犯罪心理,杜丁又開始說起犯罪哲學。“比方說你隻有一件繪畫珍品,如果有人從你這裏偷走了它,那麽你什麽都沒了;但是如果有誰從彭布羅克伯爵那裏偷走了一幅倫勃朗的畫,”確實有人這麽做過,並且把戰利品轉給了杜丁,後者正是因為兜售這幅畫而獲罪的。“但是他所偷走的東西,僅占彭布羅克伯爵全部藏品的百分之一,所以丟這麽一幅畫有什麽大不了的?這就是其中的道理。”
杜丁調整了一下坐姿,好讓自己更舒服地靠在椅背上,他對自己這次的講述非常滿意,“你了解其中的差別了嗎?你沒能偷走某人的全部,盡管你偷的這樣東西本身值很多錢。你不應該撞破一位老婦人的家門,搶走她的養老金,那可是她所擁有的一切。”
這分明是相對論,具體地說,是相對論的犯罪版本。
29、“倫勃朗的作品,您感興趣嗎?”
查理·希爾已經聽過無數個這樣的故事。盡管他與杜丁算是老相識了,但兩個人都不會把對方當成朋友。正相反,他們倆是一場複雜競賽中的對手。這場競賽是一種自由的、信息與利益的交換,兩個人都認定對方擁有自己想要的東西。麵對杜丁,希爾會極力展示他的學院派作風,盡量不讓對方感覺到壓力;而杜丁這個老奸巨猾的騙子則百分之百肯定自己比希爾這樣一個學者要髙明很多,因為他才是犯罪世界裏的人。杜丁在講自己的故事的時候經常會加上這樣的注釋,“還有另一件事情,也是我曾向希爾解釋過的……”
那些對於外行來說最基本的問題——究竟為什麽要偷這樣一幅大師的傑作——更是把杜丁問得張口結舌、暈頭轉向。他的回答是,藝術品值得下手,因為它們貴重。而貴重的意思就是值得下手。
杜丁想要把問題回答清楚,他的語速緩慢,極力強調。“如果一樣東西非常容易下手,”他說,“那麽你就不用費心考慮是否能夠為之找到買家了,要是某樣東西很難到手,那你就得先確保自己能夠找到銷贓的渠道——費盡力氣才偷竊得手的東西,總得能賣得出去才行。”
但是如果偷到一樣沒有市場的東西,你會怎麽辦呢?在被問到上麵這個問題時,杜丁正在小口啜飲飲料,他停頓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像教育小孩那樣說:“如果說某個賊,跑去盜竊了一幅根本賣不出去的畫,那麽如果他是職業的,他自然就有日常銷贓的渠道,如果某人經常盜竊古董,我們就會認為他一定是找到了某位古董販子經常進行交易。那麽他就會找到那位古董販子跟他說:‘我知道這不是你喜歡的那類貨品,但是我已經把它搞到手裏了,’”說到這裏杜丁降低了音調,小聲說,“‘這東西可是很值錢的,我隻跟你要兩萬塊,但是它肯定能值二百萬。’”
接著杜丁停下了話頭,解釋了幾句,“他們想要的,隻是有足夠的錢讓他們過上幾個月好日子,他們管這些錢叫做‘勞動所得’。夠吃夠穿的同時,他們會尋找新的目標,當然還得是些容易出手的東西。”
“我是直到進了監獄才算弄明白,”杜丁假裝羞澀地說,“那些以盜竊為生的人們,會把盜竊當做生活目的。他們把盜竊看成是一份工作,不是嗎?他們每天都跑進別人家裏偷東西,就像醫生每天都會到醫院去一樣。”
盜竊不僅僅是一項工作,而且還是一份艱難的工作。“去偷東西也是要花錢的,”杜丁接著說,“你得到處查看,你得把準備工作做好,你還得有交通工具……這就像包攬建築工程一樣,每件事情都得做好,不是嗎?”
對於那種認為會有大富翁指使竊賊下手盜取特定目標的“神秘先生”理論,杜丁和希爾一樣嗤之以鼻。“你真以為會有某些身家億萬、已經收藏了大量藝術品的富翁會為了一幅畫就頭腦發熱,去冒可能會被扔進監獄的風險嗎?”他輕蔑地一笑,“你是不是腦筋糊塗了?要是你有那麽多錢,你會那麽做嗎?根本就不可能,對不對?”
“要是你一無所有,自由就沒有什麽價值,”他說,“要是你隻能風餐露宿,那麽如果有人把你抓到監獄裏去,你還算享了福呢。但是如果你擁有很多東西,你的自由也就有價值了,要是你正生活在富麗堂皇的宮殿裏,吃著龍蝦,喝著香檳,你肯定不想進監獄,不是嗎?”
現在杜丁把話題從竊賊轉向那些收購畫的中間人。“中間人會借給竊賊兩萬英鎊,甚至五萬英鎊,借款數額的多少,取決於偷來的東西值多少錢。這種做法就像銀行,你是不是也這麽認為?就算中間人還不知道拿那樣東西幹什麽,但這份投資終究是值得的,不是嗎?他拿到手的這件東西也許會值好幾百萬英鎊。”杜丁越說聲音越大,“所以說這是一項優質的投資,對不對?”
說完了犯罪心理,杜丁又開始說起犯罪哲學。“比方說你隻有一件繪畫珍品,如果有人從你這裏偷走了它,那麽你什麽都沒了;但是如果有誰從彭布羅克伯爵那裏偷走了一幅倫勃朗的畫,”確實有人這麽做過,並且把戰利品轉給了杜丁,後者正是因為兜售這幅畫而獲罪的。“但是他所偷走的東西,僅占彭布羅克伯爵全部藏品的百分之一,所以丟這麽一幅畫有什麽大不了的?這就是其中的道理。”
杜丁調整了一下坐姿,好讓自己更舒服地靠在椅背上,他對自己這次的講述非常滿意,“你了解其中的差別了嗎?你沒能偷走某人的全部,盡管你偷的這樣東西本身值很多錢。你不應該撞破一位老婦人的家門,搶走她的養老金,那可是她所擁有的一切。”
這分明是相對論,具體地說,是相對論的犯罪版本。
29、“倫勃朗的作品,您感興趣嗎?”
查理·希爾已經聽過無數個這樣的故事。盡管他與杜丁算是老相識了,但兩個人都不會把對方當成朋友。正相反,他們倆是一場複雜競賽中的對手。這場競賽是一種自由的、信息與利益的交換,兩個人都認定對方擁有自己想要的東西。麵對杜丁,希爾會極力展示他的學院派作風,盡量不讓對方感覺到壓力;而杜丁這個老奸巨猾的騙子則百分之百肯定自己比希爾這樣一個學者要髙明很多,因為他才是犯罪世界裏的人。杜丁在講自己的故事的時候經常會加上這樣的注釋,“還有另一件事情,也是我曾向希爾解釋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