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衛華說:“郝局長,我認為李青山的案子和李紅梅的案子是有聯繫的。如果我們能認定李青山是穀春山殺死的,那就能認定李紅梅也是穀春山殺死的。要不然,穀春山幹啥要殺李青山?’


    郝誌成笑了笑說:“衛華,問題可不那麽簡單!穀春山是縣委副書記,又是政法委書記,這案子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定的!再說了,就那麽個計程車司機的辨認結論,李青山的案子也不好定。我看這事兒一定得考慮周到才行。你說呢,韓院長?’


    韓文慶笑而不答。


    洪鈞說:“雖然李紅梅的案子已經過去10年了,雖然那重要證據水果刀已經被銷毀了,但是我們仍然能找到證明穀春山罪行的證據。於景輝法醫那天對我說,他開始在水果刀上檢驗出兩種血型a型和c型,而且寫了檢驗報告。李紅梅是c型血,可是李紅梅的身上沒有傷,那水果刀上的c型血是哪兒來的呢?無法解釋,於法醫隻好修改檢驗報告,說‘在水果刀上的血痕中檢出了a型血’,而未提c型血。吳隊長,這是事實吧?’


    吳鴻飛點了點頭,“當年也是穀春山極力要求這樣做的。我也沒反對。我當時認為那刀上不可能有兩個人的血,肯定是檢驗出了差錯,再就是檢材在保管過程中染上了別人的血。反正也沒太當回事兒!”


    “這有啥意義呢?’郝誌成問洪鈞。


    洪鈞說:“在我們查明了穀春山的血型之後,它的意義就不言自明了。我想,那一定是個驚人的發現!”


    “血型能有啥驚人的發現?’郝誌成又問。


    “這個嘛……”洪鈞的話沒說完,桌上的電話鈴驟然響了起來。郝誌成走過去拿起話筒,隻聽話筒裏傳出一個極度驚恐的聲音“餵!老郝,我是穀春山!你快來!我這裏有鬼!你快來!”


    全屋人都聽到了穀春山的喊聲。


    第三十章 傻麅子式的愛情


    大老包就是10年前失蹤的肖雄。


    從審訊室回到收容室後,肖雄躺在自己的床上,目光呆滯地望著玻璃窗外那拇指粗的鐵條。洪鈞的話語一直在他耳畔迴響“有人隻知道自己生活中的痛苦,不知道別人生活中的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給別人的生活造成的痛苦!……你太自私了!為了你自己的安全,讓別人替你受罪!……”


    他轉動了一下身體,但是那天審訊後兩名警察給他腿上留下的傷痛使他不得不保持原來的姿勢。他痛苦地閉上眼睛,一幕幕往事如同電影般浮現在他的眼前……自從記事時起,肖雄就習慣了生活中的冷眼。由於父親是右派,他在孩子們中間便得了個“小右派”的外號。有一次放學後,同學們一起玩“洪湖赤衛隊”。他很想當大隊長劉闖,但別的孩子非讓他當叛徒王金標。他不幹,別的孩子就一起罵他“小右派”。唯獨有一個女孩站在他旁邊替他說話,“肖雄像劉大隊長,不像叛徒!”雖然他最終也沒當成劉大隊長,但他在心裏很感激那個女孩。那個女孩就是李紅梅!在他的記憶中,那是他幼時所得到的最珍貴的同情。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漸漸習慣了周圍的冷漠,也學會了用冷漠去對待冷漠。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不與別人交往。但是他很愛看書,把業餘時間都花在看書上,各種各樣的書,隻要是他能找到的。他身材魁梧,而且學會了用那對大拳頭來維護自己的尊嚴。再加上他的臉上很少出現笑容,所以農場的大人小孩都有些怕他。不過,他從不去欺侮別人。


    後來,父親頭上的右派帽子被摘掉了。他也因為聰明好學和吃苦耐勞而上了機務,開上了膠輪拖拉機。在那個遠離縣城的農場,開膠輪拖拉機是個很有“權力”的工作,於是人們對肖雄的態度都從冷漠變成了熱情。雖然肖雄對別人的事兒乎是有求必應,但是他仍然寡言少語,特別是對異性。人們都知道肖雄的脾氣。就連那些最愛跟小夥子打情罵俏的老娘們兒也不敢輕易跟他開句玩笑話。不過,人們叫他“傻子”,他一點也不生氣,他喜歡這個外號。


    對於“賽知青”李紅梅來說,“傻子”肖雄也是個很特別的人。別的小夥子見了她,沒事也要找話說。賽知青每次下地送飯都要坐“鐵牛55”。可是傻子每次送她下地,總是默默地幫她把飯菜搬到拖車上,然後就鑽進駕駛樓,等她上車。開車的時候,賽知青坐在傻子身後,但傻子就跟身後沒人一樣。有時,賽知青問他一些問題,他也都用最簡練的語言回答。


    開始時,賽知青對此挺氣惱,甚至也曾板著臉對待傻子的沉默。但是傻子的這種態度卻漸漸對她產生了吸引力。人的情感挺奇怪,別的小夥子拚命接近她,可她對他們並不感興趣。傻子竭力疏遠她,而她卻對傻子產生了興趣。


    這天往地裏送午飯,傻子像每次一樣把兩大篋用棉被蓋著的包子搬到拖車上,關好車廂護板,然後鑽進駕駛樓坐在駕駛員的座位上等著賽知青上車。但他聽見賽知青在後麵“哎唷”一聲,忙回頭一看,隻見賽知青蹲在拖車三角拉杆旁邊的地上,雙手按著右腿揉著。


    傻子忙從坐椅上翻過來,站在駕駛樓門口,俯身問道:“咋啦?’


    賽知青使勁皺著眉頭說:“都是這討厭的拉杆,磕我腿了!哎唷!”


    “那……我去叫張大夫?’傻子有些束手無策。


    “不用,沒磕破,過一會兒就好!”


    “那……就等會兒。”


    “可地裏人等著吃飯呢!”賽知青說著,咬牙站起身來,試著要往三角拉杆上邁。她見傻子直往駕駛樓裏退,又說:“你咋木個章的,也不知拉我一把!哎唷!”


    傻子猶豫一下,伸過大手,把賽知青拉進了駕駛樓。賽知青坐在側幫的座位上,看著傻子說,“你的手咋那麽有勁把人家的手都攥疼了!”


    “我沒使勁啊!”傻子說著,翻身坐到前麵的駕駛員坐椅上。


    “瞧你那大手!你要使勁還不把人家這骨頭給捏碎嘍!”賽知青說著,偷偷地笑了。


    “我不是淨意兒的!”


    “那你拉我的時候想啥來著?’


    “啥也沒想啊!”


    “真的沒胡思亂想?’賽知青樂了。


    “你的腿不疼了?’傻子奇怪地問。


    “這一活動好多了。走吧。”


    傻子掛上擋,“鐵牛”繞過大食堂的牆角,向田間大道駛去。


    傻子並非沒有感情的人。其實,他很喜歡賽知青。在他的心目中,賽知青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她美麗、大方、熱情、善良。他也曾夢想過與她共同生活的幸福。然而,少年生活的陰影使他養成一種自我保護的習慣把愛與恨都禁錮在內心深處,隻呈給世人一副冷漠的麵孔。他偷偷地愛著賽知青,但他不知道賽知青會不會接受他的愛,所以不願以任何方式將這種愛表現出來。他可以忍受這種愛在他內心中默默死去的痛苦,但他絕不能忍受這種愛在表示出來之後被人扼殺的難堪!他認為,人生最寶貴的就是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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