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強姦殺人,而是意外呢?”
“啥意外?他倆能有啥意外?那我就整不明白了。不過,我總覺著傻麅子不是那號人!”
“好,不談肖雄了。你再講講案發那天的情況。”
土詩人講的情況與鄭建中講的基本一樣。
“我還有一個問題,”洪鈞降低了目光的亮度,斟酌了一下字眼,“那事兒不是你幹的,你為什麽承認呢?”
“這……”土詩人的目光垂向了地麵。
“警察打你了?”
“沒……沒打我。我也說不清當時是咋想的。反正紅梅被人整死了,我自己活著,也沒啥意思,就稀裏糊塗承認了。我那陣子,確實也有點兒糊塗了。雖說公安局的人沒打我,可他們輪流審問我。連著兩天不讓我睡覺。晚上也不讓睡,還往我臉上潑涼水。他們吧,就那麽沒完沒了地逼著我回答問題,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後來,我覺著自己的腦瓜子可能出毛病了,都分不清啥是真事兒啥是做夢了。”
“做夢?做什麽夢?”洪鈞的目光又亮了起來。
“我確實做過……那種夢,就是跟紅梅發生關係的夢。那都是在這個案子發生以前的事兒。我夢見自己起夜,在院子裏見到紅梅在撒尿,就跟著去了她屋,要跟她發生關係。開始她不同意,後來就同意了。我做過好多次,每次都會跑馬,就是……射精。有時候,我夜裏睡不著覺,還會想著那夢裏的事兒,也會跑馬。案子發生那天早上,在紅梅的屋子裏,我看見她下身光光的,就跟我夢裏看到的樣子差不多。後來,公安局的人反覆審問我,有沒有跟紅梅發生過關係。就這一個問題,他們連續問過一百多次。問來問去,我自己也糊塗了。興許我真的和紅梅發生過關係?那時候吧,我也是真的扛不住了,就想能早點兒結束。所以呢,我就承認了。反正我不承認也沒啥用。他們說紅梅的身上有我的精液,我不承認,他們也能定案。”
第三章 夢遊強姦的猜疑(5)
“你真的隻是做過那種夢,實際上並沒有和李紅梅發生過性關係?”
“那當然。假如我真的和紅梅有過那種關係,就是槍斃我,我也不覺著冤枉了!”
洪鈞把身體向後仰了仰,用右手向後梳攏了幾下頭髮,若有所思地問道:“那麽……你有夢遊的毛病嗎?”
“啥叫夢遊?”
“就是夜裏睡覺的時候起來幹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夢似的。比方說,你說夢話嗎?”
“小時候聽我哥說,我愛說夢話,後來就知不道了。不過,我可沒有你說的那啥夢遊的毛病。我睡覺可老實了。你信不?”
“我相信,你是個老實人。”憑直覺,洪鈞相信鄭建國說的話是真實的。憑理性,他也認為鄭建國不是強姦殺人的兇手。但是,鄭建國會不會在夢遊狀態下幹出那些事情呢?他記得在美國時曾聽說過一個夢遊殺人的案例:一個青年人在夢遊狀態下用刀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父親,後來經過辯護律師和精神分析專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終判定被告人無罪。洪鈞的目光從鄭建國的臉上移到了手錶上,然後,他取出事先準備好的委託書,讓鄭建國在上麵簽名。洪鈞見鄭建國用左手寫字,隨口問道:“你是左撇子?”
“不是,我的右胳膊讓康拜的收割台砸傷了,後來練的。”
“那你的右手還能寫字嗎?”
“不能,隻能端個碗、拿個刷牙缸唔的,別的啥也幹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嗎?”
“不是,這……是在這圪墶被人打的。”
“誰打的?”
“同號的。在這個地方,你打不了別人,別人就能打你。像我這樣的身架兒,也就隻能挨打。剛進來的時候,我不明白,還跟別人爭競兩句啥的,沒少挨打。後來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們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話,我在寫一本小說,就寫我自己的事。管教同誌挺支持,還給我買稿紙。我寫了挺老厚一摞稿紙,結果讓我們號的老大給撕了。那書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拚了,在他胳膊上咬下來一塊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個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
洪鈞一臉同情地搖了搖頭,又問:“你的小說寫完了嗎?”
“寫完了一遍,還在改。”
“叫什麽名?”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覺著,這書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適的。”
會見結束了。鄭建國跟著獄警走了出去。他在門口停住腳步,回過頭來,看著洪鈞,那眼神裏充滿了期望。
洪鈞用力點了點頭,然後舉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個勝利的手勢。他看著鄭建國緩慢離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種匡扶正義的使命感。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側繞了兩圈,然後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出監獄。
坐在從哈爾濱到濱北的火車上,洪鈞回想著鄭建國的故事,心中升起許多感慨。於是,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初戀,又想起了肖雪。也許,因為這裏正是肖雪的故鄉——
……肖雪來自哈爾濱,是人民大學法律係最漂亮的女生,而且多才多藝,因此校園裏有很多暗戀和追求的人,包括洪鈞。肖雪大概喜歡被多位男生同時追求的感覺,所以遲遲不做抉擇,讓那些男生忽而神魂顛倒,忽而六神無主。在肖雪的兩個主要追求者中,洪鈞似乎並沒有占到明顯的優勢。雖然那位學生會主席鄭曉龍沒有洪鈞的高大身材和英俊相貌,但是他有著哲學家的思維和外交家的口才,而且他很善於利用同學之間的關係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洪鈞和鄭曉龍沒有公開宣戰,但是二人心照不宣,都很執著地投入到這場競爭之中。為了得到肖雪的青睞,洪鈞不惜把寶貴的時間投進他並不怎麽喜愛的舞廳。肖雪很欣賞洪鈞的風度和學識,但她竭力對二位“候選人”一視同仁。為了參加北京市高校自行車比賽,她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練車,因而就需要陪練。洪鈞和鄭曉龍便輪流承擔這項“任務”。
第三章 夢遊強姦的猜疑(6)
在頤和園北麵遭遇“絆馬索”的第二天,洪鈞和肖雪到海澱區公安分局報了案,並得知最近在該地區連續發生了多起類似的“絆馬索”搶劫案,市公安局二處大案要案科的偵查人員也已經介入,決定併案偵查。沒過多久,他們得知該案告破,據說還很有偶然性。偵查人員在藍旗營一帶“摸底排隊”時發現了一個嫌疑人,但是這個人的身高隻有一米六五,而多名被害人都聲稱那兩個搶劫犯身材高大,所以偵查人員準備放棄這個線索。然而,一名偵查人員到該嫌疑人家最後核實情況的時候,在院門口一間小屋的窗台上看到一個公共汽車的窗玻璃搖把。他記得一名被害人曾說自己是公共汽車司機,在被搶的背包裏就有一個搖把。於是,他“偷”走了那個搖把,立刻找到那名被害人進行辨認。得到確認之後,偵查人員連夜抓捕了那名嫌疑人,經過突擊審訊,很快就獲得了認罪的口供。隨後,偵查人員又抓到了另一名嫌疑人,並提取到相關的證據。至於那個搖把,偵查人員悄悄送了回去,然後經過正式搜查,“轉化”為合法的證據。
“啥意外?他倆能有啥意外?那我就整不明白了。不過,我總覺著傻麅子不是那號人!”
“好,不談肖雄了。你再講講案發那天的情況。”
土詩人講的情況與鄭建中講的基本一樣。
“我還有一個問題,”洪鈞降低了目光的亮度,斟酌了一下字眼,“那事兒不是你幹的,你為什麽承認呢?”
“這……”土詩人的目光垂向了地麵。
“警察打你了?”
“沒……沒打我。我也說不清當時是咋想的。反正紅梅被人整死了,我自己活著,也沒啥意思,就稀裏糊塗承認了。我那陣子,確實也有點兒糊塗了。雖說公安局的人沒打我,可他們輪流審問我。連著兩天不讓我睡覺。晚上也不讓睡,還往我臉上潑涼水。他們吧,就那麽沒完沒了地逼著我回答問題,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後來,我覺著自己的腦瓜子可能出毛病了,都分不清啥是真事兒啥是做夢了。”
“做夢?做什麽夢?”洪鈞的目光又亮了起來。
“我確實做過……那種夢,就是跟紅梅發生關係的夢。那都是在這個案子發生以前的事兒。我夢見自己起夜,在院子裏見到紅梅在撒尿,就跟著去了她屋,要跟她發生關係。開始她不同意,後來就同意了。我做過好多次,每次都會跑馬,就是……射精。有時候,我夜裏睡不著覺,還會想著那夢裏的事兒,也會跑馬。案子發生那天早上,在紅梅的屋子裏,我看見她下身光光的,就跟我夢裏看到的樣子差不多。後來,公安局的人反覆審問我,有沒有跟紅梅發生過關係。就這一個問題,他們連續問過一百多次。問來問去,我自己也糊塗了。興許我真的和紅梅發生過關係?那時候吧,我也是真的扛不住了,就想能早點兒結束。所以呢,我就承認了。反正我不承認也沒啥用。他們說紅梅的身上有我的精液,我不承認,他們也能定案。”
第三章 夢遊強姦的猜疑(5)
“你真的隻是做過那種夢,實際上並沒有和李紅梅發生過性關係?”
“那當然。假如我真的和紅梅有過那種關係,就是槍斃我,我也不覺著冤枉了!”
洪鈞把身體向後仰了仰,用右手向後梳攏了幾下頭髮,若有所思地問道:“那麽……你有夢遊的毛病嗎?”
“啥叫夢遊?”
“就是夜裏睡覺的時候起來幹一些事情,但是自己不知道,就像做夢似的。比方說,你說夢話嗎?”
“小時候聽我哥說,我愛說夢話,後來就知不道了。不過,我可沒有你說的那啥夢遊的毛病。我睡覺可老實了。你信不?”
“我相信,你是個老實人。”憑直覺,洪鈞相信鄭建國說的話是真實的。憑理性,他也認為鄭建國不是強姦殺人的兇手。但是,鄭建國會不會在夢遊狀態下幹出那些事情呢?他記得在美國時曾聽說過一個夢遊殺人的案例:一個青年人在夢遊狀態下用刀殺死了自己的親生父親,後來經過辯護律師和精神分析專家的共同努力,法院最終判定被告人無罪。洪鈞的目光從鄭建國的臉上移到了手錶上,然後,他取出事先準備好的委託書,讓鄭建國在上麵簽名。洪鈞見鄭建國用左手寫字,隨口問道:“你是左撇子?”
“不是,我的右胳膊讓康拜的收割台砸傷了,後來練的。”
“那你的右手還能寫字嗎?”
“不能,隻能端個碗、拿個刷牙缸唔的,別的啥也幹不了。”
“我看你的右腿好像也有毛病,也是那次被收割台砸的嗎?”
“不是,這……是在這圪墶被人打的。”
“誰打的?”
“同號的。在這個地方,你打不了別人,別人就能打你。像我這樣的身架兒,也就隻能挨打。剛進來的時候,我不明白,還跟別人爭競兩句啥的,沒少挨打。後來我整明白了,不就是伺候他們嘛,我服了,挨打也就少多了。就是有一次,我真急眼了。不怕你笑話,我在寫一本小說,就寫我自己的事。管教同誌挺支持,還給我買稿紙。我寫了挺老厚一摞稿紙,結果讓我們號的老大給撕了。那書稿就是我的命啊!我是真急眼了,就跟他拚了,在他胳膊上咬下來一塊肉。他也真下了狠手,打得我趴了半個月,腿骨也折了。咳,那都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
洪鈞一臉同情地搖了搖頭,又問:“你的小說寫完了嗎?”
“寫完了一遍,還在改。”
“叫什麽名?”
“《人若犯我,我就憋屈》。我覺著,這書名放在我身上,挺合適的。”
會見結束了。鄭建國跟著獄警走了出去。他在門口停住腳步,回過頭來,看著洪鈞,那眼神裏充滿了期望。
洪鈞用力點了點頭,然後舉起右手,用食指和中指做了個勝利的手勢。他看著鄭建國緩慢離去的身影,心底升起一種匡扶正義的使命感。他右手握拳,用力在身側繞了兩圈,然後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出監獄。
坐在從哈爾濱到濱北的火車上,洪鈞回想著鄭建國的故事,心中升起許多感慨。於是,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初戀,又想起了肖雪。也許,因為這裏正是肖雪的故鄉——
……肖雪來自哈爾濱,是人民大學法律係最漂亮的女生,而且多才多藝,因此校園裏有很多暗戀和追求的人,包括洪鈞。肖雪大概喜歡被多位男生同時追求的感覺,所以遲遲不做抉擇,讓那些男生忽而神魂顛倒,忽而六神無主。在肖雪的兩個主要追求者中,洪鈞似乎並沒有占到明顯的優勢。雖然那位學生會主席鄭曉龍沒有洪鈞的高大身材和英俊相貌,但是他有著哲學家的思維和外交家的口才,而且他很善於利用同學之間的關係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洪鈞和鄭曉龍沒有公開宣戰,但是二人心照不宣,都很執著地投入到這場競爭之中。為了得到肖雪的青睞,洪鈞不惜把寶貴的時間投進他並不怎麽喜愛的舞廳。肖雪很欣賞洪鈞的風度和學識,但她竭力對二位“候選人”一視同仁。為了參加北京市高校自行車比賽,她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練車,因而就需要陪練。洪鈞和鄭曉龍便輪流承擔這項“任務”。
第三章 夢遊強姦的猜疑(6)
在頤和園北麵遭遇“絆馬索”的第二天,洪鈞和肖雪到海澱區公安分局報了案,並得知最近在該地區連續發生了多起類似的“絆馬索”搶劫案,市公安局二處大案要案科的偵查人員也已經介入,決定併案偵查。沒過多久,他們得知該案告破,據說還很有偶然性。偵查人員在藍旗營一帶“摸底排隊”時發現了一個嫌疑人,但是這個人的身高隻有一米六五,而多名被害人都聲稱那兩個搶劫犯身材高大,所以偵查人員準備放棄這個線索。然而,一名偵查人員到該嫌疑人家最後核實情況的時候,在院門口一間小屋的窗台上看到一個公共汽車的窗玻璃搖把。他記得一名被害人曾說自己是公共汽車司機,在被搶的背包裏就有一個搖把。於是,他“偷”走了那個搖把,立刻找到那名被害人進行辨認。得到確認之後,偵查人員連夜抓捕了那名嫌疑人,經過突擊審訊,很快就獲得了認罪的口供。隨後,偵查人員又抓到了另一名嫌疑人,並提取到相關的證據。至於那個搖把,偵查人員悄悄送了回去,然後經過正式搜查,“轉化”為合法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