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殿下威武!竟能一箭將猛虎射殺!”“三殿下箭術了得,猛虎也能一箭射死,真是神勇無比啊!”……第110章 “參見三殿下。”應有初三人對著馬上的三殿下行禮道。“免禮。”三皇子揮了揮手,吩咐旁邊的下人道:“去把拿隻老虎抬過來,給本王好好看看。”三皇子高高在上的睥睨著馬下的老虎,嘴角勾出一個弧度,“今日本王獵得猛虎一頭,爾等通通有賞!”應有初皺著眉頭,這老虎分明是他們三人合力殺死的,三皇子居然當著這麽多人的麵想空手套白狼。“還請三殿下慎言,這虎……”他還沒說完就被旁邊的葉煜辰打斷,“下官狩獵至此偶遇猛虎,幸而三殿下出手相救,才讓下官免於虎口,下官多謝殿下救命之恩。”應有初緩緩轉頭看向葉煜辰,對方朝他暗暗的搖了搖頭,他心領神會的低頭不語。三皇子顯然不滿應有初一開始的反對之聲,“本王瞧著你眼生,叫什麽?在哪兒當差?”應有初沉下一口氣平靜的回答:“下官是新科進士應有初,在翰林院當差。”“那這位進士郎好好想想,你剛剛要說什麽?”三皇子語氣中不掩威脅之意。應有初垂眸行禮道:“殿下仗義相救,箭術驚人,大越有三殿下,實乃大越之幸。”三皇子聽到應有初妥協後的馬屁,隻覺身心舒暢,仰天大笑後攜著一眾奴仆欣然離去。留在原地的三人麵麵相覷,最後應有初打破寂靜,“我們也該回營帳了,葉小將軍的傷勢要緊。”羅平點頭,葉煜辰的傷看起來挺嚴重的,現在麵上蒼白無血色,他在上前扶葉煜辰的功夫,應有初已經一躍上馬了。“羅兄,你與葉小將軍共騎吧,我力氣小,扶不住他。”應有初厚臉皮的說。葉煜辰的馬受驚了早就跑得無形無蹤。開玩笑,他都知道葉煜辰是哥兒了,他作為有家有室的人肯定要和葉煜辰保持距離的,羅平他不知道,就讓他和葉煜辰共騎一匹馬吧。不知者無罪。應有初十分自然的將這個燙手山芋推給了羅平,自己心安理得的騎著馬走在前麵。“我們拚了命獵殺的猛獸竟然就這麽輕易的拱手讓人。”應有初可惜道,那張虎皮幾乎沒什麽大的破損,這上好的料子說沒就沒了。“我們若是不給三皇子,那倒黴的就是我們了。”羅平一手扶著葉煜辰一手握著韁繩說。應有初知道他們搶不過三皇子,葉煜辰作為大將軍之子都得禮讓三分,但三皇子這種顛倒黑白的事做得竟如此大膽,光天化日之下,就明搶獵物,難道不怕葉小將軍在聖上麵前告他嗎?“你難道不知道今早聖上的賞物是什麽嗎?”羅平問。“是一把金如意呀。”應有初答。“那是先皇在秋獵時賞給聖上的金如意。”葉煜辰淡淡的說道,其中意思不言而喻。應有初握著韁繩的手一緊,□□的馬輕輕的嘶鳴一聲,他反應過來了,這場秋獵並不是他想的這麽簡單。先皇曾賞賜給皇帝的金如意,如今皇帝又拿出來做為賞物,這明擺著是考驗各位皇子,挑選儲君的意思。這哪是金如意,這就是權力的象征。所以葉煜辰拿命換來的猛虎隻能為他人做嫁衣,他們若是不給,開罪了最年長的三皇子還好說,就怕葉煜辰因獵得猛虎拿到獎賞,到時候落人口舌。葉煜辰的父親在鎮守邊關,手握兵權,他卻在京中爭奪先皇遺物,那不是純純找死嗎?今日就算沒有三皇子,他殺了的猛虎也不會公布與眾,隻會悄悄處理了。但遇到了三皇子,那就隨了三皇子的意,這樣他們也不得罪他人,至於外人怎麽看,知道實情的人明白這猛虎是三皇子搶來的,他們就是受害者,和三皇子就扯不上什麽關係。不知道實情的人覺得三皇子勇猛,那就更和他們無關了,如此一來,他們便沒人能卷入黨爭。應有初緩緩吐了一口氣,想到方才自己差點說出口的話,暗自抹了一把汗,對葉煜辰攔住自己的舉動表示萬分感謝。葉煜辰表示他們也救他一命,他們便扯平了。他們回到營帳中時,大家都在為三皇子獵得猛虎而歡呼,無人注意到他們回來了,羅平將人攙扶著下馬,突然覺得後背一涼,回頭一看,是七殿下姬景璃。姬景璃麵如黑水,琥珀色的瞳仁帶著冷意,陰鷙的看著他們,不著痕跡的擠開羅平,上手扶住葉煜辰,低聲問道:“怎麽回事?”葉煜辰微微側身,躲過姬景璃想要攬他腰的手,“無事,不過是打獵時受了點小傷,幸得兩位搭救。”昨天見到姬景璃是在晚上,應有初沒看清具體的麵容,但憑著那雙琥珀色的眼睛他瞬間認出七殿下,因為一眾皇子中隻有姬景璃是特殊的。他的母妃是胡人,他身上留著一半胡人的血,尤其他的眼睛和他的母妃如出一轍,這也是朝中無人支持他奪嫡的重要原因,血統不正,對皇子們根本構不成威脅,故而他們從來沒將他視作對手過。今日白天一見,姬景璃那張帶著異域風情的臉更具妖冶之美,原著對七殿下外貌曾描寫道“姿容豔麗,所見之人,無不側目而立。”應有初本來還以為是原著太誇張,如今見到真容才覺得原著說得一點都沒錯。聽到葉煜辰這樣說,姬景璃的臉色稍霽,看應有初兩人的眼神少了幾分敵意,淡淡的謝過他們的搭救之恩後,扶著葉煜辰就進了帳篷。應有初他們正要離去,就聽見不隔音的帳篷傳來姬景璃的聲音。“懷清,讓我看看你的傷勢如何?”隨後“啪”的一聲,葉煜辰道:“看什麽看?包紮得好好的,拆了作甚?”“你的傷口需要清理和上藥,我幫你吧。”“不用,這點小傷我自己能處理,”葉煜辰隨便想了個理由打發姬景璃出去,“我沒帶金瘡藥,你去太醫哪兒幫我拿一瓶。”然後,他們就和被趕出來的姬景璃麵麵相覷,羅平還想說點什麽,就被應有初一把拽走。等姬景璃走後,葉煜辰一臉從容的拿出金瘡藥,對著應有初係的蝴蝶結犯疑。這是什麽結?要怎麽解開?好在葉煜辰隨便一試就解開了,接著開始單手為自己上藥。應有初他們和太醫住的一個帳篷,所以和姬景璃同路,不過一路上姬景璃緊抿雙唇,沒有要和他們說話的意思。應有初有些同情的看著姬景璃,暗想,看來七殿下還不知道葉煜辰的真實身份呢,不然也不會被趕出來了。三皇子獵得一頭猛虎的消息傳遍整個圍場,日落前清點獵物之時,三皇子毫無疑問的拔得頭籌,拿到了那把金如意。不過圍場中出現猛獸的事引起了皇帝的重視,吩咐了人徹查此事,將辦事不當的人一一問罪。跟在皇帝身後的應有初拿著小本本飛快的記下皇帝的決策,打算等回翰林院再做進一步的修訂整理。由於他記錄得太過認真,都沒注意到皇帝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待他寫完後一抬頭就和皇帝對視上了,他連忙跪下行禮。“不必多禮,把你手上的東西拿上來給朕瞧瞧。”總管太監接過應有初手上的紙筆再轉呈給皇帝,皇帝拿過他記錄的本子翻頁查看著。他雖寫得飛快,但字跡卻不潦草,該記內容一字不少,還多寫了一些自己拍皇帝英明的馬屁。“這是何物?”皇帝拿著鵝毛筆疑惑的問道,他看見應有初一直在寫卻從未添墨,一根小小的鵝毛,竟能寫這麽多字,倒是有些稀奇。“回陛下,這是臣自製的鵝毛筆。”應有初恭敬的回複著,見皇帝好奇,他還仔細的闡述了一下鵝毛筆的原理和製作。皇帝滿意的點頭,“的確很方便。”用鵝毛筆寫字比起用毛筆寫字能節省不少時間,大大的提高了學習的效率。皇帝吩咐人下去趕製一批鵝毛筆來給年紀尚小的皇子和皇孫讀書使用。應有初看皇帝喜歡鵝毛筆,便將自己留作備用的全新鵝毛筆進獻給皇帝,皇帝也欣然收下了,賞賜了他一些錢財,“朕記得你,你是今年新科進士,在建造方麵確實有幾分天賦,等考期一過,你就去工部報道吧。”此話一出,基本定下應有初以後不用外放做官,可留在京中工部任職,又得皇帝賞識,前途無量啊。由於老虎的出現,接下來的兩天巡邏得非常嚴格,特別是在禦帳附近,就是重兵把守的地方。唯恐山中還有猛虎,大家對打獵這件事也變得興致缺缺。這兩天還發生了一件事,太醫把應有初蚊香的配方改進了一下,加了一些安神的藥物進去。正巧皇帝飽受蚊子的折磨,而帳中點的龍涎香沒有驅蚊的效果。禦帳雖豪華,但皇帝隻在圍場住個三四天,並沒有掛帷幔,頭天晚上皇帝就被蚊子擾得無法安眠,召了太醫,這蚊香便派上用場了。解決蚊子這個難題後,心情大好的皇帝隨手嘉賞了太醫,太醫不敢居功,將蚊香的由來交待清楚了,皇帝一愣,又連著賞了應有初一份兒。短短兩天,應有初得了兩份賞賜,能得這等殊榮的人簡直少之又少,平日相處中,別人對他也不敢輕視怠慢了。很快為期五天的秋獵一晃而過,大家整頓好行李浩浩蕩蕩的準備回京。應有初和羅平騎著馬跟在皇帝儀仗的後麵,慢悠悠的前行,還沒出山,前方的隊伍猛地停下,他們也趕緊勒馬停下。前麵開始出現騷亂,大家悉悉索索的議論著。“瞧著模樣像鹿,但又通體發白,看不出是什麽。”一人搖頭。“渾身雪白,定是仙獸無疑!”另一人篤定道。“對,我從沒見過這麽通靈性的獸,剛好攔住聖駕,不是仙獸還能是什麽?”……傳到應有初他們這兒時,已經變成“天降仙獸,天佑大越”這類話語了,應有初起疑,便和羅平下馬一共上前查看。隻見一隻白色皮毛的梅花鹿伏在路中間,低聲“呦呦”鹿鳴。應有初微微一挑眉,這明顯是一隻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居然被人傳為仙獸,他覺得不可思議。眾人對著這隻白化病的梅花鹿眾說紛紜,無人察覺到姬景璃眼裏閃過一絲精明的微光。第111章 白鹿臥於路中,聽到動靜後緩慢睜眼,眾人一眼就瞧見它那雙淡粉色的眼睛,瞬間驚詫所有人。渾身上下沒有半點雜色,仙氣十足,皮毛如月光般柔和,潔白無暇得宛如誤入凡塵的仙獸。仙獸朝著聖駕踏步而去,皇帝停駕出攆,白鹿緩步上前親昵的拱了一下皇帝的手心,皇帝激動得指尖都在顫抖,喃喃道:“此乃祥瑞,此乃祥瑞啊……”眾人為這一天降吉兆而雀躍,隻有應有初抱胸審視這頭白鹿,在看到它粉色的瞳仁後無比確定這就是一隻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一個鹿角共有四個叉,不難看出它已然成年,要知道一隻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在自然界中很難隱藏自身,而且畏懼陽光,各方麵的機能也會受到影響,基本上一出生就被大自然淘汰。就算僥幸存活,那肯定警覺性也十分的高,不可能見到人一點都不怕,還敢主動上前任人觸摸。那真相就隻有一個了,這是有心之人專門尋來的白鹿,精心飼養訓練長大的。不過應有初有一點不明白,既然是要進獻給皇帝的吉祥物,那為什麽這個神秘人不親自進獻,而是選在秋獵之時故意放在路中間讓皇帝自己發現呢?換個角度想,這幕後之人這麽做肯定要的不是皇帝尋常的賞賜,而是帶著別的目的來的,那又是什麽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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