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碰過這玩意兒了?”他問。探員說,這把短刀在死者被送至醫院後才取下,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動過。指紋檢驗顯示結果是白忙一場,探長臉上深表滿意的表情又消逝無蹤。聖潔閃亮的刀柄上,居然半點印子也沒有。
格蘭特說:“我把這些東西帶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採集完死者的指紋後,破例將槍送去檢驗。在他看來,這把左輪就像上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家家戶戶必備的老爺鍾一樣,是個再尋常不過的東西。然而,誠如先前提到的,格蘭特探長隻信有憑有據的論點。他招來一輛計程車,打算用這天剩下的時間挨家挨戶探訪案發當時離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個陌生人。
計程車四處兜轉之際,他讓自己在腦子裏重複排演案發當時的情景。他並不奢望訪問這些人會對他有什麽幫助。這些人在初次接受訊問時多半不太願意承認他們知道些什麽,現在更不可能改變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當下發現苗頭不對的人,都準備得太好,等於什麽也沒說。根據格蘭特探長過去的經驗,一百個人裏麵九十九人提供的資訊都毫無價值,惟一知情的人卻往往默不作聲。醫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遇刺的,兇手不可能在殺了人之後,還留在被害人附近等著被發現。就算兇手是個膽大包天的人,有機會擠到死者身邊,敏感的人不可能完全沒有提防到——有自我防衛意識的人,隨時都會提高警覺。不可能,兇手應該在屍體被發現前就脫隊了。格蘭特必須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兇手的人,或是曾經看到兇手與死者交談的人。說不定,這兩個人根本沒有交談,兇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後,下手後,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他必須找到這個案子的目擊者,看見這個中途離隊的人。這應該不難。媒體方麵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馬行空地想著:兇手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英國人不會使用這種武器。嗜用鋼刀的人會幹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嚨。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沒有棍棒的話,他會用槍。這是樁經過巧思策劃的計謀,外來的作風挑釁著英國人傳統的思維。有可能是人們所稱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東部諸國沿岸地方。),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為。是船員,也許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國船員。但是,一個船員可能會想到要混跡在隊伍裏行兇嗎?夜晚守候在杳無人跡的暗巷中伺機而動比較像是英國人的作風。而且,英國人最熱衷的挑釁方式是毆打,這種放暗箭的行徑他們想都不會去想。
這倒讓格蘭特聯想到兇手的動機。他過濾著幾個常見的動機:偷竊、報復、忌妒、恐懼。第一項排除,隨便一個職業醫生或律師口袋裏的錢都比死者多至十二倍以上:況且,兇手犯不著在光天化日之下採取如此強烈的暴行。
比較有可能是出自報復或忌妒——黎凡特人最聞名遐邇的就是他們的情緒化。被侮辱時他們會積怨在心;高興的時候,不經意間的微笑就能讓他們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個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麵前,用榛實色的眼睛展現過自己的魅力?無論格蘭特探長怎麽想,就是找不出半點理由。他無時無刻不在針對各種可能性設想,但是——他就是不認為情況會是如此。剩下的最後一個動機是“恐懼”。滿膛的左輪,是不是死者早準備好要偷溜到手持銀製匕首的兇手身後?死者是否曾企圖用槍瞄準黎凡特人準備射擊?兇手曾發現自己深陷危機之中,還是他別有所圖?隨身攜帶自衛武器的死者最後為什麽沒有用上這把槍?身份不詳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飾自己的身份,難道說,上滿子彈的左輪是為了自盡?倘若他真的要自殺,為何在前往看戲的中途暫緩了這個念頭?有什麽其他的動機讓死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圖殺害某人,怕一時失手,所以掩飾身份?這點倒是合情人理。
這個理由說得通,最起碼它假設了一件事,死者和被格蘭特探長認為計高一籌的黎凡特人是因舊識關係而產生摩擦。格蘭特一向對神秘團體抱持幾許期待,認為那可能就是兇殘命案的源頭。神秘團體常不明究竟地以掠奪或勒索等卑劣手段去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過去他們曾犯下一些案子,讓格蘭特探長有過頭痛的經驗。但是,現今倫敦已經沒什麽令人印象深刻的神秘團體了,他希望以後也不會有。謀殺案讓他對一成不變的日常生活產生了厭倦。對他而言,能將心比心地去揣想這齣戲的可能性實在是一大樂事。黎凡特人與無名死者之間的關係引起他的好奇。現在,他必須盡全力查出無名死者的身份——黎凡特人給了他一條線索。為什麽沒有人出麵指認死者呢?現在還太早,沒錯。他隨時都可能被人認出來。畢竟,他隻是那晚眾多人群中“失蹤”的一個。不是所有的人都急著想看是誰被殺了,因為他們認為他們的兒女和親人都在別處歡度周末。
用盡耐性、體諒及機敏的心智,格蘭特探長訪談了七位他原先預定要見的人——真的隻是見了形式上的一麵。
就算不奢望能直接從他們那裏聽到什麽,他還是得一一登門造訪,對訊問的內容做個整理。他發現他們都竭盡所能做了不同的描述,除了詹姆斯·洛克萊的太太之外。洛克萊太太虛弱地躺在床上等候醫生診療,她仍為她所受的驚嚇難過不已。她的妹妹——一個嫵媚動人、蜜色長髮的女孩,出來和格蘭特探長說話。她走進會客室,對警方在她姐姐臥病的情況下前來滿懷敵意。警察的出現讓她大吃一驚,她不經意地多瞄了一眼來者的證件。格蘭特內心的莞爾遠大於他臉上的表情。
格蘭特說:“我把這些東西帶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採集完死者的指紋後,破例將槍送去檢驗。在他看來,這把左輪就像上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家家戶戶必備的老爺鍾一樣,是個再尋常不過的東西。然而,誠如先前提到的,格蘭特探長隻信有憑有據的論點。他招來一輛計程車,打算用這天剩下的時間挨家挨戶探訪案發當時離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個陌生人。
計程車四處兜轉之際,他讓自己在腦子裏重複排演案發當時的情景。他並不奢望訪問這些人會對他有什麽幫助。這些人在初次接受訊問時多半不太願意承認他們知道些什麽,現在更不可能改變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當下發現苗頭不對的人,都準備得太好,等於什麽也沒說。根據格蘭特探長過去的經驗,一百個人裏麵九十九人提供的資訊都毫無價值,惟一知情的人卻往往默不作聲。醫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遇刺的,兇手不可能在殺了人之後,還留在被害人附近等著被發現。就算兇手是個膽大包天的人,有機會擠到死者身邊,敏感的人不可能完全沒有提防到——有自我防衛意識的人,隨時都會提高警覺。不可能,兇手應該在屍體被發現前就脫隊了。格蘭特必須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兇手的人,或是曾經看到兇手與死者交談的人。說不定,這兩個人根本沒有交談,兇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後,下手後,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他必須找到這個案子的目擊者,看見這個中途離隊的人。這應該不難。媒體方麵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馬行空地想著:兇手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英國人不會使用這種武器。嗜用鋼刀的人會幹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嚨。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沒有棍棒的話,他會用槍。這是樁經過巧思策劃的計謀,外來的作風挑釁著英國人傳統的思維。有可能是人們所稱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東部諸國沿岸地方。),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為。是船員,也許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國船員。但是,一個船員可能會想到要混跡在隊伍裏行兇嗎?夜晚守候在杳無人跡的暗巷中伺機而動比較像是英國人的作風。而且,英國人最熱衷的挑釁方式是毆打,這種放暗箭的行徑他們想都不會去想。
這倒讓格蘭特聯想到兇手的動機。他過濾著幾個常見的動機:偷竊、報復、忌妒、恐懼。第一項排除,隨便一個職業醫生或律師口袋裏的錢都比死者多至十二倍以上:況且,兇手犯不著在光天化日之下採取如此強烈的暴行。
比較有可能是出自報復或忌妒——黎凡特人最聞名遐邇的就是他們的情緒化。被侮辱時他們會積怨在心;高興的時候,不經意間的微笑就能讓他們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個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麵前,用榛實色的眼睛展現過自己的魅力?無論格蘭特探長怎麽想,就是找不出半點理由。他無時無刻不在針對各種可能性設想,但是——他就是不認為情況會是如此。剩下的最後一個動機是“恐懼”。滿膛的左輪,是不是死者早準備好要偷溜到手持銀製匕首的兇手身後?死者是否曾企圖用槍瞄準黎凡特人準備射擊?兇手曾發現自己深陷危機之中,還是他別有所圖?隨身攜帶自衛武器的死者最後為什麽沒有用上這把槍?身份不詳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飾自己的身份,難道說,上滿子彈的左輪是為了自盡?倘若他真的要自殺,為何在前往看戲的中途暫緩了這個念頭?有什麽其他的動機讓死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圖殺害某人,怕一時失手,所以掩飾身份?這點倒是合情人理。
這個理由說得通,最起碼它假設了一件事,死者和被格蘭特探長認為計高一籌的黎凡特人是因舊識關係而產生摩擦。格蘭特一向對神秘團體抱持幾許期待,認為那可能就是兇殘命案的源頭。神秘團體常不明究竟地以掠奪或勒索等卑劣手段去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過去他們曾犯下一些案子,讓格蘭特探長有過頭痛的經驗。但是,現今倫敦已經沒什麽令人印象深刻的神秘團體了,他希望以後也不會有。謀殺案讓他對一成不變的日常生活產生了厭倦。對他而言,能將心比心地去揣想這齣戲的可能性實在是一大樂事。黎凡特人與無名死者之間的關係引起他的好奇。現在,他必須盡全力查出無名死者的身份——黎凡特人給了他一條線索。為什麽沒有人出麵指認死者呢?現在還太早,沒錯。他隨時都可能被人認出來。畢竟,他隻是那晚眾多人群中“失蹤”的一個。不是所有的人都急著想看是誰被殺了,因為他們認為他們的兒女和親人都在別處歡度周末。
用盡耐性、體諒及機敏的心智,格蘭特探長訪談了七位他原先預定要見的人——真的隻是見了形式上的一麵。
就算不奢望能直接從他們那裏聽到什麽,他還是得一一登門造訪,對訊問的內容做個整理。他發現他們都竭盡所能做了不同的描述,除了詹姆斯·洛克萊的太太之外。洛克萊太太虛弱地躺在床上等候醫生診療,她仍為她所受的驚嚇難過不已。她的妹妹——一個嫵媚動人、蜜色長髮的女孩,出來和格蘭特探長說話。她走進會客室,對警方在她姐姐臥病的情況下前來滿懷敵意。警察的出現讓她大吃一驚,她不經意地多瞄了一眼來者的證件。格蘭特內心的莞爾遠大於他臉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