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非,你別用這種表情對著我,老娘不吃這套。”
他故作迷惑:“我用什麽表情對著你?”
“什麽表情?”我瞪著他,“小受的表情。”天知道眼前的男人多適合做小受,雖然高了些,但極瘦,皮膚極好,睫毛比我長,眼睛極亮,一笑間唇角自角的彎起,傾倒眾生,以前當我還不是腐女的時候,我還單純的以為那是漂亮,是超凡出塵,現在再看他,不就一活脫脫的小受?
“小獸?”他故意歪曲,“那是什麽東西?”
我白他一眼,也不與他糾正,依然撐著門道:“反正你不許住這裏,現在就走。”
他長長的睫毛閃了閃,慢條斯理道:“可你媽說你同學搬走了,有個空房間。”
“我就喜歡讓它空著,誰都可以住進來,唯獨你不行。”
“為什麽?”他迷離的表情更濃,似乎我將他欺負成什麽似的。
“為什麽?”反正看上去是我欺負了他,我幹脆眯起眼湊近他道,“你不是很聰明嘛,保送重點大學的大學生,我媽讓你住進來是什麽動機都看不出來?”
他眨了眨眼,反問我:“什麽動機?”
我恨不得直接用頭撞他,裝,你繼續裝,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我媽讓你住進來的目的,我媽看到與我同齡或者比我年長的男人都沒辦法與我湊成堆,就把魔抓伸向比我年紀小的嫩糙,而眼前這棵嫩糙就首當其衝,真不知道方非的父母是怎麽想的,居然與我媽一拍即合。
我比你們的兒子大五歲,五歲,不是五個月,好不好?他穿開檔褲露著小雞雞的樣子我都見過,他在我眼中是男人嘛?是嗎?
我不由得再次抬頭打量他,其實我到城裏來上大學後就極少見到他了,後來他也上了大學,我開始工作就更少見麵的機會,現在看他,確實長高了許多,結實了些,樣子卻沒變多少,隻是抬起頭時正好看到他的胡根,微微有些詫異,他也會長鬍子啊?
我不由得胡思亂想,他看著我的表情道:“你在鬥雞眼。”
我這才回過神,檔在門上的手將他推了一下道:“反正不許住這兒,快走,快走,回你的宿舍去。”媽,我告訴你,你的變態主意不會得逞的。
“可我已經畢業了,前兩天剛從學校搬出來。”
畢業了,我一怔,我怎麽不知道,揮著手道:“住旅館。”
“太貴。”
“哈,笑話,”我哼了哼,一腳將他的行禮踢出去,“你爸開廠的,養活一個大隊的勞動力,太貴,你講給誰聽?”
“那是他的錢。”他眼看著我關上鐵門。
“你工作了再還他唄,”我“咚”的關上木門,忽然又覺得過意不過,從錢包裏拿了所有的錢出來,從鐵門的欄杆裏扔給他,“喏,我先借你,夠你在旅館住兩個晚上的。”
正要關時又加了一句:“記得還。”說完就關上了。
於是我又飄回去,打開電腦準備殺他個幾百回。
電腦屏幕不停的閃著,我按鍵盤的手今天很不聽使喚,一連輸了好幾局後,我一拍鍵盤,靠在椅背上,然後盯著電腦發愣。
那個,我是不是有點過份了,畢竟不對的是我媽,我也不用拿他出氣,可是,如果讓他住時來,我媽詭計不就得逞了?
我左思右想,卻聽到隔壁鄰居開門的聲音,就是那好管閑事的老太太。
“小夥子,怎麽站在外麵啊,是不是女朋友不理你啊,嘖嘖嘖,這付樣子真作孽,”她嘆著氣,我這才反應過來,原來方非還在外麵。
看了下電腦上的時鍾,差不多半小時了。
這笨蛋想幹什麽?我氣呼呼的正要去開門,卻聽到那老太太“咦”了一聲:“原來那閨女有男朋友啊,我還以為她嫁不出去呢。”
我的火“騰”的一聲冒上來,一手打開木門,再一手拉開鐵門,將站在門口可憐兮兮還揪著一把錢的方非拉進來,口中道:“跟你說外麵有狗你偏不聽,快進來,進來。”又“咚”的一下關上門。
“有狗啊,哪裏,哪裏,怪不得樓梯上有狗屎,我要去報告居委會。”門外的老太太還在喋喋不休。
“讓你走,你怎麽不走?”我也不管那老太太,盯著他道。
他仍是慢條斯理,看著我的手抓著他的手臂,道:“我剛想走,可你又把我拉進來了。”
“你!”
他卻沖我笑,笑得傾倒眾生。
我頓時有點暈,指著他道:“你要住也可以,但你可別說我誘拐兒童。”
他慢吞吞的把行李往裏搬,口中道:“第一,我二十五歲了,不是兒童,第二,以你智商,誘拐我不太可能。”
方非其人
算起來,我最早學會寫的不是我自己的名字,而是方非的,因為簡單,哪像我楊娟娟三個字要寫上半天,所以有一度我向爸爸吵著也把名字改成叫方非,這當然沒得到採納,不然我豈不成了方家的子孫?
還有一件事,初中時教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長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中來。每次考到這首詩,我每次準錯,因為我總把“芳菲”寫成“方非”,無論老師說多少次,我還是照錯,像中了邪似的。後來聽他爺爺說,方非這名字本來就是用的“芳菲”的偕音,聽上去柔和,再看“方非”兩個字時又覺得很硬郎,男子漢不就是要這樣?
男子漢?我看他像個阿拉穆汗差不多,小的時候最喜歡和女孩子玩,還搶女孩子的蝴蝶結,無論什麽時候都要拿條小手絹,且不是疊好放在口袋,是一定要拿在手裏,跟個媒婆似的,以至於那條小手絹變得越來越髒,他也不肯鬆手,好不容易他媽等他睡著了拿去洗掉,結果醒來就大哭一場,一個人站在掠手絹的竹竿下,癡望著手絹,半天不肯走,這是男子漢嗎?
他還有一個與其他男生不同的習慣,就是大熱天的時候,與他一般大的男孩子早就打赤膊,玩水去了,他卻固執的堅持穿長袖襯衫,長褲,還要穿上襪子,這麽熱的天,我女孩子都盡量少穿,他就不熱嗎?我經常抱著塊西瓜,邊啃邊笑他,每次找他玩時,就對他媽說:“你家閨女呢?在嗎?”
而這個習慣一直到他高中,因為人高被強拉去加入籃球隊才改過來,我記得他第一次穿短袖的t恤,活像被□了似的,一看到我就躲回屋裏去了,害我半天也沒回過神,好一會兒才道:“丫的,誰□你了,姐替你出頭。”
這些當然都是以前的事了,在我上大學後,很多東西開始潛移默化的發生,我每從城裏回來一次,他就似乎長高了一些,那以前經常被我嘲笑的娘娘腔也沒了,到後來他也上了大學,大家碰麵的次數越來越少,現在站在我麵前的那個人似乎是沒有變化的,但我不得我承認他確實長大了。
不過長大了,底子不會變吧,他歸根到底改不了習慣被我奴役的脾氣,比如:
“就這樣定了,房租總共1500,算你便宜點,你八,我七。”雖然我那間其實比他那間大,誰叫他爸有錢?
“哦。”他聽話的給了我三個月的房租。
“你是男子漢,以後髒活累活要搶著幹,包括打掃,做飯,不許有任何抱怨。”
“哦。”
“水,電,煤,有線電視費,寬帶費,電話費,小區清潔費你負責按時交,交完了再問我拿錢。”
“哦。”
“我朋友來你要招待,我們的關係是表姐弟。”天知道我朋友知道我家裏藏個小男人,以為我飢不擇食。
“哦。”
“不許帶女生回來過夜,更不許帶男生過夜。”
“……哦。”
“好了,暫時就這些,其他的,我想到再說。”
“哦。”他點著頭,我說的那些明顯是不平等條約,但他臉上卻是柔和的笑著,果然被我奴役慣了。
他到他的房間繼續整理行李,我拿著顆蘋果倚在門柱上看他整理,然後我看到了那個被我咬掉了鼻子的米老鼠,剛想咽下去的蘋果當場噎住,這是什麽時代的古物了,還是小學在放《米老鼠與唐老鴨》時,他國外的親戚送的,我當時正好看到羨慕的不得了,國內又買不到,羨慕就轉成了妒忌,在他不注意時就咬斷了那隻米老鼠的鼻子,為此,他有整整一個月不理我,還老是用哀怨的眼神看我,三四歲的小孩子啊,就知道生這麽大的氣。
我拿起那個米老鼠,居然還保護的很好,除了鼻子掉了,有些掉色,其他都完好,我看瞅了半天,看他彎著腰理東西,對準他的屁股就砸過去。
他故作迷惑:“我用什麽表情對著你?”
“什麽表情?”我瞪著他,“小受的表情。”天知道眼前的男人多適合做小受,雖然高了些,但極瘦,皮膚極好,睫毛比我長,眼睛極亮,一笑間唇角自角的彎起,傾倒眾生,以前當我還不是腐女的時候,我還單純的以為那是漂亮,是超凡出塵,現在再看他,不就一活脫脫的小受?
“小獸?”他故意歪曲,“那是什麽東西?”
我白他一眼,也不與他糾正,依然撐著門道:“反正你不許住這裏,現在就走。”
他長長的睫毛閃了閃,慢條斯理道:“可你媽說你同學搬走了,有個空房間。”
“我就喜歡讓它空著,誰都可以住進來,唯獨你不行。”
“為什麽?”他迷離的表情更濃,似乎我將他欺負成什麽似的。
“為什麽?”反正看上去是我欺負了他,我幹脆眯起眼湊近他道,“你不是很聰明嘛,保送重點大學的大學生,我媽讓你住進來是什麽動機都看不出來?”
他眨了眨眼,反問我:“什麽動機?”
我恨不得直接用頭撞他,裝,你繼續裝,我就不信你看不出我媽讓你住進來的目的,我媽看到與我同齡或者比我年長的男人都沒辦法與我湊成堆,就把魔抓伸向比我年紀小的嫩糙,而眼前這棵嫩糙就首當其衝,真不知道方非的父母是怎麽想的,居然與我媽一拍即合。
我比你們的兒子大五歲,五歲,不是五個月,好不好?他穿開檔褲露著小雞雞的樣子我都見過,他在我眼中是男人嘛?是嗎?
我不由得再次抬頭打量他,其實我到城裏來上大學後就極少見到他了,後來他也上了大學,我開始工作就更少見麵的機會,現在看他,確實長高了許多,結實了些,樣子卻沒變多少,隻是抬起頭時正好看到他的胡根,微微有些詫異,他也會長鬍子啊?
我不由得胡思亂想,他看著我的表情道:“你在鬥雞眼。”
我這才回過神,檔在門上的手將他推了一下道:“反正不許住這兒,快走,快走,回你的宿舍去。”媽,我告訴你,你的變態主意不會得逞的。
“可我已經畢業了,前兩天剛從學校搬出來。”
畢業了,我一怔,我怎麽不知道,揮著手道:“住旅館。”
“太貴。”
“哈,笑話,”我哼了哼,一腳將他的行禮踢出去,“你爸開廠的,養活一個大隊的勞動力,太貴,你講給誰聽?”
“那是他的錢。”他眼看著我關上鐵門。
“你工作了再還他唄,”我“咚”的關上木門,忽然又覺得過意不過,從錢包裏拿了所有的錢出來,從鐵門的欄杆裏扔給他,“喏,我先借你,夠你在旅館住兩個晚上的。”
正要關時又加了一句:“記得還。”說完就關上了。
於是我又飄回去,打開電腦準備殺他個幾百回。
電腦屏幕不停的閃著,我按鍵盤的手今天很不聽使喚,一連輸了好幾局後,我一拍鍵盤,靠在椅背上,然後盯著電腦發愣。
那個,我是不是有點過份了,畢竟不對的是我媽,我也不用拿他出氣,可是,如果讓他住時來,我媽詭計不就得逞了?
我左思右想,卻聽到隔壁鄰居開門的聲音,就是那好管閑事的老太太。
“小夥子,怎麽站在外麵啊,是不是女朋友不理你啊,嘖嘖嘖,這付樣子真作孽,”她嘆著氣,我這才反應過來,原來方非還在外麵。
看了下電腦上的時鍾,差不多半小時了。
這笨蛋想幹什麽?我氣呼呼的正要去開門,卻聽到那老太太“咦”了一聲:“原來那閨女有男朋友啊,我還以為她嫁不出去呢。”
我的火“騰”的一聲冒上來,一手打開木門,再一手拉開鐵門,將站在門口可憐兮兮還揪著一把錢的方非拉進來,口中道:“跟你說外麵有狗你偏不聽,快進來,進來。”又“咚”的一下關上門。
“有狗啊,哪裏,哪裏,怪不得樓梯上有狗屎,我要去報告居委會。”門外的老太太還在喋喋不休。
“讓你走,你怎麽不走?”我也不管那老太太,盯著他道。
他仍是慢條斯理,看著我的手抓著他的手臂,道:“我剛想走,可你又把我拉進來了。”
“你!”
他卻沖我笑,笑得傾倒眾生。
我頓時有點暈,指著他道:“你要住也可以,但你可別說我誘拐兒童。”
他慢吞吞的把行李往裏搬,口中道:“第一,我二十五歲了,不是兒童,第二,以你智商,誘拐我不太可能。”
方非其人
算起來,我最早學會寫的不是我自己的名字,而是方非的,因為簡單,哪像我楊娟娟三個字要寫上半天,所以有一度我向爸爸吵著也把名字改成叫方非,這當然沒得到採納,不然我豈不成了方家的子孫?
還有一件事,初中時教白居易的《大林寺桃花》: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長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中來。每次考到這首詩,我每次準錯,因為我總把“芳菲”寫成“方非”,無論老師說多少次,我還是照錯,像中了邪似的。後來聽他爺爺說,方非這名字本來就是用的“芳菲”的偕音,聽上去柔和,再看“方非”兩個字時又覺得很硬郎,男子漢不就是要這樣?
男子漢?我看他像個阿拉穆汗差不多,小的時候最喜歡和女孩子玩,還搶女孩子的蝴蝶結,無論什麽時候都要拿條小手絹,且不是疊好放在口袋,是一定要拿在手裏,跟個媒婆似的,以至於那條小手絹變得越來越髒,他也不肯鬆手,好不容易他媽等他睡著了拿去洗掉,結果醒來就大哭一場,一個人站在掠手絹的竹竿下,癡望著手絹,半天不肯走,這是男子漢嗎?
他還有一個與其他男生不同的習慣,就是大熱天的時候,與他一般大的男孩子早就打赤膊,玩水去了,他卻固執的堅持穿長袖襯衫,長褲,還要穿上襪子,這麽熱的天,我女孩子都盡量少穿,他就不熱嗎?我經常抱著塊西瓜,邊啃邊笑他,每次找他玩時,就對他媽說:“你家閨女呢?在嗎?”
而這個習慣一直到他高中,因為人高被強拉去加入籃球隊才改過來,我記得他第一次穿短袖的t恤,活像被□了似的,一看到我就躲回屋裏去了,害我半天也沒回過神,好一會兒才道:“丫的,誰□你了,姐替你出頭。”
這些當然都是以前的事了,在我上大學後,很多東西開始潛移默化的發生,我每從城裏回來一次,他就似乎長高了一些,那以前經常被我嘲笑的娘娘腔也沒了,到後來他也上了大學,大家碰麵的次數越來越少,現在站在我麵前的那個人似乎是沒有變化的,但我不得我承認他確實長大了。
不過長大了,底子不會變吧,他歸根到底改不了習慣被我奴役的脾氣,比如:
“就這樣定了,房租總共1500,算你便宜點,你八,我七。”雖然我那間其實比他那間大,誰叫他爸有錢?
“哦。”他聽話的給了我三個月的房租。
“你是男子漢,以後髒活累活要搶著幹,包括打掃,做飯,不許有任何抱怨。”
“哦。”
“水,電,煤,有線電視費,寬帶費,電話費,小區清潔費你負責按時交,交完了再問我拿錢。”
“哦。”
“我朋友來你要招待,我們的關係是表姐弟。”天知道我朋友知道我家裏藏個小男人,以為我飢不擇食。
“哦。”
“不許帶女生回來過夜,更不許帶男生過夜。”
“……哦。”
“好了,暫時就這些,其他的,我想到再說。”
“哦。”他點著頭,我說的那些明顯是不平等條約,但他臉上卻是柔和的笑著,果然被我奴役慣了。
他到他的房間繼續整理行李,我拿著顆蘋果倚在門柱上看他整理,然後我看到了那個被我咬掉了鼻子的米老鼠,剛想咽下去的蘋果當場噎住,這是什麽時代的古物了,還是小學在放《米老鼠與唐老鴨》時,他國外的親戚送的,我當時正好看到羨慕的不得了,國內又買不到,羨慕就轉成了妒忌,在他不注意時就咬斷了那隻米老鼠的鼻子,為此,他有整整一個月不理我,還老是用哀怨的眼神看我,三四歲的小孩子啊,就知道生這麽大的氣。
我拿起那個米老鼠,居然還保護的很好,除了鼻子掉了,有些掉色,其他都完好,我看瞅了半天,看他彎著腰理東西,對準他的屁股就砸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