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哦”了一聲,仍舊不看二爺,隨口道:“那你那時候還說自己一聽到消息、連衣服來不及穿就趕了過去,原來是信口胡謅,花言巧語。”  “嘿!”二爺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馬腦袋讓,胡亂揉了幾下,“那你方才還說什麽‘太久,記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語,想要哄我開心?”  “我!”白馬哼了一聲,壓住怒氣,有了前幾個回合的纏鬥,他已經知道二爺這人是給點兒顏色就要開染坊,自己隻要不咬他的鉤、他便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吵也吵不起來,故而說出一個字後,便繼續埋頭苦吃,不再辯白。  果然,白馬不理會二爺,二爺也不與他鬥嘴,繼續說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沒有,一路行來不是劫富濟自己,便是化緣,幸而有真氣護體,沒被凍死。我走到雲山邊集,覺得有些累了,便隨意坐在人氣最旺的一處街頭,看對麵兵器鋪子的老板們口若懸河,騙那些初入江湖、隻會點兒三腳貓功夫的傻子。”  白馬知道二爺是看見自己買了兩把七星刀,嘲笑他沒有眼光,差點一口飯卡在喉嚨裏被噎死過去,好容易咽下飯菜,他也沒力氣再爭辯,懶洋洋地說道:“好咯好咯,我就是個隻會點兒三腳貓功夫的傻子,二爺您天下第一咯。”  二爺:“……”  他沒想到白馬已經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調笑,冷不防被這句話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氣,於是便抬腿在桌下輕輕碰了碰白馬的小腿肚子,白馬忍不住一腳踢了回去。不想二爺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馬踢他一下,乃是殺敵八十、自損一千,痛得飆淚而不能言。  二爺這才滿意,給白馬夾了一筷子菜,繼續說道:“那時集市上人來人往,我哪裏注意過誰?這事說起來還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會穿過那樣擁擠的一條街,從數百人中一眼就望見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見了你,我怎會看見你所用的銀錢上,刻著周溪雲的記號?我若沒有看到那記號,又怎麽會嫉妒他認識了你這樣好看的人?我若不嫉妒他,又怎會去吃你用他的錢買來的肉幹?所以,別的先不說,這事兒真的怪你,你可不能抵賴。”  白馬:“……”  二爺微微仰著臉,麵上帶笑,道:“那日正值元辰佳節,夜色漸濃,各個攤鋪都掛上了一盞橘色風燈。我在你身後拉了一把,你戰戰兢兢地回頭看我,一對眼睛跟小鹿似的。那一眼,就看進了我的心裏。”  白馬:“……”  他打了個激靈,背上雞皮疙瘩起了一片。  二爺又哆了一口酒,道:“周溪雲的錢,就是我的錢,你拿他的錢買餛飩,我便吃了你的餛飩,本來並不是想為難你。誰料你為了掩藏他的行蹤,竟然敢與我動手。我見你所用的是天山雙刀,內力又如此深厚。阿九是天山派新一代的中堅力量,他做事狠絕、出名早,當時在關外風頭正盛,我一路行來聽得不少有關他的傳言,想當然地將你錯認為他。”  白馬:“那時候你問我是不是阿九,我答你說是,其實就是想要借他的名頭,嚇唬嚇唬你。讓你誤會,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不講道理的人,這事怪不得別人。”  二爺搖頭道:“我又不是真糊塗,若換作平常,斷然不會如此草率。我當時,一是喝得有些醉了,沒有仔細思慮;二是關心則亂,知道梁炅那廝勾結天山派圍堵溪雲;三是因為自己武功高強,雖聽過天山雙刀客阿九的名頭,卻覺得他三兩招敗在我的手下,也是理所當然,故而將你認錯。”  白馬聽了這話,隻輕輕瞟了二爺一眼,他對二爺那些驚人的不要臉的言論已經見怪不怪,而且此人武功確實高強,這話別人說來是自負,從他口中說出,其實還挺有點道理。  白馬搖搖頭,覺得自己真是瘋魔了。  二爺:“找到周溪雲以後,我的酒勁更大,腦子也不是很清楚。隻是覺得你小小年紀走上歪路,十分的要不得,就將你點了穴道扔在洞中麵壁思過。離開的時候,我嫌周溪雲聒噪,更怕他因你是胡人又曾為難他的緣故想要殺你,便將他點了穴道強行帶走。誰知陰差陽錯?這一走,差點將你害死。幾日後,我知道了實情,心中萬分懊悔,幸而再回到那洞穴前去尋你的時候,你已經離開。”  往事曆曆在目,白馬腦中風雪漫天,他搖搖頭,將冰冷的苦楚拋諸腦後,道:“那些都是過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該發生的,任誰也改變不了。”  二爺點點頭,看著杯中酒水印出自己的輪廓,道:“諸行無常,是生是滅。因緣與劫數,皆是命中注定。不過,自那次喝醉辦錯事害你受苦,並非天意,而是我錯。我心裏萬分悔恨,循著你的足跡卻找不到人,被周溪雲打了個半死。此後我便發誓喝酒不過三爵,你看著,此乃第二爵。”  二爺舉起酒杯,對著白馬敬了一下,繼而一起飲盡,酒氣漸漸浮上臉來。  白馬吃了個五成飽,整個人徹底冷靜下來,有了力氣,心中就開始算計:此人短短數日間,往返於洛京與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數百裏,此刻好容易坐下來休息喝酒,心裏鬆快,也是嘴最鬆的時候,我可趁機多灌他幾杯,許能套出些話來。  他可不信這個每次與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帶著酒氣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爺陷入回憶,偷偷為他再倒了些酒,隨口道:“二爺,你真的不必再說這個,我都忘了。”  此話其實也不假。  白馬心裏裝了太多東西,那些與自己有關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饑餓,其餘的大都在歲月光陰的作用下漸漸變淡了。  二爺聞言一愣,繼而搖頭輕笑,道:“梁彥沒死的時候,有個狂士,此人最愛在家中赤身裸體。別人譏笑他,他便反駁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為何入我褌中?”  白馬聽著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諱,怕是對朝廷不滿,他們的秘密那麽多,我且多給他灌些酒,總能旁敲側擊問出一些。  於是,他挖苦二爺一句,反問:“你倆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機,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爺給了白馬一個爆栗,又在他腦袋上胡亂揉了一把,道:“爺的意思,這大千世界自然萬物,本都是無主的。有人欲將其占為己有,才想出禮法、規矩來約束人。我自認不是個徹頭徹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麵前,不必謹小慎微,想什麽便說什麽,要什麽便拿什麽,失去不必傷懷,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這樣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樣,心中怎能不氣?”  白馬這個年紀,畢竟未讀書識字,對二爺所說的那些文縐縐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並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說不氣就是不氣,我氣了難道還能撒在你身上麽?既然不能,我又何苦與自己過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過和尚,有人供養沒有憂慮,才能說出這種天真的話來。”  天真?二爺搖頭,知道眼下與白馬說不通,也就不執著了。  他看著白馬餓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當年雲山邊集的餛飩,想到這孩子幼年遭逢巨變、三年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餛飩,還被自己搶了,心裏更加過意不去。  他是個胸懷坦蕩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當即說道:“我那時不僅吃了你的餛飩,還搶了你快到嘴邊的餛飩,哎,再給你賠個不是。”  說罷,又舉起一杯,朝白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馬:“……”  他真是越來越看不懂這人,擺擺手,道:“我不是那樣小肚雞腸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過得好,我便心滿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個小心眼,便覺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兒。哼。”  “人,當真能心滿意足?”二爺摸了摸白馬的腦袋,動作中頗有些寵溺的味道,“別看你不識字,說話一套套的,我很喜歡。”  白馬吞下滑溜溜的熱豆腐,燙得直哈氣,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燙!他生在富貴人家,讀過很多書,也時常讀書給我聽。我小時候不聰明,讀書認字根本就學不會,這幾年哪裏有時間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馬別的都不太在意,卻因為總也學不會寫字認字,在這一點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爺三歲能識千字,每學古詩、隨口成誦,可這又有何用?”  二爺與周望舒不同,後者是聽十句、說半句,當年他帶白馬走出白頭鎮時,見白馬不認字,什麽也沒說,隻是將城門上的“白頭鎮”三個字念給他聽。可二爺卻是聽半句、說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馬是否識字,不僅不在意,反倒長篇大論地勸慰他,道:“你沒聽過嗎?都說人生識字憂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過,要不然怎麽總說窮書生、酸文人?依我看,人隻要懂得為人處世的道理,自己做事問心無愧,不識字原就沒什麽。”  白馬突然鬆了一口氣,覺得在極少數的時候,二爺也是個不錯的人,自己與他相處時異常輕鬆,甚至時常忘了偽裝。  二爺拈著個酒爵,輕輕碰了碰白馬的筷子頭,借他的筷子尖兒彈起顆醋溜花生米,迅速張嘴接住,道:“檀青那個繡花枕頭,讀書認字馬馬虎虎,功夫幾乎沒有。你人機靈,武功也不錯,那時候連我也能騙過,總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個三腳貓的功夫,半夜起來偷偷練那佛門心法,估摸著也是哪個野和尚傳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馬咬碎一根魚骨,心裏唾罵,麵上卻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從客人身上看來的,春樓中來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達官顯貴,便是江湖客,他們喝多了就愛顯擺,看不起我們這些人,自然從不設防。”  他隻說招法,對自己的內功避而不談。  “看?用……眼睛,”二爺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彎曲,作了個挖眼睛的動作,“你就這麽用眼睛看來得?你可莫要誆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門各派早就倒台——沒人繳錢繳糧作學費,餓死祖師爺了!”或許是白馬所言太過驚人,或許是二爺知道他不想談及內功,他也就沒有多問,而是順著白馬的話,發出一聲驚歎。  不用眼睛難道用屁股麽?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這人帶得粗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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