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剛的抄寫速度還是比較快的,他很快又把那首將進酒給抄寫了一遍。


    李博陽又讓他在紙上寫出了他的姓名,還有電話號碼。


    “再寫幾遍。”


    同樣的李博陽並不是讓他隻寫一遍,而是反複抄寫了幾遍。


    “警察同誌,可以了嗎?”


    段剛還是很老實的,他一口氣寫了十遍。


    “嗯。”


    李博陽點了點頭。


    他把段剛寫的詩句,還有段剛抄寫了十遍自己的名字跟電話號碼,跟日曆本上的字跡在做著對比。


    經過了比對以後,段剛的字跡跟日曆本上的字跡還是有著很大的出入的。


    尤其是電話號碼。


    阿拉伯數字並不是容易寫好的。


    有的人寫得龍飛鳳舞,有的人就寫得非常的潦草。


    這個段剛就屬於後者了。


    李博陽可以確定在日曆本上寫上段剛名字跟電話號碼的人,並不是段剛他自己。


    那麽這裏就很有意思了。


    是誰把段剛的名字跟電話號碼給寫在了張曼曼床頭櫃上放著的日曆本上,此人如此做的用意會是什麽?


    他是想要讓警方將注意力給集中到段剛的身上去嗎?他這麽做,是想要讓段剛成為殺人犯嗎?


    李博陽的臉色變得無比凝重了起來。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麽這起案件的性質就沒有那麽簡單了。


    武都市刑警大隊會議室內,李博陽將自己的發現,在會議室內跟會議室內坐著的刑警大隊的刑警反映。


    “有道理!”


    這些刑警在聽到了李博陽的分析以後,他們連連點頭,都認可了李博陽的看法。


    “的確,這起案件可能沒有我們表麵上看到的那麽簡單。”


    “我們經過了現場的仔細勘驗,居然在死者臥室裏麵沒有發現任何的足跡,甚至連死者本人的足跡都沒有,這個非常的不正常!”


    在李博陽跟武都市的刑警說了現場的足跡有多麽重要以後, 他們現在最先查找的就是案發現場的足跡。


    可在這起殺人案之中,他們居然在現場沒有發現任何的足跡。


    這是非常不正常的。


    這就表明,凶手極有可能精心地處理了現場。


    但這裏麵卻透露出了最大的違和感。


    警方在死者的床單上麵發現了段剛殘留的精斑,直接就把警方調查的矛頭指向了段剛。


    如果說段剛就是凶手的話,那這就太違和了。


    他竭力地把自己在張曼曼出租屋裏麵的痕跡給抹除掉。


    可他卻又保留了對他最不利的證據。


    你說床單上的精斑還難處理,可你怎麽不把垃圾桶裏的小雨傘給帶走。


    你把用過的小雨傘給丟到了案發現場的垃圾桶裏,是生怕警方的刑偵技術太差,無法通過精斑,查到你的頭上嗎!


    “這太古怪了。”


    “是啊,這在常理上說不過去。”


    武都市刑警大隊的刑警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這違和的跡象表明,這起殺人案的背後,還有第3個人,他似乎是在安排著什麽,要把罪責給轉移到段剛的身上!”


    “這個段剛他很有可能並不是凶手,凶手可能另有他人!”


    就在他們認為凶手並不是宣傳,而是被人陷害的時候,他們的觀點,卻是被人給質疑了。


    “不過這也不能洗脫段剛的嫌疑。”


    包括李博陽在內的刑警都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望去。


    之間從會議室外走進了兩個人,他們的手裏拿著物證袋。


    他們將物證袋給放在的會議桌上,對李博陽,還有屋內的刑警們說道:“我們剛剛去搜查了段剛的家,發現了段剛的家裏麵有張曼曼的首飾,還有大量的現金。”


    “我們經過了清點以後,正好發現有3萬塊錢!”


    “3萬塊錢。”


    在聽到兩位刑警們這麽說,李博陽的臉色頓時變得凝重了起來。


    因為根據那位硬件軟化工程師所言,大老板給張曼曼的包養費恰好就是3萬塊錢。


    現在這3萬塊錢還有張曼曼的貴重首飾都到了段剛的手裏麵,這是不是就說明這段剛就是真正的凶手,他謀財害命,將張曼曼給殺害了。


    為此包括李博陽在內的刑警連夜對段剛進行了再次審問。


    “張曼曼,也就是張妙妙是你殺害的吧!”


    警方將矛頭直指段剛。


    “沒有,沒有。”


    “我發誓,我沒有殺張妙妙!”


    “我愛她都來不及,我為什麽要殺害她!”


    段剛還是稱呼張曼曼為張妙妙,他矢口否認自己殺害了張曼曼。


    “不是你殺害的張曼曼?”


    “不是,不是。”


    段剛連連搖頭。


    見段剛他不承認,刑警使用了大記憶恢複術,想要喚醒段剛的記憶。


    他朝著段剛詢問道:“你最後一次見到張曼曼是什麽時候了?你又是什麽時候離開張曼曼的出租屋?”


    “有一個月了吧。”


    麵對刑警的審問,段剛回憶道:“大概是在下午三點半,因為我還要回去給我妹妹煮飯,所以我是特意看了時間的。”


    “下午三點半!”


    在聽到了段剛這麽說以後,眾人的目光都嚴肅了起來。


    張曼曼臥室地板上的時鍾,它時針跟分針所指著的時間,就是下午三點半啊。


    這也就是說,段剛就是張曼曼生前見到的最後一個人了。


    這種種跡象,都表明著段剛就是殺害張曼曼的人了。


    “你怎麽解釋,在你的家裏麵發現了三萬塊錢,還有屬於張曼曼的首飾?”


    “而且在你的臥室裏,我們也搜查到了膠帶,還有繩索。”


    “經過我們的鑒定,這膠帶跟繩索,就是捆綁住張曼曼的繩索,致使張曼曼窒息死亡的膠帶!”


    “我們還在張曼曼的床單上發現了你的精斑!”


    刑警再次對段剛進行了詢問。


    “繩索跟膠帶是張曼曼她送給我的。”


    段剛解釋道。


    “送繩索跟膠帶?”


    在聽到了段剛這麽說以後,負責審問的刑警笑了。


    “段剛,張曼曼送你什麽不好,送你繩索跟膠帶?”


    “額……”


    段剛沉默了起來。


    “交代清楚吧!”


    刑警嗬斥著,讓段剛老實交代。


    眾人的目光都落在段剛的身上,看看他會怎麽說。


    “這個,這個……”


    段剛支支吾吾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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