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調查清楚張曼曼有什麽貴重的物品,李博陽去問了張曼曼的父母。


    他知道了,張曼曼經常戴著玉手鐲。


    這玉手鐲可不普通,是來自嘎腰子的緬甸,價值上萬塊錢!


    “還有她帶著的金項鏈,也價值不少錢。”


    “她挺多貴重飾品的。”


    “嗯。”


    李博陽點著頭。


    很顯然張曼曼作為硬件軟化工程師,她的業績是比較好的,所以她才能夠在這個飯都吃不飽的年代,買得起玉手鐲跟金項鏈。


    為了了解更多張曼曼貴重物品的信息,李博陽又去找了張曼曼的同事。


    在這位硬件軟化工程師的口中,李博陽再次知道了那個大老板居然花了三萬塊錢包養張曼曼!


    在九零年的三萬塊錢,那可不是什麽小錢了。


    “帥哥。”


    這個硬件軟化工程師不斷地給李博陽打著眼色。


    李博陽這個正人君子怎麽會知道,她這是什麽意思。


    “我可以給你免費。”


    她就要拉著李博陽的手,進入到她的盤絲洞內。


    李博陽咳了咳,他沒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會被硬件軟化工程師給看上了。


    “我還有事!”


    李博陽掙脫開了她的手,在對方那埋怨的眼神之中,離開了這兒。


    李博陽這還是第一次來到案發現場。


    可以說,在知道了出租屋居然有人死了以後,在這附近居住的人,他們都心驚膽顫了起來。


    更有甚者,他們都直接搬離了這裏。


    李博陽進入到了張曼曼的出租屋內。


    張曼曼的屍體已經被法醫給帶走了。


    但是案發現場基本沒有被動過。


    所以,那臭味是真的重。


    這對於嗅覺異常靈敏的李博陽來說,可不是什麽好地方。


    好在,他早就有準備了,戴上了十個口罩,這才覺得好受多了。


    李博陽在仔細地勘查著現場,其實這裏的每一個角落已經被市刑警大隊的刑警仔細檢查過了。


    他們並沒有在出租屋內發現太多的東西。


    貴重物品,還有張曼曼從大老板那裏拿到的三萬塊保養費,他們也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


    李博陽的手指在扣動著地板,還有牆壁。他在找找房間裏麵是不是有什麽暗格。


    不過他仔細地找了一圈以後,都沒有發現房間內有什麽暗格。


    既然如此的話,那麽就不得不說,張曼曼的貴重物品既有可能就是被段剛給拿走了。


    要是這個樣子的話,那麽不得不說,段剛的嫌疑就變大了。


    他為了霸占張曼曼的錢,將張曼曼給殺害了。


    不過,李博陽很快又皺起了眉頭。


    他的目光在注視著床頭櫃,還有掉落在地上的時鍾。


    時鍾一般是擺在床頭櫃上的。


    它現在掉到了地上,這隻能是被凶手碰著,滾落到了地上。


    按照張淳風的說法,凶手碰到了鬧鍾,導致鬧鍾砸落到了床頭櫃的抽屜內,讓鬧鍾的兩節電池掉落到了抽屜內。


    接著,鬧鍾又在慣性的作用下,掉到了地麵上。


    張淳風的這個說法是要建立在抽屜內有鬧鍾砸出的痕跡的。


    鬧鍾要想從抽屜裏滾出來,是需要不小的能量的。


    所以,應該是可以在抽屜內找到磕碰的痕跡的。


    隻不過,李博陽並沒有在抽屜內找到什麽磕碰的痕跡。


    這就說明,鬧鍾是直接掉落到地上的!


    可這麽一來的話,鬧鍾的兩節電池應該是掉落在地上的才對。怎麽會在抽屜裏?


    這是有很大的漏洞的!


    這就可能是有人,他特意將鬧鍾的電池給摳出來,扔到了抽屜內後,他再把鬧鍾給丟到了地上。


    還有日曆上段剛的名字,段剛的聯係方式。


    這也很不正常。


    之前,刑警大隊他們以為這是張曼曼所寫的。


    可是,他們忽視了一點,那就是字跡!


    男生的字跡跟女生的字跡還是有區別的。


    隻要細心地進行觀察的話,就可以看得出來。


    在筆畫上,男生的字會比較用力。結構上,男生的字比較周正,也就是很像方塊,女生的字就顯得比較溫柔,圓潤。


    李博陽看著這字跡,這字跡是比較深的,也就是寫的人是比較用力的,字也是周正,像方塊。


    故而,這是男性的字體,並不是女性的字體。


    既然這字不是張曼曼寫的話,那麽又是誰寫的呢?


    難道是段剛留的嗎?


    因為張曼曼曾經找過段剛要姓名跟電話。


    所以那個時候,張曼曼是拿日曆本,給段剛寫姓名跟電話號碼了?


    想要調查清楚究竟是不是如此,也很容易。


    段剛他就是被關押在拘留室。


    找他問一下當時張曼曼在找他要姓名跟電話號碼的時候,是拿什麽記的。


    “她當時是拿一本日記本吧。”


    段剛在回憶了一會兒之後,他跟李博陽這樣說道。


    “日記本。”


    李博陽在聽到了段剛這麽說以後,他立即去在張曼曼的出租屋尋找。


    在張曼曼的行李箱裏麵,他們果然發現了一本日記本。


    在這日記本裏麵主要記錄著一些電話號碼,段剛的聯係方式就在這裏麵。


    李博陽微微皺眉。


    這樣子的話,那就跟段不是剛的姓名跟聯係方式出現在日曆本上出現了違和。


    既然張曼曼已經把段剛的姓名跟聯絡方式已經記在日記本裏了,又為何在張曼曼床頭櫃旁的日曆本上麵還記載著段剛的名字跟聯係方式呢?


    這裏麵是不是有什麽東西可以挖出來?


    “你把這首詩給抄寫一遍。”


    李博陽將李白的詩作將進酒遞到了段剛的麵前,給了段剛紙跟筆,讓段剛將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複回。”


    “君不見,高台明鏡悲白發,朝如今,思暮成雪。”


    “……”


    段剛的抄寫速度還是非常快的,在沙沙的聲響之中,段剛很快就將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了一遍。


    “你再把這首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哦!”


    段剛也沒有拒絕,他拿起筆來,再次將李白的將進酒給抄寫一遍。


    李博陽讓段剛再把李白的將進酒給抄寫一遍的用意,並不是在為難他,而是想要通過他兩遍的抄寫字跡,來看一看他是不是使用自己本來的字跡。


    一些高明的犯罪分子他們會故意偽造自己的字跡,來達到開罪的目的。


    通過反複抄寫的方式,可以還原出犯罪分子原來的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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