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差不多五個月的作證和辯論之後,陪審團退庭;法官顯然頗感快意地開始一個一個宣判藐視法庭罪。這件事共費了他兩天時間,其中不少時間由被告方麵的大喊大叫占去。當孔斯特勒聽到他的主雇和他的合作律師被帶走的時候——魏因格拉斯被判了兩個月徒刑——他搖搖晃晃地在法庭裏來回走著,最後無力地坐下,嗚咽地說:“法官啊,我這一生就葬送在你的手下了。說我的問題吧。說我的問題吧。馬上就判我罪吧,我實在不要再在這裏待下去了。”法官到最後才判他。他說:“從來還沒有哪一位律師對我說過你在這次審訊中對我說的那些話。”他判了孔斯特勒4年零13天的監禁。
陪審團否定了所有被告的陰謀罪,但宣判戴維斯、德林傑、海登、霍夫曼和魯賓都犯了越過州境煽動暴亂的罪行。法官判決他們每人五年徒刑,每人罰款5000元,並要他們交付訴訟費用——額外的5萬元。但是這些判決沒有完全生效。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裏,一所美國上訴法院推翻了原判。上訴法院以二比一的表決結果承認有爭議的反暴亂法——所謂的拉普·布朗法案——符合憲法,但仍然撤銷了原判,理由是霍夫曼法官表現了“敵對性”行為,因為“從一開始的記錄就明顯看出”他對被告方麵持“反對”態度。
芝加哥七被告案結果遠遠沒有能夠證明起訴有理,而它卻成了對政府說來空前的一係列司法方麵的災難的先導。緊接在這個案件之後,便出現了哈裏斯堡七被告、坎登十七被告、西雅圖七被告、堪薩斯城四被告、埃文斯頓四被告、五角大樓泄密案,以及蓋恩斯維爾八被告的審判。所有這些案件中的被告,從既成秩序的眼光來看都是異端分子,而這每一個案件中的被告最後又都由一個陪審團、一個法官或是一個上訴法院宣判無罪。對告密者的敵視和司法方麵的偏見,是貫串各個案件的共同的兩條線。此外,如馬丁·阿諾德在《紐約時報》上所指出:“盡管一切證據都證明相反,人們一般都相信政府是有能力的,而當政府把理由不足,並且常常是措詞無力的案子送進法院時,人們就對它生氣了。”
※※※
歸罪於七被告的暴亂活動之所以發生的真正根源,是由於越南戰爭,它在1970年繼續分裂和挫傷著整個國家。在這一年的開始階段曾經有過情況好轉的希望。頭四個月西貢來的消息多少有一點令人鼓舞。艾布拉姆斯將軍指揮下的美國部隊避免同越共和北越人進行大規模的戰鬥。尼克森正在把美國駐軍從54.3萬人減到34萬人,並且向全國保證到5月1日之前將再撤走另一批6萬怨氣兵。但是戰事的結束看來仍舊遙遙無期。在巴黎,共產黨人擯斥了尼克森的五點和平建議,並說:“我們的拒絕是堅決的、徹底的、絕對的。”美國首席談判代表戴維·布魯斯拒絕了共產黨人的一個方案,稱它是:“新瓶裝舊酒。”
美國陣亡人數在兩年前芝加哥抗議示威期間還隻2.5萬人,這時已經超過4.4萬大關。阻礙談判突破的,是華盛頓公開宣布有20萬美國軍隊還得多年留駐越南。在美國,在南越人中,在戰鬥部隊裏,厭戰情緒已越來越明顯。美國第四師的怨氣兵除非走投無路的軍官們進行威逼,拒絕投入戰鬥;另一個師的士兵辱罵尼克森,隻要發現一位戰地記者,他們就大喊大叫,用髒話咒罵尼克森;士兵們把要求和平的徽章和身份識別牌戴在一塊兒;據估計美國軍人中吸大麻葉的人數高達80%,而過量使用猛烈毒品致死的人數幾乎增加了兩倍。使這一切顯得更糟的是美國軍方最高階層所表現出來的無能。美國傘兵對離河內23英裏的山西地方一所戰俘營——據信有70~100個美國空軍飛行員關押在這裏——進行了一次大膽的襲擊。這次襲擊本來應該是成功的,但是情報工做出了毛病——所有的戰俘都先被撤走了。在這同一個星期裏,美國空軍飛機對北越進行了24小時的猛烈轟炸。五角大樓起先說這些出擊是一項“防護性反應”行動的一部分,是為了保護沒有武裝的美國飛機。後來卻又改口承認是對一些供應基地進行攻擊。實際上,大吃一驚的全國人民後來得知,轟炸員的轟炸目標,是包括醫院在內的。
白宮宣稱,拋棄西貢政府是根本談不上的,因為據說共產黨人有一份三百萬越南人的名單,要用“血浴”加以“處理”。是否存在著這樣一份名單,是大可懷疑的,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已準備拋棄阮文紹將軍的政權了。南越人對他們的美國盟友似乎也並不欣賞,甚至懷有敵意。西貢的鬧事者燒掉了一具尼克森的模擬像,高喊“打倒美國人”,並指責美國在拖延戰爭。一個不祥之兆是,一些佛教徒像在吳庭艷被推翻之前一些和尚所做的那樣,使用煤油和火柴進行自焚。一位南越政治家的兒子戴維·張,在美國巡迴演說,他告訴聽眾,美國怨氣兵同與他們並肩作戰的南越兵之間,隻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互相憎恨。
與此同時,美國人進行戰爭是為了保衛亞洲的一個民主國家的說法,已越來越站不住腳了。戴維的父親與阮文紹作對而被捕入獄,成了南越政府的八萬多名政治犯之一。戰場上的美國人報導了私刑法庭對政府的批評者所用的酷刑和所定的罪名;盡管西貢最高法院宣判這些私刑法庭違反憲法,它們仍然繼續開庭。而且阮文紹對美國財富的要求似乎永無止境。在華盛頓對西貢慷慨的支持幾達十年之後,他仍不斷地說他需要更多的美國裝備,需要更長的時間訓練他的軍隊,還需要更多更多的錢。他說如果他不能夠得到這一切,一切後果他將全不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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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否定了所有被告的陰謀罪,但宣判戴維斯、德林傑、海登、霍夫曼和魯賓都犯了越過州境煽動暴亂的罪行。法官判決他們每人五年徒刑,每人罰款5000元,並要他們交付訴訟費用——額外的5萬元。但是這些判決沒有完全生效。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裏,一所美國上訴法院推翻了原判。上訴法院以二比一的表決結果承認有爭議的反暴亂法——所謂的拉普·布朗法案——符合憲法,但仍然撤銷了原判,理由是霍夫曼法官表現了“敵對性”行為,因為“從一開始的記錄就明顯看出”他對被告方麵持“反對”態度。
芝加哥七被告案結果遠遠沒有能夠證明起訴有理,而它卻成了對政府說來空前的一係列司法方麵的災難的先導。緊接在這個案件之後,便出現了哈裏斯堡七被告、坎登十七被告、西雅圖七被告、堪薩斯城四被告、埃文斯頓四被告、五角大樓泄密案,以及蓋恩斯維爾八被告的審判。所有這些案件中的被告,從既成秩序的眼光來看都是異端分子,而這每一個案件中的被告最後又都由一個陪審團、一個法官或是一個上訴法院宣判無罪。對告密者的敵視和司法方麵的偏見,是貫串各個案件的共同的兩條線。此外,如馬丁·阿諾德在《紐約時報》上所指出:“盡管一切證據都證明相反,人們一般都相信政府是有能力的,而當政府把理由不足,並且常常是措詞無力的案子送進法院時,人們就對它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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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罪於七被告的暴亂活動之所以發生的真正根源,是由於越南戰爭,它在1970年繼續分裂和挫傷著整個國家。在這一年的開始階段曾經有過情況好轉的希望。頭四個月西貢來的消息多少有一點令人鼓舞。艾布拉姆斯將軍指揮下的美國部隊避免同越共和北越人進行大規模的戰鬥。尼克森正在把美國駐軍從54.3萬人減到34萬人,並且向全國保證到5月1日之前將再撤走另一批6萬怨氣兵。但是戰事的結束看來仍舊遙遙無期。在巴黎,共產黨人擯斥了尼克森的五點和平建議,並說:“我們的拒絕是堅決的、徹底的、絕對的。”美國首席談判代表戴維·布魯斯拒絕了共產黨人的一個方案,稱它是:“新瓶裝舊酒。”
美國陣亡人數在兩年前芝加哥抗議示威期間還隻2.5萬人,這時已經超過4.4萬大關。阻礙談判突破的,是華盛頓公開宣布有20萬美國軍隊還得多年留駐越南。在美國,在南越人中,在戰鬥部隊裏,厭戰情緒已越來越明顯。美國第四師的怨氣兵除非走投無路的軍官們進行威逼,拒絕投入戰鬥;另一個師的士兵辱罵尼克森,隻要發現一位戰地記者,他們就大喊大叫,用髒話咒罵尼克森;士兵們把要求和平的徽章和身份識別牌戴在一塊兒;據估計美國軍人中吸大麻葉的人數高達80%,而過量使用猛烈毒品致死的人數幾乎增加了兩倍。使這一切顯得更糟的是美國軍方最高階層所表現出來的無能。美國傘兵對離河內23英裏的山西地方一所戰俘營——據信有70~100個美國空軍飛行員關押在這裏——進行了一次大膽的襲擊。這次襲擊本來應該是成功的,但是情報工做出了毛病——所有的戰俘都先被撤走了。在這同一個星期裏,美國空軍飛機對北越進行了24小時的猛烈轟炸。五角大樓起先說這些出擊是一項“防護性反應”行動的一部分,是為了保護沒有武裝的美國飛機。後來卻又改口承認是對一些供應基地進行攻擊。實際上,大吃一驚的全國人民後來得知,轟炸員的轟炸目標,是包括醫院在內的。
白宮宣稱,拋棄西貢政府是根本談不上的,因為據說共產黨人有一份三百萬越南人的名單,要用“血浴”加以“處理”。是否存在著這樣一份名單,是大可懷疑的,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已準備拋棄阮文紹將軍的政權了。南越人對他們的美國盟友似乎也並不欣賞,甚至懷有敵意。西貢的鬧事者燒掉了一具尼克森的模擬像,高喊“打倒美國人”,並指責美國在拖延戰爭。一個不祥之兆是,一些佛教徒像在吳庭艷被推翻之前一些和尚所做的那樣,使用煤油和火柴進行自焚。一位南越政治家的兒子戴維·張,在美國巡迴演說,他告訴聽眾,美國怨氣兵同與他們並肩作戰的南越兵之間,隻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互相憎恨。
與此同時,美國人進行戰爭是為了保衛亞洲的一個民主國家的說法,已越來越站不住腳了。戴維的父親與阮文紹作對而被捕入獄,成了南越政府的八萬多名政治犯之一。戰場上的美國人報導了私刑法庭對政府的批評者所用的酷刑和所定的罪名;盡管西貢最高法院宣判這些私刑法庭違反憲法,它們仍然繼續開庭。而且阮文紹對美國財富的要求似乎永無止境。在華盛頓對西貢慷慨的支持幾達十年之後,他仍不斷地說他需要更多的美國裝備,需要更長的時間訓練他的軍隊,還需要更多更多的錢。他說如果他不能夠得到這一切,一切後果他將全不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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