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們笑逐顏開。他們本來一直都喜愛民歌的。他們不但對孩子們能收集廢膠和廢紙引以為榮,而且對這些青年的新風尚中的很多方麵都感到高興。1944年全國最流行的歌曲是短襪少女喜愛的一支新穎別致的歌,名為“在一顆星上搖擺”。當時大學生中幾乎己經沒有男的了,所以大學就難得有什麽運動選手(隻有西點軍校是例外,它以布蘭查德和戴維斯為中心組織起一個每分鍾可以得一分的馳名的球隊)。人們就把注意力轉到中學球隊上去,打球規則修改後,籃球開始成為極其吸引觀眾的項目。爸爸和兒子可以一起去看,正如媽媽和女兒都愛看《魅力》雜誌上同一篇文章。青年人對新鮮玩意總是特別感興趣的,1944年夏天,他們首先採用了阿根廷一個匈牙利難民所發明的用圓珠代替筆尖的筆。這種筆迸口時的商標名叫做“同溫層筆”,可是人們幹脆隻叫它做原子筆。成年人覺得不錯,也逐漸買來使用了。從政治問題以至寫字用具,國內戰場上的兩代人似乎都是和睦相處。
但接著出現了巨大的裂縫。罪在一個身體虛弱、臉色蒼白、打著蝴蝶領結、體重一百三十五磅、兩個耳朵一大一小、麵有菜色的歌手。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艾伯特·西納特拉。本書上次提到他時,他還是跟著哈裏·詹姆斯樂隊後麵跑。在他的崇拜者看來,他似乎身體羸弱,天真單純,而且才有十多歲。但實際上完全不是這樣。他出生在新澤西州霍博肯市的一個連熱水供應都沒有的公寓裏;父親是西西裏人,一個最輕量級職業拳擊家。他是一個倔強的、出言不遜、孤獨成性的人,認為自己有象漆皮做的那樣肺腔,將來必會成為歌唱明星。提到任何對手,他都會粗暴地說,“我隨便哪一天都可以把那個狗娘養的唱下舞台”。他早已不是中學生了,年已二十多歲。對於這種錯覺,他自己的說法是:“我二十五歲,看起來也許隻象十九歲。很多孩子都覺得我是他們中間的一個,就象他們隔壁的朋友一樣。也許這樣他們感到我很親切。我就想這樣。那有啥關係,他們都是好孩子。”
西納特拉的身體不夠條件當兵,——他身體有個缺陷,就是他耳鼓穿孔——因此,他就有一個強烈的勁頭來補償這個缺陷。他的真正欲望是想成名發跡。搖曳音樂樂隊隊員常常善於和那些哼傷感歌曲的歌手搗蛋,一次西納特拉唱到溫情綿綿的時候,巴迪·裏奇把鼓敲了又敲,尋西納特拉的開心,結果卻落得被他打得臉青嘴腫。西納特拉念念不忘要一舉成名,就不能老在一個樂隊指揮的手下呆下去。他跟了詹姆斯六個月,就轉到湯米·多爾西那裏去。他對“蠢人們來了”、“日日夜夜”以及“銀白色的聖誕節”的唱法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於是他就賠錢取消了與多爾西所訂的合同,雇用一個宣傳代理人,這樣就準備單槍匹馬地幹起來了。1942年12月30日晚上,當他在紐約派拉蒙戲院使出渾身解數,進行演唱時,突然坐在第十二排的一個女孩子因為中午沒吃午飯昏倒了——或“暈過去”了。另外一個女孩子大吃一驚,站起來尖聲大叫。霎時之間,全場都亂作一團,誰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但西納特拉繼續唱下去,他這人是絕不會因尖聲大叫而停下來的。等到他唱完時,整個戲院都象燒開了的鍋似的,人聲鼎沸,女孩子們都站在那裏尖聲怪叫。
這種怪叫就象瘟疫一樣,一下子傳遍開來。他成了有名的“歌喉”,不管“歌喉”在哪裏出現,哪裏就全場騷動。他每星期收到的信突然增至五千封,全國的弗朗基迷組織了兩千個俱樂部。不管他走到街頭小鋪、飯店、百貨商店和在家裏,都有人追著他要他簽名留念。有人爬上他的屋頂,偷看他的臥室。真的,如果他在泥地裏走過,也會有人把泥土挖起來曬幹,把他的腳印保存起來留為紀念的。這些人不全是小孩子,也不都是那麽和善的。有兩次他給頑皮的女孩子們用力拉著他的蝴蝶領結,想奪為己有,幾乎把他勒死。一次她們還要把他的衣服撕脫,差不多達到了目的。一個四十多歲的凶神惡煞的女人在華爾道夫飯店把他迫到無路可逃,然後扯開自己的襯衫,硬要他在她的乳罩上簽名。到了1944年,他又在派拉蒙戲院演唱三星期時,聽眾前後有三萬個尖聲怪叫的青少年。為了控製這個場麵,出動了四百二十一名防暴警察,二十個女警察和二十多輛警車。
“歌喉”——別名為弗蘭克·“暈”納特拉,又名為“暈厥”大王——發了財,他發財之快,比之美國士兵占領西西裏島所需的時間還少。他已簽訂了很多合同,每周在“幸運牌”香菸的流行歌曲選播節目中作一次演出,每年在rko公司拍一部電影,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灌唱片,所得版稅收入高得空前。他每年收入超過一百萬元。盡管實行戰時管製,但他似乎仍然花掉很大部分。他在好萊塢蓋了一間粉紅色的房子,裏麵現代化設備應有盡有,有些設備還是前所未聞的。他覺得起來拉窗簾麻煩,他就安裝了一個小玩意兒,不用站起來就可以拉,這樣就花了七千元。他定製的衣服,華麗而庸俗,尺寸都特別大,從鬆軟的蝴蝶結領結,腰身很高的褲子到鼓鼓的墊肩,無不如此。現在他已經結識到很多朋友,他們圍著他團團轉,就象貴族們侍奉國王一樣。他們以廁身在他的左右為榮,而他卻在其他方麵使他們更為高興。他的怪脾氣不少,其中之一就是把價值一百五十元的金質打火機隨便分送給人,就象鮑斯少校在部隊中隨便散發火星牌巧克力糖塊一樣。他的親密女友也是不斷在換。戰前他跟童年時代的伴侶南希·巴貝特結了婚。成名以後不久,有人問到他的婚姻問題,他總說:“我最愛我的妻子南希,現在如此,將來永遠也是如此。”後來他遇到這類問題,他就不再置答了。往後就有了愛娃·加德納,再往後又有邁婭·法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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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接著出現了巨大的裂縫。罪在一個身體虛弱、臉色蒼白、打著蝴蝶領結、體重一百三十五磅、兩個耳朵一大一小、麵有菜色的歌手。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艾伯特·西納特拉。本書上次提到他時,他還是跟著哈裏·詹姆斯樂隊後麵跑。在他的崇拜者看來,他似乎身體羸弱,天真單純,而且才有十多歲。但實際上完全不是這樣。他出生在新澤西州霍博肯市的一個連熱水供應都沒有的公寓裏;父親是西西裏人,一個最輕量級職業拳擊家。他是一個倔強的、出言不遜、孤獨成性的人,認為自己有象漆皮做的那樣肺腔,將來必會成為歌唱明星。提到任何對手,他都會粗暴地說,“我隨便哪一天都可以把那個狗娘養的唱下舞台”。他早已不是中學生了,年已二十多歲。對於這種錯覺,他自己的說法是:“我二十五歲,看起來也許隻象十九歲。很多孩子都覺得我是他們中間的一個,就象他們隔壁的朋友一樣。也許這樣他們感到我很親切。我就想這樣。那有啥關係,他們都是好孩子。”
西納特拉的身體不夠條件當兵,——他身體有個缺陷,就是他耳鼓穿孔——因此,他就有一個強烈的勁頭來補償這個缺陷。他的真正欲望是想成名發跡。搖曳音樂樂隊隊員常常善於和那些哼傷感歌曲的歌手搗蛋,一次西納特拉唱到溫情綿綿的時候,巴迪·裏奇把鼓敲了又敲,尋西納特拉的開心,結果卻落得被他打得臉青嘴腫。西納特拉念念不忘要一舉成名,就不能老在一個樂隊指揮的手下呆下去。他跟了詹姆斯六個月,就轉到湯米·多爾西那裏去。他對“蠢人們來了”、“日日夜夜”以及“銀白色的聖誕節”的唱法引起一些人的注意。於是他就賠錢取消了與多爾西所訂的合同,雇用一個宣傳代理人,這樣就準備單槍匹馬地幹起來了。1942年12月30日晚上,當他在紐約派拉蒙戲院使出渾身解數,進行演唱時,突然坐在第十二排的一個女孩子因為中午沒吃午飯昏倒了——或“暈過去”了。另外一個女孩子大吃一驚,站起來尖聲大叫。霎時之間,全場都亂作一團,誰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但西納特拉繼續唱下去,他這人是絕不會因尖聲大叫而停下來的。等到他唱完時,整個戲院都象燒開了的鍋似的,人聲鼎沸,女孩子們都站在那裏尖聲怪叫。
這種怪叫就象瘟疫一樣,一下子傳遍開來。他成了有名的“歌喉”,不管“歌喉”在哪裏出現,哪裏就全場騷動。他每星期收到的信突然增至五千封,全國的弗朗基迷組織了兩千個俱樂部。不管他走到街頭小鋪、飯店、百貨商店和在家裏,都有人追著他要他簽名留念。有人爬上他的屋頂,偷看他的臥室。真的,如果他在泥地裏走過,也會有人把泥土挖起來曬幹,把他的腳印保存起來留為紀念的。這些人不全是小孩子,也不都是那麽和善的。有兩次他給頑皮的女孩子們用力拉著他的蝴蝶領結,想奪為己有,幾乎把他勒死。一次她們還要把他的衣服撕脫,差不多達到了目的。一個四十多歲的凶神惡煞的女人在華爾道夫飯店把他迫到無路可逃,然後扯開自己的襯衫,硬要他在她的乳罩上簽名。到了1944年,他又在派拉蒙戲院演唱三星期時,聽眾前後有三萬個尖聲怪叫的青少年。為了控製這個場麵,出動了四百二十一名防暴警察,二十個女警察和二十多輛警車。
“歌喉”——別名為弗蘭克·“暈”納特拉,又名為“暈厥”大王——發了財,他發財之快,比之美國士兵占領西西裏島所需的時間還少。他已簽訂了很多合同,每周在“幸運牌”香菸的流行歌曲選播節目中作一次演出,每年在rko公司拍一部電影,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灌唱片,所得版稅收入高得空前。他每年收入超過一百萬元。盡管實行戰時管製,但他似乎仍然花掉很大部分。他在好萊塢蓋了一間粉紅色的房子,裏麵現代化設備應有盡有,有些設備還是前所未聞的。他覺得起來拉窗簾麻煩,他就安裝了一個小玩意兒,不用站起來就可以拉,這樣就花了七千元。他定製的衣服,華麗而庸俗,尺寸都特別大,從鬆軟的蝴蝶結領結,腰身很高的褲子到鼓鼓的墊肩,無不如此。現在他已經結識到很多朋友,他們圍著他團團轉,就象貴族們侍奉國王一樣。他們以廁身在他的左右為榮,而他卻在其他方麵使他們更為高興。他的怪脾氣不少,其中之一就是把價值一百五十元的金質打火機隨便分送給人,就象鮑斯少校在部隊中隨便散發火星牌巧克力糖塊一樣。他的親密女友也是不斷在換。戰前他跟童年時代的伴侶南希·巴貝特結了婚。成名以後不久,有人問到他的婚姻問題,他總說:“我最愛我的妻子南希,現在如此,將來永遠也是如此。”後來他遇到這類問題,他就不再置答了。往後就有了愛娃·加德納,再往後又有邁婭·法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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