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的事情(《三朝平攘錄》)。
嘉靖二十一年,汪直首航日本成功。然而,在明朝海禁政策下,汪直等人“往來互市”的海外貿易,顯然是違法的。而汪直這個時候勢力還不大,因此當他在得到了當時的最大的海商,他的同鄉歙人許棟之幫助後,於嘉靖二十三年率領千人之眾加盟許棟集團。在此期間,許棟集團以浙江寧波的雙嶼為基地,不斷發展其海外貿易,汪直開始擔任其“管庫”,後來又轉“管哨”,內外兼理,成為許棟集團的重要人物。其時,汪直“止載貨往日本,未嚐引其人來也。”(《籌海圖編》)
一直以來包括史書上,大多也把許棟歸為倭寇,但卻往往隻說其“誘倭”等等,並不見具體情形。事實上根據《閩書·島夷誌》的記載,一直到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4年),許棟“始誘博多津倭,助、才、門三人來市雙嶼”,僅以這三個日本人,而且很明顯是到雙嶼來和中國互市的日本商人,來指其為倭寇,這顯然是不足取的。
這是我們在看待明朝倭寇時要注意的第一個問題。有明一代,基本上都把海盜及沿海地區與明政府對抗的武裝集團概稱為“倭寇”,事實上這是相當不嚴謹和含糊不清的,許棟集團就是個最明顯的例子。許棟兄弟早年入贅馬來,可以說算是半個馬來人,而他的主要貿易夥伴則是葡萄牙和南洋一帶商人,如馬來、越南商人,日本和他的貿易以及合作時間都相當短,而來往人數也很少,根據記載,他在被擊敗以後想遠遁的正是馬來而不是日本,也就是當時所謂的“滿剌加”,因為他是入贅那裏並從那裏起家的。
事實上當時在這一地區最大的海外勢力,乃是葡萄牙人而不是日本人。據費爾南·門德斯·平托的《遠遊記》記載,自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葡萄牙人就在雙嶼和浯嶼兩處建立了較固定的“臨時居留地”,在那裏搭棚交易、存棧、過冬,並建有堡壘房屋,當時在雙嶼駐紮有1200多葡萄牙人,浯嶼則有500多人,而《林次崖先生文集》中對也當時的貿易狀況有著這樣的記載:“佛朗機(即葡萄牙)之來,皆以其地胡椒,蘇木,象牙,蘇油,沉、東、檀、乳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甚平,其日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米、麵、豬、雞之數,其價皆倍於常,故邊民樂與為市”,可見當時那一帶最大的海上外國勢力是葡萄牙人,而不是倭人。
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浙江巡撫朱紈以“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又因為許氏集團與當地政府發生了武裝衝突,開始對雙嶼發起攻擊。明軍“破其巢穴,焚其舟艦,擒殺殆半”,許氏集團部分頭目以及和他們進行貿易的坐商“大窩主顧良玉、祝良貴、劉奇十四等,皆就擒”(《籌海圖編》),後來又在海上“俘日本國人稽天,許棟亦就擒”(《明史》),自此許氏集團被消滅,而汪直集團則開始興起。
不過,實際上朱紈攻破的確實不是海盜窩,而是個商港和貿易集市,最直接的證據就是雙嶼港被破後,自四月七日被破到五月十日這一個月時間內,先後到達的各國商船竟達到了一千二百九十餘艘之多,最後以雙嶼港被朱紈下令用泥土徹底填塞使其不能啟用而告終。
幸好,來的都是是商船,如果雙嶼港真是海盜和倭寇基地的話,那麽這一千二百九十多艘裝備了各式新式火炮和武器的“海盜倭寇”船,恐怕隻要一次就足以把江蘇、浙江、福建一帶全部蕩平。
據《明史》載,次年朱紈在福建又捕獲了和葡萄牙人交易的九十六名違反海禁政策者,據他說罪名是搶劫,所以不予申辯就將他們全部斬首:“其年三月,佛郎機國人行劫至詔安。紈擊擒其渠李光頭等九十六人,復以便宜戮之”。
先是朱紈嚴格實施海禁時,民間以及部分士人就反彈極大,“閩人資衣食於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壞之”,因此當朱紈斬殺九十六人後,隨即就被禦史陳九德“劾紈擅殺。落紈職,命兵科都給事杜汝禎按問。朱紈聞之,慷慨流涕曰:‘吾貧且病,又負氣,不任對簿。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吾死,自決之,不須人也。’製壙誌,作絕命詞,仰藥死。二十九年,給事汝禎、巡按禦史陳宗夔還,稱奸民鬻販拒捕,無僭號流劫事,坐紈擅殺。詔逮紈,紈已前死。柯喬、盧鏜等並論重辟。”
因此,關於這一事件明政府最後的官方結論,是“奸民鬻販拒捕,無僭號流劫事,坐紈擅殺”,也就是說官方調查也認為是百姓違反海禁政策私下進行海外貿易,而和明軍的衝突則是因為“拒捕”,不存在所謂的葡萄牙人、閩人“僭號流劫”事情。
其實這個事件的真相是,在嘉靖二十六年,被葡萄牙人逼債的許棟、旺直,聯合福建海寇林剪一夥,搶劫了一直賴帳不還並威脅要告發他們的餘姚縣謝氏家產以抵債,而頗具勢力的謝氏則勾結官府向上報稱倭寇來襲,因此震動朝廷,最後釀成雙嶼被破,福建九十六人被朱紈抓捕斬殺的海禁大案。
平心而論,朱紈是個很稱職的好官,站在他的立場上,他的行為無可指責,他盡忠職守最後甚至慨然以死明誌,一心就是要為朝廷靖海,頗具氣節和人格魅力,實可稱是一個大忠臣。但悲劇在於,明政府的海禁政策,卻是個錯誤的逆潮流政策,朱紈的死,絕不是他一個個人悲劇,而是那個時代和那個政府的悲劇,所以此後還繼續發生著這樣的悲劇,譬如胡宗憲、俞大猷、盧鏜等人,甚至於汪直也是,無非形式不一樣,但根源卻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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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一年,汪直首航日本成功。然而,在明朝海禁政策下,汪直等人“往來互市”的海外貿易,顯然是違法的。而汪直這個時候勢力還不大,因此當他在得到了當時的最大的海商,他的同鄉歙人許棟之幫助後,於嘉靖二十三年率領千人之眾加盟許棟集團。在此期間,許棟集團以浙江寧波的雙嶼為基地,不斷發展其海外貿易,汪直開始擔任其“管庫”,後來又轉“管哨”,內外兼理,成為許棟集團的重要人物。其時,汪直“止載貨往日本,未嚐引其人來也。”(《籌海圖編》)
一直以來包括史書上,大多也把許棟歸為倭寇,但卻往往隻說其“誘倭”等等,並不見具體情形。事實上根據《閩書·島夷誌》的記載,一直到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4年),許棟“始誘博多津倭,助、才、門三人來市雙嶼”,僅以這三個日本人,而且很明顯是到雙嶼來和中國互市的日本商人,來指其為倭寇,這顯然是不足取的。
這是我們在看待明朝倭寇時要注意的第一個問題。有明一代,基本上都把海盜及沿海地區與明政府對抗的武裝集團概稱為“倭寇”,事實上這是相當不嚴謹和含糊不清的,許棟集團就是個最明顯的例子。許棟兄弟早年入贅馬來,可以說算是半個馬來人,而他的主要貿易夥伴則是葡萄牙和南洋一帶商人,如馬來、越南商人,日本和他的貿易以及合作時間都相當短,而來往人數也很少,根據記載,他在被擊敗以後想遠遁的正是馬來而不是日本,也就是當時所謂的“滿剌加”,因為他是入贅那裏並從那裏起家的。
事實上當時在這一地區最大的海外勢力,乃是葡萄牙人而不是日本人。據費爾南·門德斯·平托的《遠遊記》記載,自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葡萄牙人就在雙嶼和浯嶼兩處建立了較固定的“臨時居留地”,在那裏搭棚交易、存棧、過冬,並建有堡壘房屋,當時在雙嶼駐紮有1200多葡萄牙人,浯嶼則有500多人,而《林次崖先生文集》中對也當時的貿易狀況有著這樣的記載:“佛朗機(即葡萄牙)之來,皆以其地胡椒,蘇木,象牙,蘇油,沉、東、檀、乳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甚平,其日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米、麵、豬、雞之數,其價皆倍於常,故邊民樂與為市”,可見當時那一帶最大的海上外國勢力是葡萄牙人,而不是倭人。
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浙江巡撫朱紈以“不革渡船則海道不可清,不嚴保甲則海防不可復”,又因為許氏集團與當地政府發生了武裝衝突,開始對雙嶼發起攻擊。明軍“破其巢穴,焚其舟艦,擒殺殆半”,許氏集團部分頭目以及和他們進行貿易的坐商“大窩主顧良玉、祝良貴、劉奇十四等,皆就擒”(《籌海圖編》),後來又在海上“俘日本國人稽天,許棟亦就擒”(《明史》),自此許氏集團被消滅,而汪直集團則開始興起。
不過,實際上朱紈攻破的確實不是海盜窩,而是個商港和貿易集市,最直接的證據就是雙嶼港被破後,自四月七日被破到五月十日這一個月時間內,先後到達的各國商船竟達到了一千二百九十餘艘之多,最後以雙嶼港被朱紈下令用泥土徹底填塞使其不能啟用而告終。
幸好,來的都是是商船,如果雙嶼港真是海盜和倭寇基地的話,那麽這一千二百九十多艘裝備了各式新式火炮和武器的“海盜倭寇”船,恐怕隻要一次就足以把江蘇、浙江、福建一帶全部蕩平。
據《明史》載,次年朱紈在福建又捕獲了和葡萄牙人交易的九十六名違反海禁政策者,據他說罪名是搶劫,所以不予申辯就將他們全部斬首:“其年三月,佛郎機國人行劫至詔安。紈擊擒其渠李光頭等九十六人,復以便宜戮之”。
先是朱紈嚴格實施海禁時,民間以及部分士人就反彈極大,“閩人資衣食於海,驟失重利,雖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壞之”,因此當朱紈斬殺九十六人後,隨即就被禦史陳九德“劾紈擅殺。落紈職,命兵科都給事杜汝禎按問。朱紈聞之,慷慨流涕曰:‘吾貧且病,又負氣,不任對簿。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吾死,自決之,不須人也。’製壙誌,作絕命詞,仰藥死。二十九年,給事汝禎、巡按禦史陳宗夔還,稱奸民鬻販拒捕,無僭號流劫事,坐紈擅殺。詔逮紈,紈已前死。柯喬、盧鏜等並論重辟。”
因此,關於這一事件明政府最後的官方結論,是“奸民鬻販拒捕,無僭號流劫事,坐紈擅殺”,也就是說官方調查也認為是百姓違反海禁政策私下進行海外貿易,而和明軍的衝突則是因為“拒捕”,不存在所謂的葡萄牙人、閩人“僭號流劫”事情。
其實這個事件的真相是,在嘉靖二十六年,被葡萄牙人逼債的許棟、旺直,聯合福建海寇林剪一夥,搶劫了一直賴帳不還並威脅要告發他們的餘姚縣謝氏家產以抵債,而頗具勢力的謝氏則勾結官府向上報稱倭寇來襲,因此震動朝廷,最後釀成雙嶼被破,福建九十六人被朱紈抓捕斬殺的海禁大案。
平心而論,朱紈是個很稱職的好官,站在他的立場上,他的行為無可指責,他盡忠職守最後甚至慨然以死明誌,一心就是要為朝廷靖海,頗具氣節和人格魅力,實可稱是一個大忠臣。但悲劇在於,明政府的海禁政策,卻是個錯誤的逆潮流政策,朱紈的死,絕不是他一個個人悲劇,而是那個時代和那個政府的悲劇,所以此後還繼續發生著這樣的悲劇,譬如胡宗憲、俞大猷、盧鏜等人,甚至於汪直也是,無非形式不一樣,但根源卻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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