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處譯文為:我的要求是現金$兩千萬美元。請將其裝進袋子裏,留它在環城快速路西側六十六號公路以南兩英裏處。
“看到沒有?他寫‘留它’,而‘它’這個賓格根本沒必要。隻是這種錯法並不合理。絕大多數語法錯誤來自語病。我們的日常口語中,不會在句子裏加上不必要的直接賓語。如果真有語病的話,我們通常是精簡口語,省略該用的字。”
“拚寫錯誤是怎麽回事呢?”帕克繼續說。他在投影前方緩步走動,勒索信的內容像黑色的小蟲子一般劃過他的臉和肩膀。“看看這句話,‘their is no way to stop him【注】’。‘their’是‘there’的同音字,隻是拚法不同,不過通常隻有在寫得太快的時候才會拚錯,往往是在電腦前打字的時候,因為打字時大腦想的是發音而不是字形。第二個誤用同音字常見的情況是使用打字機。不過手寫的時候很少犯這種錯誤。”
【注】此處譯文為:無從阻止。
“還有大小寫混淆的問題又該怎麽解釋呢?”他瞟了哈迪一眼:“該小寫的時候寫成大寫,一定有邏輯的根據,例如說作者指的是某種藝術或表達強烈的愛恨。有時候是跟職業或頭銜有關。他犯這些錯誤時,隻是想讓我們誤認為他很笨。其實他一點都不笨。”
“這封信告訴了你這麽多事?”盧卡斯瞪大眼睛問,她覺得自己眼中的勒索信仿佛與帕克研究的那封截然不同。
“沒錯,”這名文件鑑定專家回答,接著笑了起來,“他犯的另一項錯誤,是該寫錯的地方沒有寫錯。舉例來說,他在狀語從句裏麵用對了逗號。看這個以‘如果’開頭的從句,中間應該加逗號。”帕克邊說邊指指牆上的文字。
if you kill me, he will keep killing.【注】
【注】此處譯文為:如果殺了我,他也會繼續殺人。
“這個狀語從句若是放在句末,就不需要加逗號了。比如這句。”
he will kill again-at four, eight and midnight if you dont pay.【注】
【注】此處譯文為;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將會再度開始殺戮,時間是:四點、八點和午夜時分。
“此外,主謀還在which前麵加了逗號。”
i am wanting $20 million dors in cash, which you will put into a bag……【注】
【注】此處譯文為:我的要求是現金$兩千萬美元,請將其裝進袋子裏……
“在非限定性的‘which’前麵加逗號,在限定性的‘that’前麵不加逗號,這是標準的英語語法,不過通常隻有專業人士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才會這樣寫。”
“which前麵應該加逗號嗎?”c.p.嘀咕道,“誰管那麽多。”
帕克在心裏默默回答:我們非管不可。因為這種細微之處往往能帶領我們通往真相。
哈迪說:“主謀好像想拚‘逮捕’卻拚不出來。你又怎麽解釋?”
“的確,貌似拚不出來,”帕克說,“不過他刪掉的是什麽,你們知道嗎?我用紅外線掃描過。”
“是什麽?”
“塗鴉。”
“塗鴉?”盧卡斯問。 棒槌學堂·出品
“是一句美術用語,”帕克語帶諷刺地說,“他什麽也沒寫錯,隻是想讓我們‘認為’他拚不出這個字。”
“他幹嗎費這麽大力氣,誤導我們,讓我們覺得他很笨?”哈迪問。
“他想讓我們找錯對象,專找傻乎乎的美國人或是不算太笨的外國人。這又是一枚煙幕彈。”帕克接著說,“也是想讓我們低估他。他當然很聰明。看看交錢的地點就知道了。”
“交錢的地點?”盧卡斯問。
c.p.問:“你指的是絞架路?怎麽個聰明法?”
“這個嘛……”帕克抬起頭逐個看著在場的探員,“直升機。”
“什麽直升機?”哈迪問。
帕克皺起眉頭:“你們難道沒有查過直升機租賃公司?”
“沒有,”盧卡斯說,“為什麽要查?”
帕克回想起以前在fbi工作期間一直奉行的一條原則:永遠不要孤立地看問題。“他跟我們約定的交錢地點,附近有一家醫院對不對?”
托比點頭:“費爾法克斯醫院。”
“該死,”盧卡斯脫口而出,“那家醫院有一個直升機起降坪。”
“那又怎樣?”哈迪問。
盧卡斯搖搖頭,生自己的悶氣:“歹徒看上那個地方,是希望我們派去的監視人員對飛過來的直升機視若無睹。他會租一架直升機,降落在醫院旁邊,拿走錢後再起飛,然後可能隻升到樹梢的高度,飛到逃逸用的車輛附近。”
“我怎麽沒想到這一點。”哈迪憤憤不平地說。
“我們全都沒想到。”c.p.說。
凱奇接口道:“我在聯邦航空局有個朋友,我去請他查一下。”
帕克瞟了一下時鍾:“甘迺迪召開記者會後,沒有收到什麽回音嗎?”
盧卡斯打了一個電話,講了幾句話後便掛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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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他寫‘留它’,而‘它’這個賓格根本沒必要。隻是這種錯法並不合理。絕大多數語法錯誤來自語病。我們的日常口語中,不會在句子裏加上不必要的直接賓語。如果真有語病的話,我們通常是精簡口語,省略該用的字。”
“拚寫錯誤是怎麽回事呢?”帕克繼續說。他在投影前方緩步走動,勒索信的內容像黑色的小蟲子一般劃過他的臉和肩膀。“看看這句話,‘their is no way to stop him【注】’。‘their’是‘there’的同音字,隻是拚法不同,不過通常隻有在寫得太快的時候才會拚錯,往往是在電腦前打字的時候,因為打字時大腦想的是發音而不是字形。第二個誤用同音字常見的情況是使用打字機。不過手寫的時候很少犯這種錯誤。”
【注】此處譯文為:無從阻止。
“還有大小寫混淆的問題又該怎麽解釋呢?”他瞟了哈迪一眼:“該小寫的時候寫成大寫,一定有邏輯的根據,例如說作者指的是某種藝術或表達強烈的愛恨。有時候是跟職業或頭銜有關。他犯這些錯誤時,隻是想讓我們誤認為他很笨。其實他一點都不笨。”
“這封信告訴了你這麽多事?”盧卡斯瞪大眼睛問,她覺得自己眼中的勒索信仿佛與帕克研究的那封截然不同。
“沒錯,”這名文件鑑定專家回答,接著笑了起來,“他犯的另一項錯誤,是該寫錯的地方沒有寫錯。舉例來說,他在狀語從句裏麵用對了逗號。看這個以‘如果’開頭的從句,中間應該加逗號。”帕克邊說邊指指牆上的文字。
if you kill me, he will keep killing.【注】
【注】此處譯文為:如果殺了我,他也會繼續殺人。
“這個狀語從句若是放在句末,就不需要加逗號了。比如這句。”
he will kill again-at four, eight and midnight if you dont pay.【注】
【注】此處譯文為;如果你不能如期付款,他將會再度開始殺戮,時間是:四點、八點和午夜時分。
“此外,主謀還在which前麵加了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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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處譯文為:我的要求是現金$兩千萬美元,請將其裝進袋子裏……
“在非限定性的‘which’前麵加逗號,在限定性的‘that’前麵不加逗號,這是標準的英語語法,不過通常隻有專業人士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才會這樣寫。”
“which前麵應該加逗號嗎?”c.p.嘀咕道,“誰管那麽多。”
帕克在心裏默默回答:我們非管不可。因為這種細微之處往往能帶領我們通往真相。
哈迪說:“主謀好像想拚‘逮捕’卻拚不出來。你又怎麽解釋?”
“的確,貌似拚不出來,”帕克說,“不過他刪掉的是什麽,你們知道嗎?我用紅外線掃描過。”
“是什麽?”
“塗鴉。”
“塗鴉?”盧卡斯問。 棒槌學堂·出品
“是一句美術用語,”帕克語帶諷刺地說,“他什麽也沒寫錯,隻是想讓我們‘認為’他拚不出這個字。”
“他幹嗎費這麽大力氣,誤導我們,讓我們覺得他很笨?”哈迪問。
“他想讓我們找錯對象,專找傻乎乎的美國人或是不算太笨的外國人。這又是一枚煙幕彈。”帕克接著說,“也是想讓我們低估他。他當然很聰明。看看交錢的地點就知道了。”
“交錢的地點?”盧卡斯問。
c.p.問:“你指的是絞架路?怎麽個聰明法?”
“這個嘛……”帕克抬起頭逐個看著在場的探員,“直升機。”
“什麽直升機?”哈迪問。
帕克皺起眉頭:“你們難道沒有查過直升機租賃公司?”
“沒有,”盧卡斯說,“為什麽要查?”
帕克回想起以前在fbi工作期間一直奉行的一條原則:永遠不要孤立地看問題。“他跟我們約定的交錢地點,附近有一家醫院對不對?”
托比點頭:“費爾法克斯醫院。”
“該死,”盧卡斯脫口而出,“那家醫院有一個直升機起降坪。”
“那又怎樣?”哈迪問。
盧卡斯搖搖頭,生自己的悶氣:“歹徒看上那個地方,是希望我們派去的監視人員對飛過來的直升機視若無睹。他會租一架直升機,降落在醫院旁邊,拿走錢後再起飛,然後可能隻升到樹梢的高度,飛到逃逸用的車輛附近。”
“我怎麽沒想到這一點。”哈迪憤憤不平地說。
“我們全都沒想到。”c.p.說。
凱奇接口道:“我在聯邦航空局有個朋友,我去請他查一下。”
帕克瞟了一下時鍾:“甘迺迪召開記者會後,沒有收到什麽回音嗎?”
盧卡斯打了一個電話,講了幾句話後便掛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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