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回 薛文龍悔娶河東獅 賈迎春誤嫁中山狼
西嶺雪一回一回解紅樓 作者:西嶺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迎春為何會嫁給孫紹祖
《紅樓夢》現存八十回回目中,隻有兩條與迎春有關,一個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問累金鳳》,再一個就是第七十九回《賈迎春誤嫁中山狼》。“懦”是她的性格,“誤”是她的命運。
一個“誤”字,已經注明了迎春的悲劇。二小姐賈迎春這一生,實在是太窩囊,太懦弱,太倒黴了,故而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又怎能不為命運所誤呢?
都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遇人不淑,大概是一個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這一“誤”字可謂痛矣。
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說婚姻本是喜事,卻偏偏“冤家路窄”,同老太太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是一個道理。且看原文:
“中山狼,無情獸,全不念當日根由。一味的驕奢淫蕩貪還構。覷著那,侯門豔質同蒲柳;作踐的,公府千金似下流。歎芳魂豔魄,一載蕩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畢竟也是“侯門豔質”,“公府千金”,為什麽會嫁給如此不堪的一個丈夫呢?這個“誤”究竟由誰鑄成?
且看第七十九回《賈迎春誤嫁中山狼》中對這門婚事的寫法:
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這孫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係軍官出身,乃當日寧榮府中之門生,算來亦係世交。如今孫家隻有一人在京,現襲指揮之職,此人名喚孫紹祖,生得相貌魁梧,體格健壯,弓馬嫻熟,應酬權變,年紀未滿三十,且又家資饒富,現在兵部候缺題升。因未有室,賈赦見是世交之孫,且人品家當都相稱合,遂青目擇為東床嬌婿。亦曾回明賈母。賈母心中卻不十分稱意,想來攔阻亦恐不聽,兒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況且他是親父主張,何必出頭多事,為此隻說‘知道了’三字,餘不多及。賈政又深惡孫家,雖是世交,當年不過是彼祖希慕榮寧之勢,有不能了結之事才拜在門下的,並非詩禮名族之裔,因此倒勸諫過兩次,無奈賈赦不聽,也隻得罷了。
這一段波瀾突起,寫得十分倉促,起筆一句“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劈空而來,硬生生插入孫紹祖其人其事,前文毫無照應,這與雪芹一向“草蛇灰線,伏脈千裏”的筆法極不諧調,倒更像是一個劇本大綱,有骨無肉,更無精氣神兒。
若是隻從字麵條件來看,賈赦發嫁迎春的理由似乎並沒有什麽大錯,那孫家出身軍門,有財有勢,孫紹祖相貌、體格、功夫、交際手段,樣樣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遠大,作為庶出的迎春嫁得這樣一個夫婿,“硬件”上是過得去的。
奇怪的是,孫紹祖已經快三十歲了,在那個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賈璉大得多,又“家資饒富”,為何卻沒有老婆呢?書中說他“未有室”,這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不曾娶親,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數後一種可能性更大,那麽,迎春嫁過去等於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顯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賈母和賈政的不滿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孫家行伍出身,雖是世襲軍職,卻非詩禮之家,與鍾鳴鼎食的賈府還是不能同日而語的。賈赦貪其家資而下嫁女兒,顯然不智。
而最有疑點的,還是賈政所指的“不能了結之事”。其深層含義就是,當年孫家有事求賈家幫忙,遂拜在門下以求庇護。換言之,賈家曾對其有恩。
但是孫紹祖顯然不願意承認這一點,非但不肯念恩,還要反咬一口。書中借迎春歸寧時轉述的一番話補出弦外之音:
“孫紹祖……說老爺曾收著他五千銀子,不該使了他的。如今他來要了兩三次不得,他便指著我的臉說道:‘你別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銀子,把你準折買給我的。好不好,打一頓攆在下房裏睡去。當日有你爺爺在時,希圖上我們的富貴,趕著相與的。論理我和你父親是一輩,如今強壓我的頭,賣了一輩。又不該作了這門親,倒沒的叫人看著趕勢利似的。’”
孫紹祖的話中有幾成可信?所透露出來的真正信息又是什麽?
固然賈家如今已非當年之勢,五千兩銀子也並非小數目。然而賈赦買個嫣紅作妾,還出手八百兩銀子,何至於為五千兩銀子就賣女兒;那周太監來打秋風,張口就一千兩銀子,賈璉雖艱難,也還搗騰得出,可見“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也決不至於為了五千兩銀子葬送親妹子前程。
因此,孫紹祖的話絕對是欺心昧世之言。至於那五千兩銀子,大抵也並非完全是空穴來風,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結之事”求賈家幫忙拆理時,拿來送禮的。如今事情了結,他又翻臉不認賬,得了人不算,還想把錢也要回去。
這樣的人,民間俗稱為“白眼狼”,文人稱之為“中山狼”。典出明朝馬中錫《東田集*中山狼傳》,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東郭先生”的故事:趙簡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東郭先生,向其求救。東郭先生動了惻隱之心,將狼藏在書囊中,騙過了趙簡子。狼活命後,卻反而要將救命恩人東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詞中說“子係中山狼,得誌便猖狂”。“子、係”合起來就是一個“孫”字,這姓孫的狼心狗肺,恩將仇報,將來必定還會做出許多對不起賈家的事,隻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還有別的反噬行為,說不定賈赦後來獲罪,就與孫紹祖有關。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會讓迎春回家通風報信的,這就又牽涉到一個新的問題:迎春歸寧,是曹雪芹寫的嗎?
如果說曹雪芹是故意要寫迎春歸寧,來與元春省親做對應的話,那麽必然會有更大篇幅的從容描寫,以細節來體現生活。然而文中卻粗疏簡省,從迎春出嫁到歸寧寫得浮皮潦草。寶玉聞說迎春事,曾往蓼風軒感傷了半日,還寫了一首並不工整的七言詩:
池塘一夜秋風冷,吹散芰荷紅玉影。
蓼花菱葉不勝愁,重露繁霜壓纖梗。
不聞永晝敲棋聲,燕泥點點汙棋枰。
古人惜別憐朋友,況我今當手足情!
此詩意境雖可取,然而非但對仗不工,連平仄粘對也欠妥,完全稱不上格律詩;若說是古風,則又是七字八句,頗為奇怪;而且最後兩句更是大白話,完全不像寶玉的“香奩體”筆風。且不說《四時即景》、《訪菊》這些標準七律,即使是不講格律的古風《姽嫿詞》,也遠比這個來得工整香豔。
詩詞是《紅樓夢》的一大特色,雖非篇篇精品,卻是首首有味,最難得的就是每首詩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頭製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詩派給寶釵,更不能把賈環的詩塞給寶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寶琴騙寶玉說是自己寫的,寶玉道:“這聲調口氣迥乎不像蘅蕪之體”,便是一個強證。
然而這首《蓼風軒即景》,卻淺疏直白,粗枝大葉,“迥乎不像怡紅之體”。而且,倘若此詩真是曹雪芹所寫,那麽寶玉可謂是提前為迎春之死做誄了,脂硯在此有一句“為對境悼顰兒做引”的批語,可見此詩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麽後來的迎春歸寧就是多餘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風軒住上幾晚。
因此我懷疑這段文字與這首詩都不是出自曹雪芹原筆。況且吟詩之後,又突然現出香菱來,借香菱一段話倉促交代薛蟠親事,分明文力不逮;而寶菱兩人的對話更是蹊蹺。
先是寶玉笑問:“我的姐姐,你這會子跑到這裏來做什麽?”完全是趙姨娘招呼林之孝家的口吻:“我的嫂子!這會子還不家去歇歇,還跑些什麽?”
香菱也是奇怪,好端端說話,卻無故“拍手笑嘻嘻的說道”,且問了一車子的話。然而既問晴雯之死,何以“拍手”,又如何“笑嘻嘻”?難道會有人笑嘻嘻地詢問死信兒的麽?真正無理之至。
一番對話交代過薛蟠婚事後,寶玉接著便因種種胡思亂恨,大病一場,因此賈母囑他百日不出門,就此避開了薛蟠娶親、迎春出嫁等重頭描寫。如此寫法,偷懶取巧,自是續書中文力不足之故。
最可疑的,還是畫蛇添足地說寶玉“少不得潛心忍耐,暫同這些丫鬟們廝鬧釋悶,幸免賈政責備逼迫讀書之難。這百日內,隻不曾拆毀了怡紅院,和這些丫頭們無法無天,凡世上所無之事,都頑耍出來。”
此時距王夫人抄檢大觀園不久,那般雷霆萬鈞地驅紅逐翠,眾丫鬟早已噤若寒蟬,此時豈敢胡鬧?況且晴雯、芳官、四兒皆已離去,還有誰帶頭兒夥著寶玉無法無天?那些丫鬟竟是不要命了?襲人可會允許?且寶玉豈非無情?
這段文字前後矛盾,敷衍塞責,與書中前後情節失聯,顯然不是曹雪芹原文。
事實上,整個第七十九、八十兩回,都寫得非常潦草倉促,迎春出嫁,薛蟠娶親,金桂撒潑,香菱病危,迎春歸寧,件件都是大事,卻沒有一個場麵描寫,隻是平鋪直敘,仿佛急急忙忙要把人物故事收結一樣。
而孫紹祖辜恩行凶的一段文字,本應該在丫環仆婦的話中補出才對,讓本性隱忍懦弱的迎春長篇大論地對著並非親母的王夫人訴委屈,且語涉閨房之私,連“家中所有的媳婦丫頭將及淫遍”這種話也端到台麵上來說,對二小姐來說更幾乎是種荼毒,且是蛇足之筆。
接著又寫了句“迎春是夕仍在舊館安歇。眾姊妹等更加親熱異常。一連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邊去。”草草一小段話,就算把迎春的故事收結了,哪裏像曹雪芹一慣的文風?倒更像是近年來許多紅迷嚐試重續後四十回時常用的筆法,最省力的就是這兩道板斧:一是用對話把所有的故事一口氣講完,不用處理過渡的問題,也不必理會情節是否連貫;二是站在旁觀立場上簡單介紹,三言兩語交代過眾人表現,幾句評述就當過場了。而最欠缺的是,就是場麵描寫,和細節刻劃。
整個七十九、八十兩回,除了夏金桂計賺苦香菱的幾段戲外,就毫無精彩可言。而列藏本上,第七十九、八十回根本就沒有分開,隻是一回,可見還在草稿階段,這就更加坐實了我的猜測:這最後兩回,並非雪芹親筆。而是他設想好了故事,或者寫了部分手稿,後由脂硯齋等綴補代筆而成。
倘或如此,在曹雪芹原意中,可憐的迎春,從“誤嫁中山狼”到“一載赴黃梁”間,隻怕是沒什麽機會再回蓼風軒重溫舊夢的。出嫁前的最後一瞥,就是她與大觀園的永訣了。
《紅樓夢》現存八十回回目中,隻有兩條與迎春有關,一個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問累金鳳》,再一個就是第七十九回《賈迎春誤嫁中山狼》。“懦”是她的性格,“誤”是她的命運。
一個“誤”字,已經注明了迎春的悲劇。二小姐賈迎春這一生,實在是太窩囊,太懦弱,太倒黴了,故而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又怎能不為命運所誤呢?
都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遇人不淑,大概是一個女子人生中最大的悲哀了。這一“誤”字可謂痛矣。
迎春的判曲名曰《喜冤家》,是說婚姻本是喜事,卻偏偏“冤家路窄”,同老太太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是一個道理。且看原文:
“中山狼,無情獸,全不念當日根由。一味的驕奢淫蕩貪還構。覷著那,侯門豔質同蒲柳;作踐的,公府千金似下流。歎芳魂豔魄,一載蕩悠悠。”
但是,迎春再懦弱,畢竟也是“侯門豔質”,“公府千金”,為什麽會嫁給如此不堪的一個丈夫呢?這個“誤”究竟由誰鑄成?
且看第七十九回《賈迎春誤嫁中山狼》中對這門婚事的寫法:
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這孫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係軍官出身,乃當日寧榮府中之門生,算來亦係世交。如今孫家隻有一人在京,現襲指揮之職,此人名喚孫紹祖,生得相貌魁梧,體格健壯,弓馬嫻熟,應酬權變,年紀未滿三十,且又家資饒富,現在兵部候缺題升。因未有室,賈赦見是世交之孫,且人品家當都相稱合,遂青目擇為東床嬌婿。亦曾回明賈母。賈母心中卻不十分稱意,想來攔阻亦恐不聽,兒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況且他是親父主張,何必出頭多事,為此隻說‘知道了’三字,餘不多及。賈政又深惡孫家,雖是世交,當年不過是彼祖希慕榮寧之勢,有不能了結之事才拜在門下的,並非詩禮名族之裔,因此倒勸諫過兩次,無奈賈赦不聽,也隻得罷了。
這一段波瀾突起,寫得十分倉促,起筆一句“原來賈赦已將迎春許與孫家了”劈空而來,硬生生插入孫紹祖其人其事,前文毫無照應,這與雪芹一向“草蛇灰線,伏脈千裏”的筆法極不諧調,倒更像是一個劇本大綱,有骨無肉,更無精氣神兒。
若是隻從字麵條件來看,賈赦發嫁迎春的理由似乎並沒有什麽大錯,那孫家出身軍門,有財有勢,孫紹祖相貌、體格、功夫、交際手段,樣樣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遠大,作為庶出的迎春嫁得這樣一個夫婿,“硬件”上是過得去的。
奇怪的是,孫紹祖已經快三十歲了,在那個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賈璉大得多,又“家資饒富”,為何卻沒有老婆呢?書中說他“未有室”,這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不曾娶親,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數後一種可能性更大,那麽,迎春嫁過去等於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顯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賈母和賈政的不滿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孫家行伍出身,雖是世襲軍職,卻非詩禮之家,與鍾鳴鼎食的賈府還是不能同日而語的。賈赦貪其家資而下嫁女兒,顯然不智。
而最有疑點的,還是賈政所指的“不能了結之事”。其深層含義就是,當年孫家有事求賈家幫忙,遂拜在門下以求庇護。換言之,賈家曾對其有恩。
但是孫紹祖顯然不願意承認這一點,非但不肯念恩,還要反咬一口。書中借迎春歸寧時轉述的一番話補出弦外之音:
“孫紹祖……說老爺曾收著他五千銀子,不該使了他的。如今他來要了兩三次不得,他便指著我的臉說道:‘你別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銀子,把你準折買給我的。好不好,打一頓攆在下房裏睡去。當日有你爺爺在時,希圖上我們的富貴,趕著相與的。論理我和你父親是一輩,如今強壓我的頭,賣了一輩。又不該作了這門親,倒沒的叫人看著趕勢利似的。’”
孫紹祖的話中有幾成可信?所透露出來的真正信息又是什麽?
固然賈家如今已非當年之勢,五千兩銀子也並非小數目。然而賈赦買個嫣紅作妾,還出手八百兩銀子,何至於為五千兩銀子就賣女兒;那周太監來打秋風,張口就一千兩銀子,賈璉雖艱難,也還搗騰得出,可見“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也決不至於為了五千兩銀子葬送親妹子前程。
因此,孫紹祖的話絕對是欺心昧世之言。至於那五千兩銀子,大抵也並非完全是空穴來風,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結之事”求賈家幫忙拆理時,拿來送禮的。如今事情了結,他又翻臉不認賬,得了人不算,還想把錢也要回去。
這樣的人,民間俗稱為“白眼狼”,文人稱之為“中山狼”。典出明朝馬中錫《東田集*中山狼傳》,也就是我們熟知的“東郭先生”的故事:趙簡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東郭先生,向其求救。東郭先生動了惻隱之心,將狼藏在書囊中,騙過了趙簡子。狼活命後,卻反而要將救命恩人東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詞中說“子係中山狼,得誌便猖狂”。“子、係”合起來就是一個“孫”字,這姓孫的狼心狗肺,恩將仇報,將來必定還會做出許多對不起賈家的事,隻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還有別的反噬行為,說不定賈赦後來獲罪,就與孫紹祖有關。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會讓迎春回家通風報信的,這就又牽涉到一個新的問題:迎春歸寧,是曹雪芹寫的嗎?
如果說曹雪芹是故意要寫迎春歸寧,來與元春省親做對應的話,那麽必然會有更大篇幅的從容描寫,以細節來體現生活。然而文中卻粗疏簡省,從迎春出嫁到歸寧寫得浮皮潦草。寶玉聞說迎春事,曾往蓼風軒感傷了半日,還寫了一首並不工整的七言詩:
池塘一夜秋風冷,吹散芰荷紅玉影。
蓼花菱葉不勝愁,重露繁霜壓纖梗。
不聞永晝敲棋聲,燕泥點點汙棋枰。
古人惜別憐朋友,況我今當手足情!
此詩意境雖可取,然而非但對仗不工,連平仄粘對也欠妥,完全稱不上格律詩;若說是古風,則又是七字八句,頗為奇怪;而且最後兩句更是大白話,完全不像寶玉的“香奩體”筆風。且不說《四時即景》、《訪菊》這些標準七律,即使是不講格律的古風《姽嫿詞》,也遠比這個來得工整香豔。
詩詞是《紅樓夢》的一大特色,雖非篇篇精品,卻是首首有味,最難得的就是每首詩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頭製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詩派給寶釵,更不能把賈環的詩塞給寶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寶琴騙寶玉說是自己寫的,寶玉道:“這聲調口氣迥乎不像蘅蕪之體”,便是一個強證。
然而這首《蓼風軒即景》,卻淺疏直白,粗枝大葉,“迥乎不像怡紅之體”。而且,倘若此詩真是曹雪芹所寫,那麽寶玉可謂是提前為迎春之死做誄了,脂硯在此有一句“為對境悼顰兒做引”的批語,可見此詩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麽後來的迎春歸寧就是多餘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風軒住上幾晚。
因此我懷疑這段文字與這首詩都不是出自曹雪芹原筆。況且吟詩之後,又突然現出香菱來,借香菱一段話倉促交代薛蟠親事,分明文力不逮;而寶菱兩人的對話更是蹊蹺。
先是寶玉笑問:“我的姐姐,你這會子跑到這裏來做什麽?”完全是趙姨娘招呼林之孝家的口吻:“我的嫂子!這會子還不家去歇歇,還跑些什麽?”
香菱也是奇怪,好端端說話,卻無故“拍手笑嘻嘻的說道”,且問了一車子的話。然而既問晴雯之死,何以“拍手”,又如何“笑嘻嘻”?難道會有人笑嘻嘻地詢問死信兒的麽?真正無理之至。
一番對話交代過薛蟠婚事後,寶玉接著便因種種胡思亂恨,大病一場,因此賈母囑他百日不出門,就此避開了薛蟠娶親、迎春出嫁等重頭描寫。如此寫法,偷懶取巧,自是續書中文力不足之故。
最可疑的,還是畫蛇添足地說寶玉“少不得潛心忍耐,暫同這些丫鬟們廝鬧釋悶,幸免賈政責備逼迫讀書之難。這百日內,隻不曾拆毀了怡紅院,和這些丫頭們無法無天,凡世上所無之事,都頑耍出來。”
此時距王夫人抄檢大觀園不久,那般雷霆萬鈞地驅紅逐翠,眾丫鬟早已噤若寒蟬,此時豈敢胡鬧?況且晴雯、芳官、四兒皆已離去,還有誰帶頭兒夥著寶玉無法無天?那些丫鬟竟是不要命了?襲人可會允許?且寶玉豈非無情?
這段文字前後矛盾,敷衍塞責,與書中前後情節失聯,顯然不是曹雪芹原文。
事實上,整個第七十九、八十兩回,都寫得非常潦草倉促,迎春出嫁,薛蟠娶親,金桂撒潑,香菱病危,迎春歸寧,件件都是大事,卻沒有一個場麵描寫,隻是平鋪直敘,仿佛急急忙忙要把人物故事收結一樣。
而孫紹祖辜恩行凶的一段文字,本應該在丫環仆婦的話中補出才對,讓本性隱忍懦弱的迎春長篇大論地對著並非親母的王夫人訴委屈,且語涉閨房之私,連“家中所有的媳婦丫頭將及淫遍”這種話也端到台麵上來說,對二小姐來說更幾乎是種荼毒,且是蛇足之筆。
接著又寫了句“迎春是夕仍在舊館安歇。眾姊妹等更加親熱異常。一連住了三日,才往邢夫人那邊去。”草草一小段話,就算把迎春的故事收結了,哪裏像曹雪芹一慣的文風?倒更像是近年來許多紅迷嚐試重續後四十回時常用的筆法,最省力的就是這兩道板斧:一是用對話把所有的故事一口氣講完,不用處理過渡的問題,也不必理會情節是否連貫;二是站在旁觀立場上簡單介紹,三言兩語交代過眾人表現,幾句評述就當過場了。而最欠缺的是,就是場麵描寫,和細節刻劃。
整個七十九、八十兩回,除了夏金桂計賺苦香菱的幾段戲外,就毫無精彩可言。而列藏本上,第七十九、八十回根本就沒有分開,隻是一回,可見還在草稿階段,這就更加坐實了我的猜測:這最後兩回,並非雪芹親筆。而是他設想好了故事,或者寫了部分手稿,後由脂硯齋等綴補代筆而成。
倘或如此,在曹雪芹原意中,可憐的迎春,從“誤嫁中山狼”到“一載赴黃梁”間,隻怕是沒什麽機會再回蓼風軒重溫舊夢的。出嫁前的最後一瞥,就是她與大觀園的永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