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風流 美優伶斬情歸水月
西嶺雪一回一回解紅樓 作者:西嶺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換人參
第七十七回開篇,寫王夫人尋人參一節,提及“這東西比別的不同,憑他是怎樣好的,隻過一百年後,自己就成了灰了。如今這個(賈母所收藏之參)雖未成灰,然已成了朽糟爛木,也無性力的了。”
這段話明指賈府外強中幹,“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便眼下未曾灰飛煙滅,也是沒有多少實力了。
查閱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可知康雍乾時期,江南之地所收集人參,均交與三處織造官員售賣,售出後將銀錢交與江南藩庫,並由織造官員明白奏聞;同時該藩司亦著呈報戶部,由戶部按數送內庫,彼此核查。
也就是說,曹寅這位江寧織造,不僅要管織務,還要負責人參售賣之事。這便是書中多處出現人參的緣故。
王夫人說:“賣油的娘子水梳頭,自來家裏有好的,不知給了人多少。這會子輪到自己用,反倒各處求去。”略點從前曹府常情。
另有清朝名醫徐大椿所作《醫學源流論》,出版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其中有《人參論》一節,提到“向日之人參不過一二換,多者三四換,今者其價十倍。”
十倍之價,就是三十換,正與本回中周瑞家的所言“如今就連三十換也不得這樣的了”。這個如今,自然便是乾隆二十二年前後,這與曹雪芹生卒年月相吻合,可知本回便寫於1757年前後。
而書中提及人參多用“換”字,其實也就是買,仍指用多少兩銀子去買來。
如王夫人所說“用起來得多少換才買的來還不中使呢”;又道是:“這可沒法說了,隻好去買二兩來罷。”遂命:“你就去說給外頭人們,揀好的換二兩來。”
可見這個“買二兩來”和“換二兩來”完全是一個意思,買就是換,換就是買。
那為什麽要稱之為“換”而不直接說“買”呢?
這就牽扯到民間的一些口頭習慣,風俗人情了,就和各家各戶買財神像、關公像,不能說“買”而要說“請”一樣,雖是拿銀子買了來的,卻隻能說多少銀子“請”的。
而人參既是尊貴之物,又是救命之藥,用銀子換參,用人參救命,這就是“換”的意義。所以買參,要說成是“換”參。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敬畏。
隻可惜,再多的銀子和人參,最終也換不了鳳姐的命!
王夫人的七宗罪
榮府內政,最高權威自然是養尊處優的董事長史老太君,第二階梯便是邢王二位夫人。邢夫人因為是續弦,名不正則言不順,所以有地位無權勢,隻能靠找找鳳姐的麻煩出氣;王夫人本是事實上的總經理,但是因為治家無能,所以提拔了外甥女王熙鳳來管家,也就是執行經理。但是王夫人又不甘心把權力下放,而且對鳳姐的功高蓋主不無猜忌,所以並不是一味垂簾,而不時要親政一番,以提醒眾人注意誰才是榮國府真正的行政長官,同時也暗暗彈壓鳳姐的誌氣。
表麵上,王夫人吃齋念佛,菩薩言行;實際上,榮府裏最冷漠無情城府深沉的人莫過於她。細數下來,王夫人至少犯了七宗罪:逼死金釧,提拔襲人,重用寶釵,彈壓鳳姐,抄檢大觀園,攆群伶,殺晴雯。
一、逼死金釧。
王夫人掌摑金釧的理由是:“好好的爺們,都叫你教壞了。”
前麵說過,金釧兒本來就是個輕浮可愛的丫頭,寶玉被賈政召喚,剛到門前,金釧兒便拉住了頑笑:“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此時乃是當著眾人的麵毫不掩飾的,可見是常有之事。寶玉同金釧兒這樣熟絡,顯然不隻一回頑笑,而是從小廝混慣了的。
一個是親生的兒子,一個是貼身的丫鬟,這兩個孩子在自己麵前裝神弄鬼不隻一日,王夫人肯定早就知道了,隻是一直裝聾作啞,睜眼閉眼,不當一回事的。也因此寶玉看到金釧兒給王夫人捶腿,才敢放膽嘻笑,且說:“我跟太太討了你罷。”
金釧同寶玉調情倒沒什麽,但是因提起“環哥兒同彩雲”來,才犯了王夫人的忌,令她登時想起賈政和趙姨娘從前苟且之事來,“此乃平生最恨者”,故不念多年主仆之情,立即攆了金釧兒去。
其實,縱然金釧兒做錯了,罵幾句教訓下就是了,因為畢竟是自己兒子的錯,換言之是自己管教不嚴;再生氣也就是打一頓罷了,畢竟兩人並沒有真正做過什麽,不過白說了兩句廢話。正如平兒說的:“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沒事,方是興旺之家。若得不了一點子小事,便揚鈴打鼓的亂折騰起來,不成道理。”
丫鬟懂得的道理,王夫人卻不懂,正是“一點子小事便揚鈴打鼓的亂折騰起來”,非要大吵大嚷地把金釧兒攆出去,枉殺了一條人命。後文賈政聽說有丫鬟投井,十分震驚:“好端端的,誰去跳井?我家從無這樣事情,自祖宗以來,皆是寬柔以待下人。大約我近年於家務疏懶,自然執事人操克奪之權,致使生出這暴殄輕生的禍患。若外人知道,祖宗顏麵何在!”
由此可見王夫人的行為有多惡劣嚴重,簡直是令祖宗蒙羞。
為什麽王夫人也是名門閨秀,見識反不如平兒一個丫鬟呢?一則是天賦稟性,二則就是見識經曆了。那平兒是鳳姐帶出來的人,往日裏做慣了事的,所以才會有這份心胸見識,眼光氣度;王夫人沒有能力,不管正事,卻偏偏有權,就不免生出事端來。這也反襯出了為什麽王夫人不管家的理由。
36回中賈母對鳳姐說:“比你姨娘強遠了。你姨娘可憐見的,不大說話,和木頭是的,在公婆跟前就不大顯好。鳳兒嘴乖,怎麽怨得人疼他。”這裏透露出王夫人在公婆也就是賈母麵前不顯好,不得賈母之心。很可能王夫人剛嫁進賈府時也是管過家的,可是實在無能,賈母每每挑剔,王夫人因不得賈母之心,又怕失了權勢,隻得促成鳳姐與賈璉婚事,好讓外甥女替自己執掌管家大權,把賈府的權勢仍握在王家的手上,這是一種鬥爭。
王夫人不擅長管理,卻不乏心機,表麵上吃齋念佛,其實內裏正如襲人本性,“素來爭榮誇耀之心”從來不弱。其實不僅是王夫人,餘及寶釵,李紈,襲人等金派女子,也都是一路心思。
但王夫人並不是一個壞人,逼死了花骨朵兒一樣的女孩兒金釧兒之後,也是內疚的,因此會把金釧兒的月銀子給了玉釧兒,讓她吃雙份兒。
二、提拔襲人
襲人和晴雯都是賈母給了寶玉的,這兩個人的身份本是平等的,起點是統一的。但因襲人先上了寶玉的床,兩人情份非同一般。這本來應該是王夫人“平生最恨者”,然而因為寶玉捱打後,襲人有表忠心之功,遂令王夫人一片感激,趕著喊“我的兒”,且說從此把寶玉托付給她了,接著又從自己月銀裏每月撥出二兩銀子一吊錢給襲人,並吩咐鳳姐:以後周、趙二位姨娘有的,襲人也都要有。
也就是說,在王夫人這裏,已經正式認了襲的姨娘地位了。可是給寶玉娶妾乃是大事,正如薛姨媽給薛蟠娶香菱,“擺酒請客的費事,明堂正道的與他作了妾。”
晴雯同襲人拌嘴時也說過:“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裏就稱上‘我們’了!”
明堂正道,明公正道,都是一樣的意思,娶妾大事,自然要“擺酒請客”,給個名份,才可謂名正言順。
因此鳳姐建議:“既這麽樣,就開了臉,明放他在屋裏豈不好?”
然而王夫人愚人偏有愚道理:“那就不好了,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如今且渾著,等再過二三年再說。”
既然明知道老爺不許,如何又私下行事?這不明擺著是說一套做一套麽?而且襲人本是老太太的人,寶玉更是賈母的心肝兒,給寶玉納妾的事,對賈母都不交代一聲,就偷偷摸摸收在屋裏了麽?這算什麽媽,什麽管家?
王夫人此為,固然一片苦心,但是視體統顏麵何在?上背著婆婆,此為不孝;中間瞞著丈夫,是謂不賢;下又縱著下人,可謂不智。這行為,與王熙鳳私造文書有何異?
俗話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襲人終究還是無名無份,雖然看在二兩銀子的份兒上從此對寶玉更加盡心,但是別的丫頭們看著不明不白的成何體統?難怪晴雯又語出如刀地拆穿說:“一樣這屋裏的人,難道誰又比誰高貴些?”“你們別和我裝神弄鬼的,什麽事兒我不知道。”
從前晴雯形容寶玉和襲人的關係是“鬼鬼祟祟”,現在則形容襲人和王夫人的作派是“裝神弄鬼”,話糙理不糙,雖語出刻薄,卻一針見血,也就難怪王夫人同她勢不兩立,非要置之死地而後快了。
直到此時,王夫人才含含糊糊,把襲人已屬寶玉和晴雯癆病而死的消息一並先斬後奏,賈母未必不知底裏,卻也不好再說什麽了。
此時距二兩銀子的“裝神弄鬼”已經足過了兩年,襲人的事情不尷不尬的更不好再提起,便一直這麽含糊著了。也正是因為襲人沒有名份,後來遂有改嫁琪官之事,真是置祖宗顏麵於無存了。
究其源,還是王夫人之過。
三、重用寶釵
因為鳳姐生病,府中內務交由李紈管理,探春協理。王夫人又特地請了寶釵來:“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兄弟妹妹們又小,我又沒工夫,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凡有想不到的事,你來告訴我,別等老太太問出來,我沒話回。那些人不好了,你隻管說。他們不聽,你來回我。別弄出大事來才好。”
——又一次先斬後奏,既怕“老太太問出來”,又怕“他們不聽”,那又何必為難寶釵,請個親戚來管家?
同時,王夫人雖然重用寶釵,抄檢時卻對李紈、寶釵、探春等也一絲未露,分明是對眾人不放心。這就難怪寶釵堅決要避嫌搬出大觀園了,臨走之前,且說了一番大道理,駁得王夫人無話可說,連鳳姐也笑道:竟別勸的好。
寶釵雖是王夫人最喜愛最看重的外甥女,然而以她之明曉理智,也深知王夫人行徑荒唐;其遷出之舉,也同探春打在王善保家的臉上那一巴掌相同,都是對王夫人的寒心與不滿。
四、彈壓鳳姐
或許因為有了寶釵這樣的後備軍,所謂有恃無恐,王夫人對鳳姐的冷淡越來越明顯起來,遂有了借邢夫人打壓鳳姐氣勢的言行,氣得鳳姐暗哭忍氣,病情加重,平兒悄向鴛鴦道:“他這懶懶的也不止今日了,這有一月之前便是這樣。又兼這幾日忙亂了幾天,又受了些閑氣,從新又勾起來。這兩日比先又添了些病,所以支持不住,便露出馬腳來了。”
鳳姐已經病得這般沉重,卻不肯向王夫人說明,一則固然是因為“恃強”,二則也可見兩人關係越來越疏遠,鳳姐明知王夫人不會因為關心自己而體諒維護,也就懶得事事說明了。
而王夫人因為繡春囊事,不問情由,第一個就向鳳姐大興問罪之師,更可見其愚不可及,奸不可恕。抄檢之議,更是讓鳳姐心力交瘁,當天夜裏“淋血不止。至次日,便覺身體十分軟弱,起來發暈,遂撐不住。”再次病倒下來,連仲秋夜宴這樣的大事都未能出席。
換言之,如果鳳姐從此一病不起,就是王夫人間接害死的。
五、抄檢大觀園
探春說得好:“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裏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裏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說著流下淚來——這真是為大觀園提前流下的悼亡之淚。
王夫人是榮府當家人,竟然親自下令抄檢兒女們居住的樂園,其目的竟是為了搜查淫邪之物,所謂“捉奸”!這非但可笑可恥,而且可驚可怖,同自尋死路有什麽區別?
所以書中在“探春也就猜著必有原故,所以引出這等醜態來”這句後麵,庚辰本雙行夾批:“實注一筆。”明確斷言抄檢之舉乃是“醜態”。
而尤氏亦與李紈私下歎道:“咱們家下大小的人,隻會講外麵見的虛禮假體麵,究竟作出來的事都勾使的了。”正說著,寶釵便進來辭行。亦足可見眾人皆以為王夫人此舉之大失體統。而鳳姐更是因為這夜辛苦,病情益發沉重,從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這之前,寶玉捱打也罷,二尤之死也罷,所有的慘事、禍事都發生在園外,而大觀園裏還是一片香風暖霧。然而抄檢之舉,卻是將現世殘酷帶到大觀園裏來了。大觀園悲風慘霧由此而始,卻是出自當家人之手。當家人如此,榮國府的末日也就不遠了。
六、攆群伶
在梨香院解散時,王夫人親自安排了十二官的去向,願意回家的就各自回家,願意留下的便撥給各屋使喚,還說:“這學戲的倒比不得使喚的,他們也是好人家的兒女,因無能賣了做這事,裝醜弄鬼的幾年。”似乎很體諒的樣子。
然而抄檢之時,卻翻臉無情,不但把一幹人攆出,且說:“唱戲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
這出而反而的嘴臉,這欲加之罪的指責,同趙姨娘罵芳官時有何區別?芳官說得不錯,十二官又非生來的戲子,原是好人家女兒,被賈府買來學了戲的,又沒往外麵唱去,橫豎隻在園裏伏侍罷了,如何就成狐狸精了?
探春罵王善保家的背地裏調唆主子,然而王夫人豈非也是最愛聽是非受調唆之人?若非背地裏有人告狀吹風,她又如何知道芳官欺倒了幹娘,以及四兒私下裏說的調笑之語?
眾幹娘聽得群官放出,喜得打夥兒來給王夫人磕頭,可見此舉實是“親者痛,仇者快”。而芳官、蕊官、藕官三人以死相逼,哭著鬧著要出家,可以想見眾幹娘對她們的安置有多卑劣,以至於誓死不從。其罪魁禍首,仍是王夫人!
七、殺晴雯
王夫人在書中犯的至大罪狀,莫過於抄檢大觀園。而在抄檢之中,直接受害者包括了晴雯、四兒、芳官、入畫、司棋以及賈蘭的奶媽等人。
其中最慘的就是晴雯。
表麵看來,晴雯受辱的直接原因是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麵前陷害了她:“太太不知道,一個寶玉屋裏的晴雯,那丫頭仗著他生的模樣兒比別人標致些。又生了一張巧嘴,天天打扮的象個西施的樣子,在人跟前能說慣道,掐尖要強。一句話不投機,他就立起兩個騷眼睛來罵人,妖妖趫趫,大不成個體統。”
王善保家的是誰?乃邢夫人陪房也。邢夫人得了繡春囊,也就是抓住了王夫人的錯,如今特地打發這個王善保家的來打聽消息,趁機下藥,著眼點自然是從寶玉房中開始。而王夫人居然輕易中計,真就依方抓藥,給兒子來了致命一擊,真正愚不可及矣。
林之孝家的因寶玉管襲人喊了一聲名字而不是叫姐姐,都要義正言辭地勸:“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裏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裏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裏的貓兒狗兒,輕易也傷他不的。”林之孝家的懂得的道理,王夫人不懂?
晴雯是老太太給寶玉的人,王夫人也曾說過要回了老太太再攆她的,後來卻仍是一意孤行,先斬後奏地把晴雯現打炕上拖下來架出去,連衣裳也不許帶走。這非但是沒有寬柔待下的祖宗遺風,而且是不懂尊老敬上的大家禮儀,連個下人都不如。更殘忍的是,事後王夫人不但向賈母進饞說晴雯離開是因為害了癆病,又懶又調歪;還吩咐多渾蟲將其焚燒,連個全屍也不留。
難怪寶玉會在誄文中咒罵:“箝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把王夫人和王善保家的相提並論,直指王夫人是悍婦。
整個抄檢過程是全書中最明顯也是最徹底的一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晴雯捏謊說寶玉被唬著了,從而引起賈母查賭,最後害死的卻是自己;王善保家的直接獻計查抄,結果發現罪魁竟是外孫女兒司棋;王夫人身為當家人卻自抄自檢,又怎能避免將來真正被抄的命運?
上述是書中已經寫明的王夫人七宗罪,然而對於整本書來說,王夫人最大的罪過自然是阻礙寶黛的木石前盟,這卻偏偏是書中沒有明寫的。
前八十回中,似乎從未見過王夫人對黛玉有什麽明白的褒貶之詞,更不見她有直接阻硬寶黛感情的舉動,隻是通過常理推論:王夫人不會喜歡黛玉。一則黛玉病弱,王夫人罵晴雯“病西施”,又特地點出她眉眼像黛玉,可見厭憎之情;二則自黛玉來了,寶玉便失魂落魄的,不隻一次地砸玉,吵鬧,甚至瘋瘋傻傻,哪個做娘的又能安心呢?書中慣以正筆寫王夫人,所以每每寶黛吵架時便不提王夫人表現,正為藏其真意矣。
然而黛玉吃燕窩時,寶玉曾說:“雖不便和太太要,我已經在老太太跟前略露了個風聲,隻怕老太太和鳳姐姐說了。”為何不便跟王夫人要燕窩,而要通過賈母向鳳姐說?隻能是寶玉深知其母不喜歡黛玉矣。
抄檢之時,鳳姐因寶釵是親戚,所以不抄,如何又抄瀟湘館呢?自是王夫人此前下了令,鳳姐不敢違背。然而鳳姐也是有心維護黛玉的,因此王善保家的在紫鵑箱中搜出寶玉之物時,鳳姐攔住說:“寶玉和他們從小兒在一處混了幾年,這自然是寶玉的舊東西。這也不算什麽罕事,撂下再往別處去是正經。”鳳姐左右為難之心可知。
如若八十回後有下文,寶黛危機浮出水麵,則王夫人阻撓之意自當明顯出招,隻可惜後文遺失,我們也隻有憑借前麵的草蛇灰線來揣測了。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寶黛悲劇的原因不隻一個,但王夫人的阻礙,絕對是其中非常致命的一擊!
從芳官出家看惜春結局
在元宵節惜春的燈謎後,脂硯齋關於惜春結局有一句重要的批語:
“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寧不悲夫!”
這句批語不但點明惜春將來是出家了,而且境況窘困,竟落得個托缽沿乞的地步。
在高鶚的續書中,惜春的出家是相當從容的,不但仍住在大觀園攏翠庵中,而且還有紫鵑做伏侍丫環,這顯然與脂硯“緇衣乞食”的批語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這也讓我們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時,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強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說的:“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過,我們再傲不過他的。”賈府那麽多家廟庵堂,總會為她安排個不錯的去處,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樣,雖然舍了她,卻仍讓她帶走大量古董寶貝,隨身還有兩個老嬤嬤,一個小丫頭伏侍,絕不至於看她托缽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應是在事敗之後。
第七十七回《美優伶斬情歸水月》一節,寫的是芳官、藕官、蕊官三人鬧著出家,提到了詳細的出家程序:
(王夫人)方欲過賈母這邊來時,就有芳官等三個的幹娘走來,回說:“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賞了出去,他就瘋了似的,茶也不吃,飯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個人尋死覓活,隻要剪了頭發做尼姑去。我隻當是小孩子家一時出去不慣也是有的,不過隔兩日就好了。誰知越鬧越凶,打罵著也不怕。實在沒法,所以來求太太,或者就依他們做尼姑去,或教導他們一頓,賞給別人作女兒去罷,我們也沒這福。”王夫人聽了道:“胡說!那裏由得他們起來,佛門也是輕易人進去的!每人打一頓給他們,看還鬧不鬧了!”
當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廟內上供去,皆有各廟內的尼姑來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於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與地藏庵的圓心住兩日,至今日未回,聽得此信,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作活使喚,因都向王夫人道:“咱們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應得這些小姑娘們皆如此。雖說佛門輕易難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願,原是一切眾生無論雞犬皆要度他,無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脫輪回。所以經上現有虎狼蛇蟲得道者就不少。如今這兩三個姑娘既然無父無母,家鄉又遠,他們既經了這富貴,又想從小兒命苦入了這風流行次,將來知道終身怎麽樣,所以苦海回頭,出家修修來世,也是他們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個好善的,先聽彼等之語不肯聽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過皆係小兒女,一時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將來熬不得清淨,反致獲罪。今聽這兩個拐子的話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來知會,明日接迎春家去住兩日,以備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來求說探春等事,心緒正煩,那裏著意在這些小事上。既聽此言,便笑答道:“你兩個既這等說,你們就帶了作徒弟去如何?”
兩個姑子聽了,念一聲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陰德不小。”說畢,便稽首拜謝。王夫人道:“既這樣,你們問他們去。若果真心,即上來當著我拜了師父去罷。”這三個女人聽了出去,果然將他三人帶來。王夫人問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與兩個姑子叩了頭,又拜辭了王夫人。王夫人見他們意皆決斷,知不可強了,反倒傷心可憐,忙命人取了些東西來齎賞了他們,又送了兩個姑子些禮物。從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圓心,各自出家去了。
這裏一步步寫得相當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並不是可以抬腳就走的,須得征求幹娘同意,幹娘也不敢做主,便又來求王夫人,征得同意後,才能在王夫人授命下給兩個姑子叩了頭,王夫人且又取東西來賞她們,又送姑子許多禮物。
我的朋友佛學專家陳琛曾經寫過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討論出家的程序,這裏,隻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比如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職的要辭去官職;身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約;已結婚的,要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信奉過其他宗教,要堅決破除,斷絕一切來往等。總之,在出家前要擺脫塵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謂的‘跳出紅塵’……要受戒的人還得向寺廟交納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燈燭香花、戒牒、戒錄等費用……”
——可見,俗家人並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經過相當縝密煩瑣的手續。“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並無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約”。而王夫人的贈禮,則是替她們三人交納戒金。
《水滸傳》裏魯智深殺了人,並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過走後門,洗底換血,蒙混過關,遂有了寶玉為之讚歎不已的那段《山門》唱腔。
這讓我們想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惜春出家時,賈府還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嗎?她出家後竟要乞食為生,可見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喚”更加不如,這也足可再次佐證她的出家是在事敗之後。
那麽,她是怎麽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麽多的限製與程序,惜春作為犯官之女,遁入空門隻怕沒那麽容易。不但沒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獄,隻怕她也沒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說,賈府雖然被抄,但後來還是有翻身的機會的,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過一小段中興時期,且發還了部分財產,這樣,賈府就有可能為惜春交納戒金,並有資格準許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說,賈府雖敗,然“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曾經有過那麽多家廟,認識那麽多高僧名尼,這裏有一兩個念舊情的,幫助惜春出家原是輕而易舉的事。
但如果是那樣,惜春的身份就該跟她小時候的玩伴智能兒一樣,還是可以活得挺從容的,至糟糕也不過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給師父做活使喚,何至於“緇衣乞食”呢?
陳琛《和尚》一書中關於“乞食”有一段術語解釋:
“佛教對僧人吃的飯分為三種,一是‘受請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請,到施主家就食;二稱‘眾僧食’,即僧人在僧眾中共同進食;三稱‘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帶著乞食的缽盂,到村落挨門挨戶乞討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創始初特別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國,僧人隻有在外出遊方時才‘化齋’(相當於乞食),而寺廟一般都自己有專門的廚房。”
由此可見,惜春既然是托缽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專門廚房”的寺廟長住,隻能做遊方僧,四處流浪。
為什麽會這樣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隱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時逃出來的,沒有跟家人一起關進獄神廟或別的地方,而是獨自出走,做了尼姑。
這樣,她就必須隱瞞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廟住持或是出於報恩念舊,或是出於貪圖小利,冒險幫她出了家,也不敢讓她長期居留。因此她隻能外出遊方,四處“掛單”。
然而“掛單”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和尚》中關於“僧人的戶口檔案”也有諸多規定:
“自唐朝以後,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數都要得到政府的批準……
政府批準的‘官度’有兩種情況。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額,在這一限額內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慶典及其他特殊情況下,恩賜某地區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數量的人為僧,這稱為‘恩度’或‘賜度’。恩賜度僧的記載在唐宋時代極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發放的證明文件,這就是度牒。
度牒的發放從唐宋開始,一直延續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還有對僧人進行管理的僧籍製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幾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內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貫、所習經業、所在寺名、寺中定額的僧人人數等項。如果僧人身死或還俗,當天就要報送祠部,注銷僧籍。
後來,明代對僧籍的管理更加嚴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報僧籍,而且在全國範圍內編造‘周知錄’。也就是由京師的僧錄司將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輯錄。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記錄著他的年齡、姓名、出家的時間及度牒的字號。這本‘周知錄’編成之後,頒發給所有的寺院。這樣,凡有遊方僧人前來寺院‘掛單’,寺院就要查問這位僧人來自哪座寺廟,叫什麽,多齡多大等,然後根據‘周知錄’核實。如果冊子裏沒有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麵不符合,就認為是欺詐行為,可以把他緝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見,出家的名額相當嚴格,縱使惜春到處遊方掛單,也必須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從何而來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頒發的,隻能是偽造,或者冒認。比如《水滸傳》裏,武鬆就冒認了一個僧人的度牒做護身符。
可能某廟中有個尼姑死了,或是還俗了,住持沒有及時向官府報告,“注銷僧籍”,而是將度牒給了惜春,但又不敢長期收留她,隻是讓她有了一個遊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這個幫助她的人,可能是隨意的一個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現過的人。我有過兩個猜想:一是妙玉來京時最初投宿的“西門外牟尼院”,另一個,可能幹脆就是妙玉本人。
這就又牽扯出了下一個話題: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嗎?
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嗎
前八十回中,妙玉同惜春從未有過一言半語,但到了後四十回續書中,卻突然親近起來,有事沒事地跑來下棋,還要見了寶玉便“不由得臉上一紅”,這是續作者對妙玉的誤解,更是對她的世俗化,表麵化。
要知道,惜春的出家是自願,妙玉的出家卻是被迫,因為身體不好,百般醫治無效,隻得入了空門,所以才會“帶發修行”。為何要“帶發”呢?就是因為“六根不淨”,隨時可以“還俗”。所以在妙玉心裏,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出家人看待,為黛玉和湘雲改詩時,曾說:“若隻管丟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撿怪,一則失了咱們的閨閣麵目,二則也與題目無涉了。”一句“咱們”,又一句“閨閣麵目”,可見她在內心仍是把自己當成身在閨閣的小姐來看待的。
她的遺世獨立,是因為性格,而非身分。
雖然惜春也“天生成一種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獨僻性”(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絕寧國府》),與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遙遙相對,但兩人卻不是同類,而是“特犯不犯”,一個是在家的姑子,一個是出家的姑娘。她們的生活軌跡是錯位的,也是不交行的。
但是到了後四十回,她們的軌跡有沒有交錯呢?更大膽地想一想,會不會互換呢?也就是說,惜春出了家,妙玉卻還了俗,她們的身位掉了個過兒,可不可能呢?
可以確定的是,惜春的確是出家了;有爭議的是,妙玉有沒有還俗?
《金陵十二釵》冊子中關於妙玉的判詞說:“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紅樓十二曲》中則說:“可歎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肮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
既然說“潔”與“空”的素願都破滅了,自然是反出空門,陷入紅塵了。況且左一句“終陷淖泥中”,右一句“風塵肮髒違心願”,可見妙玉不但是還了俗,而且還極可能是進了風塵場所,勾欄行當。
這在喜愛妙玉的讀者心中是很難被接受的,於是有紅學家對“肮髒”一詞做出百般考據,證明有時不作“汙穢不潔”解釋,而是“剛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這樣吧,那後麵還有三個字“違心願”呢,還有“遭泥陷”呢,可見“潔”是怎麽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賈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氣而生者,在上則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為大凶大惡。置之於萬萬人中,其聰俊靈秀之氣,則在萬萬人之上;其乖僻邪謬不近人情之態,又在萬萬人之下。若生於公侯富貴之家,則為情癡情種,若生於詩書清貧之族,則為逸士高人,縱再偶生於薄祚寒門,斷不能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驅製駕馭,必為奇優名倡。”
書中奇優不少,蔣玉函與十二官盡在此列,但名倡呢?倘若全書中竟無一才貌雙全之名倡出現,《金陵十二釵》豈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罵俏的雲兒固然不夠數,曾經“淪落在煙花巷”的巧姐兒時為雛妓,且很快就被劉姥姥贖身了,也還當不起“名倡”二字,於是,這個重要角色也就隻能由妙玉來擔任,隻有她當得起,也隻有讓她落到這樣的命運,才更能惹人痛惜,稱得上是“無瑕白玉遭泥陷”。
那麽,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軌跡是不是就這樣永遠都沒有交叉了呢?這兩個“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僅僅彼此做了一個身份對掉、形成一種鮮明對比,還是有著什麽更為巧妙而必要的聯係呢?
除了上文分析的妙玉結局可能是陷在鐵檻寺或水月庵,被賈芹、靜虛、智空等人陷害之外,我還有另一個猜測:就是在賈府被抄時,惜春可能因為害怕而躲進了攏翠庵,妙玉為了掩護她,就讓她扮作尼姑,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證書給了惜春,讓她以尼姑的身份隨眾僧尼離去,以此逃脫了牢獄之獄,但自己卻因而被拖累入罪,當街變賣,淪為倡伎。
當初妙玉來京,原是衝著“因聽見長安都中有觀音遺跡並貝葉遺文”的,這讓我不禁想起惜春判曲中的“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何其相像。會不會,是妙玉將自己的身份、度牒給了惜春,讓她趁亂遠走高飛,逃脫了抄家之獄,自己卻因而被拖累入罪,變賣為倡,以至於落得個“無瑕白玉遭泥陷”呢?
當然,這隻是我的猜想,尚無更多的證據來支持。但是,這至少解決了一個疑問:就是妙玉雖然身在榮國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請來的,並不是賈府的什麽親戚內眷,就算賈府被抄,她的處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牟尼院掛單好了,卻因何會受到株連呢?而倘若不是受賈府之累,她作為佛門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還有兩個貼身服侍的婆子,大不了帶著銀錢傭人回金陵去,又怎麽會“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除非,她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護身符。這樣,她的命運才會與賈府息息相關,也才會有資格列入《金陵十二釵》正冊中,且位置頗為靠前。
同時,妙玉與惜春這兩個人的關係,也就更可令人玩味,並頓足再歎了。
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順,雖然出了家,卻沒有安身廟宇,隻能四處掛單,托缽乞食。
可歎世上到底沒有淨土,無論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終究都是“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啊。
第七十七回開篇,寫王夫人尋人參一節,提及“這東西比別的不同,憑他是怎樣好的,隻過一百年後,自己就成了灰了。如今這個(賈母所收藏之參)雖未成灰,然已成了朽糟爛木,也無性力的了。”
這段話明指賈府外強中幹,“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便眼下未曾灰飛煙滅,也是沒有多少實力了。
查閱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可知康雍乾時期,江南之地所收集人參,均交與三處織造官員售賣,售出後將銀錢交與江南藩庫,並由織造官員明白奏聞;同時該藩司亦著呈報戶部,由戶部按數送內庫,彼此核查。
也就是說,曹寅這位江寧織造,不僅要管織務,還要負責人參售賣之事。這便是書中多處出現人參的緣故。
王夫人說:“賣油的娘子水梳頭,自來家裏有好的,不知給了人多少。這會子輪到自己用,反倒各處求去。”略點從前曹府常情。
另有清朝名醫徐大椿所作《醫學源流論》,出版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其中有《人參論》一節,提到“向日之人參不過一二換,多者三四換,今者其價十倍。”
十倍之價,就是三十換,正與本回中周瑞家的所言“如今就連三十換也不得這樣的了”。這個如今,自然便是乾隆二十二年前後,這與曹雪芹生卒年月相吻合,可知本回便寫於1757年前後。
而書中提及人參多用“換”字,其實也就是買,仍指用多少兩銀子去買來。
如王夫人所說“用起來得多少換才買的來還不中使呢”;又道是:“這可沒法說了,隻好去買二兩來罷。”遂命:“你就去說給外頭人們,揀好的換二兩來。”
可見這個“買二兩來”和“換二兩來”完全是一個意思,買就是換,換就是買。
那為什麽要稱之為“換”而不直接說“買”呢?
這就牽扯到民間的一些口頭習慣,風俗人情了,就和各家各戶買財神像、關公像,不能說“買”而要說“請”一樣,雖是拿銀子買了來的,卻隻能說多少銀子“請”的。
而人參既是尊貴之物,又是救命之藥,用銀子換參,用人參救命,這就是“換”的意義。所以買參,要說成是“換”參。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敬畏。
隻可惜,再多的銀子和人參,最終也換不了鳳姐的命!
王夫人的七宗罪
榮府內政,最高權威自然是養尊處優的董事長史老太君,第二階梯便是邢王二位夫人。邢夫人因為是續弦,名不正則言不順,所以有地位無權勢,隻能靠找找鳳姐的麻煩出氣;王夫人本是事實上的總經理,但是因為治家無能,所以提拔了外甥女王熙鳳來管家,也就是執行經理。但是王夫人又不甘心把權力下放,而且對鳳姐的功高蓋主不無猜忌,所以並不是一味垂簾,而不時要親政一番,以提醒眾人注意誰才是榮國府真正的行政長官,同時也暗暗彈壓鳳姐的誌氣。
表麵上,王夫人吃齋念佛,菩薩言行;實際上,榮府裏最冷漠無情城府深沉的人莫過於她。細數下來,王夫人至少犯了七宗罪:逼死金釧,提拔襲人,重用寶釵,彈壓鳳姐,抄檢大觀園,攆群伶,殺晴雯。
一、逼死金釧。
王夫人掌摑金釧的理由是:“好好的爺們,都叫你教壞了。”
前麵說過,金釧兒本來就是個輕浮可愛的丫頭,寶玉被賈政召喚,剛到門前,金釧兒便拉住了頑笑:“我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這會子可吃不吃了?”此時乃是當著眾人的麵毫不掩飾的,可見是常有之事。寶玉同金釧兒這樣熟絡,顯然不隻一回頑笑,而是從小廝混慣了的。
一個是親生的兒子,一個是貼身的丫鬟,這兩個孩子在自己麵前裝神弄鬼不隻一日,王夫人肯定早就知道了,隻是一直裝聾作啞,睜眼閉眼,不當一回事的。也因此寶玉看到金釧兒給王夫人捶腿,才敢放膽嘻笑,且說:“我跟太太討了你罷。”
金釧同寶玉調情倒沒什麽,但是因提起“環哥兒同彩雲”來,才犯了王夫人的忌,令她登時想起賈政和趙姨娘從前苟且之事來,“此乃平生最恨者”,故不念多年主仆之情,立即攆了金釧兒去。
其實,縱然金釧兒做錯了,罵幾句教訓下就是了,因為畢竟是自己兒子的錯,換言之是自己管教不嚴;再生氣也就是打一頓罷了,畢竟兩人並沒有真正做過什麽,不過白說了兩句廢話。正如平兒說的:“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沒事,方是興旺之家。若得不了一點子小事,便揚鈴打鼓的亂折騰起來,不成道理。”
丫鬟懂得的道理,王夫人卻不懂,正是“一點子小事便揚鈴打鼓的亂折騰起來”,非要大吵大嚷地把金釧兒攆出去,枉殺了一條人命。後文賈政聽說有丫鬟投井,十分震驚:“好端端的,誰去跳井?我家從無這樣事情,自祖宗以來,皆是寬柔以待下人。大約我近年於家務疏懶,自然執事人操克奪之權,致使生出這暴殄輕生的禍患。若外人知道,祖宗顏麵何在!”
由此可見王夫人的行為有多惡劣嚴重,簡直是令祖宗蒙羞。
為什麽王夫人也是名門閨秀,見識反不如平兒一個丫鬟呢?一則是天賦稟性,二則就是見識經曆了。那平兒是鳳姐帶出來的人,往日裏做慣了事的,所以才會有這份心胸見識,眼光氣度;王夫人沒有能力,不管正事,卻偏偏有權,就不免生出事端來。這也反襯出了為什麽王夫人不管家的理由。
36回中賈母對鳳姐說:“比你姨娘強遠了。你姨娘可憐見的,不大說話,和木頭是的,在公婆跟前就不大顯好。鳳兒嘴乖,怎麽怨得人疼他。”這裏透露出王夫人在公婆也就是賈母麵前不顯好,不得賈母之心。很可能王夫人剛嫁進賈府時也是管過家的,可是實在無能,賈母每每挑剔,王夫人因不得賈母之心,又怕失了權勢,隻得促成鳳姐與賈璉婚事,好讓外甥女替自己執掌管家大權,把賈府的權勢仍握在王家的手上,這是一種鬥爭。
王夫人不擅長管理,卻不乏心機,表麵上吃齋念佛,其實內裏正如襲人本性,“素來爭榮誇耀之心”從來不弱。其實不僅是王夫人,餘及寶釵,李紈,襲人等金派女子,也都是一路心思。
但王夫人並不是一個壞人,逼死了花骨朵兒一樣的女孩兒金釧兒之後,也是內疚的,因此會把金釧兒的月銀子給了玉釧兒,讓她吃雙份兒。
二、提拔襲人
襲人和晴雯都是賈母給了寶玉的,這兩個人的身份本是平等的,起點是統一的。但因襲人先上了寶玉的床,兩人情份非同一般。這本來應該是王夫人“平生最恨者”,然而因為寶玉捱打後,襲人有表忠心之功,遂令王夫人一片感激,趕著喊“我的兒”,且說從此把寶玉托付給她了,接著又從自己月銀裏每月撥出二兩銀子一吊錢給襲人,並吩咐鳳姐:以後周、趙二位姨娘有的,襲人也都要有。
也就是說,在王夫人這裏,已經正式認了襲的姨娘地位了。可是給寶玉娶妾乃是大事,正如薛姨媽給薛蟠娶香菱,“擺酒請客的費事,明堂正道的與他作了妾。”
晴雯同襲人拌嘴時也說過:“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裏就稱上‘我們’了!”
明堂正道,明公正道,都是一樣的意思,娶妾大事,自然要“擺酒請客”,給個名份,才可謂名正言順。
因此鳳姐建議:“既這麽樣,就開了臉,明放他在屋裏豈不好?”
然而王夫人愚人偏有愚道理:“那就不好了,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他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如今且渾著,等再過二三年再說。”
既然明知道老爺不許,如何又私下行事?這不明擺著是說一套做一套麽?而且襲人本是老太太的人,寶玉更是賈母的心肝兒,給寶玉納妾的事,對賈母都不交代一聲,就偷偷摸摸收在屋裏了麽?這算什麽媽,什麽管家?
王夫人此為,固然一片苦心,但是視體統顏麵何在?上背著婆婆,此為不孝;中間瞞著丈夫,是謂不賢;下又縱著下人,可謂不智。這行為,與王熙鳳私造文書有何異?
俗話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襲人終究還是無名無份,雖然看在二兩銀子的份兒上從此對寶玉更加盡心,但是別的丫頭們看著不明不白的成何體統?難怪晴雯又語出如刀地拆穿說:“一樣這屋裏的人,難道誰又比誰高貴些?”“你們別和我裝神弄鬼的,什麽事兒我不知道。”
從前晴雯形容寶玉和襲人的關係是“鬼鬼祟祟”,現在則形容襲人和王夫人的作派是“裝神弄鬼”,話糙理不糙,雖語出刻薄,卻一針見血,也就難怪王夫人同她勢不兩立,非要置之死地而後快了。
直到此時,王夫人才含含糊糊,把襲人已屬寶玉和晴雯癆病而死的消息一並先斬後奏,賈母未必不知底裏,卻也不好再說什麽了。
此時距二兩銀子的“裝神弄鬼”已經足過了兩年,襲人的事情不尷不尬的更不好再提起,便一直這麽含糊著了。也正是因為襲人沒有名份,後來遂有改嫁琪官之事,真是置祖宗顏麵於無存了。
究其源,還是王夫人之過。
三、重用寶釵
因為鳳姐生病,府中內務交由李紈管理,探春協理。王夫人又特地請了寶釵來:“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兄弟妹妹們又小,我又沒工夫,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凡有想不到的事,你來告訴我,別等老太太問出來,我沒話回。那些人不好了,你隻管說。他們不聽,你來回我。別弄出大事來才好。”
——又一次先斬後奏,既怕“老太太問出來”,又怕“他們不聽”,那又何必為難寶釵,請個親戚來管家?
同時,王夫人雖然重用寶釵,抄檢時卻對李紈、寶釵、探春等也一絲未露,分明是對眾人不放心。這就難怪寶釵堅決要避嫌搬出大觀園了,臨走之前,且說了一番大道理,駁得王夫人無話可說,連鳳姐也笑道:竟別勸的好。
寶釵雖是王夫人最喜愛最看重的外甥女,然而以她之明曉理智,也深知王夫人行徑荒唐;其遷出之舉,也同探春打在王善保家的臉上那一巴掌相同,都是對王夫人的寒心與不滿。
四、彈壓鳳姐
或許因為有了寶釵這樣的後備軍,所謂有恃無恐,王夫人對鳳姐的冷淡越來越明顯起來,遂有了借邢夫人打壓鳳姐氣勢的言行,氣得鳳姐暗哭忍氣,病情加重,平兒悄向鴛鴦道:“他這懶懶的也不止今日了,這有一月之前便是這樣。又兼這幾日忙亂了幾天,又受了些閑氣,從新又勾起來。這兩日比先又添了些病,所以支持不住,便露出馬腳來了。”
鳳姐已經病得這般沉重,卻不肯向王夫人說明,一則固然是因為“恃強”,二則也可見兩人關係越來越疏遠,鳳姐明知王夫人不會因為關心自己而體諒維護,也就懶得事事說明了。
而王夫人因為繡春囊事,不問情由,第一個就向鳳姐大興問罪之師,更可見其愚不可及,奸不可恕。抄檢之議,更是讓鳳姐心力交瘁,當天夜裏“淋血不止。至次日,便覺身體十分軟弱,起來發暈,遂撐不住。”再次病倒下來,連仲秋夜宴這樣的大事都未能出席。
換言之,如果鳳姐從此一病不起,就是王夫人間接害死的。
五、抄檢大觀園
探春說得好:“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裏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裏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說著流下淚來——這真是為大觀園提前流下的悼亡之淚。
王夫人是榮府當家人,竟然親自下令抄檢兒女們居住的樂園,其目的竟是為了搜查淫邪之物,所謂“捉奸”!這非但可笑可恥,而且可驚可怖,同自尋死路有什麽區別?
所以書中在“探春也就猜著必有原故,所以引出這等醜態來”這句後麵,庚辰本雙行夾批:“實注一筆。”明確斷言抄檢之舉乃是“醜態”。
而尤氏亦與李紈私下歎道:“咱們家下大小的人,隻會講外麵見的虛禮假體麵,究竟作出來的事都勾使的了。”正說著,寶釵便進來辭行。亦足可見眾人皆以為王夫人此舉之大失體統。而鳳姐更是因為這夜辛苦,病情益發沉重,從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這之前,寶玉捱打也罷,二尤之死也罷,所有的慘事、禍事都發生在園外,而大觀園裏還是一片香風暖霧。然而抄檢之舉,卻是將現世殘酷帶到大觀園裏來了。大觀園悲風慘霧由此而始,卻是出自當家人之手。當家人如此,榮國府的末日也就不遠了。
六、攆群伶
在梨香院解散時,王夫人親自安排了十二官的去向,願意回家的就各自回家,願意留下的便撥給各屋使喚,還說:“這學戲的倒比不得使喚的,他們也是好人家的兒女,因無能賣了做這事,裝醜弄鬼的幾年。”似乎很體諒的樣子。
然而抄檢之時,卻翻臉無情,不但把一幹人攆出,且說:“唱戲的女孩子,自然是狐狸精了!”
這出而反而的嘴臉,這欲加之罪的指責,同趙姨娘罵芳官時有何區別?芳官說得不錯,十二官又非生來的戲子,原是好人家女兒,被賈府買來學了戲的,又沒往外麵唱去,橫豎隻在園裏伏侍罷了,如何就成狐狸精了?
探春罵王善保家的背地裏調唆主子,然而王夫人豈非也是最愛聽是非受調唆之人?若非背地裏有人告狀吹風,她又如何知道芳官欺倒了幹娘,以及四兒私下裏說的調笑之語?
眾幹娘聽得群官放出,喜得打夥兒來給王夫人磕頭,可見此舉實是“親者痛,仇者快”。而芳官、蕊官、藕官三人以死相逼,哭著鬧著要出家,可以想見眾幹娘對她們的安置有多卑劣,以至於誓死不從。其罪魁禍首,仍是王夫人!
七、殺晴雯
王夫人在書中犯的至大罪狀,莫過於抄檢大觀園。而在抄檢之中,直接受害者包括了晴雯、四兒、芳官、入畫、司棋以及賈蘭的奶媽等人。
其中最慘的就是晴雯。
表麵看來,晴雯受辱的直接原因是王善保家的在王夫人麵前陷害了她:“太太不知道,一個寶玉屋裏的晴雯,那丫頭仗著他生的模樣兒比別人標致些。又生了一張巧嘴,天天打扮的象個西施的樣子,在人跟前能說慣道,掐尖要強。一句話不投機,他就立起兩個騷眼睛來罵人,妖妖趫趫,大不成個體統。”
王善保家的是誰?乃邢夫人陪房也。邢夫人得了繡春囊,也就是抓住了王夫人的錯,如今特地打發這個王善保家的來打聽消息,趁機下藥,著眼點自然是從寶玉房中開始。而王夫人居然輕易中計,真就依方抓藥,給兒子來了致命一擊,真正愚不可及矣。
林之孝家的因寶玉管襲人喊了一聲名字而不是叫姐姐,都要義正言辭地勸:“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裏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裏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裏的貓兒狗兒,輕易也傷他不的。”林之孝家的懂得的道理,王夫人不懂?
晴雯是老太太給寶玉的人,王夫人也曾說過要回了老太太再攆她的,後來卻仍是一意孤行,先斬後奏地把晴雯現打炕上拖下來架出去,連衣裳也不許帶走。這非但是沒有寬柔待下的祖宗遺風,而且是不懂尊老敬上的大家禮儀,連個下人都不如。更殘忍的是,事後王夫人不但向賈母進饞說晴雯離開是因為害了癆病,又懶又調歪;還吩咐多渾蟲將其焚燒,連個全屍也不留。
難怪寶玉會在誄文中咒罵:“箝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把王夫人和王善保家的相提並論,直指王夫人是悍婦。
整個抄檢過程是全書中最明顯也是最徹底的一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晴雯捏謊說寶玉被唬著了,從而引起賈母查賭,最後害死的卻是自己;王善保家的直接獻計查抄,結果發現罪魁竟是外孫女兒司棋;王夫人身為當家人卻自抄自檢,又怎能避免將來真正被抄的命運?
上述是書中已經寫明的王夫人七宗罪,然而對於整本書來說,王夫人最大的罪過自然是阻礙寶黛的木石前盟,這卻偏偏是書中沒有明寫的。
前八十回中,似乎從未見過王夫人對黛玉有什麽明白的褒貶之詞,更不見她有直接阻硬寶黛感情的舉動,隻是通過常理推論:王夫人不會喜歡黛玉。一則黛玉病弱,王夫人罵晴雯“病西施”,又特地點出她眉眼像黛玉,可見厭憎之情;二則自黛玉來了,寶玉便失魂落魄的,不隻一次地砸玉,吵鬧,甚至瘋瘋傻傻,哪個做娘的又能安心呢?書中慣以正筆寫王夫人,所以每每寶黛吵架時便不提王夫人表現,正為藏其真意矣。
然而黛玉吃燕窩時,寶玉曾說:“雖不便和太太要,我已經在老太太跟前略露了個風聲,隻怕老太太和鳳姐姐說了。”為何不便跟王夫人要燕窩,而要通過賈母向鳳姐說?隻能是寶玉深知其母不喜歡黛玉矣。
抄檢之時,鳳姐因寶釵是親戚,所以不抄,如何又抄瀟湘館呢?自是王夫人此前下了令,鳳姐不敢違背。然而鳳姐也是有心維護黛玉的,因此王善保家的在紫鵑箱中搜出寶玉之物時,鳳姐攔住說:“寶玉和他們從小兒在一處混了幾年,這自然是寶玉的舊東西。這也不算什麽罕事,撂下再往別處去是正經。”鳳姐左右為難之心可知。
如若八十回後有下文,寶黛危機浮出水麵,則王夫人阻撓之意自當明顯出招,隻可惜後文遺失,我們也隻有憑借前麵的草蛇灰線來揣測了。
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寶黛悲劇的原因不隻一個,但王夫人的阻礙,絕對是其中非常致命的一擊!
從芳官出家看惜春結局
在元宵節惜春的燈謎後,脂硯齋關於惜春結局有一句重要的批語:
“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寧不悲夫!”
這句批語不但點明惜春將來是出家了,而且境況窘困,竟落得個托缽沿乞的地步。
在高鶚的續書中,惜春的出家是相當從容的,不但仍住在大觀園攏翠庵中,而且還有紫鵑做伏侍丫環,這顯然與脂硯“緇衣乞食”的批語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這也讓我們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時,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強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說的:“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過,我們再傲不過他的。”賈府那麽多家廟庵堂,總會為她安排個不錯的去處,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樣,雖然舍了她,卻仍讓她帶走大量古董寶貝,隨身還有兩個老嬤嬤,一個小丫頭伏侍,絕不至於看她托缽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應是在事敗之後。
第七十七回《美優伶斬情歸水月》一節,寫的是芳官、藕官、蕊官三人鬧著出家,提到了詳細的出家程序:
(王夫人)方欲過賈母這邊來時,就有芳官等三個的幹娘走來,回說:“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賞了出去,他就瘋了似的,茶也不吃,飯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個人尋死覓活,隻要剪了頭發做尼姑去。我隻當是小孩子家一時出去不慣也是有的,不過隔兩日就好了。誰知越鬧越凶,打罵著也不怕。實在沒法,所以來求太太,或者就依他們做尼姑去,或教導他們一頓,賞給別人作女兒去罷,我們也沒這福。”王夫人聽了道:“胡說!那裏由得他們起來,佛門也是輕易人進去的!每人打一頓給他們,看還鬧不鬧了!”
當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廟內上供去,皆有各廟內的尼姑來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於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與地藏庵的圓心住兩日,至今日未回,聽得此信,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作活使喚,因都向王夫人道:“咱們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應得這些小姑娘們皆如此。雖說佛門輕易難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願,原是一切眾生無論雞犬皆要度他,無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脫輪回。所以經上現有虎狼蛇蟲得道者就不少。如今這兩三個姑娘既然無父無母,家鄉又遠,他們既經了這富貴,又想從小兒命苦入了這風流行次,將來知道終身怎麽樣,所以苦海回頭,出家修修來世,也是他們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個好善的,先聽彼等之語不肯聽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過皆係小兒女,一時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將來熬不得清淨,反致獲罪。今聽這兩個拐子的話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來知會,明日接迎春家去住兩日,以備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來求說探春等事,心緒正煩,那裏著意在這些小事上。既聽此言,便笑答道:“你兩個既這等說,你們就帶了作徒弟去如何?”
兩個姑子聽了,念一聲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陰德不小。”說畢,便稽首拜謝。王夫人道:“既這樣,你們問他們去。若果真心,即上來當著我拜了師父去罷。”這三個女人聽了出去,果然將他三人帶來。王夫人問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與兩個姑子叩了頭,又拜辭了王夫人。王夫人見他們意皆決斷,知不可強了,反倒傷心可憐,忙命人取了些東西來齎賞了他們,又送了兩個姑子些禮物。從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圓心,各自出家去了。
這裏一步步寫得相當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並不是可以抬腳就走的,須得征求幹娘同意,幹娘也不敢做主,便又來求王夫人,征得同意後,才能在王夫人授命下給兩個姑子叩了頭,王夫人且又取東西來賞她們,又送姑子許多禮物。
我的朋友佛學專家陳琛曾經寫過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討論出家的程序,這裏,隻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比如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職的要辭去官職;身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約;已結婚的,要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信奉過其他宗教,要堅決破除,斷絕一切來往等。總之,在出家前要擺脫塵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謂的‘跳出紅塵’……要受戒的人還得向寺廟交納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燈燭香花、戒牒、戒錄等費用……”
——可見,俗家人並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經過相當縝密煩瑣的手續。“必須是一個能夠自主的自由人”,芳官等並無人身自由,所以“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約”。而王夫人的贈禮,則是替她們三人交納戒金。
《水滸傳》裏魯智深殺了人,並不是放下屠刀就可以立地成佛的,而是通過走後門,洗底換血,蒙混過關,遂有了寶玉為之讚歎不已的那段《山門》唱腔。
這讓我們想到另一個問題,就是惜春出家時,賈府還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嗎?她出家後竟要乞食為生,可見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喚”更加不如,這也足可再次佐證她的出家是在事敗之後。
那麽,她是怎麽出家的呢?
出家既然有那麽多的限製與程序,惜春作為犯官之女,遁入空門隻怕沒那麽容易。不但沒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獄,隻怕她也沒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說,賈府雖然被抄,但後來還是有翻身的機會的,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過一小段中興時期,且發還了部分財產,這樣,賈府就有可能為惜春交納戒金,並有資格準許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說,賈府雖敗,然“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曾經有過那麽多家廟,認識那麽多高僧名尼,這裏有一兩個念舊情的,幫助惜春出家原是輕而易舉的事。
但如果是那樣,惜春的身份就該跟她小時候的玩伴智能兒一樣,還是可以活得挺從容的,至糟糕也不過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給師父做活使喚,何至於“緇衣乞食”呢?
陳琛《和尚》一書中關於“乞食”有一段術語解釋:
“佛教對僧人吃的飯分為三種,一是‘受請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請,到施主家就食;二稱‘眾僧食’,即僧人在僧眾中共同進食;三稱‘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帶著乞食的缽盂,到村落挨門挨戶乞討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創始初特別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國,僧人隻有在外出遊方時才‘化齋’(相當於乞食),而寺廟一般都自己有專門的廚房。”
由此可見,惜春既然是托缽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專門廚房”的寺廟長住,隻能做遊方僧,四處流浪。
為什麽會這樣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隱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時逃出來的,沒有跟家人一起關進獄神廟或別的地方,而是獨自出走,做了尼姑。
這樣,她就必須隱瞞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廟住持或是出於報恩念舊,或是出於貪圖小利,冒險幫她出了家,也不敢讓她長期居留。因此她隻能外出遊方,四處“掛單”。
然而“掛單”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和尚》中關於“僧人的戶口檔案”也有諸多規定:
“自唐朝以後,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數都要得到政府的批準……
政府批準的‘官度’有兩種情況。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額,在這一限額內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慶典及其他特殊情況下,恩賜某地區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數量的人為僧,這稱為‘恩度’或‘賜度’。恩賜度僧的記載在唐宋時代極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發放的證明文件,這就是度牒。
度牒的發放從唐宋開始,一直延續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還有對僧人進行管理的僧籍製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幾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內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貫、所習經業、所在寺名、寺中定額的僧人人數等項。如果僧人身死或還俗,當天就要報送祠部,注銷僧籍。
後來,明代對僧籍的管理更加嚴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報僧籍,而且在全國範圍內編造‘周知錄’。也就是由京師的僧錄司將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輯錄。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記錄著他的年齡、姓名、出家的時間及度牒的字號。這本‘周知錄’編成之後,頒發給所有的寺院。這樣,凡有遊方僧人前來寺院‘掛單’,寺院就要查問這位僧人來自哪座寺廟,叫什麽,多齡多大等,然後根據‘周知錄’核實。如果冊子裏沒有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麵不符合,就認為是欺詐行為,可以把他緝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見,出家的名額相當嚴格,縱使惜春到處遊方掛單,也必須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從何而來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頒發的,隻能是偽造,或者冒認。比如《水滸傳》裏,武鬆就冒認了一個僧人的度牒做護身符。
可能某廟中有個尼姑死了,或是還俗了,住持沒有及時向官府報告,“注銷僧籍”,而是將度牒給了惜春,但又不敢長期收留她,隻是讓她有了一個遊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這個幫助她的人,可能是隨意的一個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現過的人。我有過兩個猜想:一是妙玉來京時最初投宿的“西門外牟尼院”,另一個,可能幹脆就是妙玉本人。
這就又牽扯出了下一個話題: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嗎?
妙玉和惜春是朋友嗎
前八十回中,妙玉同惜春從未有過一言半語,但到了後四十回續書中,卻突然親近起來,有事沒事地跑來下棋,還要見了寶玉便“不由得臉上一紅”,這是續作者對妙玉的誤解,更是對她的世俗化,表麵化。
要知道,惜春的出家是自願,妙玉的出家卻是被迫,因為身體不好,百般醫治無效,隻得入了空門,所以才會“帶發修行”。為何要“帶發”呢?就是因為“六根不淨”,隨時可以“還俗”。所以在妙玉心裏,從來沒有把自己當出家人看待,為黛玉和湘雲改詩時,曾說:“若隻管丟了真情真事且去搜奇撿怪,一則失了咱們的閨閣麵目,二則也與題目無涉了。”一句“咱們”,又一句“閨閣麵目”,可見她在內心仍是把自己當成身在閨閣的小姐來看待的。
她的遺世獨立,是因為性格,而非身分。
雖然惜春也“天生成一種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獨僻性”(第七十四回《矢孤介杜絕寧國府》),與妙玉“天生成孤僻人皆罕”遙遙相對,但兩人卻不是同類,而是“特犯不犯”,一個是在家的姑子,一個是出家的姑娘。她們的生活軌跡是錯位的,也是不交行的。
但是到了後四十回,她們的軌跡有沒有交錯呢?更大膽地想一想,會不會互換呢?也就是說,惜春出了家,妙玉卻還了俗,她們的身位掉了個過兒,可不可能呢?
可以確定的是,惜春的確是出家了;有爭議的是,妙玉有沒有還俗?
《金陵十二釵》冊子中關於妙玉的判詞說:“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紅樓十二曲》中則說:“可歎這,青燈古殿人將老,辜負了,紅粉朱樓春色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肮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歎無緣。”
既然說“潔”與“空”的素願都破滅了,自然是反出空門,陷入紅塵了。況且左一句“終陷淖泥中”,右一句“風塵肮髒違心願”,可見妙玉不但是還了俗,而且還極可能是進了風塵場所,勾欄行當。
這在喜愛妙玉的讀者心中是很難被接受的,於是有紅學家對“肮髒”一詞做出百般考據,證明有時不作“汙穢不潔”解釋,而是“剛直不阿”的意思——就算是這樣吧,那後麵還有三個字“違心願”呢,還有“遭泥陷”呢,可見“潔”是怎麽都保不住的了。
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時,賈雨村曾言:
“使男女偶秉此氣而生者,在上則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為大凶大惡。置之於萬萬人中,其聰俊靈秀之氣,則在萬萬人之上;其乖僻邪謬不近人情之態,又在萬萬人之下。若生於公侯富貴之家,則為情癡情種,若生於詩書清貧之族,則為逸士高人,縱再偶生於薄祚寒門,斷不能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驅製駕馭,必為奇優名倡。”
書中奇優不少,蔣玉函與十二官盡在此列,但名倡呢?倘若全書中竟無一才貌雙全之名倡出現,《金陵十二釵》豈不缺典?
同薛蟠打情罵俏的雲兒固然不夠數,曾經“淪落在煙花巷”的巧姐兒時為雛妓,且很快就被劉姥姥贖身了,也還當不起“名倡”二字,於是,這個重要角色也就隻能由妙玉來擔任,隻有她當得起,也隻有讓她落到這樣的命運,才更能惹人痛惜,稱得上是“無瑕白玉遭泥陷”。
那麽,妙玉和惜春的生活軌跡是不是就這樣永遠都沒有交叉了呢?這兩個“特犯不犯”的出家人,是僅僅彼此做了一個身份對掉、形成一種鮮明對比,還是有著什麽更為巧妙而必要的聯係呢?
除了上文分析的妙玉結局可能是陷在鐵檻寺或水月庵,被賈芹、靜虛、智空等人陷害之外,我還有另一個猜測:就是在賈府被抄時,惜春可能因為害怕而躲進了攏翠庵,妙玉為了掩護她,就讓她扮作尼姑,把自己的度牒也就是身份證書給了惜春,讓她以尼姑的身份隨眾僧尼離去,以此逃脫了牢獄之獄,但自己卻因而被拖累入罪,當街變賣,淪為倡伎。
當初妙玉來京,原是衝著“因聽見長安都中有觀音遺跡並貝葉遺文”的,這讓我不禁想起惜春判曲中的“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何其相像。會不會,是妙玉將自己的身份、度牒給了惜春,讓她趁亂遠走高飛,逃脫了抄家之獄,自己卻因而被拖累入罪,變賣為倡,以至於落得個“無瑕白玉遭泥陷”呢?
當然,這隻是我的猜想,尚無更多的證據來支持。但是,這至少解決了一個疑問:就是妙玉雖然身在榮國府,但她是王夫人下帖子請來的,並不是賈府的什麽親戚內眷,就算賈府被抄,她的處境也最多是逐出府去,仍然回牟尼院掛單好了,卻因何會受到株連呢?而倘若不是受賈府之累,她作為佛門子弟,又有些家私傍身,甚至還有兩個貼身服侍的婆子,大不了帶著銀錢傭人回金陵去,又怎麽會“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除非,她失去了自己的尼姑身份,也就是失去了護身符。這樣,她的命運才會與賈府息息相關,也才會有資格列入《金陵十二釵》正冊中,且位置頗為靠前。
同時,妙玉與惜春這兩個人的關係,也就更可令人玩味,並頓足再歎了。
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順,雖然出了家,卻沒有安身廟宇,隻能四處掛單,托缽乞食。
可歎世上到底沒有淨土,無論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終究都是“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