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回有一段回前批:
西嶺雪一回一回解紅樓 作者:西嶺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係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這不凡之文說的是什麽故事呢?
乃是寶玉到馮紫英府上做客,席間行酒令時,伶人蔣玉菡念了句“花氣襲人知晝暖”,被薛蟠叫嚷出來,說“襲人”是“寶貝”,妓女雲兒忙向蔣玉菡說明緣故。其後寶玉出來解手,蔣玉菡追出來賠不是。寶玉趁機向他打聽名聞天下的伶人琪官,得知就是玉菡小名——
寶玉聽說,不覺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果然名不虛傳。今兒初會,便怎麽樣呢?”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將一個玉琚扇墜解下來,遞與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誼。”琪官接了,笑道:“無功受祿,何以克當!也罷,我這裏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係上,還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點親熱之意。”說畢撩衣,將係小衣兒一條大紅汗巾子解了下來,遞與寶玉,道:“這汗巾子是茜香國女國王所貢之物,夏天係著,肌膚生香,不生汗漬。昨日北靜王給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別人,我斷不肯相贈。二爺請把自己係的解下來,給我係著。”寶玉聽說,喜不自禁,連忙接了,將自己一條鬆花汗巾解了下來,遞與琪官。
那怡紅院名曰“怡紅快綠”,而這裏寶玉拿鬆花(綠)汗巾換了蔣玉菡的大紅汗巾子。無怪乎脂硯這裏戲批了一句:“紅綠牽巾,是這樣用法。一笑。”
要注意的是,這段寶玉同琪官互贈表禮的描寫,和前文中寶玉路謁北靜王的情形,極為相似:水溶見了寶玉,誇讚“果然如寶似玉”,寶玉見了琪官,則笑稱“果然名不虛傳”;水溶是卸了腕上一串念珠,說:“今日初會,傖促竟無敬賀之物。”寶玉則說:“今兒初會,便怎麽樣呢?”解下扇墜說:“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誼”;水溶的香串原來並不是自己之物,而是“前日聖上親賜”的,這又和琪官的大紅汗巾子,“昨日北靜王給我的”不謀而合。
更關鍵的是,故事到這裏還沒完,不但交代了這大紅汗巾子的曲折來源,原是茜香國女國王進貢——北靜王賞賜蔣玉菡——琪官再轉贈寶玉的,原來這贈品果然與水溶有關。
而且,接下來後文又寫到,原來這寶玉的鬆花汗巾子也並非他本人所有,而是襲人之物:
寶玉回至園中,寬衣吃茶。襲人見扇子上的墜兒沒了,便問他:“往那裏去了?”寶玉道:“馬上丟了。”睡覺時隻見腰裏一條血點似的大紅汗巾子,襲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說道:“你有了好的係褲子,把我那條還我罷。”寶玉聽說,方想起那條汗巾子原是襲人的,不該給人才是,心裏後悔,口裏說不出來,隻得笑道:“我賠你一條罷。”襲人聽了,點頭歎道:“我就知道又幹這些事!也不該拿著我的東西給那起混帳人去。也難為你,心裏沒個算計兒。”再要說幾句,又恐慪上他的酒來,少不得也睡了,一宿無話。
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隻見寶玉笑道:“夜裏失了盜也不曉得,你瞧瞧褲子上。”襲人低頭一看,隻見昨日寶玉係的那條汗巾子係在自己腰裏呢,便知是寶玉夜間換了,忙一頓把解下來,說道:“我不希罕這行子,趁早兒拿了去!”寶玉見他如此,隻得委婉解勸了一回。襲人無法,隻得係在腰裏。過後寶玉出去,終久解下來擲在個空箱子裏,自己又換了一條係著。
這麽一招陰差陽錯,襲人的鬆花汗巾子就和琪官的大紅汗巾子經由寶玉之手做了交換。原來,“紅綠牽巾”的並不是寶玉和琪官,而是襲人與琪官,其間又夾著北靜王的恩澤。
回前批中,脂硯點明“茜香羅”當與“紅麝串”並看,乃“非泛泛之文”。
那茜香羅是琪官贈與寶玉,寶玉轉贈襲人之物;紅麝串則是元妃賜與寶釵之物;這兩個物件,關乎兩段婚姻:琪官與襲人後來“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可見襲人嫁了琪官,寶釵嫁了寶玉。四個人後來還有一段短暫的相處時光,惜不得見了。
(二)
“鶺鴒珠”是惟一一件明寫的北靜王贈與寶玉之物,至於暗出之物,除“茜香羅”外,還有一套雨具。
事見第四十五回《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風雨夕悶製風雨詞》,說風雨之夜,黛玉悶悶填詞,寶玉突然披蓑來訪:
(寶玉)脫了蓑衣,裏麵隻穿半舊紅綾短襖,係著綠汗巾子,膝下露出油綠綢撒花褲子,底下是掐金滿繡的綿紗襪子,靸著蝴蝶落花鞋。黛玉問道:“上頭怕雨,底下這鞋襪子是不怕雨的?也倒幹淨。”寶玉笑道:“我這一套是全的。有一雙棠木屐,才穿了來,脫在廊簷上了。”黛玉又看那蓑衣鬥笠不是尋常市賣的,十分細致輕巧,因說道:“是什麽草編的?怪道穿上不象那刺蝟似的。”寶玉道:“這三樣都是北靜王送的。他閑了下雨時在家裏也是這樣。你喜歡這個,我也弄一套來送你。別的都罷了,惟有這鬥笠有趣,竟是活的。上頭的這頂兒是活的,冬天下雪,帶上帽子,就把竹信子抽了,去下頂子來,隻剩了這圈子。下雪時男女都戴得,我送你一頂,冬天下雪戴。”黛玉笑道:“我不要他。戴上那個,成個畫兒上畫的和戲上扮的漁婆了。”及說了出來,方想起話未忖奪,與方才說寶玉的話相連,後悔不及,羞的臉飛紅,便伏在桌上嗽個不住。
又是一句“我不要他”!
細論起來,這已經是寶玉轉手的第三件北靜王的禮物:第一次是香串,寶玉贈送黛玉而被黛玉擲回不要的,還說是“什麽臭男人帶過的,我不要他!”第二次是北王給了蔣玉菡,蔣玉菡給了寶玉,寶玉又給了襲人的大紅汗巾子,後來直接促成了襲人與蔣玉菡的婚事;第三件就是這套雨衣了,寶玉又想轉贈黛玉,而黛玉是再次間接拒絕了北靜王的禮物。
此前寶玉葬花是用衣襟兜著花瓣直接撒進水裏,黛玉卻說水裏不幹淨,“撂在水裏不好。你看這裏的水幹淨,隻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髒的臭的混倒,仍舊把花遭塌了。”——而北靜王,正是姓“水”,這裏麵,是否暗示著什麽呢?
種種痕跡,顯示了黛玉、寶玉、北靜王之間,隱藏著某種似有還無的可能性關係,這些伏線會在遺失的後文裏突顯出來嗎?
而黛玉在拒絕了寶玉的蓑衣之後,卻反過來送了寶玉一樣東西,玻璃繡球燈——真真讓人歎息,正所謂“彩雲易散玻璃脆”啊。
琪官與襲人的紅綠牽巾
在太虛幻境薄命司的冊子裏,襲人的判詞是這樣寫的: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歎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優伶”指琪官,“公子”指寶玉,襲人最後嫁給了蔣玉菡,這種說法是沒有什麽爭議的。在紅樓諸人物的終局探佚裏,這是難得可以達成共識的一項,實在是書中多次照應,暗示得太明顯了。
不過,人們卻多半忽略了蔣玉菡在筵席上行的那首“女兒令”:
“女兒悲,丈夫一去不回歸。
女兒愁,無錢去打桂花油。
女兒喜,燈花並頭結雙蕊。
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
這四句,乍看上去隻是隨意寫出女兒四事,但若是落實到襲人身上,則句句有所指,且可以輕鬆推算出後文的大概來:
首先是襲人之悲,在於“丈夫一去不回歸”——這第一個丈夫,隻能是寶玉;襲人之愁,在於“無錢去打桂花油”。可以想象,寶玉因故滯留在外不歸,或許就是獄神廟一段吧,而襲人在這段時間裏,窮窘拮據,生計堪憂。
為什麽會這樣呢?隻能是賈府敗了,寶玉或者生死未卜,或者已經獲罪,不可能再娶襲人為妾。襲人淪落潦倒,被迫另謀生路。
所以接下來是“燈花並頭結雙蕊”,襲人嫁給了蔣玉菡,並且日子過得還不錯,“夫唱婦隨真和合”。
在這裏,“夫唱”二字語帶雙關,既指的是通常意義上的夫妻和睦,亦特指丈夫是個“唱戲的”。
作者且惟恐看官不解,蔣玉菡唱畢之後,又特地拈起一朵木樨來,念道:“花氣襲人知晝暖”。明明白白地說出了襲人的名字,也等於告訴了大家他剛才所唱的正是“襲人之歌”。
這還不算,還怕讀者以為借用古詩成句,錯會本意,遂又借薛蟠之口再次點明:“了不得!這席上並沒有寶貝,你怎麽念起寶貝來?”又指著寶玉說:“襲人可不是寶貝是什麽?你們不信,隻問他。”
襲人與蔣玉菡,就這麽被硬生生聯係了起來,再也分不開了。
既然定了情緣,自然要有信物。於是借寶玉之手,將琪官與襲人的汗巾子掉了個過兒,“紅綠牽巾”,緣訂三生了。
在高鶚的續書中,寫寶玉出家後,襲人被兄長花自芳發嫁,委委屈屈跟了蔣玉菡,高鶚還給了兩句詩做評:“千古艱難惟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似乎很遺憾襲人沒自殺殉情似的。
這表麵看來與前文伏脈的襲人嫁琪官情節似乎很吻合,因此很多人以此為據,認為後四十回中至少有個別片段是曹雪芹原筆。然而這種吻合僅僅是個大框架,而落實到具體情節上,則全然驢唇不對馬嘴。首先可疑的就是:那襲人出嫁和寶玉出家,究竟孰前孰後?順序應該是怎樣的?
庚辰本第二十回寫襲人與李嬤嬤嘔氣,有眉批雲: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原來作者曾經有那麽五六回文章已經寫完,且寫到了家敗後,寶玉淪陷獄神廟,茜雪前來探望等故事,而到了這時候,襲人與寶玉還有往來,故曰“有始有終”。
接著寫寶玉從賈母處吃過晚飯回來,見襲人吃過藥睡下了,怡紅院眾丫頭各自尋熱鬧耍戲,隻有麝月一個人在外間房裏燈下抹骨牌,於是提議給她篦頭消悶。這一段寫得相當細膩傳神,柔香暗生。而批語更是耐人尋味:
“閑閑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這一段明明白白,寫出襲人出嫁時,寶玉還未出家,並且身邊仍有麝月伏侍。而且襲人嫁了蔣玉函後,還曾經供養過二寶夫妻,然後寶玉才“懸崖撒手”的。
可以為這一點做輔證的還有兩條脂批,一是蒙府本第二十一回《賢襲人嬌嗔箴寶玉俏平兒軟語救賈璉》的回前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此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文《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隻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能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甚矣!但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運蹇,亦何如是也?人世之變遷,倏忽如此!”
這段批語不但為後文提供了惟一的一條完整回目,並透漏了個別主要情節:“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可見當“薛寶釵箴寶玉”之事發生時,襲人已經不在身邊了。
這一回的故事,是說寶玉和襲人鬧了點小別扭,故意不要她們伏侍,隻是使喚小丫頭四兒。脂硯在此又有一段夾批,再次逗漏後文:
“寶玉有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此寶玉一生偏僻處。”
再次說明寶玉是在娶寶釵為妻後“棄而為僧”的,而當時身邊尚有“麝月之婢”,卻沒有了襲人。
但襲人雖已出嫁,卻並不是一去不回頭,而是和寶玉仍然通聲氣的,後麵還有一回關於“花襲人有始有終”的情節,可惜文稿遺失,不能得見全璧。然而我們至少已經可以知道,襲人的出嫁非但是在寶玉出家前完成的,而且在兩者之間的這段時間裏,兩家還曾有過一段共處的日子。“得同終始”或是“有始有終”是同一個意思,都指的是家敗之後,襲人嫁與蔣玉菡為妻,卻不忘舊主,接了寶玉同寶釵來家供養。
好一個重情重義的琪官,真不負了寶玉當初為他捱打後說的那句話:就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
這不凡之文說的是什麽故事呢?
乃是寶玉到馮紫英府上做客,席間行酒令時,伶人蔣玉菡念了句“花氣襲人知晝暖”,被薛蟠叫嚷出來,說“襲人”是“寶貝”,妓女雲兒忙向蔣玉菡說明緣故。其後寶玉出來解手,蔣玉菡追出來賠不是。寶玉趁機向他打聽名聞天下的伶人琪官,得知就是玉菡小名——
寶玉聽說,不覺欣然跌足笑道:“有幸,有幸!果然名不虛傳。今兒初會,便怎麽樣呢?”想了一想,向袖中取出扇子,將一個玉琚扇墜解下來,遞與琪官,道:“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誼。”琪官接了,笑道:“無功受祿,何以克當!也罷,我這裏得了一件奇物,今日早起方係上,還是簇新的,聊可表我一點親熱之意。”說畢撩衣,將係小衣兒一條大紅汗巾子解了下來,遞與寶玉,道:“這汗巾子是茜香國女國王所貢之物,夏天係著,肌膚生香,不生汗漬。昨日北靜王給我的,今日才上身。若是別人,我斷不肯相贈。二爺請把自己係的解下來,給我係著。”寶玉聽說,喜不自禁,連忙接了,將自己一條鬆花汗巾解了下來,遞與琪官。
那怡紅院名曰“怡紅快綠”,而這裏寶玉拿鬆花(綠)汗巾換了蔣玉菡的大紅汗巾子。無怪乎脂硯這裏戲批了一句:“紅綠牽巾,是這樣用法。一笑。”
要注意的是,這段寶玉同琪官互贈表禮的描寫,和前文中寶玉路謁北靜王的情形,極為相似:水溶見了寶玉,誇讚“果然如寶似玉”,寶玉見了琪官,則笑稱“果然名不虛傳”;水溶是卸了腕上一串念珠,說:“今日初會,傖促竟無敬賀之物。”寶玉則說:“今兒初會,便怎麽樣呢?”解下扇墜說:“微物不堪,略表今日之誼”;水溶的香串原來並不是自己之物,而是“前日聖上親賜”的,這又和琪官的大紅汗巾子,“昨日北靜王給我的”不謀而合。
更關鍵的是,故事到這裏還沒完,不但交代了這大紅汗巾子的曲折來源,原是茜香國女國王進貢——北靜王賞賜蔣玉菡——琪官再轉贈寶玉的,原來這贈品果然與水溶有關。
而且,接下來後文又寫到,原來這寶玉的鬆花汗巾子也並非他本人所有,而是襲人之物:
寶玉回至園中,寬衣吃茶。襲人見扇子上的墜兒沒了,便問他:“往那裏去了?”寶玉道:“馬上丟了。”睡覺時隻見腰裏一條血點似的大紅汗巾子,襲人便猜了八九分,因說道:“你有了好的係褲子,把我那條還我罷。”寶玉聽說,方想起那條汗巾子原是襲人的,不該給人才是,心裏後悔,口裏說不出來,隻得笑道:“我賠你一條罷。”襲人聽了,點頭歎道:“我就知道又幹這些事!也不該拿著我的東西給那起混帳人去。也難為你,心裏沒個算計兒。”再要說幾句,又恐慪上他的酒來,少不得也睡了,一宿無話。
至次日天明,方才醒了,隻見寶玉笑道:“夜裏失了盜也不曉得,你瞧瞧褲子上。”襲人低頭一看,隻見昨日寶玉係的那條汗巾子係在自己腰裏呢,便知是寶玉夜間換了,忙一頓把解下來,說道:“我不希罕這行子,趁早兒拿了去!”寶玉見他如此,隻得委婉解勸了一回。襲人無法,隻得係在腰裏。過後寶玉出去,終久解下來擲在個空箱子裏,自己又換了一條係著。
這麽一招陰差陽錯,襲人的鬆花汗巾子就和琪官的大紅汗巾子經由寶玉之手做了交換。原來,“紅綠牽巾”的並不是寶玉和琪官,而是襲人與琪官,其間又夾著北靜王的恩澤。
回前批中,脂硯點明“茜香羅”當與“紅麝串”並看,乃“非泛泛之文”。
那茜香羅是琪官贈與寶玉,寶玉轉贈襲人之物;紅麝串則是元妃賜與寶釵之物;這兩個物件,關乎兩段婚姻:琪官與襲人後來“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可見襲人嫁了琪官,寶釵嫁了寶玉。四個人後來還有一段短暫的相處時光,惜不得見了。
(二)
“鶺鴒珠”是惟一一件明寫的北靜王贈與寶玉之物,至於暗出之物,除“茜香羅”外,還有一套雨具。
事見第四十五回《金蘭契互剖金蘭語風雨夕悶製風雨詞》,說風雨之夜,黛玉悶悶填詞,寶玉突然披蓑來訪:
(寶玉)脫了蓑衣,裏麵隻穿半舊紅綾短襖,係著綠汗巾子,膝下露出油綠綢撒花褲子,底下是掐金滿繡的綿紗襪子,靸著蝴蝶落花鞋。黛玉問道:“上頭怕雨,底下這鞋襪子是不怕雨的?也倒幹淨。”寶玉笑道:“我這一套是全的。有一雙棠木屐,才穿了來,脫在廊簷上了。”黛玉又看那蓑衣鬥笠不是尋常市賣的,十分細致輕巧,因說道:“是什麽草編的?怪道穿上不象那刺蝟似的。”寶玉道:“這三樣都是北靜王送的。他閑了下雨時在家裏也是這樣。你喜歡這個,我也弄一套來送你。別的都罷了,惟有這鬥笠有趣,竟是活的。上頭的這頂兒是活的,冬天下雪,帶上帽子,就把竹信子抽了,去下頂子來,隻剩了這圈子。下雪時男女都戴得,我送你一頂,冬天下雪戴。”黛玉笑道:“我不要他。戴上那個,成個畫兒上畫的和戲上扮的漁婆了。”及說了出來,方想起話未忖奪,與方才說寶玉的話相連,後悔不及,羞的臉飛紅,便伏在桌上嗽個不住。
又是一句“我不要他”!
細論起來,這已經是寶玉轉手的第三件北靜王的禮物:第一次是香串,寶玉贈送黛玉而被黛玉擲回不要的,還說是“什麽臭男人帶過的,我不要他!”第二次是北王給了蔣玉菡,蔣玉菡給了寶玉,寶玉又給了襲人的大紅汗巾子,後來直接促成了襲人與蔣玉菡的婚事;第三件就是這套雨衣了,寶玉又想轉贈黛玉,而黛玉是再次間接拒絕了北靜王的禮物。
此前寶玉葬花是用衣襟兜著花瓣直接撒進水裏,黛玉卻說水裏不幹淨,“撂在水裏不好。你看這裏的水幹淨,隻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髒的臭的混倒,仍舊把花遭塌了。”——而北靜王,正是姓“水”,這裏麵,是否暗示著什麽呢?
種種痕跡,顯示了黛玉、寶玉、北靜王之間,隱藏著某種似有還無的可能性關係,這些伏線會在遺失的後文裏突顯出來嗎?
而黛玉在拒絕了寶玉的蓑衣之後,卻反過來送了寶玉一樣東西,玻璃繡球燈——真真讓人歎息,正所謂“彩雲易散玻璃脆”啊。
琪官與襲人的紅綠牽巾
在太虛幻境薄命司的冊子裏,襲人的判詞是這樣寫的: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
堪歎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優伶”指琪官,“公子”指寶玉,襲人最後嫁給了蔣玉菡,這種說法是沒有什麽爭議的。在紅樓諸人物的終局探佚裏,這是難得可以達成共識的一項,實在是書中多次照應,暗示得太明顯了。
不過,人們卻多半忽略了蔣玉菡在筵席上行的那首“女兒令”:
“女兒悲,丈夫一去不回歸。
女兒愁,無錢去打桂花油。
女兒喜,燈花並頭結雙蕊。
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
這四句,乍看上去隻是隨意寫出女兒四事,但若是落實到襲人身上,則句句有所指,且可以輕鬆推算出後文的大概來:
首先是襲人之悲,在於“丈夫一去不回歸”——這第一個丈夫,隻能是寶玉;襲人之愁,在於“無錢去打桂花油”。可以想象,寶玉因故滯留在外不歸,或許就是獄神廟一段吧,而襲人在這段時間裏,窮窘拮據,生計堪憂。
為什麽會這樣呢?隻能是賈府敗了,寶玉或者生死未卜,或者已經獲罪,不可能再娶襲人為妾。襲人淪落潦倒,被迫另謀生路。
所以接下來是“燈花並頭結雙蕊”,襲人嫁給了蔣玉菡,並且日子過得還不錯,“夫唱婦隨真和合”。
在這裏,“夫唱”二字語帶雙關,既指的是通常意義上的夫妻和睦,亦特指丈夫是個“唱戲的”。
作者且惟恐看官不解,蔣玉菡唱畢之後,又特地拈起一朵木樨來,念道:“花氣襲人知晝暖”。明明白白地說出了襲人的名字,也等於告訴了大家他剛才所唱的正是“襲人之歌”。
這還不算,還怕讀者以為借用古詩成句,錯會本意,遂又借薛蟠之口再次點明:“了不得!這席上並沒有寶貝,你怎麽念起寶貝來?”又指著寶玉說:“襲人可不是寶貝是什麽?你們不信,隻問他。”
襲人與蔣玉菡,就這麽被硬生生聯係了起來,再也分不開了。
既然定了情緣,自然要有信物。於是借寶玉之手,將琪官與襲人的汗巾子掉了個過兒,“紅綠牽巾”,緣訂三生了。
在高鶚的續書中,寫寶玉出家後,襲人被兄長花自芳發嫁,委委屈屈跟了蔣玉菡,高鶚還給了兩句詩做評:“千古艱難惟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似乎很遺憾襲人沒自殺殉情似的。
這表麵看來與前文伏脈的襲人嫁琪官情節似乎很吻合,因此很多人以此為據,認為後四十回中至少有個別片段是曹雪芹原筆。然而這種吻合僅僅是個大框架,而落實到具體情節上,則全然驢唇不對馬嘴。首先可疑的就是:那襲人出嫁和寶玉出家,究竟孰前孰後?順序應該是怎樣的?
庚辰本第二十回寫襲人與李嬤嬤嘔氣,有眉批雲:
“茜雪至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原來作者曾經有那麽五六回文章已經寫完,且寫到了家敗後,寶玉淪陷獄神廟,茜雪前來探望等故事,而到了這時候,襲人與寶玉還有往來,故曰“有始有終”。
接著寫寶玉從賈母處吃過晚飯回來,見襲人吃過藥睡下了,怡紅院眾丫頭各自尋熱鬧耍戲,隻有麝月一個人在外間房裏燈下抹骨牌,於是提議給她篦頭消悶。這一段寫得相當細膩傳神,柔香暗生。而批語更是耐人尋味:
“閑閑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這一段明明白白,寫出襲人出嫁時,寶玉還未出家,並且身邊仍有麝月伏侍。而且襲人嫁了蔣玉函後,還曾經供養過二寶夫妻,然後寶玉才“懸崖撒手”的。
可以為這一點做輔證的還有兩條脂批,一是蒙府本第二十一回《賢襲人嬌嗔箴寶玉俏平兒軟語救賈璉》的回前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此回‘嬌嗔箴寶玉’、‘軟語救賈璉’,後文《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隻從二婢說起,後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他日之寶玉也。今日之平兒、之賈璉,亦他日之平兒、他日之賈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璉猶可救,他日之璉已不能救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救與強無別也,甚矣!但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運蹇,亦何如是也?人世之變遷,倏忽如此!”
這段批語不但為後文提供了惟一的一條完整回目,並透漏了個別主要情節:“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可見當“薛寶釵箴寶玉”之事發生時,襲人已經不在身邊了。
這一回的故事,是說寶玉和襲人鬧了點小別扭,故意不要她們伏侍,隻是使喚小丫頭四兒。脂硯在此又有一段夾批,再次逗漏後文:
“寶玉有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此寶玉一生偏僻處。”
再次說明寶玉是在娶寶釵為妻後“棄而為僧”的,而當時身邊尚有“麝月之婢”,卻沒有了襲人。
但襲人雖已出嫁,卻並不是一去不回頭,而是和寶玉仍然通聲氣的,後麵還有一回關於“花襲人有始有終”的情節,可惜文稿遺失,不能得見全璧。然而我們至少已經可以知道,襲人的出嫁非但是在寶玉出家前完成的,而且在兩者之間的這段時間裏,兩家還曾有過一段共處的日子。“得同終始”或是“有始有終”是同一個意思,都指的是家敗之後,襲人嫁與蔣玉菡為妻,卻不忘舊主,接了寶玉同寶釵來家供養。
好一個重情重義的琪官,真不負了寶玉當初為他捱打後說的那句話:就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